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篇

时间:2022-09-23 18:05:05 来源:网友投稿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安委办下发的《关于深入贯彻国发【2010】 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篇

篇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中信焦化有限公司 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 根据省政府安委办下发的《关于深入贯彻国发【2010】

 23 号通知精神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晋安办发【2010】

 102 号)、《关于切实做好 2011 年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电【2010】

 2 号明电)、《阳泉市化工行业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政办发 【2011】84 号文件精神,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继续开展深化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深入发掘和消除安全隐患事故, 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健立建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制度化、 规范化经常化。

 为认真搞好该项工作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 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 安全发展的理念, 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

 法律、 法规、 规章和标准为依据, 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违反纪律)、“抓三纪”(工艺纪律、 工作纪律、劳动纪律)、“树三观”(主权观、 人本观、 效益观)为重要内容,突出重点、 依法整治, 着力解决当前我公司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继续深化我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 深化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

 1、 通过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 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工作的长效机制。

 2、 通过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有效的消除一批事故隐患, 努力实现安全目标。

 3、 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逐步提升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建宏 副组长:

  牛月青

  赵晏龙

  成

 员:

  王宏波

 刘富珍

 侯建军

  范永平

 韩 明 明

  荣 海 青

  胡 江 波

  胡 晓 峰

 郝雁龙

 李鹏飞

  石瑞杰

  张晓保

 陈凯 四、 工作对象和范围:

 公司各生产车间、 其他部、 室等单位。

 五、 专项整治的内容和重点 1、 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深入贯彻 23 号文件及 186号文件, 分别对我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提高职工本身素质。

  2、 继续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3、 本企业净化车间, 重大危险源粗苯灌区各压力、 苯可燃气体的监控状况、 降温喷淋设施、 磁翻板液位、 进出口阀门、 进出口管线、 泡沫灭火装置是否完好无损、 监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特别是防雷、 防静电、 防爆设施的配置, 使用和管理维护情况。

 4、 进行检修维修作业时,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八大票证安全管理情况, 在生产过程工作中防火防爆, 防中毒的安全管理情况。

 5、 企业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检测检验情况。

 6、 应急救援情况:

 预案是否完善备案、 事故应急救援器材是否配备齐全。

  六、 工作安排

  1、 第一阶段:

 安排部署阶段 (2011 年 6 月 1 日至 2010年 6 月 6 日)。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适合于公司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 确定重点检查内容(方案的培训)

 并尽

 快下发到各车间、 部、 室等单位并督促尽快落实。

 2、 第二阶段:

 各部门自查自改阶段(2011 年 6 月 6日至 2011 年 7 月 10 日)。

 重点是各车间。

 各单位要对照方案整治的内容和重点, 逐一排查, 对发现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 逐一制定防控措施, 制定整改治理计划, 并加以落实,上报安全部。

 3、 第三阶段:

 督促检查阶段(2011 年 7 月 10 日至 9月 30 日)

 领导组定期派专人到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做到整改“五到位” 确保我厂安全生产。

 4、 第四阶段:

 “回头看” 在检查总结阶段(2011 年10 月 1 日至 2011 年 10 月 30 日)

 为积极迎接省、 市、 县督查, 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 确保取得实效, 县中信焦化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组织“回头看” 交叉检查, 重点是跟踪抽查各车间、 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车间、 施工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 走过场或在专项整治中依然发生重大事故的车间、 施工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批评, 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 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 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方案, 明确分工, 明确责任, 狠抓落实, 使任何一个地方均不留死角, 并作为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 突出重点, 强化督导。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 加大安全投入,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3、 广泛发动群众, 群防群治。

 各单位要充分依靠广大职工, 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各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 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发挥他们的安全生产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 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积极主动地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4、 大力宣传, 舆论监督。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使它深入到每个职工的心中, 心中时时想安全行动时时保安全。

 对排查治理不力走过场的车间, 要给予严历的处罚。

 对举报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各车间要充分认识, 并立即整改, 并对上报的职工进行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要树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典型, 交流经验, 并全面普及安全知识, 促进安全生产。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方针,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消防事故隐患, 防止事故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

  一、 对于班组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 车间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 并认真协调彻底解决。

  二、 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将职工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 采取的措施, 监督责任人, 整改措施一一进行详细记录。

  四、 事故隐患排查人应在事故隐患排查簿上签字, 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要注明排查情况, 不得随意涂改和撕页。

 确需涂改的地方涂改人员应在涂改地方签字或盖章。

  五、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 对于存在事故隐患作业场所,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六、 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 责任落实” 原则, 做到项目落实、 措施落实、 资金落实、 时间落实、 责任落实。

  七、 对因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应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严肃处理。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 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

  一、 总则:

  1、 为喜迎 2008 年北京奥运会胜利召开, 根据省政府

 关于全省开展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 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2、 各生产车间和基建工程是此次百日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责任主体。

 各生产车间和基建工程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全面负责, 安全生产的隐患治理以公司、车间和班组为单位进行三级排查。

  3、 发现有安全隐患的, 应当立即或限期排除隐患。

  4、 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存在的, 要及时整改, 整改未完成前要有可行的防范措施, 必要时停止生产, 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二、 隐患的排查

 1、 各单位要尽快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 整改制度。

 进一步健全各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治理、 整改目标责任制, 组织职工发现和排查安全隐患。

  2、 公司总经理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全面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 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计划, 监督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岗位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组织实施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

  4、 公司总工程师对公司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 整改工作负技术责任, 负责组织制定、 审批和落实整改隐患的安全

 技术措施。

  5、 安全隐患排查领导组对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负组织实施, 落实监督责任。

 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 制定相应制度, 认真组织实施排查, 跟踪整改情况, 检查执行情况, 严格把关。

  6、 各生产车间、 基建工程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负主要责任。

 根据公司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有关规定, 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排查、 治理和整改工作, 并对领导组定期汇报。

  7、 各班组、 工程队负责人根据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有关规定, 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排查、 治理和整改工作, 并对车间和基建及时汇报。

  三、 隐患的管理和监控

 1、 各班组、 工程队、 车间和基建每周要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分析会, 每次会议均要有原始记录。

  2、 每周, 各单位要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到领导组, 领导组再反馈到公司。

  3、 实行档案化封闭管理, 及时进行汇总、 跟踪落实情况。

 档案内容包括安全隐患名称、 种类、 危害程度、 产生的原因和现状, 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 整改的单位和整改责任人、 组织和参加验收人员、 整改结果。

  4、 对重大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及时汇报领导组, 领导

 组及时反馈到公司, 经公司研究后进行治理排除。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未按时整改的或因安全隐患处理不当造成事故的, 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 此次排查整改时间 5 月下旬至 8 月底, 共计 100 天。

 五、 本实施办法从 2008 年 5 月 12 日起执行。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 二 00 八年五月十二日

篇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dquo; 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 ”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严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守牢守好安全生产“一排底线”,抓紧抓实全县经济运行安全保障,根据《全县“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到 8 月底,在全县开展为期 5 个月的“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及近期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精准发力,认真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有效落实管控措施,切实做到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确保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排查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提高安全治理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三、整治范围 全县安全生产所有行业领域,重点突出以下行业领域:交通运输、涉氨制冷、电力、油气管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城乡建设、城镇燃气、鞋帽玩具、文化旅游、教育、农业(农机、渔业、畜牧、粮食)、特种设备、卫生、消防、道路交通、养老服务等行业领域。

 四、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车辆非法改装等问题;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不力问题。(县县交运局牵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二)涉氨制冷领域。重点整治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及设备,厂区内、外部建筑之间的消防距离、安全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和使用;电气设备选用和临时电线架设是否符合防火防爆标准;生产设备、作业场所、仓库等是否按规定使用检测报警仪、防火防爆、联锁等保护装置;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应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是否采用合理的辨识方法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评价、管控、告知,动火、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挖掘、吊装等危险性作业是否执行审批、备案管理规定,每项作业是否有

 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设专人管理。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应急救援器材、物资,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等问题隐患。(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三)电力领域。重点整治电力建设施工项目安全组织、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电力企业液氨、油区、氢站等危险源评估、备案和安全措施落实不力,安全设备设施、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设施管理运行不符合要求;重要电力设施存在运行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电力企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状况不符合标准,生产项目违规外包,作业现场、作业流程、作业人员和承包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县发改局牵头,电力、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四)油气管道领域。重点整治长输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法定检验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对违法占压、打孔盗油、违规第三方施工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不力问题。(县发改局牵头,电力、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五)非煤矿山领域。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矿种开采,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行为。重点整治不按设计开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违规动火作业,炸药运输、储存、发放、使用不规范;外包队伍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以及挂靠资质、非法分包、层层转包、临时拼凑队伍等行为。加快推进“头顶库”、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停用时间超过 3 年的尾矿库闭库销号和智慧化矿山的建设。(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六)危险化学品领域。着力解决源头治理不严不实,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严查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未实现自控改造、自控设施未真正投用、信息化监控手段滞后、老旧装置未经安全风险评估、未落实精细化工安全风险评估整改措施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常态化,严防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环节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风险。严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和废弃处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各类行为。(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七)粉尘涉爆领域。重点整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防爆区域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等问题隐患。对消防安全条件进行审查,对消防隐患严重的,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顿。落实企业职业危害主体责任,强化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检查,对不按规定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一律顶格处罚。(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八)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强行组织施工,降低安全生产投入,特别是防火、防触电、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管沟、管廊等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管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加快推进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县住建局牵头,城乡建设(含市政工程、建筑

 施工、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九)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燃气企业重点管控、入户安检、用气指导等工作不到位问题;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以及燃气管网、入户管道、居民用气等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安排部署并落实餐饮、食堂等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工作,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县住建局牵头,城乡建设(含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文化旅游领域。重点治理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和歌舞、游艺、剧院、互联网营业等经营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疏散通道、疏散标志不符合规定等隐患;加强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游览点、室内演出场所和观光车、摆渡车、索道等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优化设置游览线路,实施游客流量管控,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县文旅局牵头,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一)教育领域。重点整治校园内校舍、施工场地安全防护措施、排水系统和用电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校园内三层以上建筑未按照要求安装限位器;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校园消防设施设备存在无法正常运转,巡查、维保不及时等问题;校车安全检查记录不健全,未全覆盖签订安全责任书,学生乘车交接手续不全,校车运行线路及学校

 周边道路交通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学校开展防溺水、防火等各类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警示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力度不够;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不到位等问题。(县教体局牵头,学校(校车)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二)农业(农机、渔业、畜牧、粮食)领域。重点加强对畜牧养殖、农业机械、渔业、粮食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农业(农机、渔业、畜牧、粮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三)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整治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落实不到位,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安全附件超期未检定、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隐患,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无证上岗等问题;电梯使用未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维护保养、定期检验、标识标志、应急通话和安全保护装置等相关规定;压力管道安装、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等问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充装等环节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四)卫生领域。重点整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落实不到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措施不健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各环节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彩钢板建筑、食堂及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等场所、设施设备存在的火灾隐患;医院值班、应急演练、日常检查、安全培训等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问题。(县卫健局牵头,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五)鞋帽玩具领域。重点整治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电气线路管路,消防设施器材,办公场所、车间、设备、仓库、原材料、成品等防火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或国家标准的问题隐患;坚决清理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外墙门窗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问题隐患;严查严纠规范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岗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教育培训不合格、车间库房有人吸烟等问题。(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工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六)消防领域。重点整治物流和仓储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文博单位、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养老院、“九小场所”等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火灾隐患,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十七)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整治“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报废带隐患上路、货车超限超载、“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地区超员和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问题;统筹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村道、城市道路,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车辆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推进“一路多方”交通应急联动处置试点工作,遇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及时采取“限速、控距、亮尾”等安全措施。(县交警大队牵头,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十八)养老服务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

 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及备案情况、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疏散通道管理情况、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应急准备情况、安全用电用气情况等。(县民政局牵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新业态和职能交叉的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相近谁牵头”的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 8 月 31 日结束,在县安委会统筹协调下,按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原则,由各专业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 10 日前)

 1.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县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动员部署安排。县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作出部署安排。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收到本方案后,由专委会办公室所在单位牵头,结合本

 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组织成员单位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4 月 10 日前召集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具体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排查阶段(4 月 11 日至 7 月 30 日)

 1.全面排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通过企业自查、县乡排查、专业委员会抽查、县安委会暗查等形式,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分行业分层级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实。

 2.执法检查。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照整治重点,制定执法计划,明确执法重点、依据和处罚标准,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吸收专家参加,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执法检查,以执法促整治。

 3.督导督查。县安委会办公室适时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分别牵头,成立督导检查组,对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巩固成果,提升成效,促进各项安全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集中攻坚阶段(8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

 1.组织“回头看”。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组织“回头...

篇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观看学习活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制定播出工作方案,安排各地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

 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自治区和各地、各行业部门在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对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梳理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做到分工明确、边界清晰、责任具体、运转高效,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地方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对照检查重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

 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xx 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 75%。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各部门、各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按职责分工负

 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xx 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0xx 年底前,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交通、建设企业全部设立安全总监。

 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xx 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xx 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xx 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 3 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

 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自治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在 18 个重点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 1.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制定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xx 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推广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技术,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剧毒、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建设项目。

 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推动企业采用低风险物料、连续性生产替代高风险、间歇性生产方式。20xx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重氮化、过程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

 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

 五是按时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六是开展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罐区、仓库、堆场以及生产加工装置、输送管线等重点部位以及动火、特殊作业等重点环节,严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督促化工企业建立工艺处置小组,符合法律规定建队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厅。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企业)

 2.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重点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安全生产达标煤矿现场抽查,推动煤矿标准化动态达标。

 二是严格煤矿准入,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积极推进 30 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坚决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

 三是规范小煤矿升级改造,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实现机械化开采,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纳入自治区 30 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拟升级改造的小煤矿应停止生产,明确建设期限,抓紧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四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

 五是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加大对煤矿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实现煤矿“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

 校”,提高员工素质。

 六是加大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加大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等重大灾害精准治理和政策、资金支持,推进煤矿实施整体托管。

 七是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原则,推进“一优三减”,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八是加强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煤矿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九是推进煤矿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完善安全监管工作自律机制,提高监管工作效率。(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应急管理厅等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企业)

 3.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法规政策引导,加快制修订研究安全生产地方标准、相关政策措施。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

 三是严密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突出顶板管理、提升运输、井下用电、动火作业、防治水等重点环节,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加大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力度。

 四是部署自治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20xx 年 6 月底前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安装达到 100%。

 五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突出新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的企业和新区块的勘探开发活动,充分评估论证安全风险,推动油气企业严格落实高含硫、高压、超深井复杂地质条件勘探开发的安全管理措施。(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厅。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企业)

 . 4.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xx 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

 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业、特高压输变电站、棉花收购加工储存和仓储物流场所等七类高风险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xx 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电子商务、商贸物流、旅游民宿、物流仓储等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xx 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

 四是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公安、文化和旅游、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 3 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础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xx 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xx 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牵头单位: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急管理厅、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族事务委员会、文物局等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企业)

 . 5.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夸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

 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xx 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

 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企业) . 6. 民航安全专项整 治。一是加强空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疆内机

 场公安属地化改革对民航空防安全管理带来的影响,明确相关单位在空防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完善空防安全工作制度和机制,强化空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健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管控机制,加强反劫、防恐、处突工作。严厉打击无关人员进入机场特殊区域、破坏机场地面设施、非法干扰航空器正常运行、在行李或者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统一运行标准,完善信息通报机制、提升军民合用机场运行保障能力。突出跑道安全、危险接近、空中相撞等重点安全风险防范,完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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