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条例宣传月工作总结12篇

时间:2022-06-22 16:00:05 来源:网友投稿

信访条例宣传月工作总结12篇

信访条例宣传月工作总结篇1

 

信访条例宣传月工作总结篇2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确保了学校环境的稳定和谐发展,更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

信访条例宣传月工作总结篇3

  一、深刻认识信访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为党分忧、为党尽责的使命担当

  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属性,信访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一政治问题,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一核心问题,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这一重大问题。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信访工作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性质作用、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最大优势,坚决扛起筑牢安全稳定屏障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事权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点问题、部署推动工作,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始终坚守信访工作的人民立场,不断厚植为民解难、为民服务的朴素情怀

  习近平总书记将信访工作喻为“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强调“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信访工作条例》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充分彰显了“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和价值取向。从当前情况看,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时有发生。这些情况表面是责任问题、作风问题,本质是立场问题、观念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思想层面入手,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初心使命,自觉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定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奋斗。其次要从行动层面深化,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各项工作始终,用心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再次要从方法层面求细,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多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去,多到反映问题的群众家中去,与群众坐在一个炕头、一条板凳上,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作自家事来办,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成果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

  三、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实践要求,全力做好问题化解、源头治理的各项工作

  做好新时代的信访工作,必须把《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基本遵循,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去存量,也要抓前端、防未病、遏增量。一方面,要坚决贯彻“三到位一处理”的重要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等制度,深入推进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集中推动存量问题“案结事了”,决不能把责任推给上面、踢给下面、留给后面。另一方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快推进“最多访一次”改革,着力推行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切实夯实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础,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

信访条例宣传月工作总结篇4

  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对于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着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必将推动信访工作更加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赤峰市要坚决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以实际行动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应有贡献。

  坚持高点站位,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的《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立足赤峰地处京畿要地、区位特殊的市情实际,站在守卫边疆安全、拱卫首都安全的政治高度看待信访工作,真正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条例》,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特别是要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贯穿到信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切实担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下真功夫、苦功夫、实功夫,办理好每一封来信、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处理好每一件投诉,推动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条例》在赤峰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实绩实效诠释政治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源头治理,牢牢掌握新时代信访工作主动权。实践证明,强化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核心关键,这也是《条例》明确的一条重要原则。我们要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源头防范、源头治理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赤峰一域之稳定为全区全国大局之稳定尽责任、作贡献。一方面,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以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活动为抓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矛盾隐患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把重心放在事前、把功夫下在日常,严密防范信访工作领域的各种“灰犀牛”“黑天鹅”风险隐患,力争把各类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坚持即接即办、规范办理,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以《条例》为抓手,进一步明晰部门单位源头预防和解决问题的职责,压实属地、领导、部门和个人的首接首办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化解矛盾,确保各类群众初信初访件在规定期限内问题得以查清、合理诉求得以解决,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努力让“最多访一次”成为常态、“重信重访”成为例外。

  坚持常态长效,全面构建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信访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把握主攻方向,抓住关键环节,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宣传贯彻机制。把学习《条例》列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把宣传《条例》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营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健全完善担责尽责、联动运行的工作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着力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体系,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上下联动、沟通顺畅、协调有力的信访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信访工作纳入督考一体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对信访工作推进和《条例》贯彻落实等情况开展督导问效,既考核信访案件化解成效,也考核各级工作责任落实,在全市树立起信访工作不能不抓、不敢不抓、不抓不行的鲜明导向,以此倒逼各方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举措、落实责任,努力交出新时代赤峰信访工作的满意答卷。

信访条例宣传月工作总结篇5

 

信访条例宣传月工作总结篇6

 

信访条例宣传月工作总结篇7

  信访工作是密切联系党委政府与广大群众的桥梁。做好信访工作,可以有效的化解社会各类矛盾,并切实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进一步密切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水深情。如此看来,做好信访工作至关重要,意义深远。作为基层信访工作人员,我们身处信访工作的前沿哨所,肩负着从源头上遏止不良信访案件发生的重大责任,可以说基层信访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一、做好基层信访工作的几点经验

  1、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前提。 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我镇发展面临着许多棘手的矛盾和问题,要发展必须解决矛盾,对此,镇委、镇政府始终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信访工作原则,认真对全镇一百多个矛盾纠纷进行了分类梳理,并将信访案件全部落实到了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万城三组移民李某,在土地延包确权工作中,因本人不懂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致使个人利益受到损失,带着小孩和行李到镇政府上访。镇委书记、镇长夏天华了解情况后,立即召集副镇长、包村责任人蔡光荣、民政助理谢永法等人协商解决方案,于当日就解决了她反映自己责任田面积达不到标准的问题。分管移民工作的副镇长江波拿出工资,自己贴钱,借给生活、生产有困难的上访移民,为解决问题经常在移民家里一住就是半个月,一家一家做工作,一件一件落实,扭转了过去移民隔三岔五就上访的局面。

  2、完善机制,健全制度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 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方面,我镇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受理制度。我们在信访工作中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而是主动将信访联系方式、接待时间和地点告知给群众。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通过电视媒体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在群众中宣传《信访条例》,告知群众信访问题处理程序以及他们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办理制度。我们在接待群众上访过程中,首先认真实行了首位处理制,即镇领导和机关干部对来访群众决不能以“这事不归我管”等理由推诿,搪塞来访群众。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信访案件督办机制。我镇成立了处理重点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主要任务就是对突出问题、疑难问题进行监督和督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信息收集,排查矛盾是做好信访工作的重点。 我们深切体会到,要做好信访工作,信息的收集、矛盾和排查是重中之重。我们必须及时、全面地了解全镇的各种矛盾纠纷的趋势和苗头,将矛盾问题化解于无形,让“星星之火”不能“燎原”。对此,我们在每个村设立了1名信息员,做到每月召开1次信访工作座谈会,每季度召开1次矛盾纠纷化解通报会。在此基础上,为了全面收集信息,排查矛盾,我们还建立了12类资料库,即《矛盾纠纷排查通报》、《待处理案件》、《群众来信汇编》、《来信、来访纪要》、《领导值班记录》、《信访摘报》、《结案报告》、《上级督办信函》、《上级文件汇编》、《信访文件汇编》、《信访责任书》、《工作信息》。

  4、强化责任,部门联动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 要做好信访工作,简单地先靠信访办公室是无法做好的,必须做到部门联动、相互配合。对此,我们针对信访事项,分部门协同处理,真正实现了接待信访有专人,分类处理有专班,督办落实有回音。

  二、基层信访工作面临的问题

  1、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呈上升趋势。 主要原因为:一是上访人员个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人多势众”才能引起重视,越往上找才能解决问题;二是部分基层信访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群众久访无果从而导致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三是别有用心的人员通过组织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来借机敛财。如每次发生移民群体性上访都有1至2人从中组织并收取上访费用。

  2、涉及行业越来越多,参与人员呈现多元化。 因地方经济发展不够,加之农村改革力度的不断深入推进,目前乡镇正处在改革的“阵痛”时期,发展的“艰难”时期,因而也导致上访案件涉及行业、参与人员的成分变得越来越复杂化。就我镇而言,上访人员涉及到在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老干部、中小学教师、乡镇机构改革遗留问题涉及人员、移民和普通民众等。

  3、群众上访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复杂,结果与上访目的反差较大。 近年来,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呈多样化,有要求增加土地、解决生活、生产遇到困难的,有要求解决子女读书、就业等问题的,有要求减免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受到处罚的等,而群众反映的许多问题与各级政策相违背,上访不能达到自己的意愿,以致造成重复访、越级访。

  三、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信访工作的几点体会

  1、必须强化基层信访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用“四心”做好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的政策性较强,它要求每一名接访人员必须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更要熟悉有关“三农”的法律法规,了解近期出台的新法规、新政策,知晓基层工作的重点和发展趋势,熟悉基层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方法。在工作中接待人员要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者,引导和教育群众依法、逐级、有序上访,又要对群众信访时提出的问题做出有理有据的答复,让群众满意。接待群众要保持“四心”。即:一要有真心。真心对待群众,切不可把上访群众当作敌人、对手。二要有诚心。在接访中绝不能虚情假意,表面答应,背后推诿,当面接受,背后诋毁。三要有热心。对来访群众,我们要“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解渴,一片和语相谈”,使上访者从我们的热情中感受温暖和关切,从而增强他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心。四要有耐心。到乡镇来访的农村群众大多数文化水平不高,法制观念不强。作为接访人员,我们要有一颗耐心,真正做到不厌其烦。

  2、必须强化基层信访工作责任,坚持“四到位”做好信访工作。 一是“组织网络到位”。建立健全信访网络是基层信访工作的组织保证。按照“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要求,建立以信访办为中心,各部门为重点,各村为基础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体系。二是工作“重点到位”。干好基层信访工作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处理重点突出问题上,例如移民问题、农村土地纠纷等。三是“矛盾问题排查到位”。干好基层信访工作要做到未雨绸缪,定期不定期在镇内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明确重点,逐个突破。四是“督办到位”。党委、政府要针对“有令不行、无反馈结果、程序不公开、不公正、效率质量不高、信访白条”等问题进行督办;对突出的重要问题、重点问题进行督办。

  3、必须创新基层信访工作方法,坚持以“三个经常”、“三个转变”做好信访工作。 “三个经常”即要经常性地梳理排查矛盾,做到掌握信访情况了如指掌;经常性深入调研,针对各类倾向性的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经常性地督办检查,确保信访案件处理落实到位。“三个转变”即一是变上访为下访,多深入群众。群众上访,一部分是个人权益受到了侵害,一部分是反映干部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的现象。我们要抓住重点对象,带着重点问题,走出办公室,走入田间地头,深入群众去开展信访工作,既获得了第一手资料,

  又从感情上缩短了与群众的距离。这样做使很多无法在办公室解决的棘手问题在下访的过程中得到及时解决,很多会议上无法协调的矛盾在与群众的密切接触中“手到病除”。二是变封闭为公开透明。将信访案件的受理、办理、督办的程序和过程公开化,这样不仅可以有效地遏止少数地方和部门对矛盾和问题久拖不决,不依法办事,不按政策办事,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致使小问题酿成大问题,而且可以加深群众对政府部门工作的信任程度,促进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变行政调处为依法办理。要切实改变过去依靠行政手段调处信访问题和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的做法,以新颁布的《信访条例》为准则,积极探索在乡镇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整合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部门服务农村的职能。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重要信访案件和重要矛盾纠纷调处听证会制度,逐步使基层信访工作走了正规化、法制化的渠道。

信访条例宣传月工作总结篇8

  《信访工作条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站在两个全局的历史坐标上,为了总结党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更好贯彻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提升信访工作的政治站位,党中央及时做出的重大部署。新《条例》将信访工作定位为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将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

信访条例宣传月工作总结篇9

  5月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与旧条例相比,新信访条例有90%的内容做了修订,新精神、新规定非常多。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另外,在新《信访条例》总则中,实行多年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工作原则,被修改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被引申为“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一系列职责被强化,我注意到,有三个“应当”条目尤为醒目: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应当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当然,新版《信访条例》并没有无节制地扩张信访主体的诉求权利,而是在强化中又有规范。新条例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权利行使和保护都不能偏离法律航线和理性尺度。

信访条例宣传月工作总结篇10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平台,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彰显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要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站在了解群众期盼、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和总结执政得失的高度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能力水平。

  必须始终把强化政治担当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条例》,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必须始终把保障发展稳定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信访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社会环境的稳定与否,又间接影响着经济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努力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实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都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信访与非诉讼纠纷调解方式的联动,探索更多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途径和办法;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必须始终把维护群众权益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信访是群众对各级党委、政府的“信任之访”。我们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首先要善于面对面,信访问题拖不起、绕不开、回避不了,早解决早主动、早解决效果好,越拖情况越复杂。我们要严格落实下访、约访等制度,积极主动接待信访群众,经常性深入到信访群众中,弄清矛盾的来龙去脉,搞准矛盾的症结所在,力所能及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其次要善于心贴心,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很多是疑案积案难案,处理起来比较棘手,而且有时群众情绪比较激动,甚至难免有些过激言行,这时候需要我们做的就是以耐心解烦心、用真心帮忧心,理顺信访群众的情绪,赢得群众信任。再次要善于实打实,向群众说实话、掏心窝子,解开思想疙瘩。要办实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按政策倾心尽力解决;对不合理诉求,耐心说服,讲清政策,绝不能为了求稳而突破政策规定。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我们作为群众难题的解题人,必须要不断完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把群众的满意作为最高褒奖。

信访条例宣传月工作总结篇11

  信访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面对新时代新变化新考验,必须深刻认识信访工作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找准定位、精准发力,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强化大局意识,确保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正确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多次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明了信访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作用,科学揭示了信访工作的本质属性和规律特点,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信访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深厚的人民性、鲜明的时代性,为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的政治高度,从国家长治久安、地区长远发展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视角,来看待信访制度、信访问题和信访工作。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和最大优势,深入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升抓信访工作的思想境界和政治站位。

  强化宗旨意识,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信访工作,关键是站稳人民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中指出,“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信访工作条例》专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进一步明确了做好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要不断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通道,努力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全面提升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要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把维护群众权益作为信访工作的落脚点,按照“及时”和“就地”的要求,妥善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风险意识,不断增强预防化解能力。信访是社会矛盾最直接、最全面、最具体的反映。2016年总书记就对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风险研判,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们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常观大势、常思大局,完善落实信访形势分析研判、信访矛盾排查化解、重大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机制,做好防范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重心放在事前、把功夫下在日常,变上访为下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第一时间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要针对重点领域问题和重点利益群体问题,集中力量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理清症结根源,综合精准施策,限期挂图作战,依法妥善化解矛盾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法依规抓信访。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法治化是信访工作的发展路径和根本方向。《条例》要求“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我们必须强化法治对信访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进一步落实好访前依法引导、访中依法办理、访后依法处置“三步法”。要把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引导信访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维护权益的途径,依法逐级、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逐步由“信访”向“信法”转变。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落实访诉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依法复查复核等规定要求,依法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的每一个环节,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高度自觉。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推动信访工作格局由“单打独斗”向“齐抓共管”转变势在必行。我们必须充分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努力构建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要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强化首访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健全和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织密织牢横向到部门、纵向到基层的信访工作责任制网络。

信访条例宣传月工作总结篇12

  5月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与旧条例相比,新信访条例有90%的内容做了修订,新精神、新规定非常多。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另外,在新《信访条例》总则中,实行多年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工作原则,被修改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被引申为“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一系列职责被强化,我注意到,有三个“应当”条目尤为醒目: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应当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当然,新版《信访条例》并没有无节制地扩张信访主体的诉求权利,而是在强化中又有规范。新条例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权利行使和保护都不能偏离法律航线和理性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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