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4篇

时间:2022-10-02 14:15:05 来源:网友投稿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4篇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某局关于塑料污染治理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报告 按照《x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4篇,供大家参考。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4篇

篇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关于塑料污染治理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报告

  按照《x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梳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塑料污染治理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高,涉及面广,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惠民工程,作风工程来抓,列入了局机关、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和构建“绿色和谐”的工作目标,在教育系统范围内广泛实施塑料污染治理及垃圾分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为切实开展此项活动,为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职责,将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力求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全力将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落实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积极组织引导。转发《通知》,要求旗县市教育局、盟直学校提高政治站位,树立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塑料污染治理和垃圾分类工作是 xxxxx 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着力推动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引导全盟教育系统在日常办公、举办会议、活动中禁止减少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

 料制品,主动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逐步停止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二)完善制度机制,建立规章制度。建立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专人负责。制定了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明确了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绿色消费、监管等制度。

  (三)实行垃圾分类,开展宣传教育。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严格管控一次性办公用品登记及发放,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容器设施,鼓励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同时在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采取规范分类投放垃圾行为的措施、建立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或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监督考评体系。有害垃圾单独存放,可回收物通过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统一回收,废旧电子废弃物单独存放,与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账,定期公示垃圾清运量。全盟教育系统采取多措并举,借助多种媒介以广泛宣传塑料污染治理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知晓率、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师生参与垃圾分类活动的热情。通过培训会、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向师生、家长宣传塑料污染治理及生活垃圾分类的做法、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学校以课堂教育主阵地为基础,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与课堂教学的有机融合。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是环保教育的好场所尤其是道德与法治、语文、科学等学科的教学中有机地渗透塑料污染

 治理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尝试在校本教材的研发中以及课堂教学的环境主题教育中突出塑料污染治理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学,让学生系统学习塑料污染治理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技能,固化垃圾分类教育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指导旗县市教育局组织“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号召中小学生做文明使者,走进社区、商场、超市、餐饮店、公园等公共场所,宣传“十大文明”,特别对“十大文明”之“文明用餐”进行重点讲解,倡导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号召餐饮店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商场、超市不使用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主动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替代品,争当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师生及家长收看《x 盟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历史成果展》短片、“地毯式”清理白色垃圾、实施分类垃圾收集清理等活动,充分体现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的劳动精神和爱卫情怀。下发《关于积极参加“小手拉大手 垃圾分类我先行”社会实践活动倡议书》, 通过同父母一起观看垃圾分类视频、自创歌谣、制作垃圾分类手抄报、“变废为宝”手工制作分类垃圾桶、争当垃圾分类宣传员和讲解员从我做起以及实践体验等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努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传递垃圾分类的知识与绿色生活的理念。

  三、取得成效

  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及实际的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以来,干部、职工、师生、家长通过塑料污染治理及生活垃

 圾分类知识宣传都具有了一定的塑料污染治理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意识,掌握了相关的塑料污染治理及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的技能。师生塑料污染治理及生活垃圾分类知晓全覆盖,在校内和学生家中都能够有意识的将手中的垃圾按照垃圾分类处理的要求进行相应处理,垃圾分类的正确率在不断提升,每个学校在垃圾分类处理上有了长足进步。由最早的垃圾焚烧到分类处理,这个过程是各校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上的一个飞跃,校园塑料污染治理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实施和及时清运,校园环境进一步得到有效治理,随风飘的纸张现在变成了大家眼中的可回收资源。以往混装的垃圾被简单的处理,增大了环境的污染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现在的分类垃圾处理,减轻了部分环境污染负担,产生再生资源。

  四、存在的问题

  (一)源头销售使用管控难,由于塑料具有轻便、成本低、可塑性强等特点,塑料制品仍被大规模生产和使用。

  (二)垃圾分类投放意识薄弱,倡导市民进行垃圾分类,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仍一起混入垃圾场。

  五、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参加环境整治主题活动,将教育系统的污染治理工作向更深层次推进。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更多干部、职工、师生、家长的参与,不断增强教育系统全体师生及家长的垃圾分类投放意识,使此工作成为常态化。

 (三)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努力打造教育系统各学校、各单位成为环境优美单位。

  (四)继续落实环境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目标考核,构建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

篇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活动总结汇报

 为贯彻落实省、市塑料污染治理决策部署,促进广大人民群众消费方式变革,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工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广泛动员。下发《XX 省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郭局长具体讲解了塑料污染的危害和治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坚持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在办公室最好使用瓷杯或玻璃杯。

 二是形式多样。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平台,提醒广大群众绿色消费、健康出行。利用室内外电子屏滚动字幕播放多条塑料污染危害和治理宣传标语口号;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推送塑料污染危害和治理教育宣传,极大地扩大了宣传范围、增强了宣传效果;在全体职工大会上,播放塑料污染治理宣传视频;在一楼办公大厅张贴《XX 省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和宣传海报,让广大办事群众和职工都能了解塑料污染的危害。

  2 三是积极开展。在老年助餐点提倡使用环保用品,餐具要消毒、清洗干净,要求禁止提供和使用列入塑料制品禁限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制品。

 此次活动,让大家充分了解了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宣传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树立环保新风尚。

篇三: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dash; 2 —2021 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计划为落实中省市有关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安排部署,巩固前一阶段成果,持续推进治理工作,确保我区完成塑料污染治理阶段性目标任务,现就 2021 年工作安排如下:一、统一思想压实责任1.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将“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作为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治理塑料污染,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迫切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理办、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意识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聚焦难点、突破重点,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切实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区发改委和生态环境灞桥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重大情况和问题,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理办、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全年2. 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理办、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灞桥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灞发改发〔2020〕139 号)要求,在统筹推进各项治理任务的基础上,强

 — 3 —化餐饮零售等领域的禁限塑监管,花力气、下功夫抓好中、小型便利店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企业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塑料袋,堂食服务禁用不可降解塑料餐具等难点工作。并结合本工作计划,于 6 月 20 日前制定各自 2021 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报送区发改委、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备案。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理办、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体育局、区城管局完成时限:全年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严格执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制度3. 配合市级部门按照《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商务部公告 2020 年 61 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投资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应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引导和报告信息质量审核等工作,着力抓好大型商超(4000m 2 以上)、品牌连锁便利店(30 家门店以上)、限额以上餐饮业等重点企业报告制度的落实,力争实现应报尽报。督导各有关企业要完成 2020 年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的编撰工作,并尽快着手准备 2021 年上半年报告。责任部门: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 年 7 月底前4. 配合市级部门督促电商、外卖平台企业共享西安地区

 — 4 —2021 年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及上年度执行情况。责任部门:区投资商务局完成时限:2021 年 7 月底前(二)推广塑料制品替代产品和模式5. 探索引导大型商超企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奖惩制度,明确任务、严格奖惩,推动其建立利于禁限塑工作开展的优惠销售制度,广泛开展“一公里”便民服务,实现一次性塑料制品用量逐年减少。引导社会资本采用分时租赁等多种方式在中小超市、连锁便利店设置自助式、智慧化的投放装置,推广可降解塑料制品,方便群众生活。责任部门:区投资商务局(以下均需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负责辖区内具体工作落实,不再重复列出)完成时限:全年6.配合市级部门发挥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宣传引导作用,助力全区禁限塑工作。通过标杆配送站点挂牌、志愿者聘书发放等形式,鼓励骑手积极参与禁限塑宣传。鼓励平台采用多种优惠方式,吸引商户选用绿色循环新产品、新技术,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责任部门: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全年(三)开展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集中购销试点7. 推动集贸市场开办方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规范不

 — 5 —可降解塑料袋的使用,逐步推广应用可降解塑料袋。建立塑料制品批发销售企业报备制度,督促其建立销售台账,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从销售源头上把控违规塑料制品流入市场。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底前(四)强化饮料食品生产企业管理8. 督导食品、饮料生产、批发企业严格遵守《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 年版)》,禁止随产品附送违反国家规定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塑料袋。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底前三、优化全运环境从严限塑(一)重点区域严格执行“ 限塑令”9. 全区 A 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和不可降解塑料袋。在非星级宾馆、酒店、民宿的餐饮堂食服务推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和不可降解塑料袋。责任部门:区文旅体育局、公安灞桥分局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底前10.全区书店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书店的餐饮服务禁

 — 6 —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底前11.全区大型商超(4000m 2 以上)、品牌连锁便利店(30 家门店以上)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责任部门:区投资商务局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底前12. 全区中小型商超(4000m 2 以下)、商店(30 家门店以下)、药店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底前(二)强化摊群点禁限塑监管13. 加强对已批准设立的摊群点管理,禁用厚度小于 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加大对夜市集中经营区、夏季瓜果临时销售点监督检查频度,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行为,杜绝超薄塑料袋的使用。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完成时限:全年四、精心组织全面推进(一)持续推进农膜治理

 — 7 —14. 农业农村部门应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农膜使用技术指导,引导农业生产者使用标准厚度农膜;支持各地采取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等形式开展农膜回收工作,加快农膜回收示范县建设,把农用地膜产品纳入重点产品质量监管目录及年度执法工作要点。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全年(二)加强快递领域塑料污染管控15. 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国办函〔2020〕115 号),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推行绿色环保包装,逐步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责任部门:区交通局、区投资商务局完成时限:全年(三)公共机构禁限塑示范16. 推动全区公共机构执行国家禁限塑相关规定,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党政机关率先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减少签字笔、塑料杯等一次性用品的用量,减少浪费;禁止在食堂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塑料餐具和塑料袋,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性,提升机关干部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抵制过度包装和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自觉性。

 — 8 —责任部门:区机关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全年(四)推广应用绿色替代品17. 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塑料替代产品生产企业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责任部门:区科技工信局、区城管局、区投资商务局完成时限:全年五、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1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西安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投资商务部门应尽快落实执法工作,依法对违反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责任部门:区投资商务局完成时限:2021 年 7 月底前19. 制定禁限塑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督导检查,对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理办、各有关部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做到季季有督导,半年有通报。责任部门: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完成时限:2021 年 11 月中旬前

 — 9 —20. 8 月底前在商品零售场所、集贸市场、餐饮行业、摊群点等重点领域开展 2-3 次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可降解一次性餐具应分别符合 GB/T38082 和 GB/T18006.3 国家标准要求。严格查处虚标、伪标等行为,并及时将涉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线索移交生态环境部门,由其依法立案查处,形成检查总结 8 月底前报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区发改委。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体育局、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局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底前21. 将禁限塑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加大评分权重,突出日常工作实效。各单位于每月 25 日前,将本月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发改委、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区发改委、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定期召开禁限塑工作会议,对各单位、落实行动方案情况(包含是否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完成情况和保障机制等)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计入考核得分评定。责任部门:区发改委、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完成时限:全年六、强化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引导22. 依托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围绕涉及禁限产品目录、开展方式、减少塑料污染等内容,加大宣传力度,

 — 10 —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常态化宣传工作。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生态环境灞桥分局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底前23.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引导。城管部门应将禁限塑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学校广泛宣传。投资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应继续加大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宣传力度。交通、住建、文旅、机关事务部门负责在交通运输工具、物业管理小区、A 级旅游景区等场所投放宣传内容。各街道应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治理塑料污染意识。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理办、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体育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机关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全年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7 日印发

篇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年] 李生晓梦 XIAOLIFEIDAO [选取日期] 虚拟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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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拟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XXXX 结合实际写 XXX”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精神,围绕虚拟建设“重要窗口的重要窗口”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创新、绿色、协调新发展理念,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进一步促进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循环经济发展,聚焦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置、治理”等重点环节,鼓励科技创新、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宣传引导,努力在塑料污染治理上走在前列,为虚拟县“双示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3 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总量基本实现零增长、塑料垃圾实现零填埋。到2021 年底,建成“无废城市”。

 到 2022 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县城建成区的商场、超市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 2023 年底,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县城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 2025 年底,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建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县城乡结合部、镇和农村地区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二、主要任务 (一)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 0.01 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 2022 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海关虚拟办事处等部门和各

  4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1.不可降解塑料袋。有序推进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书店、药店等重点场所以及餐饮外卖打包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不可降解塑料袋减量。到 2022 年底,县城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 2023 年底,县城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 2025 年底,全县城乡结合部、镇和农村地区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一次性塑料餐具。全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县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教育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 2022 年底,全县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5 到 2023 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快递塑料包装。严格落实《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政快件绿色包装规范》,开展快递业过度包装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并实施减量实施方案。推动寄递企业建立完善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经过快速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产品,推广使用环保胶带、包装物和填充物等,逐步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到 2022 年底,全县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到 2023 年底,全县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县邮政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研发和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1.推进传统塑料产业转型提升。塑料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产品标准要求。加强绿色设计,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培育壮大替代产业,支持可降解材料和生物基、全生物降解等替代产品项目建设。加强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6 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塑料替代产品的应用。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书店、药店等场所,推广环保布袋、纸袋、菜篮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采取自助扫码取袋、免租金、低押金等方式推广可循环使用的“共享购物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在餐饮外卖等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等单位带头使用塑料替代产品。(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 1.创新平台企业和商场管理模式。电商、外卖等平台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鼓励采用“积分、商业券、折扣”等措施激励消费者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选择绿色替代产品。(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 推行绿色供应链。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

  7 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邮政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农膜管理新模式。鼓励生产、使用生物降解、强化耐侯等新型地膜产品。加大农膜减量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力度。持续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探索开展降解地膜集成示范点建设。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膜使用者应当依法建立农膜使用记录台账,农膜回收网点和回收再利用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回收记录台账。(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1.推进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全覆盖。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在商场、写字楼、车站、旅游景区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加可回收物容器等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提高收运频次。建立健全农村塑料废弃物分类收运体系。(县分类办、县建设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 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回收模式创新。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方式,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管理,鼓励打造上接前段分类、中接仓储物流、下接利用产业的再生资源供应链。培育有一定规模、运营规范的塑料循环利用企业。大力推进“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鼓励企业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推进线上线下分类回收融合发展。推动社区(农村)、物业、回收企业协同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废弃物回收网络覆盖 90%的社区和60%的行政村,到 2025 年底,实现全覆盖。(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分类办、县邮政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产废者主体责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推动快递、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推动快递等企业建立包装容器逆向物流体系,通过积分、返现、抵现等形式,在校园、社区、商圈等设置快递包装物回收点、外卖餐盒回收设施,到 2022 年底,全县建成一批快递包装物回收点。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商超、进社区、进机关、进市场、进宾馆、进餐饮,签订塑料废品回收协议。(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邮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

  9 供销社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农药废弃包装物、农膜和渔网渔具回收。落实农村废弃包装物常态化、长效化回收处理机制,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处置率分别达 80%、90%。建立县级归集、网点回收、使用者捡拾的废旧农膜回收和运储体系,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 90%以上,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合理设置回收点,加强回收处理。(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成“无废城市”。以“无废城市”建设为载体,全区域、全行业、全方位对塑料废弃物等固体废物开展综合治理,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总量基本实现零增长、塑料垃圾实现零填埋。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打造“无废城市”建设的“虚拟样板”。(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塑料污染治理 1.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加强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

  10 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开展江河湖泊、港湾塑料垃圾清理行动。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环节的污染防治。推进废旧农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县分类办、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执法监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对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建立健全塑料污染线索排查与执法快速响应机制,依法查处污染环境问题。全面启动生产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禁限塑推进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使用禁止、限制塑料制品的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污染和破坏生态行为的,应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由其依法立案查处,并通过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创新监管方式。依托在线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建立覆盖塑料污染源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监测体系,推行非接触、智慧化塑料污染监管,实现全过程动态跟踪监管。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信息

  11 系统,加强再生资源回收量、回收品种等信息收集和统计分析。完善生活垃圾全流程信息化监管平台,积极探索纳入城市大脑,推进全过程管理。(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务数据办、县分类办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探索信用治理体系。探索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绿色信用制度,鼓励商家和消费者选择绿色包装材料、开展包装物回收利用、使用非一次性购物袋等绿色行为,积极拓宽绿色信用体系的覆盖范围和应用领域。探索实施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分类办、县商务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在学校、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社区、旅游景点、火车站等公众聚集、大流量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题宣传,广泛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重大意义和生态效益,总结推广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提高公众塑料污染治理意识,引导公众自觉参与垃圾分类,主动减少使用

  12 一次性塑料制品,抵制过度包装。广泛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科普宣传,将塑料污染治理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幼儿园日常教育内容和社会实践内容,引导青少年树牢生态责任意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加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生活的宣传教育。(县委宣传部、县分类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教育局、县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估体系,切实抓好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责任,结合本地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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