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用安评人才网3篇必用安评人才网 2020年6月 科学中国人49 核与非核联用推动新农药迈入精准安评新时代——记浙江大学原子核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必用安评人才网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必用安评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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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与非核联用 推动新农药迈入精准安评新时代——记浙江大学原子核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叶庆富 胡 鑫“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敏感,甚至“谈农药色变”。农药、化肥等人工合成物质是现代文明的产物,农药的使用对防治病虫草害和粮食增产起着重要作用,促进了世界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正是由于农药对病虫害的有效控制,才使农产品保持高产稳产,确保了我国在有限的耕地面积上生产出可供14亿人口生存所需的农产品。农 药对人类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农药同时是一把双刃剑,作为有毒化学品,长期大量地使用,在得到效益的同时,也造成了一些负面效应。20世纪60年代初,农药的广泛应用虽然减轻了病虫害造成的损失,使粮食增产,但大量使用农药也导致农产品的污染,因农药残留导致人畜中毒事件时有发生。20世纪70年代初,浙江就发生了轰动全国的有机砷“稻脚青”使用过量导致的人畜中毒事件 。事实上,每年数以百万吨计的化学农药投入农田,除少量达到作用外,大部分滞留于环境中,迁移、转化和重新分布,产生多种物理和化学性质不同的物质,这些物质尽管含量较微,但其导致的生物效应和生态环境风险不容忽视。因此,研究农药在不同生态环境体系中的残留和代谢规律,是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的前提。在这一领域中,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技术以其独特的技术优势成为国际公认的研究农药环境行为及其残留代谢等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有了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技术,就可以全面跟踪农药施用、作物吸收与转化、环境污染演变的全过程变化,就像给汽车装上GPS定位仪器才能进行卫星定位跟踪一样,给农药加装核素标记,就可以跟踪农叶庆富利用同位素成像技术分析农药在植物中的残留分布创新之路Way of Inno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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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创新之路Way of Innovation药在农业生态系统中的行为与归趋。我国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核农学事业开拓者之一、浙江大学原子核农业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核农所”)创始人陈子元院士的带领下,利用放射性同位素标记化合物进行有关 农药残留方面的研究,通过43个单位、百余名科技人员的协同作战,制定了我国首批69项农药安 全使用标准,为全国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提供了科学依据。初识“核农”,打磨“核与非核技术”利剑1984年,刚刚走出北京农业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校门的叶庆富,加入了由陈院士领导的浙江大学核农所,开始了他与核技术农业应用的不解之缘。当时的核农所科研设施条件居国内前列,拥有一批进口和国产的放射测量仪器设备。1985年,在世界银行贷款的帮助下,核农所又购置了国内首批高效液相色谱仪(Waters 510和Waters 490)。为了保障当时国内最前沿的精密设备正常运行,参加工作不满一年、擅长与仪器打交道的叶庆富,迎难而上,成为所里负责这些精密仪器维修和维护的不二人选。要知道,在那个年代,科研条件远不如现在,仪器维修并不是简单的更换主板、备件这么轻松,而是需要逐个寻找电路故障,用电烙铁手工更换焊接元器件的。经过多年的攻坚克难,小到定标器,大到液体闪烁测量仪和高效液相色谱仪,都在他手中服服帖帖。就这样,一面跟着老一辈“核农人”学习着高大上的“同位素示踪技术”,一面对照复杂电路图干着电工的“小活”,叶庆富慢慢成长为所里唯一一个又懂得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技术,又精通非核分析技术的科技人员,这为他后来的研究打磨好了“核与非核技术”的利剑。坚守“核农”阵地,传承“示踪薪火”我国核农学事业的发展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核农学领域在“九五”和“十五”的十年间,几乎未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科研经费支持。因此,国内原先从事放射性同位素示踪研究的单位进行了组织机构调整,中国农科院和省市农科院的原子能利用研究所纷纷被撤销或被合并,各单位原有的非密封性放射性实验室也大多被关停。加之国内一大批核技术农业应用领域科学家前辈的退居二线,部分新生代科技人员常有“恐核”心理,使国内继续从事放射性同位素示踪研究的人才严重匮乏。叶庆富的部分同事也调离单位。在此背景下,如何坚守“核农”阵地,传承“示踪薪火”,成为摆在叶庆富面前的严峻考验。在此期间,适逢国内外转基因研究热潮,在该领域,国家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投入。叶庆富带领团队,通过调整研究方向及策略以谋求生存,将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技术应用到转基因作物环境安全性研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的支持下,围绕Bt转基因水稻根系分泌物、cry1Ab基因和hpt基因表达产物等的环境行为与生态效应开展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先后发表于 Soil Biology & Biochemistry、Journal of Agricultural and Food Chemistry、Environmental Pollution 等农业与环境领域顶级刊物。这不仅拓宽了核农学的研究领域,稳定了一支同位素示踪科研队伍,还为示踪事业再创辉煌保存了薪火。核与非核联用,揭开农药代谢物神秘面纱叶庆富始终认为,单纯依赖同位素示踪技术并不能“包打天下”。早期老一辈核农学科研人受技术条件所限,仅靠同位素示踪技术只能准确分析农药母体残留量,但无法明确由母体转化生成的各种代谢产物,在农药的动植物代谢和环境代谢研究中存在明显的技术局限性。随着现代非核仪器分析技术的快速发展,叶庆富敏锐地察觉了部分新兴的非核仪器分析技术与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技术交叉融合在农药代谢研究中将形成独特的技术优势。他带领课题组将经典的同位素示踪技术与其他非核前沿仪器分析技术有机结合,在国内率先将高效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以及色质联用技术与放射性测量、同位素成像以及放射性生物样品高效转化技术等尝试进行集成,经过多年的努力,终于建立了一套基于核与非核联用技术的代谢研究方法。该技术一方面可针对性的取舍目标物(放射性代谢物)和杂质(非放射性物质),另一方面不易丢失微量代谢物,使代谢物的组成鉴定更为科 学可靠;在分子结构鉴定中,可利用放射性特征峰确定目标组分的保留时间,进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后续分子结构鉴定工作,使代谢物解析由复杂趋于简单。最终形成了一套农药代谢物针对性溯源、组成精准甄别与分子结构鉴定技术体系,该技术体系已接近国际顶尖水平。在农业部公益性农业行业科研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基金重点项目、国际合作项目、面上项目等课题资助下,叶庆富率领的团队,围绕常用农药(甲磺隆、绿磺隆、莠去津、乙草胺、多菌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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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国创制农药(丙酯草醚、唑菌酯、哌虫啶、环氧虫啶、苯醚菌酯、毒氟磷、香草硫缩病醚等)在植物-土壤-水体内迁移转化、吸收运转、代谢降解及其对生态环境与人体健康的影响,农药同位素标记化合物合成与应用及农药“减药增效”相关技术等,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创建了基于同位素示踪技术的农药代谢降解、环境归趋、生物风险评估研究平台,形成了一套国内领先的研究方法与技术体系。迄今为止,叶庆富团队已在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Journal of Hazardous Material s和核农学报等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IF>5的SCI论文50余篇。对标国际标准,护航农产品质量安全当前,我国现有农药生产企业近4000家,农药登记产品3万多个,是世界最大的农药生产、使用和出口国,农药管理与国际接轨的趋势已不可逆转,农药安全评价已然成为十分重要的课题。近十几年来,我国新农药的自主创制明显提速,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获得正式登记的自主创制农药20多个,但市场份额占比极低。因此,要实现我国农药产业的腾飞,关键在于自主新农药的源头创新。需要强调的是,拟登记农药在农作物中的代谢、动物代谢和环境代谢等试验是其进入市场前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客观反映新农药的生态健康风险,是判断农药能否最终走向市场的第一要素。就农药登记代谢试验与安全性评价技术而言,我国当前主流技术与发达国家前沿技术水平之间尚存在显著差距。美国EPA、OECD等发布的有关农药代谢试验导则中均指出:代谢试验需首先考虑核与非核联用技术。所谓核与非核联用技术是指,在经典同位素示踪技术基础上,通过核技术与非核前沿仪器分析技术交叉融合而形成的一种具有溯源追踪、痕量精准特征的现代分析测试技术。该技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被广泛应用于农药、环境、生物医药和食品等多个产业领域,成为发达国家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手段之一。核与非核联用技术不仅可在农药优选设计阶段,用于揭示先导化合物的代谢特征,以引导候选药物分子设计,降低候选药物的淘汰率;在新农药代谢试验阶段,通过放射性标记化合物的引入,可以获得更为详尽的代谢试验数据。以往,我国对拟登记农药的评估,主要停留在母体化合物层面,而对其在农作物、动物和环境中的代谢评估未做专门要求。随着国民对食品安全、生态健康诉求的日益高涨,农药登记管理政策和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势在必行。2013年,叶庆富以农药代谢领域首席科学家的身份,协助农业部药检所在杭州组织了“国内农药残留代谢试验准则专家研讨会”。该会议首次明确了我国农药安全评判标准与国际接轨以及我国农药登记新政策的落地实施计划,并促进了《NYT3096-2017农作物中农药代谢试验准则》的制定实施,同时也为基于同位素示踪技术的环境归趋试验和动物代谢试验奠定了技术基础。随着《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业部公告第2569号)的颁布实施,新的登记资料明 确要求,农药登记环境归趋试验、动植物代谢试验都指定采用核与非核联用技术,这意味着核与非核联用技术将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叶庆富信心满满地说:“核与非核联用技术相关的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越来越得到关注,核农学事业将会迎来新的发 展机遇。” 科给研究生讲授核与非核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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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ash; 3 —附件 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基本规范 (2017 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发展,深入推进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全面落实“人、机、环、管”安全要求,建立、健全、实施、保持和改进各级企业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基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制定主要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3 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等法律法规、上级规定、文件要求等。
第三条
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的目标是,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使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逐年下降,最终实现“人员无违章、设备无缺陷、环境无隐患、管理无漏洞”的人、机、环、管和谐统一的本质安全状态。达到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实现安全管控体系现代化、标准化、科学化、法制化,完善安全治理体系,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
— 4 —第四条
必须始终秉持安全零理念、事故零目标要求。将“一切风险皆可管控,一切事故皆可预防,一切隐患皆可消除”理念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
第五条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源头管控;依法治理,系统建设;整体协同,齐抓共管;典型引领,创新驱动”原则。
第六条
本规范规定了基层企业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性及框架性要素、以及各要素的基本核心性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发电、煤炭、科工等各产业基层企业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以及相关二级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人员要素安全控制 第七条
组织机构 (一)目标 1. 安全生产委员会有效运作; 2. 安全生产保证和监督体系机构健全; 3.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分析会(例会)、安全网例会召开率 100%; 4.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五落实、五到位”。
(二)关键点控制 1. 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
— 5 —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2.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并以正式文件公布,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3. 按规定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员、物资、费用等需要,形成会议纪要并予以公布。
4. 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议(例会),形成会议记录并予以公布。
5. 建立由企业安全监督部门、部门(车间或区队)安全专工、班组安全员组成的三级安全监督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网例会,由安监部门负责人主持,安全网成员参加。
6. 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7. 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8. 二级机构配强配足(按上限足额落实)安监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三)监督与考核 1. 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本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
— 6 —生产监督体系成立及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 上级公司对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及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四)集团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生产安全监督规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科工产业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科工企业安全管控评价标准》。
注:对于国家、行业、地方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企业在使用时及时获取和落实;对各要素中所列的集团公司文件,企业在使用时应及时获取最新版本,并密切关注新颁布的规章制度,及时贯彻传达到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以下同。
第八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目标 1. 各级、各岗位责任制覆盖率 100%; 2. 责任制修订完善及时率 100%; 3. 各岗位履职尽责率 100%。
(二)关键点控制 1. 制定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 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应严格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
3. 各级、各岗位人员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7 —4. 部门、岗位调整后,在 30 日内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相应的补充完善,并确保各级人员知其责、尽其责、尽到责。
5. 建立责任追究追溯制度。
(三)监督与考核 1. 企业定期对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纠正。
2. 上级公司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
(四)集团相关文件 《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煤炭产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规定》、《科工产业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科工企业安全管控评价标准》。
第九条
人员配备和准入 (一)目标 1. 生产准备人员及时到岗率达到 100%; 2. 安全生产人员配置率 100%; 3. 进入生产现场人员 100%经过授权; 4. 人员进出重要场所 100%执行许可。
(二)关键点控制 1. 火电企业除委托运营的项目外,生产准备部门应在新建项目公司成立后的 1 个月内组建,生产主要岗位人员必须按投产计划在整套启动前 15 个月到位,全部生产人员必须提前 10 个月
— 8 —足员到位;其他类型发电、科工企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按有关标准配置生产人员和安监人员,专、兼职安监人员应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3. 建立和完善人员准入制度,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授权和许可登记。
4. 根据岗位职责、专业能力,明确各岗位、各工种人员的活动范围,涉及升压站、工程师站、电子间、保护室、计算机室、危险品库、煤矿井下和地面等重点场所的应公布授权人员名单。
5. 外来人员进出应按照有关规定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授权,外协用工禁止超许可范围工作。
6. 进入重点场所的人员,必须执行许可登记。
7. 所有进入生产现场人员必须熟悉紧急救护方法,特别是触电急救法、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法等。
(三)监督与考核 1. 企业建立制度明确人员准入核查职责,检查进入现场人员准入证件佩戴情况,核对准入证类别和区域符合规定,对不符合情况进行考核。
2. 上级公司对所属企业人员配备和准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集团相关文件 《新建火电机组生产准备工作管理规定》、 《电力生产安全监督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办法》、《发(承)包和临时用工
— 9 —安全管理规定》、《煤炭产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科工企业安全管控评价标准》。
第十条
教育培训 (一)目标 1. 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培训率 100%、合格率 100%; 2. 持证上岗率 100%; 3. 培训计划完成率 100%。
(二)关键点控制 1. 成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机构,明确职责。
2. 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需求及有关规定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落实。
3. 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外包单位作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实习人员应纳入企业从业人员统一管理。
4.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日常维护)人员应取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合格证书,升降平台操作人员应取得起重作业操作证。
5. 新入职、工作岗位调整生产人员或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用时,应根据相关要求及时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6.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管
— 10 —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7. 建立安全教育室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对教育培训档案及时进行更新。
8. 各级安监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定期开展培训及知识能力更新。
9. 开展“发电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九项基本技能”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实现全员技能考核合格上岗。
10. 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用足额投入,满足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11. 开展煤矿“三项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实现煤矿全员培训,考核合格上岗。
(三)监督与考核 1. 企业每月对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各项培训效果进行检查,并实施奖惩;企业通过季节性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安全性综合评价等工作对安全教育培训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 上级公司对所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督查。
(四)集团相关文件 《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办法》、《发电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九项基本技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 《煤炭产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11 —第十一条
安全工器具和个体防护 (一)目标 1. 安全工器具配备齐全率 100%、完好率 100%、及时检验率100%; 2.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率 100%、完好率 100%、及时检验率 100%; 3. 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正确率 100%; 4. 安全工器具使用正确率 100%。
(二)关键点控制 1. 建立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办法,并明确管理目标与职责分工。
2. 根据生产性质与可能的危害,识别各岗位防止危害所需要的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及时购置合格产品,足额配备到各岗位人员。
3. 建立各类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清册,并分类编号,做到帐、卡、物相符。
4. 按照相关规定对各类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检验和试验,并分类妥善保管。
5.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防护用品、使用安全工器具。
6. 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应满足应急工作需要。
(三)监督与考核 1. 企业安全监督、生产保障体系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和
— 12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工会组织应将安全工器具管理纳入劳动保护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2. 上级公司对所属企业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四)集团相关文件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现场作业 (一)目标 1. 现场作业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制定及落实率 100%; 2. 不存在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装置性违章、违反劳动纪律; 3. 人员做到“四不伤害”。
(二)关键点控制 1. 现场所有作业按照“人”、“机”、“环”、“管”四要素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制定落实,做到“不安全不工作”。
2. 严格执行开工会、收工会制度,发电企业输卸煤系统等重点环节作业中以及煤矿重要岗位执行安全“双述”。
3. 现场作业落实“两票三制”规定。
4. 作业人员精神状态、身体状况、知识与技能应符合要求。
5. 人员应遵章守纪,杜绝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指挥
— 13 —性违章、装置性违章、违反劳动纪律。
6. 电气、高处(交叉)、起重(特种)、动火、动土(基坑开挖)、危化品、辐射、水面(水下)、隧道、拆除爆破、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有限空间等作业(场所)按照规范规程执行。
7. 禁止不顾安全生产盲目抢工期,禁止违反规程从事带压堵漏等危险性较大工作,禁止疲劳作业。
8. 对外协工程、外委人员落实全过程、不间断监护管理,禁止八小时外(非工作时间)失去监护作业。
9. 建立重大及危险性作业管理人员到位监督管理制度。
10.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按照规定进行旁站式安全监督。
(三)监督与考核 1.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常性检查制度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对发现的不符合现场作业要求的行为进行通报和考核。
2. 上级公司对所属企业现场作业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集团相关文件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反违章管理指导意见》、《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使用规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火电厂输煤系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措施》、《煤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科工企业安全管控评价标准》。
— 14 —第三章
设备要素安全控制 第十三条
设备设施 (一)目标 1. 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配置齐全,符合要求,投用可靠; 2. 安全设施齐全,功能达到设计要求; 3. 通过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 4. 无装置性违章; 5. 安评发现问题整改率 100%(设备设施部分); 6. 实现设备“无缺陷”、机组“零非停”。
7. 主设备无超期服役。
(二)关键点控制 1.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履行设备设施生产运行、检修、维护、技术监督等本质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
2. 设备设施设计、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报废等全过程全面落实国家、行业、上级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
3. 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配置齐全,符合要求,投用可靠;国家、行业强制安全检测的设备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符合要求,经过检验合格,取得使用证(合格证)。
4. 严格执行保护投停制度,严禁随意退出保护装置。
5. 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通过“三同时”验收,将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同主设备管理。
— 15 —6. 制定并执行变更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设备、系统或有关事项变更的审批程序。
(三)监督与考核 1. 企业对设备设施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运行、检修、维护、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