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4篇

时间:2022-06-28 11:30:05 来源:网友投稿

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4篇

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1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镇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XX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各部门要切实把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摆上日程,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这项工作,将专项行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乡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按照高州市印发的《高州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高办字〔2021〕45号)的要求,聚焦突出问题,明确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增强镇服务中心、村(居)服务中心代办点干部为群众积极、主动服务的意识,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不见面,马上办”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目标。对全镇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二、组织保障

  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吕杨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大胜同志任副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吕培勇同志,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钟心懿同志,镇综治办主任范钺庆同志,镇规划办主任蒋春兰同志,镇财经办主任吴玲玲同志,镇执法办主任袁广同志,镇税务分局局长邓坤艳同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谢剑锋同志,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苏冰强同志,镇供电所所长朱荣华同志,镇公共服务办副主任熊文琪同志,镇公共服务中心主任邓洪湖同志,镇各村(居)委会主任任领导小组成员,统筹推进我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对象

  镇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四、整治内容

  根据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以下方面的整治工作。

  (一)政务服务方面问题。重点整治便民服务大厅和机关重点科室规章制度不健全,群众办事不便利,大厅服务“推拖绕”、“慵懒散”等问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即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向镇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集中,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办公室集中,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办公室整体向镇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集中,推行审批权和监管权分开。

  (二)落实营商环境评估整改问题,涉企服务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落实营商环境评估问题整改标准低、不彻底,对营商环境建设涉及工程项目、优化涉企服务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全面核查“省十条”“茂十条”等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整治减负政策措施执行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或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最大限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三)营商环境投诉办结率低问题。重点整治部分环节投诉问题办理时效长、满意率低等问题。要坚决整治行政审批环节繁杂,程序繁琐等突出问题,落实办事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做到一个窗口办理、一个调子办事、一个口径承诺,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综合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审批和推进容缺审批。切实解决办事流程不顺畅、审批要件多、办理时限长等问题。

  (四)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照上级印发的《2020年茂名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高州市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收集问题的范围和渠道,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要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执法等行为,明晰和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切实解决执法人员粗暴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

  1.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1月开始,时间为期一年。

  2.2021年1月成立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XX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2021年1月组织召开全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月-11月)

  4.明确责任分工。围绕《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加强

  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项目化推进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协同高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5.加强调度督导。镇适时召开推进会,深入各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盘点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把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评。

  6.营造浓厚氛围。协调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专项行

  动进展情况、特色亮点、经验成效,深入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实践成果、创新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力和辐射面。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2月)

  7.自查总结。12月1日前,完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

  8.检查验收。结合年终考评,对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进行检查验收。

  9.巩固提升。加强专项行动成果的转化、应用,把专项

  行动中形成的创新有效成果,推广、运用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实践探索中,持续优化我镇营商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镇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XX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各部门要切实把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摆上日程,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这项工作,将专项行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本地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坚决整治衙门作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等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2

  今年4月以来,峪口乡党委、政府积极响应市县两级号召,在紧抓经济建设的同时,狠抓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把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以监督、检查、治理为手段,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在去年“五清五规划”和“四化四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我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水平,在全乡掀起了农村环境清洁工程的高潮,通过三个月的不懈努力,全乡卫生面貌发生较大改观,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峪口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整治工作,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以书记杨琦为组长的工作领导组,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公室,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召开了由乡领导、村主干、乡直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卫生环境整治动员大会,会上要求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这项任务作为群众办实事的一次实际行动,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保证在限定的时间内,高标准地完成所分担的任务。

  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做到了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到位。在全乡范围内实行包村领导负责制,下乡干部具体参与,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各行政村也分别成立了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强化监管,并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整治方案及长效保洁措施。

  二、加大整治力度,全面规范清理

  在环境集中整治阶段,乡村两级下大力气,采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整体推进的做法,全乡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在环境整治工作中,以峪口乡镇区、208国道、新农村试点村和推进村为重点,整治领导组人员沿镇区、国道两旁逐村逐条街道,逐户商铺店面开展拉网式巡查,对照整治标准,确定整治清理对象,明确告知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及其他责罚措施等,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组织50余名卫生保洁员、208国道沿线各村及机关干部对公路两侧绿化带内的环境卫生进行了大规模集中清理、平整,实现林间平整,消除垃圾杂物。

  在整治活动典型建设的同时,全乡动员,在全乡所有行政村深入开展环境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已有5个村通过县级验收。全乡投资10多万元,5个村配置了垃圾清运车,10个村全部配置了清扫工具,配置垃圾桶、果皮箱80余个,在硬件设施上确保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下一步计划再添置12辆人力垃圾清运三轮车,垃圾桶、果皮箱50个,以保证全乡14个村的工作需求,逐步实现全面发展。各村配备了2-5名保洁员,全乡现共有保洁员70名,这支队伍有设施,有制度,有待遇,为此项工作的长期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广泛宣传发动,健全长效机制

  在开展环境整治工作中,注重宣传,坚持以人为本,宣传引路,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参加整治活动的积极性,掀起全乡大搞综合整治的热潮。首先召开了乡村两级环境整治动员大会,印发宣传单3000份,张贴宣传标语600份,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动员全乡辖区内单位、个体工商户和每个公民人人参与,营造了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 各村通过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共书写墙体标语220条,各村每天早晨6:30定时广播宣传,通过长期的环境卫生清洁宣传,基层群众维护良好卫生环境的责任意识逐渐增强,镇区居民和广大农民的环境卫生保洁意识也随之有了很大的提高,大部分群众都能做到不乱扔乱倒垃圾,在注重自家房前屋后洁净的同时,按照全乡统一要求进行综合整治。

  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乡政府完善了乡村结合部、镇区卫生管理制度等现有机制,制定了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巡查制度,各村都制定和完善了村民环境卫生公约、保洁员工作制度、党员卫生、清扫制度、门前三包等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整治检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监督机制,由乡人大代表组成督查组,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坚持高标准要求,每月评比一次,乡党政主要领导,每天对各村、各部门的责任区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或调度督查组织成员进行协调处理,全乡环境整治工作按照计划进度要求和实施标准推进整治工作。

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3

  涟水县灰墩办事处王嘴村地处涟水县最北端,与连云港市灌南县接壤,全村共8个村民小组,831户农户,合同人口为3213人,社会人口为3545人,其中低收入农户为77户,低收入人口为376人。全村劳动力有1959人,18至50岁劳动力有1806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分别为89人、137人、83人,合同土地面积为2303.5亩(通常以财政计税面积为准),社会土地面积为3523.6亩。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村的精神中,王嘴村广大干部群众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要求,紧密结合本村实际,扎实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环境卫生管理取得了长足进步和明显成效

  在调查中,我发现,在上级部门的要求下,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王嘴村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千方百计谋发展,关注民生办实事,近几年来村里环境卫生建设,新农村建设都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环境卫生管理和新农村建设相得益彰,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围绕建设优美、舒适、协调和谐的人居环境,以提高村基础设施水平为重点,近几年来,王嘴文化广场建设落成后,又掀起了美化、绿化的新一轮热潮。逐步配套完善村里的道路、排污、公厕、路灯等基础设施;实施了“美化、亮化、绿化”工程。秸秆制气厂的建成,不但改变了村民以往使用煤气的习惯,而且改善了王嘴的人居环境。

  (二)建立了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一是成立了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环境卫生管理成员,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建立了二十四小时的环卫值班机制,确保卫生环境。二是制定了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办法。王嘴村针对环境管理分别制定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环境卫生村规民约,还利用广播进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三是注重了环卫队伍建设,王嘴村成立了环境卫生管理站,负责村区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

  (三)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加强综合整治。王嘴村把村区环境卫生管理划分为几片,按片向社会公开承包,将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任务,落实给承包人及保洁人员,另外还实行“门前三包”,通过签订责任合同,约束村民的环境行为。王嘴规定保洁人员:以主街为轴心的主街道要实行全天候保洁,其他街道每天至少保洁两次,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在坚持抓好经常性环境卫生管理、清扫保洁的同时,以整治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倒为重点,每年集中开展一至两次村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通过努力,王嘴村的.环境卫生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环卫管理工作任务重困难大。随着村区框架、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口的增加,现有的环卫保洁力量和能力,极不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招商引资来几个企业后,环境卫生的管理压力更加突出。王嘴实际现有清扫保洁人员4人,负责村级主干道、住宅小区的环卫清扫和垃圾的清运,人均清扫面积3000多平方米,环卫人员工作压力大。环卫人员得不到社会的尊重,歧视甚至谩骂殴打环卫人员的事时有发生。另外,环卫设施落后,清运工具破旧,自身难以解决,环卫管理工作举步维艰。

  (二)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宣传教育不到位,没有达到家喻户晓,没有形成全民自觉参与,全村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很少组织开展爱国卫生等各类活动。村民环卫意识淡漠,乱扔杂物、乱倒垃圾、乱泼脏水、随地吐痰、故意损害公共设施的行为随时可见。

  (三)对环境卫生特别是农贸市场管理不规范、不到位,时紧时松,脏乱差问题时有反弹,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倒垃圾、乱排污水有所抬头。

  (四)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能经常性开展检查评比和实行考核奖惩。沿街经营门店、居户门前人行道边经常堆放垃圾,尤其是占道经营的摊位前卫生堪忧,严重影响村级形象。

  三、强化村级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

  美化、亮化、绿化,是优化人居环境的基础,是建设美丽新农村的需要,也是优化投资环境,加快村级突破发展的需要。这一项任重道远的任务,需要全民动员、全民行动,强化环境卫生管理,构建美丽、和谐村庄。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村两委,要充分认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环境卫生管理,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建管并重,把建设、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狠抓落实,常抓不懈。

  (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环境卫生管理好的一条特效经验就是实行严管重罚,常抓不懈,规范村民从不自觉到自觉形成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一是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方案,修订完善环保、卫生管理办法,高标准、严要求、重处罚,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建立领导包抓机制,实行乡镇领导包抓,村领导具体抓,落实包抓区域和路段。三是建立检查考核奖惩机制。由乡镇创卫办村两委会,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评比,达到促进的作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素质。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人性化教育管理,建立学校、家庭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教育机制。制作一批村容环境卫生公益性广告牌,开辟广播宣传栏目。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树新风等行之有效的活动。加强对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学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公共道德和健康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市民对优化人居环境的认识,提升市民素质,自己管理自己,自觉保护公共设施,爱护一草一木,增强环卫意识。在全村形成全民皆知、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行动,齐心协力参与环境卫生管理的浓厚氛围。

  (四)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垃圾能够分类堆放,便于村民投放生活垃圾。二是村活动场所设置科普宣传栏充分发挥公共管理服务机构的职能和作用。三是增加投入,改善环卫设施。加快改善以污水统一排放和垃圾处理场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秸秆制汽,优化人居环境,净化环境卫生。全民齐心协力,共同建设好、维护好自己美好的家园。

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篇4

  一、总体要求

  (一)各乡镇应当把村镇的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负责、专人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并成立市容监察中队和清扫保洁队二支专业队伍,开展日常工作。

  (四)乡镇、村庄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办法,并有权对违反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二、责任分工

  (一)乡镇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政府负责对本乡镇所有村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乡镇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分工负责:

  1、政府所在地、县乡道路、大项目所在地、广场、绿地、河道、垃圾收运和填埋点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等,由乡镇市容环卫工作办公室负责;

  2、小街小巷、住宅区由居(村)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3、车站、停车场、影剧院、文化馆、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单位负责;

  4、集贸市场由市场产权单位、开办单位或者经营单位具体负责;

  5、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卫生责任区由其自行负责;

  6、经营性门店、摊点等由经营者负责;

  7、建筑工地由施工企业负责;

  8、家庭庭院、畜牧饲养点、自用厕所以及柴草、垃圾、粪肥堆放的场地,由住户负责;

  9、农作物大棚及其看护房,由产权人或者经营人负责。

  三、村容镇貌管理

  (一)在村镇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必须符合村镇规划要求,其建筑造型、高度、色彩、外墙装饰等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原有的格局、风貌和特色。

  (三)在乡镇和村庄内禁止下列行为:

  1、在临街的庭院围墙外擅自搭建厕所、猪圈;

  2、擅自对临街建筑物进行改建、扩建;

  3、在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立面上安装突出墙体的护栏;

  4、在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外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5、在庭院围墙外堆放柴草、垃圾、粪肥或者在庭院内堆放柴草超出围墙高度;

  6、擅自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路口分发、悬挂经营性宣传物品;

  7、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牌匾和从事维修等经营活动;

  8、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影响村容镇貌的地点停放各类车辆;

  9、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树木上涂写、刻划、张贴宣传品;

  10、随意倾倒垃圾、污水;

  11、利用道路打场晒谷;

  12、其他有碍村镇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乡镇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设施和施工标志,材料、机具应当堆(摆)放整齐,渣土、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五)乡镇主要街道两侧不得设置废品收购站点。其他地段设置废品收购站点,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相关单位批准。废品收购单位、个人应当加强场地管理,不得影响村容镇貌,污染周围环境。

  (六)设置广告、招牌、路标、画廊、霓虹灯等设施,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相关单位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破损的设施,设置单位、个人应当及时维修;对脱落、倒塌的设施,设置单位、个人应当及时拆除;超过审批使用期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或者自行拆除。

  (七)临街的商业橱窗及展品陈列应当整洁、美观,不得在商业橱窗上涂写、刻划和张贴字画。残破的商业橱窗及展品应当及时改造更新。

  (八)临街单位、门店的牌匾应当保持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施完好、卫生整洁、用字准确规范。

  (九)各乡镇成立环境卫生清扫、维护机构,有条件的村庄应当有专职或兼职环境卫生保洁人员。

  (十)村镇主要街道两侧、居住区和人流密集地区,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或垃圾池、果皮箱等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确需拆除的,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先建后拆或者价值补偿的原则,由拆迁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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