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3篇

时间:2022-09-16 18:00:07 来源:网友投稿

铁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3篇铁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变更设计工作,提高变更设计工作效率,依据《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xx公司变更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铁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3篇,供大家参考。

铁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3篇

篇一:铁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 xx 变更设计工作,提高变更设计工作效率,依据《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xx 公司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和《xx 公司 xx 变更设计管理办法》xx 号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设计单位自提交施工图至工程竣工期间,对原设计提出修改、调整的过程。

 第三条 变更设计必须坚持“先批准、后实施,先设计、后施工”原则,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变更设计,严禁违规进行变更设计。

 第四条 变更设计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本着精打细算、不断优化设计、增加企业效益,保证安全、质量、进度和功能的原则;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以及本工程及相关后序工程施工的进展情况,尽量减少废弃工程,避免成套设备、材料的积压和工期延误。

 第五条 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程序、权限及办理手续按照铁路总公司和怀邵衡公司现行的有关规定办理,或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合同及建设单位制定的变更设计要求办理。

 第六条 局项目部、各项目分部指定专人掌握变更设计动态,收集、归类管理,妥善保管变更设计通知单,并作为竣工文件和工程决算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 变更设计程序 第七条 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根据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和影响投资大小等情况,分为 I、Ⅱ类,其中Ⅱ类分为Ⅱa和Ⅱb。其变更程序按照《xx 公司变更设计管理办法》xx 和《xx

 公司 xx 变更设计管理办法》xx 号有关规定执行。其它工程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的分类程序按照建设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及合同规定办理。

 第八条 I、Ⅱ类变更设计申请(突破原设计标准、规模),必须报原审批单位批准;I、Ⅱ类的工程变更设计申请,由局项目部牵头,项目分部具体负责办理,经总工程师签署同意后,上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按规定流程办理变更。

 第九条 对于重大、影响面广的 I、Ⅱ类的变更设计提议应慎重,要从多方面作技术经济比较,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后予以决策。

 第三章 变更资料组成 第十条 Ⅰ类变更设计资料 变更设计建议书、现场核实报告及影像资料、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变更设计送审文件、报批文件、变更设计预审意见、变更设计批复文件。

 第十一条 Ⅱa 类变更设计资料 变更设计建议书、现场核实报告及影像资料、变更设计送审文件、报批文件、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变更设计审查意见、变更设计批复文件。

 第十二条 Ⅱb 类变更设计资料 变更设计建议书、变更设计会商纪要、变更设计送审文件、变更设计送审单、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变更设计概预算审批表)、变更设计通知单。

 第四章 变更设计的奖惩 第十三条 鼓励通过合理途径办理给企业带来效益的变更设计,并且采用激励机制奖励项目部和主要相关人员。

 第十四条 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局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 对于因未及时办理签认手续,未及时收集现场原始资料,未及时通知监理、设计或建设单位查看现场等主观原因,造成变更设计无法得到相关单位的签认、费用无法确认,经济效益造成损失的主要相关人员,在给予其他变更设计奖励时,应适当予以减免奖励金额。

篇二:铁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类变更设计费用的处理孙劲松: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北京,100073摘要:针对目前铁路建设项目中II类变更设计费用的处理,无论从现有变更设计管理办法,还是合同约定,均没有明确具体的编制和处理办法,为避免施工过程发生合同纠纷,依法合规推进现场变更设计管理,从合同约定和工程量清单编制两个方面着手,明确|I类变更设计费用处理办法。关键词:铁路建设项目;II类变更设计;费用;处理中图分类号:TU 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683X( 2014) 08—0019—03n前,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费用按照铁建设口[ 2012] 253号《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25条的要求进行编制和处理,其中,对I类变更设计费用处理规定比较明确,即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编制原则编制,并对工程数量和费用进行增减对照。而对Ⅱ类变更设计费用是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还是按照设计批复的原则来重新编制,并没有进行明确规定。结合洞庭湖特大桥承台基础提高变更设计中遇到的问题,探讨铁路建设项目Ⅱ类变更设计费用处理的一般原则。1II类变更设计费用处理中存在的问题洞庭湖特大桥的招标预算中,钢围堰计量单位为t,工作内容包括:钢围堰采购、制作、浮运、下沉、封底、着床爆破、清渣、拆除( 见表1)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将封底混凝土及清底爆破单独作为清单子目,而是根据招标预算,将这两项并人钢围堰子目中作为其工作内容( 见表2) 。由于爆破量比较大,该桥处于鱼类重点保护区,地方环保及渔政部门要求减少爆破量,经地方航道及海事部门同意,决定提高承台以减少爆破数量。承台提高后,相应的工程数量见表3。该承台提高变更设计提出后,根据变更设计的分类原则,初步定为Ⅱ类变更设计,具体属11一a类还是Ⅱ一b类,则要通过费用计算来确定,因为在变更设计管理办.19—万方数据

 表1钢围堰预算铁路建设项目Il 类变更设计费用的处理孙劲松表2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20一万方数据法中规定,费用变化超过300万元的为Ⅱ一a类,低于300万元的为II-b类。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对变更费用的估算约定为:II—a类变更设计,依据批复调整合同价格;Ⅱ_b类变更设计,由总承包风险费支付。(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执行;( 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执行。合同中对1I—a类变更设计的费用确定,是采用合同清单子目单价还是另外按照招标预算编制原则编制没有具体明确。综上,在该变更设计中,如果套用标价工程量清单子目单价,则变更费用为177.1 X 24 673.19+( 一287)× 17 965.07=一786 353元,低于300万元,为Ⅱ_b类。如果按照招标预算编制原则计算变更费用,套用相应定额取费后,经计算,变更费用为一495万元,超出300万元,为Ⅱ一a类。由于涉及到负变更,施工单位坚持认为应该按照合同清单单价确定费用,所节省的费用进入风险包干费,而建设单位认为虽然钢围堰子目是以钢围堰数量确定的综合单价,但是由于钢围堰子目中工作内容所涉及的数量变化很大,其综合单价已经不适用,应该按照招标预算编制原则重新计算费用。由于以上分歧,该Ⅱ类变更设计类别及费用处理迟迟未定。[=|丧曼。雹漶cH|~EsE RA|U ,VAY, 9 2014/08

 表3主塔墩辅助工程数量变化对比项目变更前变更后变化数量清淤爆破/rn356 79640 287—16509钢围堰/t9 9939615- 287箱壁混凝土/m 310 26010 2600封底混凝土/m 317 39110435- 6956钻孔桩/m2 3762 55311 77.12原因分析上述特大桥承台提高Ⅱ类变更,之所以在类别判定和费用处理上出现分歧,主要原因如下。一是管理办法不明确。铁建设[ 2012] 2.53号《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25条对Ⅱ类变更设计费用的处理,文件规定:“ 由勘察设计单位按变更设计的工程数量、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和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编制原则编制,建设单位组织审定。” 按照该规定,Ⅱ类变更设计费用是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还是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原则来重新编制,并没有进行明确。二是合同约定不具体。现行的2012版《铁路建设项目总价承包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施T总承包合同中的调价条款约定不具体,存在漏洞和含糊的地方。三是工程量清单设置不合理。将不同工作内容、不同的分项工程以及计量单位和规则不同的项目用一个清单子目计量,无法清晰显示清单子目的工作内容,为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埋下隐患。3II类变更设计费用处理建议由于现行铁路建设项目施] 二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及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中,对Ⅱ类变更设计费用的处理是根据合同约定还是初步概算编制原则进行编制并未明确,为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上案例中的合同纠纷,建议采用如下方式处理。( 1) 进一步明确Ⅱ类变更设计办理程序。变更设计发生并提出后,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召开四方会议并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由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在变更设计文件中根据工程数量变化情况,按照招标预算编制原则编制变更设计费用,在变更设计文件中明确Ⅱ一a类还是Ⅱ_b类。cH |N EsERAILW AYS 2014/08(二:2I÷ t苎。( 2) 施工合同中应进一步明确调价原则,当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_丁.作的子目时,如果其中的某项( 或某几项) 工作内容变化幅度很大,影响综合单价达到10%时,计算变更费用时,不能直接套用该合同清单子目单价,而应该按照招标预算的编制原则另行分析单价,经建设单位审批后,作为变更设计的单价计算费用。根据计算的费用确定Ⅱ类变更设计类别,费用超过300万元的Ⅱ一a类变更由建设单位承担,低于300万元的1I—h类变更由风险包干费中支付。( 3) 招标阶段合理设置工程量清单。建设单位在招标阶段,应对工程量清单子目进一步细化,在一个子目中不要同时出现多个完全不同的工作内容,方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和变更费用估算。( 4) 对涉及到对施T图优化的负变更的费用,无论是I类还是Ⅱ一a类,节省的费用应该共享,合同中约定按照一定的比例返还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风险费使用,促进施rT单位施工图优化的积极性。4结束语对于Ⅱ类变更设计费用处理,既要严格按照变更设计的程序办理,又要从合同条件的设置上进行明确和细化相关条文,避免管理过程中由此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参考文献【1] 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总价承包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s],2012.[ 2] 铁建设[ 2012] 220号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s】,2012.【5]FIDIC.施工合同条件[G],1999.责任编辑苑晓蒙收稿日期2014- 06- 20—21—万方数据

 铁路建设项目Ⅱ类变更设计费用的处理铁路建设项目Ⅱ类变更设计费用的处理作者:孙劲松作者单位: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100073刊名:中国铁路英文刊名:Chinese Railways年,卷(期):

 引用本文格式:孙劲松 铁路建设项目Ⅱ类变更设计费用的处理[期刊论文]-中国铁路 2014(8)2014(8)

篇三:铁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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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成铁办〔2021〕201 号

  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涉铁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涉铁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运输站段,各建设指挥部,各运输辅助单位,非运输企业,各合资铁路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涉铁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确保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国铁集团关于加强涉铁工程管理的指导意见》(铁工电〔2021〕85 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了《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涉铁工程管理办法》,经 2021 年7 月 28 日集团公司第 26 次党委会研究、第 19 次总经理办公会审

 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樊永杰2918-2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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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成都局集团公司

 2021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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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涉铁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确保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2014〕172号)、《国铁集团关于加强涉铁工程管理的指导意见》(铁工电〔2021〕85号),以及国铁集团、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管内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和委托运输管理的地方投资建设铁路的涉铁工程管理。委托运输管理的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涉铁工程系指在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各类由地方(含非国铁企业)投资建设,施工过程中与铁路交叉、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邻近或进入铁路营业线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不含铁路基本建设工程)。主要包括:

 (一)跨越、穿越铁路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隧道、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水管线等上跨下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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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引起既有铁路(含既有专用线、专用铁路,下同)站场、设备改变的工程。

 (四)距离铁路1000米范围内的爆破施工。

 (五)其他可能影响铁路设备稳定、正常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

 第四条 集团公司委托成都成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铁工管公司)承担在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涉铁工程代建、代管工作,负责涉铁工程全过程建设、咨询及施工安全管理,业主单位以合同(协议)方式委托成铁工管公司建设管理。

 第五条 集团公司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依法合规、安全第一、齐抓共管、路地双赢的原则,在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前提下积极支持涉铁工程建设,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良好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集团公司成立涉铁工程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涉铁工程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公司分管涉铁工程、运输、安全、建设、经营开发的领导任副组长,科信部、施工办、建设部、经开部、工务部、电务部、供电部、—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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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铁集团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明确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分工,组织研究制定涉铁工程管理制度,对运输影响较大的涉铁工程总体方案进行研究,统筹安全、运输、经营、施工等事宜。

 第七条 集团公司成立涉铁工程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涉铁办),涉铁办主任由科信部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成铁工管公司董事长兼任,其他副主任分别由科信部、施工办、建设部(工管所)、经开部、工务部、电务部、供电部、土房部、运输部、客运部、货运部、机务部、车辆部、安监室、计统部、审计部、财务部、企法部、职培部副主任和成铁工管公司总经理兼任。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涉铁工程领导小组的各项要求;归口管理集团公司涉铁工程建设工作;归口协调各类涉铁工程实施;牵头做好涉铁工程方案审查;组织对涉铁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管;对涉铁工程参与企业及相关配合单位进行管理、考核;督促涉铁工程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集团公司要求,协调解决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问题;对铁路设施、设备开通条件进行确认;定期梳理汇总铁路安全、经营、建设等方面需要地方支持协调解决事项。

 涉铁办工作机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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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协调制度。定期组织涉铁工程工作协调会,总结分析涉铁工程工作情况,研究涉铁工程建设中需要集团公司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研究涉铁工程考核分配等工作。

 (三)监督检查制度。涉铁办各成员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和分工承担涉铁工程监督管理职责,对涉铁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管,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涉及的涉铁工程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涉铁办每半年组织涉铁工程相关站段和非运输企业进行自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对相关单位涉铁工程制度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以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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