检察院案件评查报告6篇

时间:2022-08-31 17:50:06 来源:网友投稿

检察院案件评查报告6篇检察院案件评查报告 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发表时间:2016-11-2921:04:29 ***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察院案件评查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检察院案件评查报告6篇

篇一:检察院案件评查报告

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 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发表时间:2016-11-29 21:04:29

 ***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动我院“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规范司法办案,提高案件质量,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案管字〔2016〕3 号)文件精神,在我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专项工作。为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范运行,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案件质量评查的目的和原则

 案件质量评查旨在通过统一的标准,客观、公正的检查、分析、评价检察官办理案件的质量,发现纠正问题

  法

 2、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是否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制度

 3、是否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的案件

 4、办案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5、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的适用、格式、内容、审批、送达是否规范

 6、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是否依法给予保障

 7、同步录音录像是否规范

 8、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是否规范

 9、卷宗装订是否规范

 10、举报线索登记、流转、催办、立案、不立案、回复是否规范 11、是否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 12、是否存在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的情形 13、其他不规范情形(三)案件质量评查的等级:

 通过评查将案件质量划定为优秀案件、合格案件、重大瑕疵案件、错案四个等级。

 1.优秀案件应当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合法、规范,文书制作使用正确、规范,说理充分,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好。

 2.合格案件应当符合实体正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等各项基本要求,且案件办理社会效果良好。虽存在程序瑕疵,但瑕疵情况不影响案件办理效果。

 3.重大瑕疵案件应当符合实体正确的基本,但存在程序严重违规等瑕疵,且对案件办理产生了不良影响。

 4.错案指案件事实认定错误,或法律适用不正确导致案件处理结果错误,或程序严重瑕疵导致出现严重不良后果。

 三、案件质量评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根据我院工作实际,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采取自查的方式,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案件自查(8 月 15 日至 9 月 25 日):

 1、自查(8 月 15 日至 9 月 25 日)

 我院对所列入此次评查范围的案件先行组织自查,自查工作结束后,于 9 月 20 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本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备案。我院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责任部门,在本院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总结本院案件质量自查工作。

  2、抽查(9 月 26 日至 10 月 10 日)

 ***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小组对我院所评查的案件以 50%的比例抽查。我院各办案部门负责将所有评查案件卷宗及案件评查中所形.

篇二:检察院案件评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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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情况汇报(一)

 XX 年以来,XX 市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服务检察工作大局,坚持从严治检方针,落实执法为民宗旨,不断完善检务督察制度机制,努力提高检务督察能力、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以检务督察工作的新成效,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现就检务督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规范,以完善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一是以执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规定(试行)》为契机,围绕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针对容易发生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修改完善《XX 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务督察的意见》。二是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执法办案说情报告、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当事人、中介和特殊关系人接触交往行为等有关规定,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台《关于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规定》,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结合办案实际,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初查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和加强侦查审讯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加强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环节证据审查的若干规定》等规定,严格规范初查程序、审讯过程以及侦查环节证据审查的

 内容,及时排除非法证据。

 二、科技防范,以信息技术助推动态监督。一是实行自侦案件网上监督。利用讯问监控管理系统,对讯问室、谈话室、接待室、办案工作区及周边区域进行视频监控,以实现对讯(询)问情况的实时动态监督。二是实行扣押冻结款物规范流转。对涉案款物的追缴、扣押、冻结、接受、移送、入库、保管、处理等情况进行网上实时、全程监督。三是实行公务用车网上管理。在对警车实行 gps 监控管理同时,开通车辆使用网上登记,将出行人员、用车事由、出行时间及目的地等事项全面纳入网上监督,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四是积极探索阳光检察。以网上公开执法办案程序性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等为重点,力争在检察信息对外公开、主动对接机制上有所作为。五是发挥案管平台作用。深化对执法办案各环节的动态监督,加强办案情况分析、案件质量评查,确保依法文明规范办案。

 三、廉政示范,以教育检查深化日常监督。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在检察内网开辟“纪检监察”、“检察纪律”、“党建园地”和“廉政警句”等专栏,及时上传廉政建设学习内容和条规禁令,并通过上廉政党课、观看教育片等形式,强化廉洁守纪意识。今年共组织干警观看教育片 9 场次,检察长、纪检组长上党课 2 次,收到较好教育效果。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专项行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在内网公开通报发现的问题。今年协助 XX 市院及自行开展检务督察 10 余次,发布督察通报 4 期,

 督促整改各类问题 10 余个。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年初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责任分解,以“三书”为抓手,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提醒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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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情况汇报(二)

 根据 xx 市纪委、市监察局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建设忠诚为民秉公律己的纪检干部队伍”工作要求,我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三转”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坚定不移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环保事业的持续、协调发展提供重要的政治保证。

 我局在“三转”工作中的“转作风,突出民本”方面狠下功夫,建立健全一系列体制机制,牢固树立民本思想、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率先垂范,切实把保障民本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构建惩防载体,遏制源头腐败。在环保审批、验收、处罚、日常监管等容易产生腐败源头的环节上,我们除规范相关廉政制度建设外,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失职追究制等有关工作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牢牢把好“廉政源头关”,使各级廉政建设要求成为我局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载体。

 二是坚持廉政谈话,增强干部心里防线。在环保日常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超时加值班常态化的实际情况下,我局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干部职工的廉政谈话制度,并要求局主要负责人不定期找局分管领导谈心谈话,局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个班子领导每季度找下属中层干部谈一次话,中层干部每月要找所属人员谈一次心,针对工作上、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相互提提醒,警警神,做到了日常见面随机谈,

 发现苗头及时谈,会议活动集体谈,使廉政谈话形成了一种长效机制。

 三是制定廉政监督效率服务跟踪反馈表,强化服务群众理念。在环保验收、环评审批、日常监督及项目资金补助等重要环节,我们开展了环保廉政监督效率服务跟踪反馈制度,向服务对象下发了《廉政监督效率服务跟踪反馈表》,接受企业和群众对局干部职工在廉政建设及服务态度的意见建议,局纪检组实时进行监督并及时跟踪、整改,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四是开展全方位行风效能监督,切实增强行风效能监督力度。积极利用社会外部监督力量,聘请各行各业的行风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督促各项党风廉政制度的落实;开通行风效能热线、微信、微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化监督网络建设,增强监督实效。

 五是开展失渎职风险排查,提升干部职工的防范失渎职能力。年初,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对照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等内容,开展岗位年度自查自改,疏理汇总各类失渎职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开展短信警示,不定期编写廉政建设及预防失渎职短信,每月通过局短信平台告知广大干部职工,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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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情况汇报(三)

 根据市纪委关于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通知要求,现将市直机关工委落实“三转”后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决维护党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教工作,继续深入学习《党章》知识,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理论武装,提高党性修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XX 市委 30 条贯彻意见,持之以恒抓好市委 20 条具体意见的贯彻落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案,结合帮扶结对工作,开展好访贫促廉活动。通过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开诚布公的谈心谈话,真正把谈心交心的过程作为消除隔阂、增进团结,相互启发、解剖自我,进一步转变作风的过程。

 二、进一步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年度工作方案,完善制度措施,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廉洁富阳”2014—2017 工作计划》、《xx 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xx 市构建权力清单、风险防控机制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委 2014 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

 解表,进一步细化工作,落实责任。通过明确两个责任,使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的监督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并从加强学习教育、完善制度规范、强化岗位监督等方面对班子成员确定风险防控措施,较好地抓好一岗双责工作的落实。做好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工作。认真编制教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岗位风险提醒,杜绝违纪违规事项发生,提升作风建设的效能。教育中注意与帮扶结对工作的结合,开展好访贫促廉活动,通过组织机关党员帮扶结对 3012 户贫困家庭,做好访贫促廉工作,既起到了帮助贫困家庭的作用,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进行了教育,促进廉洁自律意识的提升。做好本单位全体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全年组织本委全体参加各类廉政教育 10 次,组织学习了《党章》、中纪委全会精神、《廉政准则》、效能问责办法及《党纪处分条例实案解读》,组织清风之旅一次。

 三、认真贯彻落实纪委三转工作精神,突出主业,做好主职。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向单位一把手汇报并取得支持,将纪工委书记分管的工作由 11 项减为 6 项,同时健全纪工委组织,配备两名兼职委员,加强纪检工作力量,积极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维护党章,加强对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促工委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贯彻意见,结合单位实际,督促市

 直机关出台《财务管理制度》,来规范经费开支,加强对公务消费的监管,全年三公经费明显缩减,比2013年下降46%;督促实施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首问责任制追究,规范使用干部“去向牌”,严格考勤登记,切实解决好“庸懒散拖”问题,工作面貌为之一新。

 切实做好“酒局、牌局”问题的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变相反弹。与所属机关党组织的 2703 名党员签订酒局牌局承诺书,对于不参加“两局”提出具体要求,承诺书成为党员日常行为规范的准则。同时根据市纪委、财政局出台食堂管理规定等,对所属机关党组织的一些单位进行督查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并要求整改落实。

 认真履行纪工委工作职能。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在班子研究讨论重大问题时,能严格按照有关《五个不直接分管》等规定进行监督规范,大胆提出自己看法意见,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平时,认真督促好一把手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在每季开展谈话提醒教育,充分掌握全体干部的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确保单位风清气正。在去年对单位财务审计检查后,对发现反馈问题的整改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做好整改和完善工作。

 能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根据市纪委突出主业的要求,能认真落实从严执纪要求,积极查找案件线索,通过到相关执法单位调取记录、在群众信访件中查找线索及在纪检干部培训时对机关党组织纪检委员、书记提出要求提供案件线索的要求,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今年共查处两名党员违

 纪情况,另有一名党员违纪情况也已被发现,待其本人返回时准备立案,在案件查办中能同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查找问题根源。

 加强自身建设,做“忠诚、为民、秉公、律己”的纪检干部。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能严格落实《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每个机关党组织落实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同时做好对他们的培训工作,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使他们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他们监督检查、加强作风建设等党风廉政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做合格的纪检干部。积极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根据做好廉政文化进机关工作有关要求,积极营造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氛围,同时做好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培育工作,推荐 XX 市审计局作为今年 XX 市级的廉政文化示范点,报市纪委审批。积极培育和申报 XX 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和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四、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做好正风肃纪工作。在今年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参与了市活动办正风肃纪组的工作,一方面能积极配合市纪委做好对作风建设的督查检查工作,同时,机关纪工委也能四次分片对所属的机关单位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相关单位指出存在问题,并对做好下步工作提出要求。在工作组工作中主要配合省市督导组做好对群众接访工作,从 5 月份至 9 月底,每周三赴省市督导组配合接访工作,同时,做好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督促办理工作,今年以来,省、XX 市驻富阳督导组共受理并交办XX 市活动办信访件 9 批次共 309 件次,其中不属于富阳办理

 2件,重复信访件10件,转交各单位297件,至目前,各相关单位上报调查办理信访291件,其中信访结案245件,结件率82.5%,为密切干群关系,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了一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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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情况汇报(四)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我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三次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强化作风建设,有效推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国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实现“三转” 实现“三转”必须理解“三转”的科学内涵,找准方向。转职能就是要找准位置,强化主业,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和加强自身建设,强力推进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行动,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转方式就是查找在运用监督方式推进工作上的偏差,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督职能部门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上,有效解决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找准纪检监察...

篇三:检察院案件评查报告

州检察机关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开展专项调研的通知》(高检办字〔2014〕31 号)的要求,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认真组织对贵州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近些年来,贵州省各级检察机关在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下,在最高检的司法理念和规范司法行为的具体要求下,高度重视规范司法工作。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贵州省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工作中要求必须做到司法规范化、执法程序化,不能有任何随意性、非规范性的司法行为发生,确保案件数量增进,保证案件的质量过硬。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人员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充分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对于检察机关检察工作具有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院党组要求贵州省各级检察机关、各部门、每一位检察工作人员加强学习、认真领会中央政法文件精神和高检院规范司法行为指导意见和文件,以及贵州省检察院制定的各类规范司法行为文件精神并将此践行于法律监督工作中去,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增加案件查办数量,加大办案力度。

 (一)对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体检察工作人员清楚地认识到,司法权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公权力,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防线,它来自于人民的授权,必须严格依法规范行使。

 规范司法行为在案件处理中体现为: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因此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规范司法行为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途径。要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必须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只有规范司法行为,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才能得到保障,检察院的权威才能树立,检察工作才能真正让党放心,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才能体现。

 (二)对规范司法行为的必要性的认识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央提出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加强和规范对司法行为规范化的监督,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必须适应新理念、新要求,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通过规范司法行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对规范司法行为的紧迫性的认识

 近年来,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也对司法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要求诉讼活动公开公正,还期待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通过规范司法行为来防止司法不公,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通过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司法程序,保证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通过规范司法行为树立司法权威,提高检察公信力。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贵州省各级检察机关及其每一位检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中央出台的有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文件精神、最高检规范司法行为规范文件等系列文件精神和我院的具体规范司法行为措施,将规范司法行为的理念和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践行于工作中,为履行法律监督、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规范司法行为是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的紧迫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社会主义总体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因而人们对法律、文明的认知和追求也越来越高。只有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才能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

 二

 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方面的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检务公开、提升执法透明度

 检务公开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必要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诉讼参与人监督的形式之一。检务公开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检务公开,对检察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贵州省各级人民检察院都成立了检务公开办公室,专门负责本院检务公开工作,特别是对社会公众及诉讼参与人反映举报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将检务公开的实际效果落到实处。在检务公开的具体方式上,一是在检察院局域网建立检务公开专栏和在媒体网络上公开检务公开的相关内容,向社会公众全方位展示检察工作;二是将检察开放日作为检务公开的重要形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代表参加,亲身感受检察工作;三是设立贵州省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便于社会公众和诉讼参与人通过网络查询案件进展信息;四是深入乡镇、街道、社区等通过法治宣传日、举报宣传周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让群众可以实实在在地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最大范围地展现检务公开的深度。

 (二)加强案件管理、促进执法程 序规范化

 1. 加强统一业务运用软件管理系统的应用、有效促进执法规范化

 注重加强执法规范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高检院的部署要求,贵州省各级院案件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完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部署,培训、应用、指导各项任务,确保全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 2013 年 11 月 26 日正式上线运行,加强了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监管,有效防止和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有效抑制案件管理上的不规范行为,为司法规范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

 2. 各业务部门着力解决执法中不规范司法现象

 (1)建立完善司法工作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建章立制。2006 年以来,贵州省检察院执法部门根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制定规章制度,如反渎职部门下发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案件及线索交办、督办管理规定》《贵州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无罪判决案件备案审查分析办法》等 10 余项办案工作规定。从办案机制上,对执法办案中可能存在的有案不查、压案不查、粗糙执法、草率执法等行为进行了监督约束。同时畅通了办案信息渠道,为执法部门规范执法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2)扎实开展司法规范检查,保证案件质量。执法规范检查是贵州省执法部门开展的一项常态工作。近年来,贵州省检察院围绕执法办案中多发、易发、高发的不规范行为,如执行同录制度不全面、笔录制作不规范、扣押冻结处理款物不及时等,开展不定期的抽查和检查。特别是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我院专门下发指导意见,并派出工作组赴各地实地阅卷,对执行新刑诉法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全省,督促问题单位对照整改,有效保障了案件质量。

 (3)积极开展对下指导,规范司法行为。长期以来,贵州省检察院把对下指导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和常态性工作狠抓落实,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办理中,派出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带队深入办案一线,在办案程序、适用法律等环节为办案单位答疑解惑。同时,对指导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的执法不规范问题,调研后形成分析报告,排查原因、找出症结、总结经验下发各地参考执行,有效推进执法规范。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司法行为

 1. 完善办案质量内控机制

 办案质量内控机制在案件质量管控体系中居于主体和核心地位。贵州省检察院于 2010 年和2012 年先后制定系列办案质量内控机制,如《贵州省公诉案件质量管理办法》《贵州省检察机关公诉办案层级负责制若干规定(试行)》等,逐步建立健全以完善办案质量内控为核心,以案件讨论、备案审查、请示报告、专家咨询和责任追究等相关机制为辅助的符合司法办案规律、科学合理高效的办案质量内控机制。

 2. 完善办案流程管理机制

 加强流程管理对完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起着基础性作用,工作中贵州省检察院着力树立和强化案件流程管理理念,依托现代信息科技手段构建流程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办案质量的稳定可控。一是组织召开各处室和各院“内勤培训和处长座谈会”,帮助各院各部门进一步明确加强办案流程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自觉树立和增强办案流程管理理念。二是通过制定办案系列规则及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告知维权规则等制度,从办案各个环节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制定相关“内勤管理制度”,明确内勤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全面规范和加强内勤工作。四是建立案件电子台账管理制度,将采取强制措施情况、审查期限、当事人权利告知、退回补充侦查、提起公诉、量刑建议、裁判结果监督等纳入台账管理内容,以电子台账为基础,建立案件情况资料库,深入开展案件总量、发案趋势、案由分布等分析工作,全面、客观、深入地把握各地办案情况,依托电子台账开展办案时限预警机制,落实案件考评指标预警,有效提升办案流程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3. 完善办案质量预警机制

 开展办案质量预警是落实案件质量监控的重要平台,工作中我院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和与时俱进的原则,根据高检院业务考评办法和核心业务指标通报,确定重点预警指标,实行案件质量预警通报机制,落实全程动态监控。

 4. 完善重点案件监控机制

 针对贵州省无罪、撤诉、捕后不诉案件比例相对偏高的突出问题,贵州省检察院制定下发《无罪案件检讨制度》《撤回起诉层报省院批准制度》《疑难、复杂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对无罪案件实行上下两级院同步审查制度》等制度,对涉黑案件实行诉前报贵州省检察院审查制度,创新完善对无罪、撤诉、捕后不诉、涉黑等重点案件的监控机制。

 5. 积极组织全省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不定时对案件进行评查,重点对不起诉案件的合法性、公正性、准确性、

 规范性进行审查评议,分析存在的案件质量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和对策建议,形成有案例、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的评查机制通报下发全省各级院,有效杜绝错案发生,减少全省出现质量不高和质量较差案件数量,促进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强化内部监督、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意识

 贵州省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促进廉洁从检。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受礼金登记、廉政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和上级院负责人与下级院负责人谈话、上级院派员参加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各级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履职要求早打招呼、早提醒,早防范。二是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采取案件跟踪、个案抽查、案件评查和列席检委会、参加案件讨论会等方式,加大对重点执法岗位、环节和重要案件的监督力度。三是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每年对各级院开展检务督察,发现和督促整改办案安全防范、同步录音录像、扣押处理涉案款物、信访接待等执法办案方面和执行纪律禁令、遵守检容风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紧紧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高检院实施办法、省委十项规定、省委政法委“五严禁”规定、省检察院“十不准”规定,强化执纪问责。组织开展“转变作风年”活动,着力解决“庸懒散慢浮”问题。五是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力度。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检察科技装备采购、信息化建设经费开支和其他重大经费开支、政府采购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加大监督力度。

 (五)强化外部监督、树立司法规范化形象

 近年来,按照高检院的要求,各业务部门办理的可能存在争议或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均邀请人民监督员介入审查评议,推进执法办案在“阳光下”运行的机制。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省三级院均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视察办案工作环境,特别是反渎职侵权案件的外部监督。这种外部监督方式得到视察人员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有力推动了全省执法监督的效能和执法规范外部监督制度的建设。

 三

 当前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通过调研,目前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司法规范化意识不强。由于贵州地理位置、人文环境、法治宣传等原因,司法工作人员的司法规范化意识普遍不强,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规范司法行为的措施受经济、文化等因素制约,需要上层更大的经济支持力度。这方面主要表现在对司法人员法律意识的培训提高措施不够和方式不多。鉴于贵州经济落后的原

 因,对检察人员的法律意识及其业务的培训较沿海等发达地区相比较少,措施也较单一。

 (3)检察人员科技素能不高,特别是网络技术。在贵州统一业务运用软件管理系统应用中就表现出突出问题,很多基层检察人员对计算机的运用操作困难,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统一业务运用软件管理系统的有效运用。

 (4)队伍建设断层。目前在检察机关中普遍存在队伍建设断层问题,其主要表现为临近退休人员较多、新进年轻人员较多,队伍建设缺乏阶层性发展。

 四

 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建议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了解到贵州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方面已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但一些问题是我们无法解决的,因此期待高检院建立相关制度来解决。同时,涉及立法问题方面,期待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通过立法解决,以此促进司法规范化、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的统一正确实施。

 (一)关于检务公开规范司法行为的建议

 尽管贵州省各级院的检务公开工...

篇四:检察院案件评查报告

新时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以来,检察机关遵循司法规律,改变司法办案“三级审批式”模式,把“亲历性”放在重要位置,突出检察官的自主权。为做到放权不放任,倒逼办案质效提升,检察机关把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作为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案件管理的重要举措,并出台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评查工作规定》)。但据笔者观察,基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实际效果有待提升:

 一是评查人员临时拼凑 ,评查能力有待提升。目前基层案件质量评查多数由本院案管部门组织人员自行开展。基层案管部门自身人员数量有限,基层案件数量又庞大,仅靠案管人员难以完成评查任务,只能抽调其他部门人员共同参与

 评查。依据《评查工作规定》,案件评查员要由员额检察官担任,但基层检察机关的员额检察官数量不多,在满足办案需求上已捉襟见时。开展跨业务门类的评查,例如刑事检察人员评查民行、公益诉讼案件,评查人员由于对相关领域检察业务、评查标准不熟悉,仓促上库,难以发现深层次的实体和程序问题。

 二是评查流于表面,缺少动真碰硬。依据《评查工作规定》,评查结果直接与办案检察官业绩考核挂钩,一旦案件被认定为瑕疵、不合格案件,意味着办案检察官的年度考核、个人发展都将受到重大影响。对院内自行开展案件评查,客观上受制于评查人员数量,经常出现部门内部员额检察官之间相互评查,评查人员与被评查案件的承办人都彼此熟悉,难免出现“一团和气”的情况:评查人员有选择性地回避相对严重的实体、程序问题,选择文书制作、案卡填录等表面问题,敷衍了事。一些基层员额检察官本身办案任务就十分繁重,参与评查的意愿不强没有全心投人评查工作,存在消极应付的情况,导致被评查人认为案件评查只是走过场,难以实现以评查到通案件质效提升的目的,这些都将影响评查的实际收效。

 三是评查方法单一,缺少正向激励。目前,基层案件评查大多数是查看纸质卷宗,缺少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同步

 评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内容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但从规定上看,《评查工作规定》列举的八项评查内容中没有涉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从当前掌握的数据来看,基层司法办案人员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漏填、错填的情况比较普遍。在评查导向上,一些基层评查工作把评查片面理解为挑毛病、找问题,只要没有问题的案件就可以评为优质案件。对一些真正优秀的案例,没有及时发现推荐,缺少正面的导向激励。

 对于当前基层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分析原因如下:

 一是实践中案管部门职责定位不清。自 2011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起,全国检察机关相继建立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把案件管理的职能定位为管理、监督、服务、参谋。但在全国四级检察机关中,这四项职能的侧重点和发展样态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监督和服务两项职能上:越贴近基层,监督职能越弱化,服务职能越强化。一些基层案管部门,变成了各业务部门的“大内勤”,疲于收案送案、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数据信和流程监控等监督职能要么闲置,要么流于形式。这也与案管机构成立时的背景有关,当时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还实行“三级审批”,由承办检察官提出处理意见,部门负责人同意检察长(主管检察长)批准。

 这种模式下,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已经对检察官的司法办案实行了严格的监督制约,如果再由案管部门进行事后的监督,其必要性大大降低,因此基层案管部门的监督职能普遍弱化。但是由于“三级审批”办案模式违背了司法办案“亲历性”的要求,与司法责任制相背离,在此后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被检察官独任制、检察官办案组的新模式所取代。但基层案管工作仍然滞留在突出“服务”的职能定位上,人员力量没有及时补强,在检察改革纵向放权“高歌猛进”的同时,横向制约没有及时跟进,基层案管工作的“监督”职能成为制约案管工作全面发展一个明显短板。

 二是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不够。依据《评查工作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对下级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可以在本地区统一调配评查力量,组织交叉评查,对下级院的评查工作进行监督。从实践来看,无论是上级业务条线,还是上级案管部门,对下级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组织、领导、监督工作。还没有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一些上级院认为由基层院自行组织评查就可以了,而基层院忙于日常事务性工作,消极等待上级院统一部署开展评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一拖再拖。一此基层案管部门即使自行组织开展案件评查,由于人员力量薄弱、案件评查机制不健全,加之部分基层检察人员对案件评查的不理解,如果没有上级案管部门强有力的统一监督指导,基层案件评查难免自降标准,

 评查效果并不理想。特别是对于下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办理的案件,显然不便于由下级院的案管部门和相关评查人员开展评查,应当由上级院开展常规抽查,这对于促进基层领导息统计上报等诸多行政事务性工作,案件评查干部带头办案也将有直接的推动作用。

 三是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落实不 到位。例如,高检院出台的《评查工作规定》对优质、合格、瑕疵和不合格案件规定了明确的认定标准,各省级院也相继制定了更为详细的评查标准及实施细则,但在基层案件评查工作中执行情况并不乐观。优质案件与合格案件标准难以区分,二者在实体准确、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方面标准趋同,主要以办案综合效果划分。但具体标准难以掌握,优秀与合格案件认定存在随意性。对于没有出现瑕疵案件和不合格案件的,缺少《评查工作规定》中设定的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环节,案管部门根据评查人员建议直接出具评查结果和评查报告,向上级案管部门报备,而没有同步向被评查单位和本单位政工人事、监察部门通报,评查结果无法与检察官业绩考核衔接,案件评查与检察官业绩考核、年度考核“井水不犯河”使办案的检察官对案件评查工作的重视程度大大降低。对于如何做好下一步的基层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笔者建议:

 一是重点突出上级组织的交叉评查,逐步引导带动基层自行评查。在当前评查工作要求向下传导不到位的情况下,以现有基层检察机关的人员力量来看,难以在短时间内组织起高质量的自行评查。但是大量的案件在基层,没有高质量的案件评查,将直接影响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和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因此,应当发挥市地级检察机关在案件评查中的主导作用,按照“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要求,从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中选任骨干力量组成门类齐全、业务精湛的案件评查人才库,定期组织开展评查标准的系统学习培训。每次评查前随机选人、随机分案,这样既避免了评查人员的能力不足,又避免了因评查人与被评查案件承办人过于熟识而不愿监督的情况。在以市地级检察机关为主导健全完善案件评查机制过程中,让基层检察人员看到案件评查实实在在的效果,从而逐步引导县区检察机关转变对案件评查重要性认识,不断加强评查队伍建设,提升评查工作效果。

 二是线上和线下并重,问题导向 和正向激励结合。建议对《评查工作规定》进行适当修改,明确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作为案件评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规定。在开展线上评查前,应当收集梳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中的各类问题,制定详细的线上评查标准,确保线上评查有据可依。评查中既要注重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也要注重发掘亮点,降低被评查人对评查工作的抵触情绪,使案件评查既是把脉司法

 办案的“问诊台”,也是展现检察人员优秀业绩的“小 T 台”。要注重做好评查结果的综合运用,对于评查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评查部门要进行深人的原因剖析,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和讲评,以理服人,举一反三,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三是做好相应的技术支持。当前,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正在研制之中,还没有嵌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质量评查一段时期内还要以人工评查为主。《评查工作规定》要求应当以网上评查为主、网下评查为辅。实践工作中,依据《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仅对审查起诉、需要报上级院批准或者决定的几类案件要求制作电子的卷宗,对于审查逮捕、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案件,并未要求必须制作电子卷示。案件评查中还存在大量依赖纸质卷宗的情况,带来了卷宗借阅、保管、保密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市地级检察机关组织人员实施跨地区实地查阅纸质卷宗评查,耗时费力,成本增加。建议扩大电子卷宗制作范围,便于开展网上评查卷宗,同时可以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评查同步进行,但需要在系统上解决地区范围内跨院的数据共享、保密等技术问题。

篇五:检察院案件评查报告

情况报告

  篇一: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汇报

  违反” 一法一办法” 案件查处情况

  我办在 2010 年以来的**执法工作中,做到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依法更换了执法证,并经省法制办审核备案。执法工作中,做到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依法更换了执法证,并经省法制办审核备案。

 整合和加强执法力量,以联合执法和直接查处的方式对违法工程进行查处;对未办理整合和加强执法力量,以联合执法和直接查处的方式对违法工程进行查处;对未办理** 相关手续或未缴纳**费的工程进行案卷审查和现场审查,对工程违法事实进行记录和整理。并做好依法立案,制作执法案卷,按时下达、及时归档,对已经到期的案卷及时送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费的工程进行案卷审查和现场审查,对工程违法事实进行记录和整理。并做好依法立案,制作执法案卷,按时下达、及时归档,对已经到期的案卷及时送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0 年以来,我办依法查处违法工程五余件,按时递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共执行收缴年以来,我办依法查处违法工程五余件,按时递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共执行收缴** 费** 万元。

  篇二: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XXX 工商行政管理局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一、 当事人及案由

 当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XX 年 年 XX 月 月 XX 日,XXX 工商局在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工商局在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XXX 销售到我市的 XXX 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印有“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字样。检查人员认为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功能,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一种产品上字样。检查人员认为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功能,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一种产品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夸大宣传,检查人员随即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然后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上述现场检查笔录报局领导批准立案。局领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夸大宣传,检查人员随即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然后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上述现场检查笔录报局领导批准立案。局领导 XX 年 年 XX 月 月 XX 日批准立案日批准立案( 立案号 XXX) 。本案由 XXX( 执法证号∶XXXXX), ,XXX( 执法证号∶XXXXX) 两名调查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二、 调查经过及证据

 XX 年 年 XX 月 月 XX 日,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在我市的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日,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在我市的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 XXX 进行了询问,调查当事人在我市的销售情况,并获取了调查笔录一份、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经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进行了询问,调查当事人在我市的销售情况,并获取了调查笔录一份、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经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XXX 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两份、经销合同复印件一份。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两份、经销合同复印件一份。

 XX 年 年 XX 月 月 XX 日,调查人员在 XXX 超市对 XXX 牌保健食品进行抽样取证,获取了牌保健食品进行抽样取证,获取了 XXX 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两

  份。

 XX 年 年 XX 月 月 XX 日,调查人员通过特快专递向 XXX 邮寄送达了邮寄送达了 XXX 号《询问通知书》,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XXX 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销售到我市的 XXX 牌保健食品销货发票、经销合同,并于牌保健食品销货发票、经销合同,并于 XX 年 年 XX 月日前到我局接受调查。月日前到我局接受调查。XX 年 年 XX 月 月 XX 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 XXX 到我局接受调查,向我局提供了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到我局接受调查,向我局提供了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XXX 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朝阳【wlsh0908 】整理

  XX 年 年 XX 月 月 XX 日,当事人通过特快专递给我局提供了情况说明一份,整改后的包装一份。日,当事人通过特快专递给我局提供了情况说明一份,整改后的包装一份。

 调查人员调取的主要证据( 证据目录) 有:

 1 、XXX 进行现场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 1 份;

 2 、对经销商法定代表人的询问笔录 1 份;

 3 、XXX 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四份

 4 、经销合同复印件二份。

 5 、XXX 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两份

 6 、XXX 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7 、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一份

 8 、当事人情况说明一份

 9 、整改后包装一份

 10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份

 11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2 、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13 、经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4 、XXX 单位的营业执照

 15 、对消费者的调查笔录两份

 16 、两位消费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以上证据和笔录分别有提供人签名盖章认可。

 三、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在 XX 年 年 XX 月 月 XX 日生产并销售到我市的XXX 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印有“ 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 字样( 参见证据一、证据二、证据五) ,共销售到我市 500 件,每件件,每件 10 瓶,销售额 1.2 万元( 参见证据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该保健食品核定的功能为:软化血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该保健食品核定的功能为:软化血管( 参见证据六) 当事人在 XX 年 年 XX 月 月 XX 日生产并销售到我市的日生产并销售到我市的XXX 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增加了“ 提高免疫力”(参见证据五、证据六参见证据五、证据六)

 本案没有采用行政强制措施,对照工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也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本案没有采用行政强制措施,对照工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也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四、定性分析

 朝阳【wlsh0908 】整理

  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对产品的功效做说明,属《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宣传方法。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对产品功效的说明足以使消费者认为该保健食品具有这些功效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对产品的功效做说明,属《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宣传方法。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对产品功效的说明足以使消费者认为该保健食品具有这些功效( 参见证据十五),而事实是该保健食品不具有提高免疫力的功效。,而事实是该保健食品不具有提高免疫力的功效。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调查人员认定当事人 XXX 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

  朝阳【wlsh0908 】整理

  篇三:案件汇报要点介绍

 检察实务 | 庞静:案件汇报的内容— — 七个要点

 汇报案件是对整个前期办案的情况展示,是决策者全

 面了解案件情况、做出决

  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办案人综

 合素质的考察。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法学教育和实务培训

 教材都鲜有人关注这个重要的领域,司法机关的“ 新人”

 只能依赖自己的摸索和无数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来领会如何只能依赖自己的摸索和无数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来领会如何

 汇报案件。与庞静在第四届全国公诉人技能竞赛相识之前,已经通过她负责编辑的《首都检查案例参阅》神交已久,汇报案件。与庞静在第四届全国公诉人技能竞赛相识之前,已经通过她负责编辑的《首都检查案例参阅》神交已久,

 从中获益匪浅。今天,庞静又把自己对案件汇报的感性认

 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与他的同事们合著了这本书,填补了

 在这一领域的空白。感谢他们,为司法机关“ 新人” 学习

 汇报案件、“ 老人” 规范汇报案件提供了最好的教材,功

 德无量!

 —— 王勇(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

 全国模范检察官、第四届全国十佳公诉人、实训教师)

 庞静,女,1980 年 年 8 月出生,北京市人,中国政法大

 学法学硕士。2002 年参加检查工作,曾任北京市东城区人年参加检查工作,曾任北京市东城区人

 民检察院检察员、主诉检察官,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法

 律政策研究室、检委会办公室助理检察员。2008 年获北京年获北京

 市检察机关第三届技能比武“ 十佳公诉人” 第一名、最佳

 辩手、最佳法律文书制作者。2010 年获全国第四届优秀公年获全国第四届优秀公

  诉人、优秀辩手。曾在基层院一线公诉岗位、分院省部级案件专案组、市院公诉执法监督岗位和二审岗位历练,亦曾多次担任全国及北京市公诉实训授课教师、全市检察机关新录入人员培训教师,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公诉工作及实训经验。在《人民法院报》、《中国检察官》等刊物发表文章诉人、优秀辩手。曾在基层院一线公诉岗位、分院省部级案件专案组、市院公诉执法监督岗位和二审岗位历练,亦曾多次担任全国及北京市公诉实训授课教师、全市检察机关新录入人员培训教师,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公诉工作及实训经验。在《人民法院报》、《中国检察官》等刊物发表文章 20余篇。

 案件汇报繁简区别,因人而异、因案而异,但前提都是要

  把案件证据吃透,深入研究案件存在的问题,充分做好汇报准备。汇报前,承办人应将书面汇报材料提供给领导,并应携带卷宗,以备领导查阅。汇报可根据具体情况,侧重于要解决的问题详细汇报,对于不存在争议或者并非提交领导决策的问题,则应言简意赅。把案件证据吃透,深入研究案件存在的问题,充分做好汇报准备。汇报前,承办人应将书面汇报材料提供给领导,并应携带卷宗,以备领导查阅。汇报可根据具体情况,侧重于要解决的问题详细汇报,对于不存在争议或者并非提交领导决策的问题,则应言简意赅。

 1 .介绍汇报的目的

 在汇报案件主要内容之前,首先要介绍本次汇报的目的,使领导了解要解决案件的什么问题。回报的开场白包括汇报案由、汇报目的(提交讨论的问题)和移送单位的意见等。在开场白中,必须点名汇报中要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如:在汇报案件主要内容之前,首先要介绍本次汇报的目的,使领导了解要解决案件的什么问题。回报的开场白包括汇报案由、汇报目的(提交讨论的问题)和移送单位的意见等。在开场白中,必须点名汇报中要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如:“提请讨论的是本案中提请讨论的是本案中***低价购买房屋的行为是否属于变相收受贿赂,能否认定构成受贿罪低价购买房屋的行为是否属于变相收受贿赂,能否认定构成受贿罪” 或者“这起案件法院对自首情节减轻处罚,被害人家属提起抗诉,坚决要求从严处理,提请检委会讨论是否应作出抗诉决定这起案件法院对自首情节减轻处罚,被害人家属提起抗诉,坚决要求从严处理,提请检委会讨论是否应作出抗诉决定”。承办人与侦查单位在案件定性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可以在。承办人与侦查单位在案件定性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可以在

  开场白中先把意见分析讲清楚,便于领导在听取汇报时思路更清晰,可以更有针对性的进行提问。开场白中先把意见分析讲清楚,便于领导在听取汇报时思路更清晰,可以更有针对性的进行提问。

 2. 汇报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汇报时,应说明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职业、强制措施、有无前科劣迹等,重点汇报影响定罪量刑的法定或酌定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少数民族,则汇报时,应说明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职业、强制措施、有无前科劣迹等,重点汇报影响定罪量刑的法定或酌定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少数民族,则“ 民族”项目不可省略。如果系未成年人,则要重点汇报出生年月,说明其犯罪时属于哪项目不可省略。如果系未成年人,则要重点汇报出生年月,说明其犯罪时属于哪

  满 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如果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或是已满周岁,或是已满 16 周岁不满 18 周岁。如:“ 犯罪嫌疑人张**,男,汉族,,男,汉族,** 岁,无业,因涉嫌抢劫罪于* 年* 月*日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域分局刑事拘留,日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域分局刑事拘留,* 年* 月* 日被逮捕(取保候审),* 年*月 月* 日移送审查起诉。”对于有前科劣迹的,要详细汇报其行政处罚原因和解除时间或者前罪和刑满释放的时间,以便考虑是否属于累犯、是否应依法从重处理等问题。汇报时,如果是简单案件可以做概括介绍,如对于有前科劣迹的,要详细汇报其行政处罚原因和解除时间或者前罪和刑满释放的时间,以便考虑是否属于累犯、是否应依法从重处理等问题。汇报时,如果是简单案件可以做概括介绍,如“ 犯罪嫌疑人张**因诈骗犯罪、非法经营罪先后被因诈骗犯罪、非法经营罪先后被***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共计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共计* 年、罚金* 元,最后一次刑满释放是在** 年*月 月* 日”,如果是复杂案件或者是汇报层次较高的案件,则应该按照所受处罚的时间顺序,逐一汇报。对于行政处罚可作为入罪条件的案件,则更要注意重点汇报这些问题。例如,高利转贷案中未达到本罪数额标准,但...

篇六:检察院案件评查报告

院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工作总结

  为贯彻全国政法系统“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精神,深入推进检察机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责任心,依法、及时、准确地办理每一起案件,我院按照上级检察院要求,及时召开案件评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案件评查工作。

  此项活动旨在通过评查活动,推进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我们紧紧围绕 荧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 川 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 赃 主题,通过案件评查活 机 动,发现执法问题,分 咯 析原因积极整改,健全 低 机制,使我院全体检察 除 人员的执法理念进一步 悍 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 帜 规范,执法方式进一步 愿 改进,执法作风进一步 终 改善,办案质量进一步 彩 提高,执法公信力明显 井 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 邀 工作和检察队伍的满意 预 度进一步提升。我们的 蛛 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 浙 重视,深化认识。

  榨 上级关于开展“百万案 予 件评查”活动会议召开 铺 以后,院党组就开展此 摆 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 忽 ,成立了案件评查活动 掸 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 迈 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 弓 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 豺 任成员。为使评查活动 侦 落到实处,我们还成立 旋 了案件评查组,由副检 辅 察长 XX 任组长,抽调 肖 公诉科、政

 研室等

  点 部门的业务骨干任成员 瞻 ,院党组通过专门召开 封 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 惰 ,提要求,定措施,把 涯 全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 这 上级的会议的精神上来 利 ,把“百万案件评查活 危 动”作为我院今年一项 揖 重要工作来抓,以此促 宁 进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疏 。

 二、摸清底数,分解 旧 任务

  根据案件评查 溢 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 桔 我院对 XX 年以来已办 兢 结的自侦案件开展一次 担 全面摸底排查,明确了 妓 拟评查案件的底数,细 苞 化了评查任务,这次的 曹 案件评查,其中反贪部 斤 门办结的贪污贿赂案件 弘 XX 件,渎侦部门办结 篮 的渎职案件 XX 件。

 三 份 、采取三个结合,确保 荚 评查效果。

  一是开 治 展案件评查活动与推进 铣 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相结 举合,全力促进社会稳定 递 。严格按照评查范围进 沂 行重点评查,每件案件 邀 评查结束后,由评查小 涣 组写出书面意见,对评 溜 查的案件在事实认定、 耳 证据采用、法律适用、 中 办案作风、社会效果等 铡 方面提出明确的评查意 滩 见。对发现违纪违法问 攒 题的,严格查究责任。

 伺 二是开展案件评查活动 谣 与执法质量考评相结合 旺 ,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 帐 的质量和效果。评查活 菊 动按照“边查边改、边 瞳 改边建”要求,遵循全 壹 案检查,实事求是,客 拴 观公正的原则,与执法 冲 质量考评工作相结合, 访 确

 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 琴 化为促进质量提高的过 氖 程,转化为加强执法管 扣 理制度建设的过程。三 翌 是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与 铰 制度管理创新相结

  向 合,完善健全案件评查 羽 长效机制。以评查活动 般 为契机,对执法质量考 献 评制度进行完善提高, 厕 建立案件评查长效机制 娱 ,对评查出来的问题进 湾 行梳理、通报,限期整 氰 改,评查结果与院目标 次 管理挂钩,严格实行奖 猪 惩制度。

  我们的评 噎 查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皮 :第一阶段由各业务部 曰 门和办案人员开展自查 斩 ,第二阶段由案件评查 剩 组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 于 。整个评查工作坚持严 蛰 格依法、客观公正、实 吱 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 蝇 则,主要以案件卷宗及 讯 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 颈 逐案逐卷审查,通过评 验 查小组详细阅卷、翻阅 爷 资料、查阅相关法律规 叶 定、评查组集体讨论等 稍 程序,对案件的证据、 灌 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和 肢 法律文书等进行全面的 周 审查评判。

  四、以 恬 评查促规范,以整改促 肩 质量,确保评查的实效 寞性。一是全面通报评查 忽 结果,使不规范案件成 鱼 为干警执法办案的警示 秩 牌。将案件质量评查情 氯 况纳入检察委员会讨论 野事项范围,要求评查小 想 组必须在评查结束后五 滔 日内将评查情况、打分 戌 情况、评查意见以及被 再 评查部门和案件承办人 趋的意见等提交检察委员 宅 会研究。由职能部门根 弄 据检察委员会的决定, 俘 向各业务部门逐案、逐 妇 项发送《执行通知书》 崎 ,

 要求限时整改;形成 焦 专门的评查通报,对每 赠 个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逐 淤 一列明,增强评查的互 赠 动性,引导干警时刻落 暂 实规范、执行规范,促 御 进规范执法。二是及时 艺 督查整改情况,使规范 卯 办案成为干警执法办案 系 的共同追求。根据评查 道 小组反馈的情况及质量 锤 通

  报,各业务部门 稽 抓住具体办案中容易出 汽 现问题的环节,相继修 沂 改完善了部门内部规范 堑 标准,细化了办案流程 淤 管理办法,建立了规范 挚 化办案细则,把执法办 袱 案的每个环节和步骤规 修 范起来,以执法的标准 杀 化和程序化,进一步促 轮 进公正文明执法。三是 蚁 延伸评查效果,使忠诚 垛 、公正、清廉、严明的 猪 检察职业道德进一步得 揖 到树立和巩固。案件质 馒 量评查活动是对执法办 型 案规范性标准的再学习 磅 ,对执法办案具体责任 匆 的再明确,对执法办案 即 纪律要求的再强调。活 卤 动中,我们将案件评查 垫 与检察干警职业道德教 遇 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痒 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引 补 导干警从具体的不规范 犁 细节中查找思想上存在 箭 的问题,促进规范办案 兑 、文明办案、廉洁办案 税 意识的养成,取得了较 珠 好的效果。

 五、案件评 振 查中发现的问题

  经 心 评查,我们认为这 23 视 件案件的证据、事实、 派 法律适用、程序、诉讼 畔 法律文书等方面均未发 改 现执法过错或瑕疵,经 谊 得起实体法、程序法相 贺 应要求及标准的考验。

 槽 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吗 诸如卷皮和卷宗中《受 丛 理案件登记表》填写

 不 物 规范,卷宗不整洁,里 锹 面内有涂抹、修改且无 褥 注释说明的问题,引法 饼 没有具体到款、项,法 瘟 律文书制作不严谨等。

 迂

 六、强化内部监督,大 障 力督促整改。

  案件 矩 质量评查的根本目的是 羚 要找出我们在办理案件 聊 中存在的问题,找出我 配 们在工作中做得不规范 再 的地方,进行有

  的 受 放失的整改,以此促进 依 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咙 。椐此我们从内部监督 蓉 着手,对评查出的问题 列 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督促 逆 整改,达到“查出一个 鹿 问题,杜绝问题再次发 绅 生”的目的,逐步规范 藕 办案工作。

  对能立 窜 即纠正的问题,由评查 市 人员携带案卷到办案部 枷门直接向承办人指出, 胚 并由承办人立即纠正。

 娱 如法律文书中的错别字 猿 、书写不当、校对装订 歹 失误、法律文书不齐全 定等问题,都是在评查过 监 程中得到及时纠正,并 耻 提醒承办人在今后的工 逾 作中防止类似问题的再 诧 次发生。

  对带有共 阎 性和不能在原案卷上纠 啮 正的问题,我们在评查 是 后写出综合报告经领导 飘 签发后下发到各办案部 陀 门,要求

  各部门针 吧 对各自存在的问题认真 光 组织学习讨论,并以书 蛰 面形式报告整改措施, 唆 限期整改。各办案部门 誉 都对此极为重视,都结 豁 合部门实际对存在的问 枣 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 大 改进。

 不定期对案 蚤 件进行回访考察,注重 獭 对案件后续阶段的跟踪 邦 监督,积极回访案件当 曳 事人、发案单位和有关 鱼 证人,重点了解办案人 鲍 员有无违法办案和吃拿 蚤 卡要等违纪行为,并将 舞 回访考察情况及时向院 恨 党组汇报和反馈到办案 膨 部门,以此促进办案人 蚜 员公正廉洁执法,依法 精 文明办案。

  建立执 拿 法档案,严格绩效考核 渣 。我们对每个办案人员 丈都建立了执法档案,每 揖 办一个案件都在执法档 雹 案上进行了详细记载, 驶 并将当年的办案情况纳 扎 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 镀进

  浅论检察机关案 红 件质量评查机制存在的 互 问题及完善对策 作者:

 芝 陈芳

  来源:《职工 绰 法律天地·下半月》X 邵 X 年第 09 期

  摘要 遮 :当前,统一、完整而 还 科学的案件质量评查机 射 制尚未形成。检察机关 拳 质量评价机制存在管理 杜 分散化、评查标准不统 助 一、缺乏案件质量评查 姐 结果反馈机制等问题。

 酮 本文分析检察机关案件 脓 质量评查工作存在的问 隅 题,并提出完善检察机 融 关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的 稀 相应对策。关键词:案 愤 件质量;动态监控;质 娄 量评查

  案件质量是 愚 司法公正的生命线,事 窒 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 稚 和当事人利益,更关系 番 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的 幸 实现。案件质量评查是 蔚 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重 菩 要环节,是检察机

 关组 秘 织评查人员对已办结的 寅 自侦、控申、批捕、民 伎 行、未检、公诉案件从 赶 案件流程、实体处理、 换 文书质量、卷宗装订、 躬 办案纪律、办案效果等 些 方面进行综合检验。实 酱 现对案件的动态监控、 瞬 过程管理、质量评价, 韵 以达到提高案件质量、 甄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 钓 正执法的目的。当前, 得 统一、完整而科学的案 轮 件质量评查机制尚未形 囱 成。本文试分析检察机 舆 关质量评查机制存在的 比 问题及完善检察机关案 焰 件质量评查机制的对策 噬 。

 一、检察机关案件质 欲 量评查机制的存在的问 老 题

  案件质量管理评 低 查机制没有形成完整、 诱 系统的评查体系

  案 射 件评查的主体不确定, 殃 由部门负责人、上级检 战 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 痔 、案件管理部门等多主 喉 体的进行分散监督管理 听 ,会造成案件质量评查 辈 多头管理,各主体之间 椅 相互制约,侧重于个案 愉 的管理评价,容易造成 波 质量评查效率低下,效 禁 果不明显、执法行为不 嫉 规范及其他办案安全隐 闷 患。

  是案件质量评 辗 查标准不确定,缺乏统 胁 一的、可操作性的案件 哆 质量标准

  除最高人 笺 民检察院出台的《人民 参 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质 煽 量标准》和《人民检察 乍 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 腕 标准》两个与案件评查 值 标准相关的规定外,均 连 未制定明确统一的案件 两 质量评查标准。这种状 阁 况导致各地各级检察院 刑 纷纷出台

 各类的案件质 筒 量评查标准,且评查标 富 准的制定水平参差不齐 虫 ,在操作过程中经常根 惯 据实践情况不断变化、 炸 修改。而抽象、空洞、 捡 不易操作的评查标准容 掌 易出现理解上的错误, 玉 执行上的偏差,容易造 据 成误解;评查标准缺乏 俭 统一性、权威性和说服 达 力;评查标准的不具有 账 确定性影响了评查效果 卸 ,造成评查效率低下。

 教

 案件质量评查过程重结 惫 果轻程序

  检察业务 挚 的目标既要追求实体公 昂 正又要兼顾程序公正, 服 因此对案件评查既要进 基 行结果评价,又要注重 藏 行为过程评价。在实践 壹 中,仅看重结果准确性 司 的认定,而忽略了对办 沫 案过程的监督和案件整 碗 体质量的评查是不可取 阳 的。对程序缺少有效的 哩 监管手段和力度,无法 芯 做到案件质量的全面评 慢 查,亦无法保证评查的 谦 正确性。

 案件质量评查 历 标准不科学

  虽然当 筑 前大部分地区的案件质 肛 量评查已从注重指标的 仓数字化开始向注重办案 浆 质量的社会效果转变, 劫 亦开始对案件存在的差 棋 错程度进行了量化、细 揭 化。但由于每个案件疑 抑难繁简的程度不同,就 侗 会出现“办案越多,差 椰 错的机会就越大”的现 淆 象。并且质量评查只能 驭 对现有案件卷宗材料的 贷静态行为进行评定,但 黎 案件办理是个动态的过 却 程,初各阶段要求不同 讼 ,对案件质量和办案工 剁 作的评价标准也应有所 豺不同。而当前的考评只 锌 注重对案件最后结果的 旬 考评而无法

 对办案各个 殃 环节的进行动态的评定 内 ,容易导致办案人员仅 九注重案件处理结果,而 蚤 办案过程中的工作细节 越 和法律文书制作的瑕疵 睡 常被忽略。

 缺乏案件质 毅 量评查结果反馈机制

 邑

 案件质量考评工作结 姚 束以后,如何有效利用 疵 案件质量考评结果,这 崩 是案件质量考评工作能 效 否真正落到实处,能否 舱 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

 诫 但当前案件质量评查机 俞 制仍缺乏完善的结果反 辙 馈机制。一方面检察机 横 关普遍存在重查轻评现 悟 象,多注重查找问题, 弥 对于如何提高案件质量 噎 ,总结经验等方面做得 政 不够。另一方面当前检 彭 察机关的案件评查工作 订 ,仅仅是针对案件质量 轨 的考核评价,案件质量 训 评查结果的运用不确定 端 ,考评结果与办案人业 赵 绩脱节,不利于办案人 跋 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

 瓷

 综上所述,检察机 减 关尚不存在一套系统、 门 科学规范、与办案有效 旁 衔接的、专门性突出的 核 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要 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 印 公平正义”,就必须改 宛 变案件质量评查现状, 搪 寻求行之有效、健全的 臃 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的对 娱 策。

 二、完善检察机关 康 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的对 兆 策 明确案件质量评查主 洞 体

  明确案件质量评 吁 查主体是构建案件质量 谴 评查体系的前提和基础 疙 。案件质量评查主体是 捐 指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 蟹 的组织者和相关评查人 黄 员。其中案件管理部门 目 应担负起评查

 组织者与 脾 评查人员的双重职责:

 板 一方面,案件管理部门 胀 应切实履行起案件管理 寄 职责,在案件管理部门 峰 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对 待 案件质量进行全程流程 抨 管理。另一方面,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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