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厅督查报告5篇

时间:2022-08-22 14:45:12 来源:网友投稿

住房城乡建设厅督查报告5篇住房城乡建设厅督查报告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住建系统统2020年一季度安全生产督查的通报发布时间:2020-04-24 吉市建安字〔2020〕4号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房城乡建设厅督查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住房城乡建设厅督查报告5篇

篇一:住房城乡建设厅督查报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全市住建系统 统 2020 年一季度安全生产督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4-24

 吉市建安字〔2020〕4 号

 井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住建系统 2020 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吉市建安字〔2020〕1 号)要求,3 月下旬我局组织了五个督查组对井开区、各县(市、区)住建系统进行了安全生产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人员访谈等方式检查了全市房建与市政工程施工、城镇燃气和供水、农房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共检查 26 项在建房建与市政工程、4 个燃气站点和 3 个自来水厂进行了检查,下发限期整改督查意见书 24 份,停工整改督查意见书 2 份。另外,还督导了各县(市、区)对省住建厅通报的 2020 年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以及市 2019 年第四季度排查出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疫情期间,井开区、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了对相关企业、建设工程开(复)工指导服务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以及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和已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工作;落实了“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开展了本辖区内的房建与市政工程施工、燃气、供水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好的做法

 (一)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强化事中监管。永丰县住建局对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塔吊基础预埋构建进行现场核查,对安拆企业资质、人员住建云实名认证进行现场核查,严厉打击挂靠等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力量储备不足等问题,通过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所有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为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把脉”,弥补监管部门短板。2019 年度共检查起重机械设备 86 台(次)、发现安全隐患 458 项,对 8 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和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对 3 家施工企业、2 家监理公司、3 家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及安装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累计处罚 14家次、收缴罚款 24 万元,有效遏制了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疫情防控“五个一”“五个长”,复工复产“四落实”。疫情期间,永新县住建局结合行业实际,加强宣传,认

  真排查,在建筑施工管理上出新招、亮奇招、下实招,取得了实效。守好入口实行“五个一”,即一个出入口、一支测温仪、一本笔记薄、一张通行证、一名带班领导;安全施工推行“五个长”,即工地长、信息长、司务长、寝室长、防疫长。严格执行人员进出、物资保障、值班值守、疫情管控等各项制度,落实工地封闭管理;落实了工地人员分散施工、错时施工、轮流施工;落实了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一天不少于二次全面消毒;落实了抓牢安全生产,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在做好防控疫情的基础上推动了企业复工复产。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部门层面:

 1.有些住建部门在推行工程管理人员考勤和建筑工人实名制执行方面力度还不够,如:青原区、井冈山市、万安县、泰和县。

 2.省厅通报的 2019 年四季度“百差工地”遂川县家具产业园项目未整改到位,遂川县住建局与园区、应急部门进行了联合执法,下发了停工通知书,但对相应责任单位未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3.市局 2019 年第四季度检查发现泰和县农商银行营业用房工程、新干县龙山壹号院工程的安全隐患未落实整改,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应责任单位不落实整改的行为未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请遂川县、泰和县、新干县住建局于 4 月 30 日前将上

  述三个工程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局安委办。

 (二)市场行为方面:

 1.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不健全或项目经理(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普遍较差。

 2.多数施工企业、项目部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和到岗履职证明以及材料、设备的采购合同、购买合同与支付凭证等资料提供不够齐全。

 3.部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和专业监理人员未到岗履行安全职责,一是有的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手续不规范,如:井冈山市碧桂园翠薇里项目监理单位江西中天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是有的变更项目监理人员无变更手续,如:泰和县宏标·嘉和府 6#楼项目监理单位吉安市建设监理中心;三是有的项目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资料无总监审批签字,现场监理人员非本公司人员,未完善解聘、聘用手续以及监理通知单、回复单、例会纪要等资料,人员签字存代签行为,如:遂川县 2019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宁家圆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江西鑫中建工程有限公司。

 (三)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层面 1.安全管理方面:部分施工企业、项目部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资料资料混乱,如:万安凤凰新城 1#、2#楼;二是有的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流于形式,未对危大工程进行针对性检查,如:永新县人民医院急诊大楼及住院

  大楼;三是有的施工企业、项目部“两张表”制定不合理,风险管控清单无针对性,如:新干县城北农贸市场项目。

 2.文明施工方面:有的工程施工现场积水,道路积淤,材料堆放无序,裸土、建筑垃圾未覆盖到位,如:青原区康居佳苑 2#楼;有的工程降尘设备损坏未及时修复,如:永新县人民医院急诊大楼及住院大楼。

 3.施工现场防火方面:有的工程消防立管未随主体进度设置,未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如:万安凤凰新城 1#、2#楼;有的工程未制定动火审批制度,或未履行动火审批程序,如:安福东投阳光城二期。

 4.基坑工程方面:一是有的工程基坑坡顶堆放大量钢筋,坑底未采用排水措施,深基坑未进行专项验收及持续观测,如:吉安县丰穗佳苑(幸福家苑二期)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1#楼、新干县城北农贸市场工程;二是有工程基坑施工无专项施工方案,边坡未支护,如:吉水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建设项目;三是有的工程临靠山体未采取防止山体滑坡措施,如:井冈山市旅游职业中等学校教学楼及学生宿舍。

 5.模板工程方面:一是有的工程高支模施工与专项方案不符合,专项无验收记录,如:井开区吉安米田科技有限公司 8#厂房;二是有的未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及剪刀撑,部分顶托存在偏心受力,如:峡江中学 1#教学楼;三是有的工程后浇带支撑体系部分拆除,采用回顶方法,如:安福东投阳光城二期工程。

  6.脚手架工程方面:一是有的工程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违反规范要求,搭设不规范且承受屋面飘檐荷载,如:吉安市纪委监委新干县廉政教育中心;二是有的工程脚手架基础不平整,标高不一致,未设置排水沟,如:永新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是有外架支承在后浇带处,下部支撑未单独搭设且部分已拆除,如:泰和县白凤澜湾小区 1、2#楼。

 7.施工临时用电方面:一是有的工程配电箱未采取防雨、防潮措施,未关闭且随意接线,如:泰和县宏标·嘉和府 6#楼;二是有的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线缆未做过路保护或架空敷设,如:遂川县碧桂园 15#楼;三是有的工程施工用电线缆未穿套管搭设在脚手架体上,如:遂川县 2019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宁家圆建设项目。

 8.起重机械设备方面:一是有的未经产权备案,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如:泰和县白凤澜湾小区 1、2#楼;二是有的工程未进行复工前的检修保养,如:遂川县碧桂园 15#楼;三是有的塔吊未做防攀爬措施,基础存在积水现象,如:万安县 2019 年棚户区改造(五云新城)建设项目。

 9.关键岗位持证上岗方面:有的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人数不够;大多数工程项目部未配齐持特种作业工种,特别是起重吊装工程缺失信号司索工。

 (四)燃气和供水安全方面 1.有的自来水厂二氧化氯、盐酸等有毒物品管控不严,控制室工作时间常开,无专人看管,如:永新县自来水公司;

  有的液氯车间未设置警示,未严格落实封闭管理,购置、使用记录不详细,日常管理不严,如:安福自来水厂;有的二氧化氯发生器车间无人值班时大门未上锁,如:井冈山(新城区)自来水公司。

 2.有的液化气站监控设置不合理,维护不到位,核心充装区监控长期失效,如:永新文竹液化气供应站;或无法全方位监控储罐区和隔离围墙,且未采用防爆摄像头,如:永新里田液化气供应站。

 3.未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托运满装钢瓶,如:安福县辉煌液化气站。

 4.一些企业的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管理人员应急操作不熟练,职工应急处置能亟需进一步提高。

 四、处理意见

 在此次检查的在建工程中,对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且不落实整改要求的项目工程相关责任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名单如下:

 1.遂川县家具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单位:江西蓝宇家具有限公司、江西富优家具有限公司、江西优君跃龙家具有限公司、江西升康家具有限公司、江西吉民家具有限公司、江西吉和木业有限公司、江西赣桥木业有限公司、江西吉富家具有限公司、江西吉诚木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西省鑫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泰和县农商银行营业用房工程的建设单位:江西省泰

  和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西省新大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新干县龙山壹号院工程的建设单位:江西华泉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西泽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万安凤凰新城 1#、2#楼的建设单位:江西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万安县吉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西正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遂川县 2019 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宁家圆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遂川县暖家保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西建上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西鑫中建工程有限公司。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2020 年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风险防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防控较大事故,有效减少事故总数,促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督办在建工程管理人员考勤和建筑工人实名制执行力度,督促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现场履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建筑市场,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三)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特别是加强对各类园区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加大整改力度,严格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认真对照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落实整改的建设项目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篇二:住房城乡建设厅督查报告

权力运行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表 编号:

  受检处室:

 行权事项:

 内容(分值)

 存在问题 扣分 得分 制度流程图上墙情况( 10 分)

  行权轨迹档案填写情况( 10 分)

 要件补正实行一次性告知情况( 10 分)

  实行 AB 角情况( 10 分)

  处务会记录情况( 10 分)

  专家评审与 实地调查情况 ( 10 分)

  公示、 公告情况( 10 分)

  行政审批时限( 30 分)

  总体评价

 检查组全体人员签字:

篇三:住房城乡建设厅督查报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场 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市场 2017 年度 第一次综合大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 两年行动督查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扎实做好我市创国卫和“平安 XX”建设工作,决定开展全市建筑市场 2017 年度第一次综合大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现就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在建工程。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工业项目(已授权经济开发区)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检查。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工程建设五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两书一牌”等制度执行情况。

 (二)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情况,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

 (三)建设、施工单位违法发包、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动;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行为;不按

 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四)工程实体质量。重点包括作业面钢筋工程、工程使用建筑原材料及砼试块留置情况,砼标准养护室的设置情况,工程技术资料收集与整理情况,建筑节能开展情况。

 (五)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岗位管理人员到位情况,重大危险源挂牌督办和跟踪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履职情况。

 (六)各专项方案编制审查、验收情况。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以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施工临时用电、临边防护、临时设施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部位及环节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七)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民工学校、三级安全教育、班前交底等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主要检查人员到岗到位、人证是否相符等情况。

 (八)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围墙美化、出入口硬化、办公和作业区分离、建筑垃圾清运、材料堆放、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的内容。

 (九)监理对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审查情况;监理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行为的情况。

 (十)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十一)汛期、台风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十二)扬尘治理情况:7 个 100%、13 条强制措施落实情况。车辆冲洗设备、塔吊喷雾等扬尘设备使用情况;视频监控使用安装情况,城区项目是否已纳入“智慧工地”服务平台。

 (十三)“平安工地”创建情况:包括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工程款支付和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工地值班落实情况。是否存在XX 市建设工程“平安工地”考核中涉及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创建活动措施不得力等的相关内容。

 三、检查办法与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用普查方式,5 月中旬我局将组织人员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情况汇报、资料查审、实地检查等形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将包括在建工程清单、工程进度、项目质安员以及自查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的自查报告,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前报建筑业管理科,同时,准备好相关资料,供检查组人员检查。

 2.各检查人员要认真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拒绝整改的,对责任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3.各检查人员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整理汇总检查情

 况,届时,我局将根据检查情况对优秀企业和工程项目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未认真落实整改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及相应处理。

篇四:住房城乡建设厅督查报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 2015 年全省城乡基础设施及住房建设项目对接活动签约项目开展督查的通知年全省城乡基础设施及住房建设项目对接活动签约项目开展督查的通知

 豫建〔2015〕147 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巩固 2015 年第九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河南省城乡基础设施及住房建设项目对接活动成果,推动各地签约项目落地,根据省委、省政府“三查三保”集中督查活动总体安排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招商引资签约项目专项督查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5〕121 号)精神,于 10 月 12日—23 日组织开展全省城乡基础设施及住房建设签约项目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省各市、县 2015 年河南省城乡基础设施及住房建设项目对接活动签约项目 140 个,其中现场签约项目 56 个。省厅本次重点督查 5 个省辖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涉及现场签约项目 27 个。

 二、督查内容

 (一)2015 年河南省城乡基础设施及住房建设项目对接活动签约项目(140 个)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

 (二)当前签约项目落实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原因分析。

 (三)招商引资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拉动经济增长、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民生、对财政税收的贡献、社会就业等)。

 (四)2015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推进工作的措施及意见建议。

 三、督查方式

 采取各地自查、省厅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9 月 18 日—10 月 10 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要对 2015 年河南省城乡基础设施及住房建设项目对接活动

 举办期间正式签约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按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并如实填写签约项目汇总表(见附表 1、2)。

 (二)抽查(10 月 12 日—23 日)

 1.听取汇报:被抽查到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汇报 2015 年河南省城乡基础设施及住房建设项目对接活动正式签约项目落实情况,已签约项目未落实和停止情况及原因分析,项目落实中立项、环评、土地、资金等方面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2.召开座谈会:召集签约项目双方负责人,听取项目签约、开工、建设等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座谈会可与汇报会合并召开)。

 3.实地查看:督查组根据签约项目汇总表,实地查看正式签约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较多的可随机抽查,抽查率不低于 50%。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郑州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组长:李学军房产处副处长(13513712966)

 成员:史可庄严

 第二组:安阳市鹤壁市

 组长:王晶城建处副处长(15837116196)

 成员:陶鼎鼎尹峰

 第三组:平顶山市南阳市

 组长:肖永京保障处调研员(15903697889)

 成员:张圃孙会昌

 四、工作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要高度重视,开展自查,做好准备工作,通过专项督查推动项目落实、建设进度。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做好沟通联络工作。

 (二)各督查组要认真负责,如实掌握实情,根据督查情况负责起草督查报告。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把自查的正式签约项目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随同填报的签约项目汇总表,于 10 月 15 日前报送省厅计划财务处。

 联系人:陈建军 0371-68080513

 邮箱:1138002317@qq.com

 附件:1.2015 年河南省城乡基础设施及住房建设项目对接会现场签约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

 2.2015 年河南省城乡基础设施及住房建设项目对接会正式签约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

 2015 年 9 月 18 日

篇五:住房城乡建设厅督查报告

 2011 年第一季度督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序号 检查项目

 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事实 对责任单位的处理 对责任人的处理 1 铜仁供电局生产调度综合楼 24 米高悬挑外脚手架专项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 已整改)

 ; 起重机械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 已提交补办申请

 。

 对施工单位中 建三局 一公司和监理单位贵州 电力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作全省通报批评。对施工单位中建三局一公司项目 负责人曾祥志、 专职安全员 鲜荣斌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监理单位贵州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总监程鑫作全省通报批评。

 2 铜仁市枫木坪廉租房项目

 挖填方区高约 5 米边坡未按设计回复进行施工, 且未进行边坡施工图设计( 正在整改)

 。

  对施工单位贵州省铜仁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项目 负责人田代维、 专职安全员 李勇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监理单位贵州建安土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周应均作全省通报批评。

 3 江口 县廉租住房第三期 起重机械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 未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群塔作业无防碰撞措施, 起重机械操作员 未持证上岗 ( 未提交整改资料); 施工现场 10KV外电线路不能满足施工安全距离要求, 无外电防护措施( 未提交整改资料)

 。

 对施工单位贵州 省松桃综合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作不良行为记录 6 个月 。

 对监理单位铜仁地区金鑫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不良行为记录 3 个月 。

 对施工单位贵州省松桃综合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石国柱、 专职安全员 刘志艳作不良行为记录 6个月 ; 对监理单位铜仁地区金鑫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罗其勇作不良行为记录 3 个月 。

 4 遵义市红花岗区惠民小区廉租住房( 三期)

 物料提升机采用单根钢丝绳受力, 为建设部明令禁止使用设备, 且无楼层停靠装置、 断绳保护装置等( 已整改)

 ; 施工现场项目 负责人等人员 持证单位不是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 未提交整改资料)

 。

 对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撤销入黔资格; 对贵州三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作全省通报批评。

 请遵义市住建局 对施工单位项目 相关人员 进行核查; 对贵州三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朱敏作不良行为记录 3 个月 。

 5 遵义市高桥水泥厂二期廉租房( A、 B塔式起重机械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 已提交补办申请材料)

 。

  对贵州 颐中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 经理谭维亮、 专职安全员 冯健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监理单位贵州百盛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蒋友明作

 —2— 栋)

 全省通报批评。

 6 桐梓县 2010年度廉租住房工程( 凉水井点)

 基础设计图未送设计审查( 正在整改)

 。

 塔式起重机械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 已提交补办申请材料)

 。

 对建设单位桐梓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贵州 遵义杨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 经理刘 远才、 专职安全员 余忠碧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监理单位贵州航天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任剑作全省通报批评。

 7 黔西南州兴义桔山廉租房四期一标段 B 栋 建筑层高由原设计的 2. 8m 擅自 调整为 3m, 未经设计书面认可;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混乱, 不按规范搭设, 临电施工组织设计无审批( 已整改)

 ; 现场混凝土砂浆搅拌未称量、 挂牌,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登记未达到设计要求( 已整改)

 。

 对建设单位兴义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监理单位贵州 致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黔西南州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 经理肖 勇、专职安全员 钱勇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监理单位贵州致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唐光珍作全省通报批评。

 8 黔西南州贞丰县廉租房三期龙场镇住宅楼工程 建筑层高由原设计的 2. 8m 擅自 调整为 3m, 剪力墙比原设计少一片。

 且墙体材料由多孔砖变更为实心砖, 未经设计书面认可; 检测单位贞丰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就从事检测业务; 施工现场项目 负责人雷玉春三类人员 考核合格证过期( 已整改)

 。

 对建设单位贞丰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施工单位黔西南州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黔西南州兴义桔山廉租房四期一标段 B栋项目 一并处理)作不良行为记录 3 个月 , 对监理单位黔西南州正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检测机构贞丰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由黔西南州住建局另 行处理。对施工单位黔西南州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 经理雷玉春、 专职安全员 孟泽作不良行为记录 3 个月 ;对监理单位黔西南州正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李应新作不良行为记录 1 个月 。

 9 黔西南州贞丰县廉租房三期珉谷镇住宅楼 F 栋工程 建筑层高由原设计的 2. 8m 擅自 调整为 3m, H 栋由原设计的 1 梯两户 调整为 1 梯 4 户, 未经设计书面认可, 也未提交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检测单位贞丰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就从事检测业务。

 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等专项方案未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 未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 ( 已整改)

 。

 对施工单位贵州 化工建设公司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黔西南州 功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施工单位贵州化工建设公司项目 负责人严跃军、专职安全员 王先武、 陈野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黔西南州功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卿立成作全省通报批评。

 10 贵阳市三联乳业有限公司廉租住房工程 卸料平台未编制专项方案( 已编制专项方案, 并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卸料平台与脚手架连接,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已整改)

 。

 对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负责人陈万坤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贵州和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周 永明作全省通报批评。

 11 清镇市二期廉租住房项目 ( 农牧场)土方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 已整改)

 ; 塔吊操作人员 无上岗证( 正在办理人员 变更手续)

 ; 项目 专职安全员 未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已增派持证人员)

 。

 对施工单位清镇市建筑工程公司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监理单位贵州化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全省通报批评。对施工单位清镇市建筑工程公司项目 经理康修贤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监理单位贵州化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达轩作全省通报批评。

 12 清镇市二期廉租房建设工程水晶集团第一片区 土方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 已整改)

 ;项目 专职安全员 未提供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已增派持证人员)

 。

 对施工单位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监理单位贵州化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施工单位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负责人朱习勇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监理单位贵州化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达轩作全省通报批评。

 上述责任单位和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自 本通报印发之日 后 5 个工作日 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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