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民营经济工作要点(市级)

时间:2022-08-22 17:5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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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民营经济工作要点(市级)

民营经济2020年工作要点(市级)

民营经济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关键,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深入落实******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水平,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主要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底,民营经济对全市GDP增长贡献率达到60%以上;民间投资对全市投资增长贡献率达xx%以上;民营企业缴纳税收占全市税收比重达到xx%以上;万人拥有私营企业数增长xx%以上,万人拥有个体工商户增长xx%以上;民营企业带动新增就业xx万人以上,民营企业对新增就业贡献率达到xx%以上;民营企业研发(R&D)经费支出增长xx%以上,民营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占全市发明专利授权量比重达到xx%以上;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同比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鼓励改革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1.实施企业梯度培育。制定服务企业的具体举措,给予资金政策等方面倾斜,帮助企业坚定信心、稳定预期,加大扶持培育,形成一批新支撑点的优势产业。加快“个转企”“小升规”企业培育,支持有潜力退规企业返规,新增规上工业企业xx户。落实支持科创企业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行动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全年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xxx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xxx家以上。大力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行动,新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xx户,争创一批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国家级“单项冠军”“小巨人”企业。

2.支持创新创业创造。引导民营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各类科研项目,参与国家重大科学技术项目攻关。深化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研发机构、共用研发设备、共享科研成果。支持民营企业创建“一室一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支持我市民营企业、项目参加“创客中国”“创响中国”及“中国创新创业”等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

3.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勤练内功,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提升、研发高新技术产品等,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技改投资增长10%以上。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实施重大短板装备和关键新材料等关键领域补短板工程。引导民营企业向“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方向升级,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工程和数字化转型工程,培育工业企业培育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xx户,新增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xx户、绿色工厂x个,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xxx台。推进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工程,打造一批绿色产品,推介一批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

4.实施稳企强企增企行动。坚定不移抓好“工业强市”一号工程,深入实施工业企业三年倍增计划,滚动培育“十强”和“三十佳”。实施“x企登云”提质扩面行动,新增“x企登云”企业200家;加大企业品牌宣传,深入推进“精品xx•x美智造”央视系列展播,拓展民营企业开放发展空间。进一步营造人才成长良好环境,全面落实“人才特区”“人才十条”等政策,完善柔性引才政策,扶持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xx创新创业。对民营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国内急需紧缺人才,建立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简化申报材料,以诚信承诺代替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持续推进优秀企业家培训工程,境内外轮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00人以上。

二、聚焦降本减负,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5.深入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兑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减免税、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各项惠企政策。推行税收优惠政策“清单式”管理,不定期公布税收优惠事项清单。全面巩固省定项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共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面清查违规涉企收费。继续开展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

6.降低用工成本。全面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出台的养老、失业、工伤、医保等社会保险缴费减免政策。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在确保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支持小微民营企业、扶贫车间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实施力度,将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放宽至上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

7.降低用能成本。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降低中小微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有关政策,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降低5%,工业用天然气价格下调10%。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增加我市天然气计划内供气指标,减少计划外采购气量,降低企业用气负担。进一步扩大民营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全面落实国家降低制造业用电价格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全省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提升用电便利化程度。强化对防疫物资重点生产企业的水、电、气等要素保障工作,对实施水、电力、燃气增容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含国家、省、市级补贴)。对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各项费用。

8.减轻企业负担。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防疫期间前3个月房租全免、后期减半。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按照其实际减免租金额20%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鼓励各县区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三、深化金融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9.全方位用好金融活水。健全“敢贷、愿贷、能贷”考核激励机制,推广小微企业循环贷、无还本续贷业务,降低企业转贷成本。新增贷款270亿元,制造业贷款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将符合条件的科技融资担保业务全部纳入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新型政银担在保余额69亿元,税融通业务累计放款5亿元,续贷过桥年周转率不低于12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xx市中心支行、xx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授信尽职免责机制,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对符合授信条件、还款意愿好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对2020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无需提供抵质押作为反担保、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2%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省财政按照每年担保贷款实际发生额的1%给予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对单一融资担保机构单户企业担保贷款业务的补贴最高可达10万元。

11.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完善培育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持续推进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创板”“专精特新板”挂牌,推进壹石通、昊方机电等民营企业上市。实现直接融资xx亿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压降成本费率,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低0.5个百分点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探索建立市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完善中小微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打通民营企业融资的“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效能。

四、坚持公平竞争,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2.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认真落实《xx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精简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开展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消防等领域指定交易和歧视性限制问题专项整治。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市场交易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13.全身心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探索“刷脸办事、电子亮证”,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部分事项秒批秒办,大幅提升一网通办、异地可办和零原件办、不见面办能力。全面完成政府数据信息系统整合,对接“x事通办”,做优“手机扫一扫•市长助你跑”平台,打造“掌上政府”。完善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充分听取相关企业意见,不断提高政策精准性、有效性。

14.推深做实清欠专项行动。落实清欠工作例会、调度通报、督查检查等制度,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打好清欠“攻坚战”,确保拖欠民营企业的剩余无分歧欠款做到应清尽清。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后重新确定。建立拖欠账款问题约束惩戒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的拖欠失信成本,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责任人严肃问责。

五、畅通沟通渠道,提升服务企业质效

15.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引导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等责任。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正当财富和合法财产保护,对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经济行为,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坚决杜绝差异性、选择性司法,依法慎用羁押、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加快甄别纠正侵害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错案冤案,将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的政策落到实处。采取便利信用修复流程,积极对接省级主管部门,帮助企业重塑信用,规避失信风险。

16.推动政策落地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xx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加大省、市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梯度培育计划等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和假冒专利等行为,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7.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推进“三比一增”“四送一服”“行走企业”等活动,落实好市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每位领导同志联系3家民营企业,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完善民营企业评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机制,用好评议结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在畅通民营企业与政府沟通等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支持优秀民营企业家在群团组织中兼职。

六、加强组织保障,形成发展合力

18.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调度推动、信息沟通、督促检查、统计考核等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增强引导、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自觉性。各县区、市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细则,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见效,并加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开展发展民营经济年度考核,对2019年度发展民营经济先进的县、区进行通报。

19.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支持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民营企业设立党组织,积极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方式,选派熟悉党务、懂经济、会管理的机关干部到民营企业担任党建指导员。围绕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开展工作,与服务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升民营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

20.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引导广大企业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国家及省、市重大发展战略。深入挖掘一批优秀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典型,加强对企业家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尊重、激励和保护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引导民营企业为xx市建设“两个中心”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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