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范本6篇

时间:2022-10-01 16:40:05 来源:网友投稿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范本6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范本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挄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范本6篇,供大家参考。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范本6篇

篇一: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范本

、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挄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叏得健康吅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丌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劢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丌得从亊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丌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讣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觃,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觃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収梳理整齐置二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丌得用手抓叏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丌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挄觃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不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劢后应洗手,挄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丌得留过长头収、长挃甲、涂挃甲油、戴戒挃、耳环等饰物。丌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丌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吏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觃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觃、觃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幵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与(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觃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

  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叐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幵经考核吅格后,方可直接从亊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亊食品采贩、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彔归档,幵明细每人培训记彔,以备查验。

  二、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觃划。

  3、挄有关収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叏或换収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丌得从亊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讣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亊敀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不自学相结吅,定期考核,丌吅格者应待考试吅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贫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为觃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觃及觃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 依照法律、法觃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亊餐饮服务食品经营活劢,采叏有敁管理 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挄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幵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叐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 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与职或兼职经过培训吅格的食品安 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幵记彔,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 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讣真挄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 全 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吅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 制订定期或丌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出去全面检查、抽查不自查结吅的形 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贫彻落实情况。

 5、 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 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収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幵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彔备查。

 6、 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挃导,每天开展岗位或 部门自查,及时収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7、 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 1-2 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収现问题及时反馈, 幵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彔。

 8、 检查中収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挃出仍未改进的,挄本单位有关觃定处理。

 9、 各种检查结果记彔归档备查。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 记录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挄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亊食品经营活劢,销售符吅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吅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事条、凡进入本公司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吅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叏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吐供货方挄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吅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进口包装食品的,本公司应在食品包装上注明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觃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

 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敁日期,对使用丌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诧。

  第四条、法律、法觃觃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本公司必须查验其有敁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丌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觃没有明确觃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吅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丌严实或丌符吅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发质的食品,应立卲停止销售,幵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本公司的经营者挄照食品广告挃引贩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诨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本公司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丌吅格和无吅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収现有假冎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五、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觃定,制定本制度。

  1.贪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敁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丌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丌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贪存丌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丌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 10cm 以上,幵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发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挃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丌得超过 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吅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贪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劢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丌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二容器内,在贪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 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食品等产品安全管理,觃范丌吅格产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单位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不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吅,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二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觃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觃定,制定本制度。

  所谓食品召回,是挃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丌符吅产品质量标准的,幵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丌吅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单位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 收回,予以处理或者销毁,幵承担相关费用的制度。

  下列食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

  (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

  (事)检验、检疫丌吅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产品;

  (四)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假冎他人的注册商标等违法产品;

 (五)不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丌吅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

  (六)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讣为需要召回的产品。

  (七)法律法觃觃定其他应当召回的产品。

 収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丌吅格食品,或接到食品企业通知的,应立卲吭劢丌吅格食品召回程序。

 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

  (一)立卲停止销售该产品;

  (事)立卲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

 (三)立卲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及时吐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

  (五)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丌吅格产品;

  (六)召回的食品挄觃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产品召回应自觉接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挃导和监督,产品召回情况应及时、完整、真实地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

 丌吅格食品退货和召回的费用,挄照《供货吅同》的有关约定办理,或者由供应商和销售商协商,原则上由对产品质量丌吅格负责的单位承担。

 实施召回的丌吅格食品应当定点存放,存放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召回食品的批号和数量必须准确记彔。食品召回后,应当对该食品质量丌吅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幵整改。

 本单位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一律从严追究其责任。

 七、 临近保持期食品管理制度

  1.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丌同,参考行业惯例,界定食品临近保质期为: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 45 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丌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 30 天;保质期在 90 天又红又与上丌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 20 天;保质期在 30 天以上丌足 90 天的,临近保质期为 10 天;保质期在10 天以上丌足 30 天的,临近保质期为 2 天;保质期在 10 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 1 天。

 2.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管理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退货、销毁等工作,幵负责培训员工有关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知识。

 3. 临近保质期食品实行每天定时、定人的日常检查制度。

  4. 临近保质期食品实行与区存放,或统一粘贬“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

  5. 临近保质期食品到期尚未售出的应立卲下架,停止使用、销售,及时销毁,禁止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商,幵建立销毁记彔台账。销毁记彔台账保存期限丌得少二一年。销毁超过保持期食品,应确保该过期食品外包装一幵销毁。销毁

 记彔台账应如实记彔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名称、觃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或地点、销毁方式方法、承毁人、监销人等内容。

  6.制订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觃则。食品经营者如不供货商有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约定,应及时办理退货手续。退货记彔内容包括退货商品名称、觃格、数量、退货时间等,幵由双方签字盖章(含电子盖章)。

 八、 食品废弃物处置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觃,讣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废弃物处置管理觃定。

  2、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

  3、废弃物处置安排与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彔幵注明处理方式

  4、负责人负责对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丌挄觃定处理废弃物的,责令 立卲改正,幵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九、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目的:对已収生的食品安全亊敀,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幵讣真做好食品安全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叏得挃导和处置的主劢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亊敀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事、定义:食品安全亊敀,挃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二食物,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亊敀。

  三、责任

  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在第一时间立卲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亊敀収生情况。

 2、本单位食品安全与(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亊敀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彔,幵配吅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本单位食品安全与(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

篇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范本

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 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 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 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 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六)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 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 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并作好登记。(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 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2. 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3. 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4. 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 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5. 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6. 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 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2. 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3. 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4. 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5. 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6. 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7. 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8. 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 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2. 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3.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 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2. 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3. 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4. 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5. 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6.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2. 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3. 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4. 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5. 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6. 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7. 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加工经营场所 1. 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2. 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3. 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4. 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 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5. 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6. 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并应与该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设施设备 1. 设施设备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2. 设施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3. 设施设备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4. 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 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 5 分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 100℃,不少于 10 分钟。5. 待清洗设施设备应用不渗漏的容器盛装修,不得随意乱放。6. 消毒后设施设备专柜保存,与未消毒设施设备分开放置,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7. 设施设备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三)维修保养制度 1. 食品处理区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烘焙、备餐用具清洗消毒及原料贮存的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各功能间标识明显,操作流程规范。2. 各功能间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地面与排水无破损、漏水,墙面与门窗无破损、霉斑,屋顶与天花板无霉变、脱落。3. 配备冷藏、冷冻设施,烤箱、发酵箱、搅拌机等设施,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留样设施,专用空气消毒设施,清洗设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4. 配备餐具、容器、刀具、刀架、墩板、墩架,定点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5. 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

 训,设备、设施维护及时有记录。

 (四)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的制度 1.公共场所经营者每两年应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洗或消毒。空调通风系统应保持清洁,每年运行前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确保运行中卫生安全。

 2.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立即对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系统中各种污染或碎屑已累积到可以明看到的程度;经检验送风中微生物超标;通风系统有可见尘粒进入室内,或经过检测污染物超过《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GB/T 17905)所规定要求;空调送风中检出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经检测空调系统污染程度为严重污染的;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3.空气传播性疾病流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洗消毒。

 4.公共场所经营者应选用空调系统隆维护清洁(洗)消毒专业技术机构对集中通风管道进行清洗或清洗消毒。消毒专业技术机构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或清洗消毒时,必须严格遵照《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2003)执行,并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清洗施工日程安排和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的措施。清洗或消毒后应取得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所出具的卫生评价报告。

 (五)卫生间定期清洁制度 1.卫生间管理有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2.禁止在卫生间里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纸屑等废弃物。3.每天一次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4.大小便池要随时冲洗,并及时清查厕所内纸篓垃圾。6.保持洗手池、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做到无积水、无尿碱、无污物、无异味。7.清洁工人每天冲洗 2 次。

 六、食品进货索证索票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 2 年。(五)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六)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 2 年。(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七)工作人员应穿...

篇三: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范本

品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

 1、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 食品原料、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 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 设备、 洗涤剂、 消毒剂等)

 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并便于溯源。

 2、 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 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 应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 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 批发市场采购的, 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 营业执照)

 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

 采购的, 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 每笔供货清单等; 从合法超市、 农贸市场采购的, 须留存购物清单; 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 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

 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 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 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 (发票、 收据、 进货清单、 信誉卡等)。

 4、 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 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批号、 保质期、 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进货日期等内容, 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 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5、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 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

 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 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6、 应当按照产品品种、 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 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 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7、 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 不得采购腐败变质、 掺杂掺假、 霉变生虫、 污染不洁、 有毒有害、 有异味、 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 以及外观不洁、 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 来源不明、 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 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 42 条、 47、 48 和 66 条的规定。

  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1、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 将全面检查与抽查、 问查相结合, 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 发现问题, 及时指导改进, 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

  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 指导, 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 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

 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 1-2 次全面现场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 做好检查记录。

 5、 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 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设置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1、 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 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

 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 设施、 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 5), 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食品接触面。

 2、

 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 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 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 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4、 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

 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 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 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

 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1、

 食品用具、 容器、 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无毒无害, 便于洗刷、 消毒、 保洁。

 2、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 班后要清洗、 消毒一次, 运行过程要有序、 保持清洁、无污垢、 见本色。

 3、

 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 不混用不乱用。

 4、 食品冷藏、 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 每周洗刷、 消毒一次, 专人负责、 专人管理。

  5、 食品用具清洗、 消毒应定期检查、 不定期抽查, 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 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

 ①伤寒; 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 ④活动性肺结核; 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 在未彻底治愈前, 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 配备食品卫生专(兼)

 职卫生管理人员, 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 实行责任制, 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 具体责任到人。

 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 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 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3、 从业人员有发热、 腹泻、 皮肤伤口或感染、 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 待查明原因、 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 方可重新上岗。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 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的规定,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 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 伤寒、 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 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 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 从业人员有发热、 腹泻、 皮肤伤口或感染、 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待查明原因、 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 方可重新上岗。

 3、 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1、 粗加工肉类原料和蔬菜原料的洗涤池、 操作台、 用具和容器需分开使用, 并有明显标识。

 2、 用于原料、 半成品、 成品的刀、 墩、 板、 桶、 盆、 筐、 抹布及其它工具、 容器必须标志明显, 做到分开使用, 定位存放, 用后洗净, 保持清洁。

 3、 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 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4、 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 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 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70℃。

 5、 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 2 个小时, 若超过 2 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 60℃或低于 10℃的条件下存放。

 6、 剩余食品必须冷藏, 冷藏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 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 方可继续出售。

 7、 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加工区域。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 防止“地沟油’’ 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 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建立以下制度:

 1、 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2、 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 集中处理。

 3、 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 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4、 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 详细记录销售时间、 种类、 数量、收购单位、 用途、 联系人姓名、 电话、 地址、 收货人签字等, 并长期保存。

 5、 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1、 设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举报电话,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及时处理。

 对重要案件和重大事件要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 食品安全管理员对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督办的投诉举报, 要进行督察、督促有关责任人尽快处理, 并收集汇总已调查处理的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 餐饮服务单位接到的投诉, 要根据内设部门职能, 由内设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报食品安全管理员。

 4、 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由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组织内设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小组配合相关行政单位, 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篇四: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范本

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员每牟必翩安蹦困丁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耗l 1食品经营枯业人 庙时爸加工作主从业康检亘取得艘康合枪证明后方可上贵不得弓 人吕必须先迸行翻J 不得先巨岗尼体检Z患有痢疾患有活砚性肺接触直接入口作南位.3食品经童服另捌绪应浓法建立从业人员胆康档哭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胆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球目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胆康俭亘组织每日人员昙检售促以上五启人品调离4做业人吕必须认夏字习有关法摆澎见皇后本岗位马球翼翼应当拐手甜争梢售无包图的爵要入口食品时 戴口盟不得用手抓印百伊入口食导麟用勺刃n妾尝味用后的操作工目刁得随朴剐葡5严格澎卿兰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真他舌动后应洗丰按消百液使用方i去旧角操作余指甲油献戒指耳环等饰他。不得面对食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侠穿工为7食品佗刽闭绝捍悍前镯体照套食品差全法》的相关炯宁崛织职工参食品安至处识培训学习食品挂法律i割口规章并理立培动l档案.加强专〔兼)职食爵多拴管理人员食乐多拴法摆法版邢相关自爵多焙训必须接受食品差全处识培训l并经粤核合格后方司直接刀事餐切暇男作。

 a从业人员必须招要从业人吕包括餐吹业和集休用餐配苦单位中从事自品干异保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品9理立从业人员食品任拴闭识培训档案将培动l附间培训内容息记录归档并明细困培训记录以蓬查验天天快乐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制定本羊位食品安全管理制用邢岗位多拴责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食品经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3蔽关发放食品经遥可证管理力法办理领取或晚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自品经营许司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菌4食手多拴管理人员应认勇制订培训l计划定朗到贿关管理人员伟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自品毛拴知识食品安至事故应急工均能皇握岗位自肝宝侄知识及要求月困名吕5培训{产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即考核不合冲合格省应待考试合格后丙上岗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挂法》的炳次进行监酬出查总结推经验批平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7并币食品安至刷8协助食品安全监咨管理衬满宝别咱肝宝侄监督监迎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到金查管理保)靴习熠西安全很据《食品安生法》《食品安全汗宜饰多仁》呈琳律洋闽乃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依照法律法饭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经营活云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钧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曾愚挂或建摆放食品经营改云随接受社会监国甲坦主体责任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扣构 创名的食品任到人严天天映乐

 3食品安全筐理员须认真按照职噩要求安全知识培训一员工健晨造理素证民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1食品安全管4制订卑盛成不定期食品安全扮召划出去全简恰宵抽查与自查合的形式 主到出查名1酪度的雷担落实情次S食品安全筐健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剁窍育检舀弓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叨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俭查记录备直6各岗价仔菩人生筐洲、员要服从食品安今管禅吊检育器每曰滚岗位或部门自百及时发舰和纠正从业声吊伟斤剧国币求操作的行为食品安勃皇理品每周卜2次夕格环节进行全简即场价育发现问颈乃时反并提出旧良斯改进蔽见又馈8检查中发砚的同-姿问题经两次指出仍宋改进的9名科检叠奥记录归档备百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第-条为了加强木公司食品后票安全监圈管理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台法定要求的食品制定本制度件︸坷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的食品韵立当实行进圈出查格验明食品创冬证明和食品标识索职相关黔正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傲灯i要特i巍走条件的椒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童的检固服瑞霭印件第三条经营进口包装食品的本公司应在食品包装上注明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梦厂名和厂址商标性能用途护吐号产品标准号定星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舅标准方式根抓摘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舀主要成分和含量陈斯使用商品的兰萨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天天快乐

 五、食品贮俘管理制度

 4冷藏冷冻拒(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元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定斯除霜(不得超过Icm) 保证设肠亚常运转符合柜应的漏度范围要求5冷减冷冻贮存应做戮厉酬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相物性食品训勿性亡品分比曙放不捐将食品雄积1瓶存创 食品和水产品分比曙放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护者名称及联系方日等内容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为了加强本单位食品等产品安全营理规沱小合格产品退出市场营里树立本单位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毛滥翻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瞪肖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胃产品安全监督筐健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所谓食品召回是指生产消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害司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陨害的或者不符台产品质引勺准的并已经进入潇蚤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则产隆失本单位及附将缺陷产品从流菌消费领域收回予以处理或割肖毁并子圈毛关费用的制度。下列食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一)存安全隐愚可能对八身圈翔口匕波全造成陨害的产品厂(二)楔全俭疫l合格的叫衣法当检睑检疫而未经俭验俭疫的产品;(三〕超过安全使用期陈或老拐质日期的产品厂(四)惨杂惨假以假充真以次允好愉口臼斗假曾他人的注朋蒯i等违法产品;(五)与监团瞥里~门抽侧爹徒质羹刁冶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厂(六)被监团瞥里~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黑口召回的产品.(七)法律i剖见规定翔也应当召回的产品.发砚所俏售的食品偿本制度所列的不台格食品或限到食品企业通知的应立即启动l合格食品召回程序。天天快乐

 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一)立即停止瞬售该产品;〔二)立即通知消费者停山刻;(三)立即向工商行政誉里部门及有瑞国岂理部门报告厂(四)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引吉疮信层幻施能够菠盖销售范围〔五)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靛到宣召回刁刽名产品(六)召回的食品按规定俏毁或无害化处理.产品召回应自获艘受工商行刃恺理部门及有粼监翻筐健部门的指导和监团产品召回情况应及时完整真实地报嘴确行己眉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笆理犯门不合格食品退货和召回的费用按照《供货台同》的有关约定办理或者由供应高币眼售商协商原则上由刘产品质量不台格负责的单位币担.实施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定点存放存后场所应当有明列碗召回食品的批号和数量必须准确记录。食品召回后应当对该食品质羹刁合格的原因进奋至硅听并整改.本到立的所有J瑟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一律从严追究具责任七、临近保持期食品管理制度1根据食品伤质期的不同参考行生恨例界定食品临近保质期为:伤质疑在一年以上的(舀一年下同)日晒际质斯为45天保质斯毛拌年翔捉一年的!庙近保质期为30天厂保质期在叨天又红又专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二伤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训牢质慈为10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一}祈拐质斯为2天厂保质斯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2食品安全营碑吊角菩管理临沂作后期食品的俏售退货俏毁等工作并嵘贵培训员工有关临近保后期食品管理笼识浙际质慈食品实行镶天定时定人的日常俭亘制度商j丘保后期食品实行专区存放 比近保后斯食品标签{两际质慈食品到期尚未售出的应立即下架停止使用消售及时梢毁谭回徉倍高甜者产商并建剑肖毁记蒙台账俏毁记采治账保存期〔嗣天天映乐

 得二旧一年。俏毁超川牢侍斯食品应砍伤浮过斯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俏毁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超川牢质疑的食品的名称铡名数量护批号〔或产日期〕销毁时间或地点销毁方式方法子毁人监销人等内容.6制订一浙际质慈食品退货规则.食品经营割口别共货商有临近乐质期食品退货约定应及时办理退货尹宣.退蜀己录内容包括退货商品名称规格效量退货时币等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合电子盖嚓).j气、食品废弃物处置制度认真厢歌于食3赓弃枪亏留安仁转人负盖4负责人负责刑废荆勿处遭团的俭查监督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品-定的亏姗贵令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目的:对已发的食品安全到亏讯束做川应斋应急响应措施并口真做次取得指导和处置 使名级领写和相关部门赏丢l关情 好食品安全处瞥工作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到生谁成的影响二定义食品安生爵亏指剖勿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老酬骼尼害 物 的事故指自艳中毒 食品污染等源于食三贾任木到台仔离人负贵在第一〔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圈管理部门报告食鼎2本单位贾品安全专(兼〕职誉里声涯负责组织对食品女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落并配创仁关部门分析和处理3不早居安天天快乐

 位食品安全专〔兼〕职誉到误嵘责制足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号协课和酬灵解决。4本单位负责人在岑生疑似或定为食品安全到与后丘责配台执法人员对刚显食品进行到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克在冷藏条件隋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到l工作。5本单位名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护团如出现食品安全故后配合政和毛关名部门进行厉因调亘和分析妥善处瞿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李未四工们程序1报告原则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瑞钵刹彭石发的食品安全故。2报告程序发生食品安全苗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盖人报告并在两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筐理部门报告任伺部门或德个声月得对食品安生到亏隐和缓报不猖毁灭有关证硬。1初次报告尽可散清除报告食品安全琳片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稽度发病人敖二源因的初步判断指情次等2阶段报告弓l起中毒犷云疑食品 放入冷藏箱〔拒)员对中毒件进行泥查处理.五责追究1本刹立叹责汤及名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恃每天斟小时盯络通畅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雨泊穷离仟2本单位各犯门串亚仔离人为本部「追究有关领导和贾任人的贾哪-烈瑞扯报天天快乐

 十、食品投诉处理制度一顾客没诉的接收1遇有宾客没诉附项子比完耐自地限待。应怀酒同情自聆听宾客诉况必要时司礼貌地询问但切忌扎断兵客的气脂.2表示出对宾客没诉的关心使宾客平静下来。

 3仔细聆听或向宾客了解投诉的原因二询问投诉内容原因发时间地点涉及J损宾客要求黔并尽量留下宾客的甲系资率未4显示决断力。站在宾客立场上表示同情〕巍地向宾客致琳并正面回答客人问题(要注胭语誉技巧). 弓充分葱服客的自尊以二宾含股诉的记录及调查1了解宾客剔工的需要和问题的所在。

 2找有知员进行查谊了解实际情况。3投诉宾客洲注名有关内容记剥l撇蔽具体。

 4调查认真细致对待宾含没诉要保持冷静不推透不争州不怠慢专心致志为宾客解答问题三告诉宾客处理问题的办法1积极寻求解决力法尽量满足宾客要求。

 2事实调查靓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投诉人征求授诉胡书士理的慧见不得强迫宾客接受。3按协商后双方动亘的办法解决宾客问题。

 4如属无效投诉应耐心向宾客蒯攀需要刚作出相应的处理在利员害企业利益的前提下吧对让给宾客。不要对无法办到的事做出子诃。5次口属有效投诉即企业方面原因引起的没诉要主动承拒责门阱表示葱懊不使顾客情绪进一步恶化。投诉处理人在折扣权限下可目减免一定金磨如报损等但如果超出权限盆额黑要向更高级别的筐理人员要求搜权二通常不哗届含补偿的时候就会在滋鲜花水果饮料礼品甜者房间手服等福利民虑尽星近争百悴作析忙对处理问题的过程作 -旦宾客选泽了解决方法便即刻开始记《顾客没诉记录表》上日茜查天天映乐

篇五: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范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目录 1.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食品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4.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

 5. 食品安全检验制度

 6. 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

 7.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8.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9、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10、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11、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12、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13、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14、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15、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6、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17、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超市)采购食品,应当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需要查验和索取供货方的票证如下:

 1.营业执照;

 2.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3.检验(检疫)证明;

 4.销售票据;

 5.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6.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7.进口食品报关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第三条 本企业(超市)从事食品经营,应当运用《XX 工商局商品(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根据查验票证,及时、准确录入食品准入备案信息。内容包括:食品条形码、食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食品生产者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有效期、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以及质量合格证明信息。如果购进食品为有机食品、保健食品、

 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食品),或者荣获中国名牌认证、驰名商标等,还须录入有机食品认证号、保健食品认证号、中国名牌认证号、绿色食品认证号、无公害农产品(食品)认证号、驰名商标认证号和QS标志号。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格认证文件和各类证照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查验。

 第四条 对需要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本企业(超市)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3.粮油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 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由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包装标签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及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进口的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且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第七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八条 本企业(超市)按照食品广告的宣传购进食品时,采购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九条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至少二年。

 第十条 本企业(超市)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标签标注,防止质量欺诈,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食品批发和大中型超市经营者应当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贮存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第三条 食品批发和大中型超市经营者应当做到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

 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四条 食品批发和大中型超市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五条 食品批发和大中型超市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第七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经营。若健康证明过期的,停止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继续经营。

 第三条

 为员工建立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要及时申报。

 第四条

 发现患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者,及时采取调整工作

 岗位、治疗等措施,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六条

 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要加强自律,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第三条

 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食品安

 全水平。

 第四条

 要积极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

 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

 第七条

 积极参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教育活动,切实做到依法经营。

  食品安全检验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条

 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四条

 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

 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

 有条件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运输工具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第三条

 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包括: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三条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第二条所列的食品,应停止销售,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

 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

 (二)

 将标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退回供货方

  (三)

 将质量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市场开办者或者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的质检、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五)食品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信息应当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消费者退货。

 第四条

 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第五条

 坚决杜绝未按照规定采取退市措施、在责令退市后仍不退市或者名义上退市实际改头换面继续销售的行为。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三条

  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应急处置措施包括如下:

 (一)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

 (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

 (三)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好保存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

 (四)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进行停止使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继续使用。

 第四条

  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观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的措施。

 第五条

  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 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

 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 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

篇六: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范本

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3.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4.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5.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6.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7.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8. 索证索票制度 9.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0. 不合格产品处置制度 11.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2.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3. 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3、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5、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

 6、销售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7、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自检自查内容、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3、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

 4、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检自查。

 5、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

 6、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时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 2年。

  进 货 查 验 和 查 验 记 录 制 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下统称食品)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从合法的渠道采购合格的产品。

 2、与初次交易的供货者交易时,进货单位负责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索取、查验一下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储存,每年核对一次是否有效:(一)营业执照;(二)食品生产许可证;(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四)有关质量认证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地理标志食品、转基因食品)、商标注册证、专利的证明;(五)强制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六)生猪定点机械化屠宰厂证书;(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4、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6、接验员对所进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应与供货方出具的发票及清单逐一核对。

 7、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绿色食品等称号的优质食品,凭以上称号相应标示和凭证,只在初次交易时索取票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证。

 8、食品经营者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要详细造册登记,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

 9、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进货人员索取票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入库或上架前查验记录,并自行组织食品抽查。并对索证索票情况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

 10、食品销售者将加盖公章的进货票据直接装订成册建成进货台账,如实记录查验负责人、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或保留相关凭证,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 6 个月。

 11、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经营企业应留有企业总部提供的进货查验证明或配送单据备查。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经营制度 1 1 .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进口肉类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

 2.

 召回产品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宁波东泰和盛实业有限公司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产品:

 2.1 不符合国家相关进口肉类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进口肉类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

 2.2 产品经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产品; 2.3 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进口肉类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 3.

 公司职责权限 3.1 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

 3.2 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以下工作:

 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专人跟踪记录产品所在市场召回进展情况。

 对整个召回过程的监督、控制、协调工作,组织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和进口肉类安全危害调查、评估及分析情况的汇总。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隔离、标识和存放,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 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进口肉类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

 4.

  产品召回管理:

 召回程序

 4.1 接受信息:客服部负责接收经销商、消费者反馈的质量信息,并将信息书面反馈到公司;公司直接接收质监部门反馈的质量信息及公司内部反馈的质量信息; 4.2 信息确认:

 4.2.1 公司接收相关质量信息后,要对接收到的质量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本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确定是否实施产品召回及召回级别,如需召回,需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最终由总经理批准后进入召回阶段; 4.2.2 进口肉类召回级别的划分按国家《进口肉类召回管理规定》划分为三个级别:

 一级召回:产品受生物或化学性污染,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进口肉类的召回; 1. 接受质量信息 2.信息确认 3 .实施召回 4. 召回产品的处理

 二级召回:不符合进口肉类安全相关标准,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小、社会影响小的不安全进口肉类的召回;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或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进口肉类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 4.3 实施召回:

 4.3.1 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合格或不安全进口肉类之后,公司立即停止该产品的进口和经销,对该批产品库存情况进行追溯和调查,凡是与该批质量问题有关的产品(包括已出库与未出库的)均在调查范围内,如有库存产品,将产品单独存放并标识清楚,同时安排库房存放预召回的产品(存放时加设不合格品标识)。

 4.3.2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一级召回 1 日内,二级召回 2 日内,三级召回 3 日内)通知有关经销商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4.3.3 进口肉类召回结束后 15 日内,公司向市级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接收市级质监部门对召回总结报告的审查和召回效果的评估。如产品召回未达到预期效果,则再次进入召回程序。

 4.4 召回进口肉类的处理 对因标签、标识不符合进口肉类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进口肉类,公司可采取适当补救措施,经验证能保证进口肉类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对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不合格产品或不安全产品,予以销毁。

 5.

 召回记录的保存。

 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召回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保存期限为三年。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一、

 加强对企业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

 遵守本制度。

 二、 培训目的:

 (一)

 加强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二)

 通过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企业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特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

 积极开展对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企业食品经营安全。

 三、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四、 培训方式: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业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五、 培训时间:本企业规定员工每周对食品安全内容进行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 培训要求:本企业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本企业员工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规定。

 七、

 对新录用员工为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八、 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安全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和奖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 对本企业食品安排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其培训与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实; (二)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督促不符合岗位健康卫生管理要求的从业人员调离岗位; (三)制订、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计划; (四)审核进货查验管理执行情况; (五)督促处置不合格食品; (六)审核各项食品安全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介绍情况并提供资料。

 4、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随机进行的监督抽查考核。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发票等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可不单独设立仓库进

 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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