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心得体会文章 (完整)

时间:2023-01-18 17:30:14 来源:网友投稿

物业管理心得体会文章 物业管理心得体会文章物业管理心得体会文章篇1物业管理这门课程我们已经学完了。对于这门课程我有很深的体会。下面我来说说对这门课程的认识。已经我自己的学习体会吧。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心得体会文章 ,供大家参考。

物业管理心得体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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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心得体会文章篇1物业管理这门课程我们已经学完了。对于这门课程我有很深的体会。下面我来说说对这门课程的认识。已经我自己的学习体会吧。

  几点看法及建议

  《条例》赋于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相应权力,但如何行使好权力,却有待细则与实践来进行规范、验证。

  (一)业主大会的运作

  业主大会靠业主本身这样一个松散的、自发性的个人来自行运作召开,无异于难上加难。召开业主大会,组织相关人员讨论、《业主公约》等资料的起草需要具有相关专业的专门人才才能完成,其成本巨大,单靠业主本身无法完成,加之召开会议,工作决议起草、业主代表候选人产生、筹备所需资料整理、汇集

  均有困难。从中可以看出,由业主自行召开业主大会毕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方面由于附带的没有出台而造成实际操作困难。

  因此,建议能在物业管理协会下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公司,由这样一个采用企业化运作方式的专业机构来指导业主大会及其执行机构运作,这个专门的咨询公司有其自身独有的第三方身份,以及各种专业人才,综合地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并在今后日常的管理工作中为业主、物业公司、开发公司及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几者之间调解各种纠纷。物业管理咨询公司应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管理企业,付出相应的劳动,收取应得的报酬。

  经历了多次的体制变革和理念革新,物业管理行业无论是在沿海还是在内地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在物业管理的定位和意识上仍然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因此,有必要澄清几个问题:

  1.业主与物管不是“主仆”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他们之间的一切行为均以契约中明确的双方权利义务为法律依据。

  2.业主与物管没有保镖关系。根据目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物管企业的职责只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居住区域内的共有财产进行保养、维修和公共秩序的维护、交通车辆的停放管理等。因为物业企业,不具有任何执法职能,所以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排除物管对业主的人身和私有财产保镖、保管和保险的职责,当然另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3.物管服务费是投资。物业管理是消费,更是投资。实施物业管理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业主提供优美、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二是可使业主的物业得到保值增值。从经济学分析,前者属消费行为,后者属投资行为。业主消费的同时也在投资,并且最终转化为一种投资行为。此种观念的转变,将直接影响业主对物管的接受程度和具体行为。

  4.物管服务不是水电气暖供应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住宅小区是各相关部门综合服务的对象,而各部门都应当按有关政策规定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相互配合,共同为业主,为社区提供服务。水电气暖是由供应商提供,按规定供应商应该入户抄表,计量收费,并且承担跑、冒、滴、漏等自然损耗。而物管企业勿需

  也无权为水电气暖部门收费,除非受水电气暖部门的正式委托。同样也不需为水电气暖的自然损耗承担责任。

  物业管理心得体会文章篇2物管企业要强化几种意识

  1.业主的责任意识。小区内的共有共用财产,是全体业主的财产,每位业主对其共有财产,都应负起管理、爱护、监督的责任,特别是对设备设施负起维护,养护的责任。2.业主的投资意识。要使物业延长寿命,就必须投资,而业主的投资就是通过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行为在进行,物管费一方面消费在保洁,绿化等服务中,更多的是投资在设备设施的养护当中,从而实现物业的保值增值。

  3.物管的企业经营意识。物业管理公司要清楚自己的身份,明确自己的地位,是以服务换取报酬的企业,而不是“管家”、“主人”,不是所谓的“管理者”。企业,就要以企业的姿态出现,树立企业的意识,才能赢得企业的长足发展。任何企业要获益,都要善于经营,经营企业,经营产品,经营品牌服务型企业也是如此,节流是经营,开源也是经营,把握、运用自身的各种资源也是经营,把物业管理真正当作独立企业来经营是物业管理企业亟需树立的定位意识。

  4.双方的道德意识。物业管理人员为业主服务需要有职业道德,业主享受服务也要有基本的公民道德。以“德”为本,是为人之道,也是企业发展的必需。企业要以诚信为业主服务,业主则需要正确地接受服务。当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都建立在一个“信"字的基础上时,一些物业管理人员监守自盗、缺乏职业道德,一些业主无理取闹,鸡蛋里挑骨头故意与物管作对等等不道德的行为将不再发生。

  5.双方的法律意识。物业管理发展到现在,行业法律框架已基本构成,特别是国家统一制定的业主公约、委托合同、前期服务协议等规范性文件,详细地规定

  了物业管理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各地先后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基本可以满足物业管理行业的服务需求,既然不是无法可依,就需要我们做到有法必依,树立法律意识,拿起法律武器。

  6.双方的合同意识。合同是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对任何一方都有同等的约束力。业主的权利义务与物业公司的权利义务都明载于合同的条款中,合同是双方行为的准则,因此加强合同意识,订立合同,信守合同,是解决纠纷的根本之举。

  7.公用事业的市场意识: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部门,计划经济以来就习惯了由终端用户无偿代其收取费用。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这种现状仍然没有得到彻底改观,进而为物管双方都造成了许多本可以避免的纠纷和伤害。顺应经济规律,才能得到发展,因此需要加入市场大潮的参与各方都树立起市场意识,包括目前的垄断行业,以免受到规律的惩罚。

  《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国家以立法的方式确定了物业管理行业的社会地位,同时保障了物业管理行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过去无法可依的局面将不复存在。因此,有法律相伴,今后的物业管理之路会越走越宽。有人说,物业管理者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真正的英雄,因为他们正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观念。所以我相信,在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物业管理的前景会愈发灿烂,愈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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