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说明7篇

时间:2022-09-12 10:10:04 来源:网友投稿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说明7篇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说明 审计督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1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干力量。 县审计局把握好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抓好这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说明7篇,供大家参考。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说明7篇

篇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说明

督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1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干力量。

 县审计局把握好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抓好这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积极启动部署,集中了局里精干力量,成立专项排查小组,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机关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督办有关事宜,做到环环相扣、层层落实。

 二、积极安排部署,明确整改内容。

 县审计局按照上级要求,梳理出十八大以来被审计单位名单,统计出所有审计项目。对被审计单位一一下达通知,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并明确: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机关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的事项、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移送事项等进行全面梳理办理和反馈情况,对未反馈办理情况的要明确办理时限;对建章立制情况要检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举一反三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抓出实效。

 县审计局督促指导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对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事项,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挂图作业,逐一对账销号。对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说明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问题的调查研究,把落实具体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建章立制抓长效。

 审计督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 20xx 年以来,区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审计在先、整改在先、完善机制在先,做到既“治已病”,更“防未病”。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作重要指示,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整改“有力度”。一是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列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将区人大常委的决议和意见、政府常务会议的意见以及区政府领导对审计报告、专报的批示落实情况,列入政府督查工作事项。

 二是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排名,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

 三是区纪委监委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评价内容,对未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并认真整改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扣分。

 (二)强化整改意识,即知即改“有速度”。各部门单位整改意识不断增强,与去年相比,整改方案更细、整改措施更实,整改效率和效果也有明显提高。区财政局、林业局、民政局、区农商银行等单位认真贯彻边审边改的要求,大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就完成整改,本次报告的 123 个问题中,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的就有 37 个,占总问题数的 30%,与去年相比增加了 19 个百分点。区财政局等单位还举一反三,在落实整改的同时,开展全面自查整治行动,从体制机制上巩固整改成果。

 (三)坚持实事求是,容错免责“有温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

 开来”的要求,区审计局强化担当意识,探索实践容错免责机制,如高家镇划船塘村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区审计局从政策法律、决策程序、实际效果和利益输送等方面审查,认为划船塘村的做法是符合政策导向的创新举措,按照“容错免责”要求未作为问题反映,该案例也得到省审计厅充分认可。在今年扶贫审计中,对于市审计局提出的部分家庭违规享受扶贫政策的问题,区审计局也充分运用“容错免责”的相关政策,有效解决问题,切实避免了一批信访、保护了一批干部。

 (四)确保有效整改,长效管理“有制度”。坚持由点及面、全面整改,在对问题本身进行整改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本次报告的问题中,区政府及各责任单位共出台或完善制度 36 项,对“一事一议”资金项目管理、法律顾问经费发放、农村危房改造、部门经费支出、乡镇债务、村级民主决策等 27 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真正体现了审计整改效果。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xx 年 8 月 13 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20xx 年度衢江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反映的 123 个问题均列入审计问题清单并下发至各责任单位。从整改结果看,各单位较好地完成了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审计查明的 123 个问题,完成整改 117 个,整改率 95.12%。其中:54 个资金管理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 49 个,追回被套取、挪用资金 262.44万元,盘活存量资金 6732.74 万元,11 人被问责;69 个非金额计量问题,已有68 个问题通过完善机制、补办手续等方式完成整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采纳审计建议,建立、完善制度 36 项。此外,区政府对 20xx

 年度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中尚未整改的 6 个问题进行了跟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厘清审计整改责任主体、责任范围,明确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以及履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责任、审计整改督促协助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的具体情形和界定标准,规范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方式及程序,真正做到“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

 (二)进一步 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各有关部门将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落实到位;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继续将审计查明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及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参与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

 (三)进一步健全各领域管理长效机制。在扩大整改成效上下功夫,有效发挥“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作用。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从源头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推动治理能力提升。

 一是结合扶贫审计整改,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信息化管理,实现扶贫信息及时更新、真实可用; 二是逐步完善财权事权相匹配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开源节流,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赤字问题; 三是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监管力度,切实保障财

 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是按照打造“信用示范之城”的相关要求,将审计查处的违法违纪问题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五是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以及整改中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完成难度较大的整改事项,由区政府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并落实到位。

篇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说明

017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报告 201X 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政府把审计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对确保审计意见整改工作全到位真到位提出明确要求,严明责任,强化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为扎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市政府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确

  定了审计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向深处抓、向实处落。李评常务副市长于 3 月 11 日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室召集各县市区常务副县市区长及分管副县市区长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刘志伟副市长也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调度督办审计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责任单位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市房产局组织力量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 4 次全面巡查和重点督办;市纪委监察局对相关单位的审计和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对审计移送的案件高度重视,启动程序进行立案和查处。

  四是强化长效机制。为防止审计整改陷入“屡审屡犯、屡犯屡改”的怪圈,各单位立行立改,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将整改工作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10 项。从源头上加强了管理,有效预防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总体来看,审计整改情况较好,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整改单位 13 个,指出应整改

  问题 40 个,其中已整改到位 32 个,正在整改 8 个。通过审计整改,归还被改变用途的保障性住房贷款 3.6 亿元,追回被挪用的保障房建设资金 2987.06 万元,收回欠缴土地出让本金 6869.3 万元、追回被套取的财政资金 272.83 万元、促进水利建设资金拨付 571万元、清退 15 户不符合条件入住保障房人员。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员进行了移送处理,移送案件线索 3 起,通过处理,给予1 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 3 名科级以上干部免职处分。

  二、切实开展审计整改工作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年初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完整、细化和规范问题

  (1)关于上级提前下达的补助收入 0.97亿元未纳入年初预算问题。2015 年市本级纳入年初预算的上级补助收入共 10.31 亿元,2015年中省提前下达的上级补助收入共5.87亿元,纳入市本级年初预算的上级补助收入包含了大多数提前下达的上级补助收入,但未对所有提前下达上级补助收入进行统计单列。2015 年底,省财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市县将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并对市县具体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要求,201X 年已将所有提前下达的上级补助收入纳入了年初预算,并对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进行单列。

  (2)关于年初部分预算未落实到单位和项目问题。市本级年初预算编制未到部门的专项资金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是绩效考核奖励、预留调资、离休老干“两费”、丧葬抚恤费等需要根据考核结果、政策执行情况等据实安排的人员经费。二是预备费、产业引导资金、城乡绿城攻坚、公路主干道建设养护等按照管理办法需经相关申报审批程序方可拨付的专项资金。三是国家奖助学金市级配套等无法在年初确定具体单位和金额的上级转移支付配套资金。四是从年初同步向人代会汇报的城市维护费、教育费附加中已安排但未到具体单位的市政设施维护、应急抢修抢险等资金。201X 年,市财政局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已逐步将能细化到预算单位的专项资金明确到具体单位。

  (3)关于编制部门预算欠规范问题。据了解,我省除省本级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外,地州市一级大多仍然是一个单位一本预算,未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部门预算。实行单位预算的优点是能清晰直观地反映各预算单位收入支出情况,缺点是不利于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管。2015 年底,市财政局对部门预算系统进行了升级,为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提供了系统支持。201X 年年底,编制 2017 年部门预算时,市财政局将参考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经验,结合市本级预算单位实际情况,将单位预算按部门汇总后向市人代会汇报,实现单位预算向部门预算过渡。

  2.关于部分用地单位拖欠土地出让收入本金及违约金 6.82 亿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出让金清缴工作,李评常务副市长适时组织召开土地出让金清缴专题会议,采取一系列的清缴措施,不断加大清缴工作力度,确保清缴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截至 201X 年 10 月 25 日,市本级累计清缴土地出让收入 6869.3 万元,其中:市城投公司2862.3万元、市小埠浩元公司400万元、市云鼎公司 900 万元、市湘华公司 976万元、市鑫磊公司 1630 万元、市龙女温泉公司 101 万元。

  3.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

  (1)关于财政部门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与部门决算报表不一致问题。我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固定资产数据是 2014 年 12 月31 日以前的数据(按财政部要求,2015 年填报 2014 年年终数),只有 224 家单位填报了固定资产数据,而且很多单位数据填报不完整,甚至出现瞒报、漏报的情况,导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与决算报表数存在较大差异。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统一部署,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在市本级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已初步建立和完善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下一步将对资产盘盈、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账及往来账款等进行统一

  审计、核实,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处理,做好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使其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同时市财政局已着手草拟相关文件,以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配置、处置等制度建设,结合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平台,真正实现资产信息化动态管理模式。

  (2)关于市文联、郴州电视调频转播台、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屋租金收入未入单位法定账册形成账外资金问题。一是市财政局督促以上三个单位将账外资金上交,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督促以上三个单位严格按《郴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郴政办发〔2010〕38 号)分类管理资产。

  4.关于需进一步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问题。近两年,我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2015-2017 年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并出台了《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实施意见》。一是盘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将 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资金 18634 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将因科目转列和规模较大的2015年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1889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二是清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市本级分别于 2015 年 3 月、7 月、201X 年 3 月,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分别收回结余结转指标 8188 万元、

  4326 万元、10324 万元,共计 22838 万元。三是加强财政专户管理。2015 年下半年,市财政局对市本级各财政专户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将 2012 年及以前年度下达的财政专户结余资金全部上缴国库由本级财政收回;对未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保留的财政专户进行逐项清理。2015 年共收回专户结余结转资金 13402万元。四是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2015 年起,市本级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对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特定事项,及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 年共清理收回以前年度权责发生制核算结余资金 4844 万元。

  5.关于决算草案编制需进一步规范问题

  (1)关于决算报表不完整问题。市本级以往报送市本级总决算草案报表时,省财政厅对编制与下级往来情况未做要求,故报表中未填列与下级的往来情况。今年,市财政局在编制 201X 年总决算草案报表时,已经提前部署,及时做好与下级的结算工作,以便填列总决算草案报表,确保决算草案报表的完整性。

  (2)关于市本级总决算报表与部门决算报表不一致问题。往年部门决算由决算报表和财政代列资金报表构成,部门决算数据与总决算数据差异即为代列资金,2015 年财政部不要求做代列,故部门决算与总决算存在差异。今后,市财政局将进一步落实好财政

  部门各套报表数据间的审核和衔接工作,及时反馈问题。

  6.关于政府债务管理需进一步优化问题

  (1)关于政府债务结构不优,还债压力大问题。201X 年,市财政局高度关注我市债务情况,采取多项措施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及结构。一是实行债务预算。根据新《预算法》要求,科学编制政府债务预算,严控政府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今年年初,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编制了 201X 年政府债务预算,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全口径债务管理。年终,积极做好政府债务决算,及时掌握政府债务动态。二是实行政府债务置换。到目前为止,已置换

  了 83 亿,降低了成本,延期偿债时间,降低了风险。三是对县市区实行债务风险考核,对债务率高的县市区进行警示。四是严控新增债务,对债务预算外举债的,由融资平台自借自还。

  (2)关于融资平台公司尚未转型,政府投融资职能尚未剥离,没有转化为市场运作问题。市财政局积极推进融资平台转型,目前,城投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备较强的资产实力和融资实力。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清产核资。成立由审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清产核资班子,划清企业资产与政府资产,厘清企业债务与政府债务。二是将清理后政府资产划归政府管理,属于政府债务全部置换,

  纳入财政管理。三是政企分开。改变现行管理体制,脱离政府行政职能,让公司变成纯企业性质,政府不再干预企业经营,让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力促其上市做大做强。

  (3)关于债券置换资产未及时划转问题。市财政局历来非常重视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使用置换债券资金,且财政部驻湖南专员办对我市本级置换债券资金核查合格。近两年债券置换项目多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道路、市政工程等),道路等公益性资产划转城管维护,政府尚未成立相应的资产管理部门,市城投公司目前仍作为政府融资平台,利用现有资产融资。因此,城投公司仍履行政府职能管理这部分资产,待该公司真正改制转型为企业后,

  政府需对该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属于政府的资产由政府成立相应机构予以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201X 年,对市司法局、统计局、文联、计生委和第二人民医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5 个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采取了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将上年结余资金纳入预算;二是细化预算编制,按支出功能将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的类和项目;三是落实项目进度,协调施工方制订科学的推进方案,督促进度的落实;四是合理规划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跟踪问效和追责;五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确保严格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市计生委会同市财政对口业务科室将计划生育项目经费预算细化,将本年度的计生专项资金 1448 万元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具体安排到 23 个子项目。在编制下一年度的预算时,将当年的结余指标数纳入预算。及时建立项目库,同时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和考核,根据对基层考核了解情况安排计生补助经费,合理规划好专项资金。

  市第二人民医院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采取了切实措施进行整改,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截至 201X 年 10月,已完成污水处理池建设,桩基工程正在有序开展,完成投资额 1000 余万元,支付相

  关设计、工程等款项 616 万元,主体工程有望在 2017 年上半年建成。

  市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和湖南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继续保留中央事业经费单独账户并单独核算。但需严格遵守中央事业经费的各项管理制度,每年做好中央事业经费的预决算报表,确保中央事业经费合法合规使用。

  市司法局责成和督促市福城公证处进行整改。201X 年,市福城公证处已主动进行纳税申报,截至 201X 年 10 月,已上交营业税 2.97 万元;目前,正在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手续,尽快完成公证收费从非税收入向经营服务性收费转换。对以前年度未申报缴

  纳的营业税费 116.28 万元,市福城公证处将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三)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1.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房产局组织力量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 4 次全面巡查和重点督办,截至 11 月底,少建任务 5940 套已全部落实了整改措施,少建任务按“三个一批”方案已整改到位,即新建一批(东城佳苑公租房项目 4580),购买一批(已购买 305 套),租赁一批(1055 套),各项目也已经按照要求办理了调整手续,并已开工建设,预计 2017 年底可全部竣工交付使用。清退 15户不符合条件入住保障房人员。市城投公司已归还 3.6 亿元改变用途的贷款

  资金...

篇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说明

审计报告的情况说明

  自治区工信委:

  我公司拟以土地与深圳正方圆木工刀具厂在在天峨县工业集中区岜暮片区森里村天峨县旺谷矿业有限公司现有场地建设年产 3 万套高精度木工合金锯片项目, 由于目前公司正在组建, 没有正式投产, 目前无法做审计报告原有的审计报告为 2013 年方解石项目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土地部分为我公司建设年产 3 万套高精度木工合金锯片项目用地,特此做情况说明。

  天峨县旺谷矿业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4 日

篇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说明

审计调查整改情况的报告五篇

 【篇一】

 根据《**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号》(宜审调报〔**〕5号),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及时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务信息数据整合共享不全面,未共享资源 28 项;二是各县(区)民政局违规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其中对于违规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经对审计反馈的 6类问题分别进行比对核实,我局细化举措、举一反三,已将问题整改到位。

 二、整改情况

 (一)加强数据收集和数据共享,开展部门业务系统对接。一

 是会同业务科室加强基础业务数据采集,由智慧民政信息中心统一负责收集汇总和数据清理。通过县区、直属单位数据收集、原有信息系统数据导出,强化内部沟通协调。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政务信息共享所需的 28 项共享目录数据,以及市委网信办所需的 24 项对社会公开数据的收集清理和报送工作。二是在智慧民政信息的规划和建设中,按照集约共享的原则,充分考虑了全市统一建设,共享和利用了包括政务云平台、政务外网、数字认证等在内的 8 项政府公共信息资源。积极对接国省民政系统和市级相关部门系统,与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8 个部门进行了数据共享方面的沟通和对接工作,部分数据已通过市大数据中心共享查询。

 (二)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治理,健全机制落实整改。一是与市残联、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组联合印发《**年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组成 3 个督导组采取查阅台账、比对信息、查看系统、抽访补贴等方式,对各县区两项补贴开展专项督导。并督促县区结合督导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二是与市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市级定期复核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市级随机抽查机制的通知》,建立了完善长效的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定期复核、随机抽查、动态管理每月零报告制度,努力构建对象精准、进出有

 序的工作格局,切实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三是畅通信息比对沟通渠道,督导县区定期对辖区内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进行全面核查比对,确保在册补贴对象的准确性、残疾人证的有效性、补贴类型和残疾等级的一致性。进一步规范发放管理流程,要求村(社区)及时掌握辖区内两项补贴对象死亡、迁移等变化情况,报乡镇(街道)初审并录入两补系统,县区残联对拟发放两项补贴人员的进行残情审定,县级民政部门根据残联审核情况完成两补系统审定发放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智慧民政应用数据共享和系统对接。一是加强智慧民政系统的推广应用。做好系统操作培训,将系统推广应用到县区、乡镇和社区,利用新系统采集生产更多业务数据,充分发挥提升民政工作水平、服务市民群众的实效。二是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和系统对接工作。在完成市审计局、市委网信办所需数据目录基础上,进一步利用智慧民政系统收集各类数据,按程序共享给大数据平台和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协调、克服困难,有序推进与国省民政系统和市级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工作。

 (二)做好残疾人两补监管和部门协作。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和政策宣传。做好全市残疾人两补对象公开公示工作,随时抽查村

 务、组务公开情况,确保救助对象全员公开、长期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政策培训,特别是人员调整的乡镇务必落实工作交接责任,确保政策和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通过网络宣传、印发资料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特别是残疾人及其监护人知晓政策,主动配合两补政策实施。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依靠“智慧民政”建设,实现内部、外部数据共享,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大数据比对功能,实现残疾人两补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厘清职能职责,健全审计机制,防止出现违规发放情况。

 【篇二】

 根据中共**县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印发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那审调报〔**〕4 号)(以下简称《报告》)精神,**年 10 月 30 日至**年 12 月 3 日,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乡**年至**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送审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指出我乡存在屯级道路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慢、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种植类项目面临失败、存在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可能和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等三个问题,我乡结合审计调查建议,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屯级道路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慢,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问题整改情况

 对《报告》指出问题,我乡与监理乡每天派专人到项目实施地点督促施工方施工,截至目前,**乡**年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级生产道路项目 N0.1-那池村通筐至果旺屯级道路建设项目已于**年12月18日经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同时该项目已报审计局完成了结算审计,已完成整改。

 二、种植类项目面临失败,存在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可能问题整改情况

 我乡 2017 年实施的姬松茸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项目建成后交由**村便民服务公司经营管理,通过“龙头企业+便民服务公司+贫困户”的合作方式经营。由于姬松茸种植栽培对土壤条件要求较高,在同个地块只能连续栽培 3 年,截止**年,该地块已使用 3 年,该示范园不再符合姬松茸栽培条件,无法继续经营。目前,我乡已委托永诚信会计责任有限公司对示范园的资产进行资金核算清理,预计于 3 月份完成清算。**年实施的善合村果为屯黑木耳种植菌棒采购项目是以货物类方式采购,所购菌棒只能使用一次,栽培木耳成熟采摘之后菌棒按要求集中处理丢弃,次年无法继续经营,采购用于制作菌棒的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存放。

 鉴于两个种植项目均存在一定投资风险,下一步,我乡在开展种养类项目投资之前,首先做好风险评估和预判,确保扶贫政策的落实和扶贫资金的效益。

 三、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对《报告》指出我乡“**年实施的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专项资金工程项目中山村果达屯水池工程建设存在严重滞后,水池无法蓄水没有给当群众带来效益”问题。经我乡再三督促,该项目于**年 1 月 18 日完成水池裂缝维修整改工作,因当前属干旱季节,水源断流,水池无法蓄水,待雨季来临即可蓄水并验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对投资建设项目的检查,特别是与建设项相关的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要符合程序。二是大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在工程招投标、项目管理、施工进度等环节做好协调街接,做好整体推进工作,防止建设资金大量闲置,避免造成沉重的资金成本负担。

 (二)加强对项目基础设施的监督和管理。一是要建立健全

 科学、规范的项目前期工作;二是要认真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制”,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三是要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对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影响工程质量,骗取侵占财政资金的行为,坚决查处。

 (三)加快推进**年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及时投入使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一是项目合理规定合同开竣工时间,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按时限竣工、按规定验收,做好整体推进工作,防止建设资金大量闲置,避免造成沉重的资金成本负担,同时严格按规定强化对项目监督管理,使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证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二是项目建成后及时安排竣工验收编制结算材料,并及时送审,使项目充分发挥效益。

 【篇三】

 **市审计局:

 **年 7 月 27 日至**年 8 月 2 日,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县重大水利项目**治理二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指出了我公司建设工程期间,在政策措施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财务核算等方面还有待改进和规范。根据《**市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衢市审投调报[**]5 号),现将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部署情况

 **县水投公司高度重视此次市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做到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设计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在审计调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第一时间组织工程科、财务科、前期科等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着力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管控。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项目建设用地“只补不征”。从项目财务资料反映已支付土地征迁政策处理费,但无土地报批费用支出,建设用地实际采用“只补偿不征用”,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土地征用等内容不符。

 整改措施:加强与乡镇、资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农转用”土地报批费用、土地征用政策处理等费用支付进度,预计在今年 12 月底前完成土地报批程序。

 2.项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政策未兑现。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当前水利疫情防控服务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九项举措的通知》和《**水利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意见》(**水利【**】15 号)等相关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水利建设项目,可在工程造价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在疫情防控期间,部分企业开展复工复产申请,但截至**年 6 月,施工单位均未上报复工复产人员情况,复工复产防控专项经费政策未能兑现。

 整改措施:我公司已要求施工单位上报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人员情况,对上报的施工单位名单做好核实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及时兑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政策,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项目完工工期管控不到位。**治理二期工程已完工的滨江堤和外港堤,分别较合同延期 7 个月和 4 个月,南门溪至今未完工,已超合同工期 13 个月。

  整改措施:我公司在配合县举办的各项活动中,为施工能够顺利进行,公司领导提前对接各个部门,对各标段进行会议协调,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期,增加班组抢抓工期,加强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督促,保质保量的情况下确保减少工期延迟,目前外港堤与滨江堤已完工验收。

 2.项目计划投资额完成比例较低。**治理二期工程**年计划投资 70000 万元,实际财务支出 32500 万元,完成率 46.43%。

 主要原因:(1)部分标段未如期开工。招贤堤二标因文保单位涉及古树古码头保护和招贤古街古渡施工方案及图纸未确定,影响该标段招投标工作;(2)“农转用”土地报批费用、土地征用政策处理等费用未支付;(3)部分标段施工工期延后,因政策处理等原因,导致部分标段未能按进度计划开展施工,导致施工工期延后,影响工程款支付。

 下步工作计划:(1)倒排施工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团村堤等 5 个进行项目扫尾的标段,计划于 12 月底前完工验收;(2)加强与乡镇、资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农转用”土地报批费用、土地征用政策处理等费用支付进度;预计 12 月底前完成财务投资额 4000 万元,**年全年完成财务支出 14000

 万元以上;(3)加快招贤堤二标项目招投标工作,计划 12 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力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三)财务核算管理方面。

 **县**治理二期项目合同履约管控不到位。

 截止**年 7 月正在施工 19 个标段中,一是履约保函已过期有 10 个标段,无履约保函或未交履约保证金有 4 个标段,履约保函金额低于合同约定有 4 个标段。二是未按合同约定提供预付款担保保函有 11 个标段。三是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农民工工资保函有 11 个标段。

 整改措施:对在建各标段有过期、失效未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况,及时要求各项目标段负责人进行续保和提供。目前履约保函过期、无履约保函、农民工工资保函以及履约保函金额低于合同约定的在建项目已全部进行了续保、提供。预付款担保保函也已经提供了 10 个标段,还有一个管理用房标段未提供,主要原因是管理用房项目,预付款担保当时没有去交保险金,现在预付款已全部扣回,以后在管理中会多加重视予以规范。

 落实审计建议的下步措施

  (一)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尽快报批好项目使用土地,增强建设用地规范性。

 (二)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及时结算政策处理费用,有效反映项目实际投资,提高项目投资计划完成率,加强项目进度管控,及时支付工程款。对已完工的项目应当重视项目后期养护和管理,对未明确后期维养主体,应当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予以规范和明确。

 (三)重视履约保函管控,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等情况的,应加强防范合同履约风险,及时纠正和规范。

 【篇四】

 **区审计局于**年 8 月 9 日至 10 月 26 日,对全区**年 10月至 2017 年 12 月“五违四必”整治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下: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加强领导,有效落实。为扎实推进专项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整改工作

 小组,第一时间将问题传达落实到各个镇、街道和**工业区,要求针对问题先行开展现场核实工作,掌握基本情况,并在 19 年3 月份全区拆违办主任工作例会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讨论各项问题的原因和解决措施,为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打好基础。二是锁定目标,明确要求。通过多次召开推进会议,开展实地调研,3 月下旬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计划安排及工作措施,形成任务清单,要求各街镇和工业区紧扣时间节点,严把整改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好整改工作。三是强化指导,稳步推进。加强对各街镇和工业区的工作指导,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违法建筑整治相关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推进专项审...

篇五: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说明

于 FBO、MRO 项目情况说明

 关于 FBO、MRO 项目情况说明

 通航管委会与北京中航天宇公司签订协议,协议规定FBO、MRO 项目由中航天宇公司投资建设,在建设工程中,中航天宇公司内部出现问题,无法继续建设 FBO、MRO 项目,由于第二届飞行大会的日益临近,通航管委会决定继续建设,同时管委会面临资金紧张的问题,因此强行压低了 FBO、MRO 项目的装修工程招标价,在建设过程中发现招标价格无法完成招标清单规定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配电柜安装工程、外墙装饰、塑钢窗安装及零散工程在招标范围外进行。考虑到资金工期等问题,所以决定招标范围外工程继续与中标单位合作。

 特此说明。

 关于 2011-2014 年度 县以上投资所有建设项目情况的说明

 关于 2011-2014 年度 县以上投资所有建设项目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的 2011-2014 年度县以上投资的所有建设项目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经发改审批立项的有 FBO 项目,给排水管网及配套工程,10 千伏配电工程,其余均未立项。做测绘的有:CBD 土方平整工程、预留停机坪土方平整工程。有施工图设计的有:FBO 项目、给排水管网及配套工程,其余均未做设计或者测绘。有监理的项目:FBO、MRO 装修工程、CBD 土方平整工程、给排水管网及配套工程、10 千伏配电工程、 特此说明。

  关于与中航天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合作及土地置换等相关情况的说明

  关于与中航天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合作及土地置换等相关情况的说明

  2011 年 12 月 9 日,法库县人民政府与北京中航天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法库县人民政府与中航天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合作中航天宇北方总部项目(包括通航机场基础设施建设、通航运营、航空地产及旅游等项目的开发)、航展及航空体育节的合作。中航天宇于 2012 年 9 月初建设完成了 FBO 综合服务楼、MRO 航空服务中心的主体框架,这时候,中航天宇公司内部出现问题,没有进行后续建设。通航管委会接手进行了内部装修。2013 年 12 月 27 日,通航管委会与中航天宇公司签订了《法库财湖机场项目置换开发用地协议》,双方约定:通航管委会用位于沈阳市法库县通航园区内财湖南侧,土地面积约为 160000 平方米的商业服务用

  地置换财湖机场综合办公楼(FBO)、机库、新建滑行道及 C 联络道等所有地上建筑物和 MRO 的部分建筑。中航天宇用于置换的资产无详细的资产清单,无评估价格。

 特此说明。

  关于 FBO 综合服务楼、MRO 航空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情况说明

  关于 FBO 综合服务楼、MRO 航空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情况说明

 2013 年 4 月 12 日,辽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沈阳通用航空产业基地 FBO 综合服务楼、MRO 航空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的公开招标中中标。中标内容为沈阳通用航空产业基地 FBO 综合服务楼、MRO 航空服务中心装修工程,FBO 综合服务楼约 5539 平方米,MRO 航空服务中心约 220 平方米。中标金额为 1930402.39 元。2013 年 4 月27 日,沈阳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与辽宁建工集团

  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辽宁建工集团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辽宁建工集团发现该中标金额进行全部施工明显不足,故陆续与通航管委会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包括配电柜安装、外墙保温及涂料粉刷、消防管网及消防栓、电源线铺设、检查井、电缆沟砌筑、分线箱、室内电气改造、楼内外楼梯白钢扶手、围栏、室内上下水改造工程、洁具卫具、采暖工程、塑钢窗安装工程。合同价款共 323.334 万元。

 关于合同签订及结算审核情况说明

  关于合同签订及结算审核情况说明

  在通航管委会的 2011-2014 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管委会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款为双方大致认可的金额,未编制相应的工程预算。后期在提交

  给造价中介机构编制结算审核时的预算为工程建设完成后补做。

 特此说明。

 关于门卫房及应急 公厕建设及拆除情况说明

  2013 年 5 月,沈阳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与辽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书》,双方约定进行门卫房制作安装,合同总造价为 193122.09 元。该门卫房建成后由于机场大门向外移,于 2013 年 9 月份拆除。

 由于飞行大会需要,2012 年 7 月 14 日,沈阳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与沈阳富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建设飞行大会期间应急公厕建设,设计蹲位 100 个,材料为钢构。合同金额为9.5 万元,飞行大会结束后,于 2012 年 8 月末拆除。2013年 5 月,沈阳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与辽宁昌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建设飞行大会期间临时厕所 7 处,合同金额为 26 万元。飞行大会结束后,陆续拆除 4 处,目前还有 3 处在用。

 特此说明。

  关于《沈阳通用航空产业基地 FBO 综合服务楼、MRO 航空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招标情况的说明 2013 年 4 月 12 日,辽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沈阳通用航空产业基地 FBO 综合服务楼、MRO 航空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的公开招标中中标。中标内容为沈阳通用航空产业基地 FBO 综合服务楼、MRO 航空服务中心装修工程,FBO 综合服务楼约 5539 平方米,MRO 航空服务中心约 220 平方米。中标金额为 1930402.39 元。在该项目招标中,未进行网上公告,在招标文件中,也未编制工程量清单。

 特此说明。

  关于邀请招标的情况说明

  通航管委会在 2011-2014 年的工程项目中,CBD 土方平整项目预留停机坪土方平整项目采用邀请招标。原因是招标价格低,管委会资金紧张无法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基本无人愿意投标,所以没有采用公开招标。

 特此说明。

  关于北机库内房装修工程及机库大门改型工程情况说明

  北机库内房装修工程完成同时,机库大门也安装完毕,后发现大门开关不够方便实用,因此进行了大门改型,所以两个工程没有一起进行,由于管委会资金紧张,无法立即支付工程款,所以没有公司或个人愿意施工,同时飞行大会马上开幕,时间紧迫,在这种情况下找到之前有合作关系的施工单位来完成这个工程。单独合同谁干的?147 万合同,机库大门 特此说明。

  MRO 项目情况说明

 2011 年 12 月 9 日,法库县人民政府与北京中航天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法库县人民政府与中航天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合作中航天宇北方总部项目(包括通航机场基础设施建设、通航运营、航空地产及旅游等项目的开发)、航展及航空体育节的合作。MRO 项目是通航机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一项,由中航天宇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于 2012 年 9 月初主体框架建设完成,这时候,中航天宇公司内部出现问题,没有进行后续建设。通航管委会进行了内部装修。2013 年 5 月 20日,通航管委会与辽宁锐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签订了《MRO 厂房出让合同书》,将 MRO 厂房及其东侧土地整体出售给辽宁锐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出让项目包括机库、辅楼及土地 7944 平方米。出让金额为 450 万元,该出让金额找谁估算的,该出让价款包括征地成本

 元,建设成本

  元,。该资产出售未进行审批。截至审计时止,共收到

  辽宁锐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出让价款 425 万元,该笔收入未上缴财政。

 特此说明。

 航空产业基地机场停车场土方平整工程 情况说明

 航空产业基地机场停车场土方平整工程 情况说明

  2012 年 6 月 4 日,沈阳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与沈阳云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签订《航空产业基地机场停车场土方平整工程》,合同工程价款为:343,322 元,审定金额为:431,311 元,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挖到泉眼,导致积水淤泥,因此为了排水和清理淤泥增加了工程量,超出了合同价款范围,因此出现审定金额高于合同金额的情况。

 特此说明。

篇六: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说明

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市审计局《20xx 年 XX 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的审计报告》,我中心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租金补贴任务未完成。

 截至 20xx 年底,上级下达 XX 县累计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金补贴 1219 户,我县 20xx 年累计租金补贴发放 985 户,未完成 234 户,完成累计租金补贴发放任务的 80.8%。我中心根据上年未完成的租金补贴发放任务结合上级下达我县 20xx 年租金补贴发放任务,正在制定我县 20xx 年申报住房补贴的公告,尽快开始 20xx 年租金补贴报名工作。

 2、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租金补贴。

 根据审计组通过与不动产登记信息比对分析结果,我中心及时核对了 8 户不符合条件家庭,已将 8 户不符合家庭违规领取的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收缴并交回住房资金专户。

 3、部分公租房后续管理不到位剩余资金未收回,没能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性。

 惠民小区以实物配售的方式配售住房 514 套,配售住房只预交了部分售房款。我中心根据审计决算结果,已开展剩余售房收缴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通知发放和售房款收缴工作,现已收回 157 户。

 4、未建立保障房退出机制。

 按照保障房相关政策规定,已启动退出机制,截至目前,租金补贴不符合条件家庭按照保障房政策已取消其保障资格;实物配租已有3 户腾退房屋。保障房退出机制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将进一步完善保障房退出机制。

 审计 反馈问题 整改情 况报告

  县审计局:

 我局于 20xx 年 11 月 20 日收到《XX 县审计局审计报告》(XX 审报[20xx]12 号)。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领导班子和财务人员专题会议。针对《审计报告》中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由局分管领导牵头,一把手亲自抓整改:

 (一)、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没有编入部门预算 26290.06 元。由于财务人员业务知识不熟悉,业务操作不规范,经与财政局对口股室沟通,在 20xx 结算再进行补充。

 (二)、部分支出未能按年初预算执行。1、无预算支出 8750 元;2、超预算支出 81851.6 元;3、有预算无支出 54400 元。由于财务人员不是专职工作人员,预算与执行预算有偏差,主要是编制预算是没有全面详细的安排,预算执行过程不严格、财经纪律意识不强,20xx年务必按照预算执行。

 (三)购置设备资产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1、 购买电脑设备 4550 元;2、购买硬盘 5000 元;今后一定要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来执行。

 (四)

 新购置的设备没有纳入固定资产账。1、 购买电脑设备4550 元;2、购买硬盘 5000 元;已经补入固定资产账。

 (五)固定资产账表不符问题 由于档案局长期没有专职会计,多年来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查,所以固定资产账表不符的问题,比较复杂,目前还在进一步核对。

 (六)部分会计事项核算没有正确运用会计科目。1、把其他收入先进个人奖金 500 元作为预算收入。2、耕地占用税列作“项目支出-设备设施费”3、部分绩效奖列“基本支出-日常公用支出”4、津

 贴、退休费列入“基本工资”。这些问题已经整改了。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财务知识,也希望财政、审计部门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技能,规范化处理财务业务。

篇七: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说明

2003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6-12-12

  ——2005 年 4 月 26 日 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尹维真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2004 年, 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 的规定, 组织开展了 2003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审计结束后, 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 并受市政府委托, 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 审计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 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

 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

 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 对不力者, 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的批示精神, 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 并于 4 月 13 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 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 再检查、 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 进一步加大力度, 建立责任制, 将责任落实到人。

 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 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 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 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

 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 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 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行动迅速、 积极主动、 成效明显。

 据统计, 到目前为止, 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 27598.79 万元, 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 2501.35 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 3807.66 万元, 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 4634.82 万元。

 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 办法 12 项, 向司法机关和纪检、 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 2 起。

  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 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 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

 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 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 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

 在编制 2005 年的预算过程中, 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 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 ; 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 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 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 未从实际需要出发, 采购预算金额较小、 品目较窄,在实际采购中, 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 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 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执行和调整, 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 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 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 2004 年 11 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 4300.78 万元, 全部上缴国库。

 另外, 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 余额 1098.18 万元, 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 。“暂付款” 257 万元已得到处理, 其中:

 市规划局借用的 7 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 1986 年借用的 100 万元, 由于企业改制, 已根据相关政策, 经有关部门批准, 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 原汉口饭店 1984 年前借用的 150 万元,因该饭店 2000 年已改制, 股权全部转让, 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 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

 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 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

 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 改革工作的通知》 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06 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 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 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 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 2004 年开始, 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 444.69 万元的问题, 已于 2004 年 9 月进行了整改处理, 11 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 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 102.19 万元的问题, 已于2004 年 7 月 31 日整改作收入入账; 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 285.13 万元, 已于 2004 年 12月 30 日并入部门的账户, 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 2004 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 235.88 万元, 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 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 3342.9 万元, 已归还2287.24 万元, 其中, 收回委托投资、 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 1055.5 万元; 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 300 万元; 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 和“事业基金” 归还 931.74 万元。

 制定了归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 455.66 万元, 其中:

 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 200 万元、 市城建委党校 100 万元、 武汉北斗集团公司 155.66 万元。

 对 1989 年至 1994 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 600 万元, 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 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 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

 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 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 的 56.15 万元、 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 166.88 万元等问题, 已进行了 纠正, 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 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 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

 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 于 1999 年和 2000 年将档案保证金 1329.36 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 存款至今无法收回。

 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 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 并将依据有关规定, 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 46.22 万元, 已于 2004 年 12 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 1993 年 7 月至 2003 年 12 月合作经营收益 590万元、 水电费 218.28 万元、 租金收入 12.27 万元的问题, 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 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

 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 漏征各项税收 8141.29 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 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 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 8120.21 万元,入库率 99.74%。

 余下未入库的 21.08 万元, 将于 2005 年 4 月 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 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 21300.41 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 2003 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 已组织入库 2658.6 万元; 2003 年以前开票未入库的税款, 已组织入库 6710 万元, 清缴入库率 61.05%。

 对余下的欠税企业, 市地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 等措施, 压减陈欠税款, 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 延压的 5153.59 万元企业税款, 已于 2004 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 规范税款征收入库, 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

 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 共筹集资金 2712.8 万元用于科技大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 2004 年 12 月 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 500 万元提供的质押担保, 质押资金全部收回; 到目 前为止, 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 538 万元; 对三年来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 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的 1200 万元问题, 市科技、 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 不再继续拨付资金。

 对尚未归垫的474.8 万元, 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 确保 2005 年 6 月底前全部归还。

 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 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 4623.27 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 2005 年 2 月 为止, 市科技、 财政局已拨付 2063 万元, 其中:

 市科技局 1063 万元,市财政局 1000 万元。

 对还未拨付的资金, 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 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出, 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 大量贷款逾期、 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

 2003 年底, 市财政、 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 5425.25 万元(未收回的贷款中 2000 年前的贷款 4690.5 万元, 占应收回贷款的 86.46%)。

 其中市财政局 3520.2 万元(截至 2003 年末, 应收回到期贷款 4780.2 万元, 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 1260 万元), 市科技局 1905.05 万元。

 整改期间已收回 265.7 万元。

 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 分类, 并确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

 属于项目成功、 经营正常的 24 户企业的待收资金 1822 万元, 要求企业列出还款计划, 年内收回, 做到应收尽收; 属于改制、 破产的 52 户企业的待收资金 1960.05万元, 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 作出相应处理; 属于经营困难、 负债较重等情况的 39 户企业的待收资金 1377.5 万元, 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

  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 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受理, 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 一律予以停拨; 另外, 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 通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 同时市财政、 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 有偿资金的通知》, 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 规定的纠正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 规定的问题, 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 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 防止此类现象发生。

 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资质证书, 非法获利 31.96 万元的问题, 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 挪用、 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

 其中, 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化项目资金 667.1 万元的问题, 已于 2004 年底归还了 520.9 万元。

 余下的 146.2 万元, 将由蔬菜种子公司 2005 年 6 月 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

  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 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 7 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 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 清理, 调整了 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 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

  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共计 180.5 万元的问题, 已于 2004 年 4 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 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 挪用、 截留“取土费” 用于非项目支出的 224.33 万元, 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 2004 年 11 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 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

 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 在该局撤销后, 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理关系, 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

  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 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套取资金的问题, 已于 2004 年 2 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 110.89 万元的问题, 市建委经过清理, 按建设项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

 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 使项目间相互挤占、 混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在市林业局的干预下, 市林业发展公司及东西湖区园艺公司已于 2004 年 1 月 至 2 月 , 对滞欠的 438.35 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拨付。

  5.关于个别项目建设成本不实, 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纠正情况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 348.19 万元问题, 已引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 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清理、 调账。

 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款 94.2 万元的问题,已于 2004 年 3 月调减工程决算。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等单位超付工程款 241.8 万元的问题, 市建委进行了清理核实, 对超拨的资金已全部收回。

  (六)

 四个远城区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方面

 1.部分区存在一定的虚增财政收入的纠正情况

 对蔡甸区沌口小区管委会、 新洲区财政局和阳逻等 4 个财政所, 采用列收列支、 空转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分别为 3927.2 万元和 627.6 万元, 江夏区郑店、 流芳、纸坊财政所, 新洲区财政局及道观等 4 个财政所分别空列财政性收费收入 1018 万元、 1823.7万元等问题, 已引起市、 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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