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3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1-22 11:50:14 来源:网友投稿

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1  1947年发表的《围城》是“文化昆仑”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现代文学中少数的佳作之一,被称为“新《儒林外史》”,推崇为“一部近代*的经典之作”。小说中一面是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3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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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1

  1947年发表的《围城》是“文化昆仑”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现代文学中少数的佳作之一,被称为“新《儒林外史》”,推崇为“一部近代*的经典之作”。小说中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生活本身:书中以留学归国的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要线索,塑造出了20世纪前半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土壤中生长出来的畸形知识分子群像,揭露了造成这群人沉沦的社会环境;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自身:钱钟书在书中以富有生气的比喻反映深刻的社会内容,以诙谐幽默的讽刺描绘社会和人生,挖掘人物灵魂,显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深厚功底,也显示了《围城》双重的魅力。

  《围城》中主要塑造了这样一群知识分子的形象:懦弱、懒散而且虚荣的方鸿渐,欧洲留学四年却换了三所大学,凭兴趣随意听了几门课。为了给亲朋一个交代,也为了给自己遮羞包丑,从爱尔兰骗子手中买了一张美国克莱登大学的哲学博士文凭。回国后最初在“岳丈”的银行做职员,如笼中之鸟,一饮一啄都听命于人,甚是卑微低下。至于和苏小姐的交往也是“明知也许从此多事,可是实在生活太无聊,现成的女朋友太缺乏了”。方鸿渐不爱苏小姐,却从来没有明确回绝苏小姐对他的爱意,使苏小姐对他“爱的误会”越来越深。但直到遇到了“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唐晓芙时,才下决心彻底回绝了苏小姐。无奈由于苏小姐被拒绝后疯狂的报复和唐小姐严格的爱情标准,这段感情天折了。这时,三闾大学的聘书使方鸿渐还存有一点体面地离开这个让他伤心的地方。讲面子,自视很高的方鸿渐在赴三闾大学的旅途中觉得与李梅亭、顾尔谦这样的宵小之徒为伍简直是“可耻的堕落”。在三间大学期间他一面对高松年用政客手腕办教育极为反感,一面直到他被解聘离开学校的最后一刻,还幻想着校长派人送来教授聘书。回到上海再度失业后,孙柔嘉要他进自己姑母的工厂做事,他大喊道:“资本家走狗的走狗是不做的。”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一个“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和方鸿渐同去三闾大学的还有他的“同情兄”赵辛楣。他曾经是苏文纨的追求者,做过孙柔嘉的监护人,又是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的学生。赵曾错误地把方当做自己的竞争对手,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敌意和傲慢无礼的态度。还不惜暗中向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推荐了方鸿渐,想借此把方鸿渐和苏小姐分开。赵辛楣留洋学的是政治,颇有政治家的见地和风度,而且擅长用响亮流利的美国话演讲。赵虽曾强调过自己对苏小姐的心思,却在见到年轻的汪太太以后感觉她和苏小姐相像,于是与汪太太有了似乎超越礼数的交往,但是赵辛楣怎么也没有想到老校长高松年也对汪太太抱有非分之想,向汪处厚揭发他们的私情,赵辛楣只得仓皇地离开了三闾大学。

  三闾大学虽然地处湖南一个偏僻的乡下,但远非一方净土。道貌岸然的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这个“老的”科学家找教授的出发点决不是为了教学,为的是好控制他们,因而他找的教授,诸如李梅亭、韩学愈、汪处厚、刘东方等都是些“没有名望的”“并非非有他们不可”的人。他不敢得罪部里的次长,只好让他的伯父汪处厚做了中文系主任;以学校高价买了李梅亭的一箱子西药作为对老朋友的补偿。高校长有怕硬的一面就有欺软的一面。面对涉世不深、没什么身份背景的方鸿渐就大施手段、欺骗压榨,食言降其为副教授,狠狠给了方鸿渐一个下马威。堂堂国立大学的校长就是这样一个心术不正、老奸巨猾、玩弄权术的学术界政客。

  —种是真正大的写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犹如上面写的校长。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讲的就是这样一个道理,“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情场也罢,名利场也罢,乃至当时的整个旧*就是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围城》中这些人物身上的蜕变人格是在中西文化交会中所产生的畸形儿。他们在西方文化面前的盲目的崇拜反而加速了传统的国民性与媚外哲学的碰撞,使民族在惰性中又浸染上了西方商业文化的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造成了人格的异化。当时留学现象趋之若鹜,不仅学自然科学的学生要出国,就连专学*文学的学生也要出国“深造”,因为需要外国招牌方可维持地位。就像方鸿渐所说:“现代的留学生跟前清的科举功名一样,不中进士,随你官做得多大,总抱着终身遗憾,留了学可以摆脱这种自卑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痞子,非出不可,见了博士硕士这些微生虫们,有抵抗力自卫。”但是,有些出过痘子的人,对这件事念念不忘。教育部派来指导的官员,谈话中每句必言“兄弟在英国的时候”,才疏学浅的曹元朗,到处挂着牛津剑桥的幌子,来装点自己的门面,“就像甘心出天花变成麻子,还得意自己的脸像好文章加了密圈”。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围城》里,作者写的虽然是现代*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但《围城》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不仅展现了旧*的背景风貌,同时也展现了钱钟书自身驾驭语言的能力。钱钟书在他的《旧文四篇》里曾提出:“比喻正是文学语言的根本”、“比喻包括相辅相成的两个因素,所有的事物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不同之处愈多愈大,则相同之处愈烘托,分得愈开,则合得愈出意外,比喻就愈新奇,效果就愈高。”精深的`理论研究,加上高超的想象能力,使《围城》中的比喻达到了出神人化的境地。方鸿渐的父亲、“岳丈”来信,都盼其能获得“博士”学位,衣锦还乡,光宗耀祖,“受到两面夹攻,才知道留学文凭的重要。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张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仿佛”之后的一句比喻,把当时的留学观念和留学文凭的巨大“功用”写得十分幽默、含蓄。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虽然人生时刻都存在围城,但是要看我们怎么去把握,怎么去感受,该近的近,该出的出,最重要的是我们要从中学会为人处世的道理,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我们要好好把握自己的围城,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2

  “他的逝世我想得开,再高傲、再高级的人物总是要死的,不过,我以为前显示这位人物真不*常,读那么多书都记得住,作了大发挥,认认真真不虚度时光地劳作,像这样的人剩下的不多了”——黄永玉这样评价钱钟书(北向之痛——悼念钱钟书先生)。

  本书是一篇长篇小说,所谓小说呢?小说是文学的一大样式。它以叙述为主,具体表现人物在一定环境中互相关系、行动和事件以及相应的心理状态等,从不同角度反映社会生活。小说根据篇幅容量的大小可分为长篇、中篇、短篇小说。长篇小说是其中结构规模最大的一种,一般在十几万字以上到几十万字,甚至几百万字。长篇小说能在较为广阔的范围内多方面地反映一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面貌。一般来说,长篇小说人物较多,个性表现较为充分,反映生活的程度较其他叙事性文学更为深入,有一个或多个主题并存;展示多方面的矛盾冲突,情节结构更为复杂。优秀的长篇小说被视为历史的巨幅画卷,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名族文学成就的主要标志。

  《围城》小说的基调就是讽刺。除了情节布排,小说的讽刺更直接更有杀伤力的主要来自于作者幽默的表现手法。本书是钱先生唯一的长篇小说,也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现代文学经典。有论者认为是现代*最伟大的小说之一。《围城》内涵充盈,兼以理胜于情,是小说中的宋诗。所谓“围城”,如书中人物所说,是脱胎于两句欧洲成语。英国人说:“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法国人的说法是:结婚犹如“被围困的城堡forrag,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本书的主人公方鸿渐本来不知道有“围城”之说,然而,当他听人说到“围城”,并且经过后来的坎坷,便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想法。”“围城”是对一种人生情境的形象概括,也是对一种心理意态的巧妙把捉。“围城”所描绘的,乃是人类理想主义和幻想破灭的永恒循环。古往今来,多少人都是从自以为天佑神助开始,而从意识到造化弄人结束。《围城》中时起时伏,处处申说的,都是理想的不断升腾和一再破灭。经常是事将成矣而毁即随之,浪抛心力而已。许多人终身处于“围城”境遇而不察,因此,“围城”完全可以作为人类身处困境、屡遭挫折的象征。钱锺书先生旁观浮生,思虑沉潜;指点世态,寄慨遥深,以形而下示形而上,使读者对人生恍然如有所知。本书风格幽默,妙譬可人,读之颇可领略汉语文字的丰赡粹美。

  “红海早过了。船在印度洋面上开驶着。但是太阳依然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去大部分的夜。夜仿佛是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到红消醉醒,船舱里的睡人也一身腻汗地醒来,洗了澡赶到甲板上吹海风,又是一天开始。”小说的一开始就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描述了太阳之耀眼并且引出下文。 “那女人*日就有一种孤芳自赏、落落难合的神情--大宴会上没人敷衍的来宾或喜酒席上过时未嫁的少女所常有的神情--此刻更流露出嫌恶,黑眼镜也遮盖不了。孩子的母亲有些觉得,抱歉地拉皮带道:“你这淘气的孩子,去跟苏小姐捣乱!快回来。--苏小姐,你真用功!学问那么好,还成天看书。孙先生常跟我说,女学生像苏小姐才算替*争面子,人又美,又是博士,这样的人哪里去找呢?像我们白来了外国一次,没读过半句书,一辈子做管家婆子,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作者讽刺手法,点明人物,突出中心。

  如此调侃,活画出主人公自欺人的阿q相。正如作者所说“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虚,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在谈到方老爷给孙儿取名“阿丑”时,作者也要引经据典戏谑一番:“人家小儿要易长育,每以贱名为小名,如犬羊狗马之类,又知道司马相如小字犬子,桓熙小字石头,范晔小字砖儿,慕容农小字恶奴,元叉小字夜叉,更有什么斑兽、秃头龟儿、獾朗等等,才知道儿子叫‘阿丑’还算有体面的。”从中看出方遯翁父子的迂腐、是典型的封建“遗老”、“遗少”。

  在调侃鲍小姐“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短裤,漏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时,说她是“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列陈;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真理”。⑹写出了鲍小姐的行为放荡,惹得“那些男学生满腔邪火,伤害及*国体”。

  讽刺的对象相当广泛,无所不包,集中、概括、典型的对知识阶层进行强烈的讽刺。

  深沉的思想在幽默的语言的包围下更显得妙趣横生,令人回味无穷。那句被人用滥的“婚姻像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 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围城》里不仅说了婚姻和爱情,更说的是人生。在小说里,无论是道貌岸然的小丑,还是孤芳自赏的留洋小姐,亦或是喜欢争风吃醋的妯娌,哪个不是生活在自己的围城里呢?小说的视角乍看挺小,是以方鸿渐这个不通事务又无能懦弱的小人物的眼光看世界,但是却触及了政治,经济,教育,银行,新闻,等社会的方方面面。各种各样的讽刺手法也用得淋漓尽致,让人在笑过之后又能思索到很多。

  小说的结尾最是令我欣赏。男主角方鸿渐和他老婆孙柔嘉大吵一架,孙去了姑父家,方独自一人在深夜躺在床上昏昏欲睡。那个一直走时不准的钟敲响了六下——六点钟,那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含的讽刺和怅惘,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3

  大凡名著,均是每一时代震撼智慧的学论,启迪民智的典籍,打动心灵的作品;均应功在当时,利在千秋,传之久远。而《围城》大概就是只属于那个时代的真实与沧桑,记载着只属于他们的世事沉浮,但最终只独留下语言幻化成的空花泡影罢了。

  《围城》是钱锺书诸多作品中唯一的长篇小说,它以讽刺性的笔调,通过对方鸿渐等一批留学生生存的艰难与爱情的不如意的描写,揭示了他们从生存到灵魂的全面困窘,同时也讽刺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冷漠和虚伪,鞭挞了知识分子庸俗、懒惰、虚荣等人性的弱点和人心的颓败。小说以*实的语言,细腻的描写,独到的风格,展现了知识分子在婚姻、家庭、事业等诸多方面的围城心态,给人以深刻的哲学性思考,让人意犹未尽,回味无穷。它是一部感时局之艰危,伤人生之困厄,叹人性之缺陷的忧世伤生之作。

  初识《围城》,是听别人在介绍这本书。有了印象,便去借了这本书来看。我是抱着1种*常心态去读它的,读完后只觉得好似完成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松了一口气。站在“围城”的城外,转了一圈,如1个局外人,冷眼旁观,但终究还是逃不开它的枷锁,被其触动了心灵。“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围城”就是这样的吧!读它的故事,读它的语言,缓缓翻开书页,细细品味,深深沉溺其中,想要发现什么,抑或是想找到些什么。我与《围城》的缘分都还在继续,我看到了心中的“哈姆雷特”,我的“围城”。

  “围城”是什么?不过是钱老先生笔下的方鸿渐等知识分子在追求和实现自我价值过程中的艰难曲折和每次努力过后的失败,最终只能1步步向绝望的深渊走去,向1个个围城里走去。它淋漓尽致地揭示了现代人孤独的心灵和一无去处的现实困境。其实“围城人生”,不过是进城、出城,冲进去、逃出来,周而复始,永无了局。无论怎样努力地冲进,逃出,最终都是无奈的。人生总有诸多不得意之处,人生终究不可能按照自己原来的意愿行进。所谓的挣扎,所有的矛盾,亦不过是一场困兽之斗,只会有1个结局,逃不了,避不掉,挣不脱,只能是一出悲剧。儿人生最大的"悲哀不过是还未开始便已知道结局。

  文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就是这样的1种悲哀,一出悲剧。我是不大喜欢他的,觉得他太过矛盾。他既善良又迂执,痛恨奸恶之事却又迂腐得不行;他既正直又软弱,明辨是非却不得不屈服于现实;他既不谙世事又玩世不恭,不会耍阴谋诡计却时刻谨慎。他的性格反映了当时一部分知识分子的精神面貌;他的遭遇,也正是一部分较正直的知识分子的困厄和遭遇。他就是那个时代的部分知识分子的缩影,1个时代的悲剧。方鸿渐最大的性格特点就是来自本性的怯弱。在他的世界里,只有随遇而安。他心安理得地接受未来老丈人的馈赠去享乐;他没有能力去反抗爸爸、去争取婚姻的自由;他只有在不得已回国前为了虚荣和交差而去买假学位来欺骗家人;他不会为心爱的人放弃一切去追逐缥缈的幸福。他的顾虑太多,面对现实的压力,情场的失意,事业的危机,他选择了方鸿渐式的方法——怯弱地躲避、逃离。他也曾经想摆脱一切束缚,过1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可在现实的大山面前,他依旧忍不住后退,内心极度的挣扎下,他无可避免地1步步走进家庭、婚姻和事业的围城,从1个围城到另1个围城中,不可自拔。在家庭的围城中,他始终逃不开爸爸的掌控,依父之言许诺娶从小定亲的女子;在事业的围城中,他几度就职,兜兜转转依旧一事无成;在婚姻的围城中,让自己陷入孙柔嘉伪装的柔情中不可自拔。无疑,他是1个让人既可怜又可恨的人物,我无法容忍他身上的一切人性弱点却又真实地认识到他是1个真实活着的人。他只是在通往光明前黑暗的牺牲品。这样1个真切且生动的人物,如此矛盾却更让人将这个具有讽刺意味的小人物深深记住。

  在《围城》中,不仅写了方鸿渐的家庭、爱情和事业,还写了他与赵辛楣之间深刻的友情。赵辛楣,做为衬托方鸿渐的配角,在我看来是具有其人格魅力的。他是1个有能力有主见的人,相比之下显得方鸿渐越发懦弱。他对方鸿渐的影响是巨大的,他牵动着整个故事的发展,在方鸿渐的人生中,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与方鸿渐的相识缘于苏文纨,他最初是将方鸿渐当做情敌对待的。在苏文纨另嫁他人之后,赵辛楣与方鸿渐在旅途中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我是极佩服辛楣的,能二十年如一日地爱着苏文纨,在彻底失去她之后,仍能坦然面对而不崩溃。他有他自己的灵魂,豪爽而不失儒雅,浮夸又不乏精明。在事业上,他是无可挑剔的,但在爱情上他却是一败涂地。试问有几个人能20年只守护1个人,等着1个人?谁能忍受自己爱的人只是把自己的爱意用做维护她的虚荣上?赵辛楣大概是书中唯一没有深刻讽刺意味的人物吧!是《围城》中不可或缺的较之纯净的精神。《围城》还描写了各种知识分子的嘴脸:自恃清高,虚伪做作的苏文纨;工于心计,善于伪装的孙柔嘉;道貌岸然,老奸巨猾的高松年;外形木讷内心狡诈的假洋博士韩学愈;混迹学校的旧官僚汪处厚;吹牛拍马,浅薄猥琐的小人陆子潇;宵小之徒李梅亭、顾尔谦等人。

  有人说:“在一切语言甚至最普通的言语之中,都有着某种歌唱的韵味,是打开心灵的窗户。”《围城》里的语言让人细细斟酌,也颇有意味。钱老先生笔下的语言,让人读过不禁深思,最终只得颔首。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1种不期待的痛。”很哲学式的话语,读罢却觉得很新鲜,既然是忠厚老实人又怎会有恶毒呢?又怎么会带给人伤痛呢?又如“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里的鸟想飞出去,笼子外的鸟想飞进去,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永无了局。”1个婚姻的围城,即使包裹着金漆也掩盖不了它是1个牢笼的事实。“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困住的是谁、逃避的是谁?人生就是在这样1个围城里,周而复始。谁又能真正逃开围城,越过高高的城墙呢?在城里城外徘徊的人啊!到底是迷失了自己还是迷失了他人?寻寻觅觅,或许这恰恰就是人生吧!

  人在旅途,经历得多,看得越多,心自然就越透彻。旅途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值得铭记的。有这样一句话:“没有恰到好处的心情,只有恰如其分的旅程。” 《围城》里恰好就有一段旅行,是我最为喜欢的。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就任学校旅途的经历让我记忆犹新。他们走得十分艰难,几经辗转才到达目的地。在途中,发生了许多事情:方、赵二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路费用完;李梅亭偶遇俏寡妇;行路的艰苦与风霜;生活的困窘等。读罢这一段,我也不禁为他们艰苦的旅程所打动。其中有一段描写他们几人一同挤车的情节特别让我印象深刻,短短几百字竟将各种各样的人搭乘公车的各种姿态描绘出来,表现出车子上的人拥挤非常: “乘客们都蜷曲波折,弯成几何学上有名的角度”。看到这样的语言,让我不得不佩服钱老的写作功底。这样精妙的语言,耐人寻味的文字,才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他的文字总有能使画面再现的本事,总能让人感到真实的活着的人和物。文中许多形象的描写都让人惊叹不已,明明是很普通的事情,用他的语言说出来就是有不同的韵味,在心底泛起一道道涟漪。没有过多华丽的辞藻,*实朴素真实更能撼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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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3篇(扩展1)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3篇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1

  前些天,买了几本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先是读《快乐影子之舞》,作家奠定声名之作,觉得也没有什么,说不上有多好。但当我读到第二本《公开的秘密》时,便欲罢不能了。然后废寝忘食读完了《好女人的爱情》和《逃离》。读罢,思绪还沉浸在她的叙述中,缠绕在她讲的故事所创造的浓雾中,不能自拔。

  每一个作家都有着自己独特的表现手法,艾丽丝·门罗也不例外。作为一个写小说的作家,艾丽丝·门罗无疑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她很善于吊人的胃口。她从最不起眼的地方讲起,你先是漫不经心地听着。但听着听着,便被她的故事吸引了。而当故事讲到最吸引人的地方时,你抻长了脖子,正无限神往地听着,想饕餮下面的精彩,她却停了下来。然后一声咳嗽,开始讲其他。没办法,你希望听下去,只好跟着她走。于是,她带着你走啊,绕啊,走到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点,讲另一个有些关联的故事。虽不算美味,但也足以饴人。就这样,你听着听着,走着走着,发现又跟着她回到了原处,回到刚才中断了的精彩之处。而因为这种时空转换的叙述,你得以更加品味到故事的妙处,尝到美食的精华,从而神驰千里,沉醉其中。原来那些转换,那些看似的不相关,都是这道大菜必不可少的作料啊。

  艾丽丝·门罗的小说里的主角,都是一个个普通小镇上的普通人。而故事的内容,也多是讲述人类普遍的微小感情,比如一位父亲埋藏已久的恋情,比如两个普通的小女孩的微妙的友谊,比如一个女孩因为怜悯而故意放走父亲要杀的马,比如一个女人对一个传奇式的凶恶男人的一见钟情。因为是写人类的微小的感情,所以她的小说有着那么多的悬疑,让你在阅读时过把读侦探小说的瘾。艾丽丝·门罗是一个制造悬念的高手。这也是她吊胃口的手段之一吧。她为你出示一个场景,那个场景暧昧无比,看似零乱不堪,却有着那么多的蛛丝马迹,让你忍不住悄悄地探究,希望捕捉到常人难以发现的幽微。这也难怪,好奇心是人类的天性,也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原始动力。你大气儿也不敢喘,更不敢稍微离开片刻,怕一离开,就中断了思路,一喘气,便惊飞了灵感。你全然忘了,其实你一直在那个现场制造者的控制之下,她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提着一盏小小的灯,发着幽暗的光,指引着你,一点一点寻找着,探求着。好不容易,你觉得你接近真相了,你欣喜万分,正待豁然,突然,灯光消失了,你眼前一片黑暗。你努力地找啊找,但,你找不到答案,或者,根本没有答案,只是一个看似杂乱的场景罢了。内中,也许藏有玄机,但所有的隐秘都是你自己的猜测,那个布置场景的人不会告诉你。这样也许更好些,让你得意于你自己的发现,也给你无限想象的空间,让你发现更多的可能。

  那个与图书管理员互通书信常诉衷情的大兵,后来到哪里去了?是图书管理员那个当推销员的朋友用了大兵的名字,还是大兵的父亲用了什么计谋?

  那个在野营路上失踪的女孩到底去了哪里?是被人害了,还是在别人的帮助下浪迹到了别处?

  朱丽叶的女儿,那个二十岁那年在某种课程中“隐退”消失的女孩,到底怎么样了?是她自愿消失?还是被人胁迫?

  劳莲,那个十三岁的女孩,她到底是父母的亲生女儿,还是德尔芬的女儿?那个死去的并父母保留的孩子的骨灰,是属于父母的劳莲,还是德尔芬的劳莲?

  没有人告诉你答案,你只能自己去想,从而把她的小说读上一遍又一遍。越读,你便越会发现,那些风*浪静的叙述下面,是怎样的暗流汹涌。

  题材上,艾丽丝·门罗写那些发生在小人物身上,并非大众化但却经常发生,只是常常被人们忽略的事件。她写这些,让你看到了更多的隐秘,可是,你看完之后,回想一下,审视周围,却发现其实这样的事时时在发生,就在你身边,或者,虽未发生却随时有可能发生。艾丽丝·门罗就是通过这些小人物的故事,揭示人性中被人忽略或者故意忽略的普遍性。在她的小说里,你看到的是人是最本真的状态,没有道德的评论,没有好坏的标准,只有一个个在生活里存在的小人物。存在,我觉得我只能用这个词。因为,艾丽丝·门罗绝不是用小说来揭示什么生命的意义或者一段感情的对错,那些人物,只是存在着罢了,生活着罢了,依从着生命和情感的本能。从这些人物和他们的故事中,你看不到时代,因为这些人物是普通的小人物,有着普遍的典型性,这些故事是在每个人心里都发生过,在许多人生活中都出现过的故事,有着普遍的共性。这些人,这些事,超越了时代,超越了道德,甚至超越了意识形态,而直面人性最深最真处,表现最为本真的生命状态。

  比如那个已然谈婚论嫁女子格雷斯,与未婚夫的感情不能说不和谐,但是,当她第一次看到未婚夫的哥哥,却在一念之间与之外出,并出逃了一个下午。也许,她只是在与未婚夫的欢爱中有未被满足的愿望(比如被需要,被征服),也许只是因未婚夫的哥哥身上那种特有的气味和那深不可测的目光而一见钟情,也许只是渴望激情,或者,只是好奇,想体验另一种非主流的生活方式。谁又能说自己没有过这种期待与想象呢?心动的感情谁都有过,只是,我们在自己的人生轨迹里一直小心地走着,不敢超越。

  卡拉,十八岁从父母家出走,如今又打算逃离丈夫和婚姻,但虽然有贾米森太太的帮助,她还是在出逃的半路失去了勇气,写信让丈夫来把她接回家。而她的丈夫,在去质问并想要伤害贾米森太太时,因为卡拉那只失踪的小羊的意外出现而改变初衷,暧昧的气氛之后,小羊被卡拉的丈夫秘密危害。这又是怎样复杂而隐秘的情绪?

  艾丽丝·门罗的语言也很有特色。就那么娓娓道来,像我国三十年代的白话小说,有着沈从文的舒缓与张爱玲的锐利。她不是*铺直叙,而是经常省略掉一部分,只在最关键处展示几个细节,那些细节有着非同寻常的重量,如同一部电影,只是用蒙太奇的手法呈现几个场面,便让你感受到了整个空间的广阔。而这几处细节,就可以让你一斑而知全豹,而且,因为只给你几斑,让你更生出无限的想象来,心中反而酝酿了更多的精彩。

  艾丽丝·门罗善写短篇小说,而这些短篇却包容了很多的内容,“她在每一个短篇小说中呈现的深度、智慧和精准比得上很多长篇小说家穷极一生的书写”。她的文笔是浓缩的,如同果珍,哪怕只是一点小末末,也够你放入一杯水中品味良久。有时候,她只是看似轻描淡写地说一句话,而你读来,却发现,这一句话背后,却藏着那么多的隐秘与幽微,你只有再联系前后文细细地读,才能发现更多的情节,更多的妙处。

  艾丽丝·门罗不愧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作为英语语种的作家,她的小说让我们读起来无多晦涩,这除了要感谢翻译者的功底外,还与她的*实的风格是分不开的。她获得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绝非偶然。这让我想起上一届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莫言。莫言与艾丽丝·门罗是有共性的,他们都是讲故事的高手,都讲述着小人物的命运,都有着令人惊心动魄的细节,也都有着引人入胜的力量。但他们的风格又截然不同。莫言的故事,有着浓重的民族风格,他的叙述,更像在讲民间的传奇,有着许多的俚俗、幽默和许多的荒诞。而在这些看似荒诞的故事中,却隐藏着对人性真实状态的揭露和人类命运的悲悯。而艾丽丝·门罗的讲述,更像是一个老太太在跟你聊天唠嗑,絮絮叨叨,有的地方看似没有逻辑,你以为是这个老人犯了糊涂遗忘了,或者思维混乱了,但听完后,细细琢磨,她的每一句话都那么有条不紊并暗藏玄机,每个故事都是对人性隐秘处的探寻。如果说莫言的小说像传奇,那么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更像回忆录。在语言上,莫言的语言是经过提炼的民间语言,通俗易懂;艾丽丝·门罗的语言是经过文学加工的叙述语言,*实亲切。

  感谢这些书,可以让我得以与这些大师亲密对视,让我感受到阅读的幸福。也怅恨我自己没有更多的文学评论知识,语言如此枯竭,不能充分表达出我阅读后的强烈感受。只好有待慢慢进步吧。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2

  文:冯专。最近读了几本日本畅销书作家的畅销书,主要是东野圭吾和村上春树的。有《恶意》、《白夜行》、《且听风吟》、《挪威的森林》、《海边的卡夫卡》,再加上之前阅读过的《嫌疑人X的献身》和《解忧杂货店》,打算暂时不再读日本的小说了。

  所谓读后感,就像人们看完电影离场时一边扔掉饮料瓶一边说“这电影不错”、“某某的表演甚是精彩啊”、“这电影我都要睡着了”之类的。谁都可以说话,不在乎说得准不准确,说得对不对,说得是否让大家都满意。本来才疏学浅,没读过多少书,是不便于发表意见的,但这东西就像有什么话到了嘴边,不说憋不住,不说会不舒服。

  在书城里畅销书显眼的位置,日本文学区两个长长的书架上分别满满地摆放着东野和村上的书,就像是这二人的专区一样,足以说明他们在销售量上所做的贡献。老实说,日本这两个作家是不能拿来进行比较的。就一般的感官而言,东野的小说是近几年来最流行最畅销的,以侦探推理为主,情节十分引人入胜,环环相扣,出其不意,深受读者喜爱,所以其新作一本接一本。不过我却觉得,东野和村上之间,有着天壤之别。二人不能直接进行比较,我只有打比方来说,东野圭吾就跟*畅销网络作家天下霸唱、天蚕土豆差不多一样,心中只有畅销、只有感官、只有迎合,却没有思想,没有深刻,没有永恒。并不能要求所有文字都必须要如此才算有意义,毕竟,没有谁阅读是为了接受作者的一番教育引导,也不是谁阅读都是为了去找寻生命的意义,发现世界的本质。所以,存在即合理。只是如果要对这类似的小说进行分类、甄别,推荐给青少年的话,至少应该谨慎一些。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东野代表作的《白夜行》,时间跨度大,人物形象多,能够驾驭自如,展示了作者的高超技能。但其刻画的人性之黑暗,社会之阴晦,让人难以承受,我有几日甚至因此而无法入眠。而里面涉及的大部分情节都是在这些人物从小学至中学阶段所发生的,我想对于青少年是十分不合适的。

  说到村上春树,大名鼎鼎,诺奖陪跑多年。但由于我读书甚少,在近期因为《新周刊》杂志专题介绍之后,勾起了我的阅读兴趣。对于深刻的作品,没有人可以说能完全读懂,也没有谁说我的阅读理解是最正确的。而作者在回答别人的提问和疑惑时,也是模棱两可,保持神秘。《且听风吟》如此,《挪威的森林》如此,《海边的卡夫卡》也是如此。

  《海边的卡夫卡》情节说起来很简单,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为了追求一种自己并不清楚的想要的生活,离家出走。从东京到四国,在高松一个私人图书馆寄居。期间发生了一系列离奇的事件,慢慢揭开了一个神秘的世界,找回一段无人知晓的故事。与此同时,小说还有另外两条线索并列展开,一条是寻猫老人中田的故事,一条是发生在二战时期一群孩子在森林里的离奇昏迷又苏醒的事件。随着故事的发展,最后三条线索汇聚在一起,相互印证。仅仅这样总结,也许我们对这本书还是不知所云。村上运用了一种诺贝尔文学奖很青睐的写作手法:魔幻现实主义,让整本书的风格显得神秘又独特。主人公田村卡夫卡受到其父亲的诅咒——迟早要弑杀亲生父亲,与自己的母亲和姐姐交合。无论他如何主动地逃离现实,无论他怎样极力的摆脱命运的诅咒,可最终也逃不过宿命。虽然这一切都是在梦中发生,却又真实地发生了。所以,作者所营造的世界,并不是一个*面的二维世界,也不是我们感知的三维立体世界,而是有另外一个世界与现实世界*行存在。那也许是我们的内心,因为“世界是我们内心的隐喻,内心是世界的隐喻”。那也许是我们的梦境,梦也许源于现实生活,在潜意识里的呈现,也许那不受我们主观意识的控制,只能信马由缰。也许那一个世界存在某一个角落,比如森林的深处,有一个入口,并且有两个三十年前失踪的士兵把守,里面还有田园河流,仿佛世外桃源,极乐世界。虽然部分情节有些牵强,虽然有些内容显得多余,但既然如此受尊崇,我还有什么说的呢。

  本书最想要表达的思想也许有很多,但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对于人生命运的思考。每个人都有一个宿命,都背负着恶意的诅咒,都承受着不公*的痛苦。比如田村卡夫卡所面临的命运安排,比如从小被母亲抛弃的现实。他特立独行,他让自己变得强壮,他十五岁时离家出走早有预谋,他觉得,十五岁生日这天,是时候了,是时候去选择自己的生活了,是时候去摆脱命运的诅咒了。但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一切的思想和行动,怎样离家出走,在车上遇到谁(樱花:隐喻中是他的姐姐),怎样来到了高松,怎样走进了甲村图书馆,这一切其实本身都是被命运所安排妥当了,他无法挣脱,甚至并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在命运的掌控之中,一步一步的踏进旋涡,一步一步的逼近真相。后来,他只好认命:就让那诅咒一个一个地实现吧,当这些程序完成之后,自己也许就能成为真正的自己了,成为不受任何人控制的自己了。

  他的生命诞生,源于他的母亲;他的命运转折受到诅咒,源于他母亲特殊的命运,源于被母亲抛弃;最终,他从那完全“自由”的世界逃离重返现实世界,也终于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已经到了“那个世界”里的佐伯对他说:你要回到原来的世界,去过原来的生活。即使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被人爱过,没有被人需要过,找不到生活的意义”。现在她赋予了他一项意义,委托给他一件事情,那就是“希望你记住我,只有你记住我,我被其他所有人忘掉都无所谓。”而关于生活的意义,就是看画,看那一幅受过诅咒的《海边的卡夫卡》。

  小说讨论了很多主题:对生命意义的探索,对人生命运的把握,对亲情的理解,以及对虚幻世界的想象,包括对战争的思考,对残酷的现实社会的控诉。但对生命意义的寻找,恐怕是最重要的主旨。田村卡夫卡在寻找,佐伯在寻找,中田老人在寻找。其中协助中田的卡车司机星野,这个小小的人物在帮助中田的过程中,竟然神奇地发现,原来自己的生命越来越有价值,原来自己也能听懂音乐,从来不看书的他也要去追寻贝多芬的人生,在中田去世之后仍然要坚持完成中田未完成的使命。他感受到来自发现生命价值所带来的幸福感。走在街上,芸芸众生,或抬头仰望,或低头沉思,或满含笑意,或急切匆忙,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追求,无论他活着的动力是什么,至少都有。只是有的意义在有的时候显得微不足道,或者自己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捍卫这意义。

  但小说最后的结局是美好的,神秘世界的大门被关闭,各个角色各归其位,田村卡夫卡君终于找到了自己生命的价值、存在的意义,他要回去向警察说明情况,继续完成初中的义务教育。当第二天“一觉醒来时,你将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这一个结尾情节的安排,是负责任的安排,不继续故弄玄虚,不留下伏笔,让人胡乱深思。他告诉我,告诉我们,告诉迷茫的人们,不要逃离。不要以为逃离需要勇气,参与世界,继续生活,才更有勇气。“人最大的勇气,莫过于看透的世界的本质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这何尝又不是所谓的“大隐隐于市”呢?这一点和《麦田的守望者》里呈现的人生意义稍有不同,在那个年代欧美作家心目中,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更具有理想主义气质,更符合浪漫的自由思想。

  最后,我还感觉,莫言的《蛙》中呈现的魔幻现实主义,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呈现的呈现的魔幻现实主义,比村上这本《海边的卡夫卡》要自然,要合理。魔幻与现实,也许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反思现实,追寻意义。我有点纳闷,伟大的文学作品,为什么都是反思伤痛,都是让人悲戚,都是令人神伤?什么时候,出现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字里行间感受轻松与幽默,在快乐的阅读之后能静下来认真思考,这样不是更好吗?但全世界的人们,似乎都已经被数千年来文人哲人带入了一个思考痛苦的凝重氛围。人们早已经习惯地说:“世界本来如此,人生来皆苦。”

  是的,这样说的理由很充分,但总要有人来思考,是世界本来如此,还是人心如此?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3

  荷风香似雪如果说婚姻是场赌博,我想可能是因为你永远不可能预知,两个人会一起面对多少事儿。开始大多是欢喜着牵手的,这手能牵多久,也尽不可知。情感意外,天灾人祸,都可以,分开两只相握的手。能够一牵50年,走到金婚,实在是不容易,特别在我们这个时代。

  《金婚》的电视剧没看,前几日看了小说。文丽、佟志,*、庄嫂,两对夫妻,佟志和*是同事又是铁哥们,俩家做了一辈子的邻居。庄嫂来自农村,打小和*订的娃娃亲,没多少文化,但是过日子的一把好手;文丽是小学老师,爱看小说、舞跳得好,爱打扮,比较小资,但生活上有点儿一窍不通。重庆的佟志家务活全干,典型的南方模范老公;*在家里是油瓶倒了都不扶的主儿,整个一个北方大男子主义的代言人。*是个很招女人的男人,在结婚前,和文丽的表姐梅梅谈过恋爱,文丽一直觉得*他们是包办婚姻,不道德,她打心眼里看不起来自农村的庄嫂。两对夫妻门对门住着,庄嫂特喜欢模仿文丽的穿着发型,文丽为此很生气;庄嫂特别会过日子,菜烧得特别好,文丽的孩子和老公又经常会被对门的美食馋得垂涎三尺,文丽就更生气了;文丽生了三个丫头,庄家有个儿子…在文丽眼气庄嫂的同时,庄嫂也气,为什么文丽不但长得比自己好看,身材比自己好,还有知识有文化?自己想要女儿,为什么就生不出来?…不幸福有时候真的是来自于对比。哈哈,这样天天比,两个女人的关系处得真不怎么样,尽管两人的老公关系铁得不得了。但到后来,两个人都真正体会到了对方的不易,对方的好,一下就成了好朋友。是呀,工作、家庭,孩子、老人、老公,一天到晚女人得操多少心?女人,都不容易。

  感觉*和庄嫂,两个人前后的位置整个颠倒了一下。一开始,是*特别强势,什么都他说了算,特牛。但到最后,凡事却成了庄嫂说了算,*对庄嫂成了百依百顺的。一开始*似乎没太把庄嫂当回事儿,但当庄嫂突然倒下来,他才发现原来庄嫂才是家里的天。庄嫂是粗粗壮壮即没文化也没什么情调,风风火火像个男人一样。半辈子风流的*,在庄嫂去世之后,望着晾着的被子叨叨:"淑贞,你说我的被褥得经常晒,我都晒了,我每个星期晒一次,一点都没偷懒啊!每次晒回来,被子上有一股好闻的味儿,你说那是太阳的味儿。这被子上有了太阳的味儿,就消毒了,灭菌了,人就不生病了。我闻着这股味啊,睡得可好了,我一直都没生病。可是!可是我想生一场病,想生一场大病…"淑贞,就是庄嫂。看到这里,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哎,几乎天天在一起,一呆四五十年的,除了夫妻,还有谁?这么长的时间处下来,但凡有点儿良心,谁能放得下对方?

  *,大众情人差不多吧,特别招大姑娘小媳妇的一个人,梅梅为了他竟然一生未嫁。但两个人有什么吗?似乎没什么事儿呀。看*招惹这个,招惹那个的,最终,他的心中有的,竟然是他开始不怎么看上眼的老婆。找老婆要找什么样的?像文丽一样漂亮、有情调、有文化的?还是踏实能干、不漂亮也没情调淑贞?嘿嘿,我看从实用角度来看,还是淑贞。结婚是要过日子,漂亮不能当饭吃。*娶淑贞,那日子过得多滋润呀。

  婆媳关系,历来是家庭关系的最难处的。小说中,婆媳关系的可见一斑。佟奶奶,精明能干,看不惯文丽那是情理之中的事儿。做儿媳的,和老人相处,还是嘴巴甜点儿,心善点儿,对老公、孩子、老人耐心一点儿,老人会看在眼中,记在心里的。一家人,没必要凡事争个高低。文丽有一点儿事儿就往娘家跑,这一点儿,我觉得很不好。两个人的事儿,两个人自己解决呀,何必牵涉那么多人进来,简单的事情也搞复杂了。

  两亲家母初次见面,文妈妈和佟奶奶的一段对话非常经典,可谓是绵里藏针呀。"…我们文丽在学校啊是优秀生,在单位啊是优秀教师,街坊邻居没有不夸的。可就是一样,老闺女嘛,从小有点惯她,没怎么教她做家务,好在新社会讲究男女*等。我常说小娟啊,你真是有福气啊,你这样粗手笨脚的,要搁旧社会遇到个恶婆婆,你还不得掉上三层皮?/文母冲着佟母笑眯眯地又说:你说是不是?"哈哈哈,厉害,厉害。佟母也是很精明一个人,"佟母勉强点头,说:是啊是啊,其实新社会旧社会,既然有家庭,家务活总是要做的。做姑娘时不会没有关系,也不是什么难事,心放在家里就好。像我那几个女儿,从小也是不爱做家务,我是连打带骂好容易教会了,家务事现在还真是井井有条,婆婆都挺满意的。"哈哈,不动声色的表达了对文丽不会做家务的不满哦。"文母环顾四周,说:这么个小房子能有多少家务活呢。不怕你挑理,小娟结婚那会儿,我还真有点犹豫,我们小娟闺房都比这个大啊。她非要嫁佟志,我也喜欢那孩子,我就说结婚后住家里吧,相互还有个照应,我也能带带小娟,可佟志这孩子好像不大同意。你要是同意,就让佟志住家里吧?"…乖乖,不动声色的反击太厉害了。

  男女关系,对围城内的男女绝对是考验。*年轻的时候,不是老是招蜂引蝶嘛,庄嫂对他那可是严加看管。佟志有个一直很喜欢他的女同学方卓娅,老让文丽冒酸水,但佟志不喜欢方卓娅,所以也无大碍。佟志去山区的分厂工作时,遭遇了精神之恋,遇到了他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李天骄,那才是他们婚姻中的致命伤。天骄年轻美丽,俩人相当谈得来,佟志和她在一起感到很快乐很轻松。当然,在那个纯真的年代,两个人之间连手也没拉过,清清白白的。但人言可畏,佟志因此影响了前程。事业是男人的荷尔蒙,也许真的没错。佟志因为事业不如意,脾气特别大。李天骄倒是事业发展挺好的,两个人再次相遇,李已经是处长,是佟志的上级了。李仍忘不了佟,两个人散步了,喝咖啡了,但也就喝喝咖啡,也没什么。但在佟奶奶病危的时候,文丽死活找不到佟志,偏偏这时候佟志在李家…虽说也算是误会,他们真没什么,但那种情况,想不误会都难。文丽漂亮,有个年轻同事暗恋她…现在的社会环境比那时又要复杂很多,两个人要想和*共处,不吵不闹,还真是不容易。女人心思细,一旦受伤,那可是很难痊愈。但吵了就吵了,过去的就过去吧,过去的事儿天天挂在嘴上,除了伤感情还是伤感情。不妨,心胸宽阔些。

  《金婚》里有好几个孩子,文家的三女一子,庄家的儿子,还有文丽的外孙女改改,文丽的孙子小宝,从这些孩子的婚恋和成长过程,我们也可以看到现代人婚恋的缩影及子女教育的问题。庄嫂,虽说没什么文化,但孩子收拾的干干净净,规规矩矩,一点儿毛病没有,不得不说,她的家庭教育是成功的。她和*,也有过争吵,但似乎没当着孩子的面吵过,不像文丽,一天到晚吵吵,叨叨得人心慌。文家的二女儿,读书最有出息的南方,从小是跟着奶奶一起生活的。因为从小没跟着父母,后来再来到这个家庭,总觉得自己是外人。文丽分配任务时,让老大燕妮、老三多多干活,让老二南方和儿子小宝陪佟奶奶一起去散步。为什么呢?固然和老太太最喜欢南方有关,为什么老太太最喜欢南方呢?还不是因为那是她一手带大的?但如果三个孩子都是她带大的,很可能是老大、老二干活,老三、老四出去玩儿吧?文丽可能从心里对南方觉得愧疚。同样,南方似乎对文丽也一直有股怨气。南方太懂事了,让人感到心酸。不和自己多忙,孩子还是要自己带的。燕妮比较任性,当然也能干。一直任性的燕妮,结婚自然是自个儿找的。她当时不愿读书,就想和刘强在一起,说什么都要在一起。后来刘强复员回来,工作不如愿,经常打骂燕妮,燕妮离了婚。如果不是因为任性,燕妮可能不会嫁给刘强。南方打小不和父母一起生活,缺少爱,所以特别珍惜爱,她对爱人不离不弃,让人感动。文丽是相当重男轻女的,在北方,在那时候,这也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她的三女儿,从名字就能看出来,多多,多余的。哈哈,想到我们家,似乎和他们家这点儿类似,也是三女一男,我弟弟就像那个大宝一样,被爷爷奶奶宝贝着。我名字中的"朵",小的时候经常被戏称为"多"。多多可能是在家找不到爱吧,有些滥交,还未婚先孕了。在那个时代,相当少哦。大宝,做生意的,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勤…

  这几个孩子,小的时候让人操心,大了也让人不省心呀。做父母的,只要一息尚存,大概总少不了会替孩子操心,不管他操这心有用没用。最终,多多找了*的儿子(转业军人、派出所所长),也算是迷途知返,修成了正果。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的事儿,能不操心就别操那份闲心了。操心越多,孩子可能越嫌你烦哦。


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3篇(扩展2)

——《围城》读后感3000字3篇

《围城》读后感3000字1

  《围城》讲的是什么,讲的是情,其实再说深一点,就是以情说人生,大家都知道的那一句,“婚姻如围城,城中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人生诸事,大抵如此,拿感情说事,通用性比较好,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生活,有人想唱歌,有人想跳舞,有人爱红妆,有人爱武装,可是但凡是人,那心中总有感情,无论是情场老手,还是得道高僧,也都有过当年,估计钱老深谙其道,所以讲述了一个叫方鸿渐的人的情感经历。

  《围城》的主角就是方鸿渐,他一共遇到四个女人: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和孙柔嘉,这其中和鲍小姐是属于一夜风流,和余下三个才有感情纠葛。这三位女性,三种类型。

  先说苏文纨,苏文纨就是现在的白富美,老爸是当官的,自己是博士,还是国外的博士,优秀到不要再优秀,一般人都觉得这种女人一定是要嫁牛人的了,就连方鸿渐家里的一向自负老太爷都说自己的儿子配不上她,可其实众人有所不知,有些这种什么都不缺的女人选择对象的时候反而不会过分挑剔财富与地位,因为她自己家就有嘛,她看中什么呢,因人而异吧,就苏文纨而言,估计是看上了方鸿渐那种有点迂腐的正直,加上有点才学,同时为人比较随和吧。

  不过她没看出方鸿渐最重要的一个特点,这个待会再说。就方鸿渐跟其“竞争对手”赵辛楣相比,应该是赵辛楣胜出,但赵辛楣相对比较高傲,趾高气昂,这可不是苏大小姐所喜欢的,所以苦追却是追不到。

  再说唐晓芙,书中最完美的女性,被称为“时代的罕物”,但又是作者笔墨最少的一位,就现实而言,理想化的东西不会存在,所以作者无法多加笔墨,因为越加越假。就本人个人观点,唐晓芙事实上是方鸿渐唯一爱上的女人,这个也待会再评。唐晓芙是什么类型呢,换做今天的说法,就是有点倾城,有点倾国,却不为世俗污染,仍然明媚的女子。

  尽管唐晓芙的父母说自己女儿是交际明星,但估计唐晓芙本人很纯,因为她说过一句很牛的话:“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唐晓芙既然能说出这句话,说明她自己应该没有过去,所以才说这么有底气的一句话。她所谓的交际明星,就是不断地去结识朋友,估计男性居多,但她只是一般来往,从中找那个自己要找的人,终于,她发现了方鸿渐,可惜最后却无疾而终。个中原因,待会再说。

  最后登场的是孙柔嘉,那个最后成为方鸿渐妻子的人。相对于前面两位,孙柔嘉就显得有点失色,没有那么显赫的背景,不倾城,不倾国,也不那么明媚,她本是三个当中综合得分最低的,却和方鸿渐走到了一起。孙柔嘉从*庸到一开始根本没有进入到方鸿渐的眼帘,到最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男人,本来算是功成圆满,可是小说最后却是双方的争执与离开结束。

  现在回过头来细说一下三位,先说方鸿渐遇到苏文纨,方鸿渐自己很早就说“自己和苏文纨是两条*行线,永远也走不到一起”,其实就是说只可以做朋友,没办法做恋人。说白了,就是没感觉。

  这让我想到一句爱情经典语:如果恋人分手后还能做朋友,要么是当初大家都只是玩玩而已,要么有人在默默忍受,还有你常听到的一句话she is just not that into you,这种,其实就是没感觉。至于方鸿渐为什么会没感觉呢,这个爱情问题是否需要理由呢?对于当事人来说,没感觉不需要理由,对于旁观者来说,还是要分析一下子的。

  个人认为,方鸿渐对苏文纨没感觉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苏文纨不是方鸿渐喜欢的类型,苏文纨是那种没办法给男人小鸟依人的感觉,虽然苏也在方鸿渐面前装过可爱,可是在方看来不过是东施效颦罢了;

  二、苏文纨太优秀,让方的潜意识里感到自卑和不安;

  三、苏文纨性格太强势,这对于传统观念很强的方鸿渐以及他的家人来说是非常受不了的,在《围城》后面说孙柔嘉来到方家的时候,其父母特别是妯娌就特别看不惯孙的大小姐作风,要知道,孙柔嘉可是三位女主角中对方鸿渐够百依百顺的了,这样的尚且看不惯,那苏文纨更是为方家上下所不容了。所以,综上所述,苏文纨这样的贵族名校大小姐就被比下去了。

  再说第二位,唐晓芙同学,唐晓芙对于方鸿渐来说,可谓是一见钟情,用现在的话说,方鸿渐脑子里有一个对梦中情人描述的列表,当他看到唐晓芙的时候,就发现那张列表写的人就是唐晓芙,所以,方鸿渐可以说一来就爱上了唐晓芙。可是爱情和婚姻是两码事,爱是爱,并不代表可以走到一起,方鸿渐最终和唐晓芙分手告终,何故呢?一般人都看出至少有两点:

  一,方鸿渐太过于软弱,方鸿渐一个软弱的男人,遇到唐晓芙合得来还是因为他年长唐晓芙很多,不然一样的被强势,另外,唐晓芙还有个超级强势的姐姐苏文纨,方鸿渐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其次,方鸿渐其实内心被唐晓芙的那句名言戳中了痛点,自认为自己这样老牛吃嫩草的行为有点不妥,更何况自己还有过一段风流史,更觉得脸上无光,之前苏文纨没有把这事告诉唐晓芙自己还可以瞒天过海,现在总不至于掩耳盗铃吧,所以还是算了。除了这两点理由我觉得还有更实际的东西,对方鸿渐来讲,唐晓芙这样一个活泼的少女,当真正到了婚姻的柴米油盐,真的还能像恋爱时打打网球那样吗,而对于唐晓芙来说,方鸿渐这么一个谈吐机智的大叔,却不善在职场发展,那拿什么来保证衣食无忧呢。

  最后到了孙柔嘉时间,其实我个人不喜欢孙柔嘉,所以每次说到孙都有点不想多写,不过还是得把方鸿渐对孙的感觉写清楚,不然对不起读者的支持了。为什么方鸿渐会选择孙柔嘉?主要就在对方鸿渐的态度上,孙对方鸿渐是最好的,最上心的,大有愿意为对方付出以及想尽办法讨方的欢心,这到让我想到我们常说的态度决定一切,有时候我们在做事情的时候,往往强者觉得不屑结果反而没做好,而弱者一来就觉得自己弱,努力了反而做成了。上面两位大小姐,虽说都爱过方鸿渐,不过她们心里面始终有一个观念,追求姑奶奶的人多了去了。

  想想苏文纨,光是在小说出现的就有赵辛楣这样的牛人,唐晓芙也是一群男人追,到了孙柔嘉,只剩下一个陆子潇这种猥琐男喜欢她,所以她可以放下身段去追求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方鸿渐,这就是孙柔嘉获得胜利的原因,她的手段以及态度,非常适合方鸿渐这样软弱而骨子里又十分传统的小生,所以她胜利了,不过好景不长啊,方鸿渐回到上海的落魄使得孙柔嘉也受不了了,想来也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孙柔嘉也是女人,于是对方鸿渐的不满日益明显,两人的矛盾在孙柔嘉的姑妈的撺掇下爆发,最后孙柔嘉离家去了姑妈家,方鸿渐也计划离开上海去重庆,小说结束。

  小说结束,不过读者多会有两问,一是方鸿渐与孙柔嘉的未来如何,二是方鸿渐的人生如果可以重来,应该选择谁。

  对于方鸿渐的婚姻的未来,其实钱钟书先生故意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情况,任由读者去猜想,我个人认为方鸿渐不会因此就跟孙柔嘉分手,还是就这样过,虽然作品上面写到孙柔嘉被姑妈接回家了,方鸿渐又想去重庆工作,但是不要忘了细节,一是方鸿渐离家而去的时候仍然想回去道歉好了,而且孙柔嘉回姑妈家的时候还在安排方鸿渐第二天的早饭,所以两人分手到不至于,只是不幸福罢了。再说了,旧时的人,对婚姻还是有几分尊重,不到最后一刻,不会说离就离。

  第二个问题是方鸿渐应该选谁,在我看来,应该选苏文纨,方鸿渐自己傻,以为找孙柔嘉自己就能够保住形象和颜面了,实在是可笑,自己没本事,迟早会被妻子骂没用,要敢面对现实,还不如一来就选择苏小姐,一样地在妻子面前没多大面子,但是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要高很多,何乐而不为。也许有人觉得这番说法过于现实,但是本来方鸿渐也不爱孙柔嘉啊,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如选苏文纨。这时候又有人说,那唐晓芙呢,两人这么要好,写信都是一堆一堆的,克服一下不还有真爱么,我只能用一句歌词来说,“印象中爱情好像顶不住那时间”,婚姻跟爱情还是有很多不同,不懂的人自己去成长。

  末了,想再说一下围城理论,我觉得无论做事什么,无论你在城中或是城外,尽量做好眼前就是了,人生本来如白驹过隙,任何一段时间,都是无法回去的属于你自己的唯一经历,且行且珍惜。


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3篇(扩展3)

——《简爱》读后感3000字左右3篇

《简爱》读后感3000字左右1

  《简爱》是十九世纪世界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郎特的光辉之作,全书以简爱的成长经历为主线,她从小饱受磨难,很小的时候起她就失去了父母,她的童年是在屈辱和折难中度过的,自小寄人篱下,仰人鼻息中过活,她幼小的心灵屡受常人难以想象的摧残,但她骨子里的韧性使她百折不挠,坚强不屈,不向任何恶势力低头,因此也使她遭受更残酷的打击和更凶狠的折磨。

  命运的不幸和与身俱来的性格让她面临一次又一次的狂风暴雨般的袭击,她象一朵娇开在荒凉的石缝中,在风雨的侵袭下,颤颤粟粟,风雨过后,单薄的身子又骄傲挺立,抬起高昂的头来,从不屈从命运的摆布,她的内心始终燃烧着生命的激情火焰,生生不息,颠扑不灭,风吹不倒,雨打不断。

  她*凡的外面下,隐藏着一颗坚强勇敢充满智慧和仁慈的心,从而焕发人性的光芒和蓬勃的生机,她忍辱负重,矢志不渝地追求自由*等和光明,作为一个外表*凡而思想独立坚强的女姓,她的身上却有着凛然的正义感和傲然的气节,在唯利是图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她犹如一株出污泥而不染的清莲,品质高雅,白璧无瑕,熠熠生辉,她所拥有的思想正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体现。因而具有相当的人格魅力,作者通过对这一人物的精心刻画和成功的塑造,从而使作品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深厚的艺术感染力。

  据说这篇小说的诞生,在世界文坛上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当时有一百多位学者作家联名推荐,带来极大的轰动效应,如春雷乍响,如星光闪耀,在文学的天空里括起一阵春风,宣起了一股热流,让众多的读者爱不释手,如痴如醉,尤其是女性读者更是如获至宝,如遇知音,可见她产生的精神力量有多大,她引领时代的潮流,振奋人心,她所宣扬的女性争取社会地位的*等和婚姻生活的*等以及对崇高纯洁爱情的追求,对生活的态度,即便是现在也是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简爱每一次成长,都饱偿生活的"艰辛,她的人生的每一步充满了辛酸的血泪史,她就象一只笼中的小鸟努力地想张开翅膀,试图寻找快乐和自由的天空,却一次又一次地被碰得头破血流,差点折断了翅膀,在险象环生的人生路上,她举步维艰,她不仅要与险恶的环境作斗争而且要忍受各种人为的灾难,从精神的歧视到肉体的折磨,从苦难的童年到坎坷的求学生涯,从戴着良母面具的里德太太到道貌岸然的伍德学校的校董。

  她可怜的自尊被残忍地层层剥离,值得欣慰的是,在黑暗中她看见了些许光明,正是因为这光明她才有了活下去的勇气,从而也唤醒了她内心最柔软的情怀,海伦和坦普尔小姐的出现使她感受到明媚的春光,她凄凉的心得到了温暖和慰藉,她们象黑暗中的航灯,照亮她人生前进的方向。

  坦普尔象是一株洁白高雅的白玉兰,而海伦就象是一枝开在荒凉之地的寒梅,她的命运比简爱还悲惨,她所受到的无端的折磨令人心酸,她脆弱的生命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重荷,而她却能笑对人生,在她的脸上看不到任何忧怨和仇恨,她似乎不属于这个世界,她是来自上界的天使,她是善良和爱的化身,象耶稣一样为了拯救这个世界,承受人类所有的苦难,她的慈善高尚博爱即使是魔鬼也会被她感化,铁石心肠也会为她流泪。

  尽管她的生命是如此短暂,在花季之年,饱受磨难后象落叶一样凋零,在春天来临的时候,她寂寞地死去,她至死都不曾抱怨命运的不公,好象她所受到的一切痛苦和不幸都是理所当然的,好象她的存在只是忍受无休止的折磨,但她短暂的生命是多么璀璨,象流星一样划过天际,她的聪明慈祥博爱的秉性永远光照千古,她象一种无形的力量鼓舞着简爱在人生的路上不断地跋涉和自我完善,可以说她的灵魂一刻也不曾离开过简爱。

  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故事无疑是本书的亮点,给作品画上了浓妆重彩的一笔,她们爱情虽不惊心动魄,荡气回肠,却也是坎坷不*,曲折离奇,引人入胜。她们从相遇相识到相爱相恋,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错误的爱情故事,一切都显得那样的不合时宜,但是有谁又能料到爱情什么时候来临呢?

  爱情就象一阵风,她的来到没有任何预兆,也许在不经意的偶然中,她就悄悄地来到了你的身边,瞬间眼神交汇碰出爱的火花让彼此着迷,从此心中多了一份牵挂,生活又多了一些新的内容,这就叫做一见钟情吧。

  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不属于这一类,只是从一开始的见面就有一种亲切感,到后来的熟识和靠近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漫漫地浸入彼此的心灵,这种爱情更加悠久绵长,如陈年的美酒,越久越香,越来越让人沉醉。

  爱情力量大得让人吃惊,可以挣脱一切世俗的樊篱,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作为第三者的简爱,她本能地拒绝这分不合时宜爱情,她的_善良不允许她破坏别人的家庭,毁坏别人的幸福获得自私的爱。

  虽然她也想拥有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但她不得不在矛盾中忍受心灵的煎熬,由于罗切斯特的契而不舍的追求让她感动,他妻子的粗俗野蛮的行为让简爱看清了他们原本就没有爱的生活,他们感情的支离破碎和无可救药与自已无关,这也是她和罗切斯特爱情能够延续下去的理由。

  可以说简爱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是纯洁的,高尚的和无私的,没有任何功利性,也是*等的,尽管他们的地位悬殊,作为罗切斯特的家庭教师,简爱从不认为他们之间有什么高低之分,从不认为自已低人一等,他们之间的交往基于理解和互助友爱,即使面对那些达官贵人,公子小姐,简爱也没有一点自卑的心理和媚态,相反内心鄙视那些人中的愚蠢无知和虚荣。

  如果简爱把爱情作为进身上流社会的阶梯,作为获取金钱地位和享乐的手段,那么在罗切斯特的努力的追求下,她会轻而易举的达到自已的目的,即使仅仅是为了爱情她也有理由选择自已的幸福,那么为什么她迟迟不答应罗切斯特的求爱呢?

  因为她不想玷污自已纯洁的爱,不想让自已的爱情蒙受功利的色彩,不劳而获不是她的个性,坐享其成更不是她爱的目的,她要凭着自已的努力获得幸福,同时也为了实现人生的价值和获得人格的尊严,用行动证明自已是生活的强者,不仅有独立的思想和独立的人格,而且还有理想和抱负,她不想成为任何人的附庸,实际上她一直就是生活的强者,她人生的每一步,都留下了她坚实的脚印,她不屈服于命运的摆布,她不向任何强权低头,她不会为了利益而出卖自已的灵魂和尊严。

  因为这些闪光的东西才更具有吸引罗切斯特的魅力,从而也使她在与罗切斯特对等的条件下的爱情一丝不染,纯洁高尚。如果不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她们之间也许是一场没有结局的爱恋,当简爱获得了一笔遗产,由贫穷变为富有的时候,罗切斯特却因一场大火不仅耗损家产而且在救他妻子的时候留下残疾,瞎了眼睛。原先犹豫不决的简爱出人意料地牵起他的手要陪他一起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这一刻是多么感天动地,震撼人心,罗切斯特也一定会感激涕零了。

  故事到此结束,在_中落幕。这是作者的有意安排吧,用这种方式给她们的爱情打上并不完美却也令人欣慰的句号,也足够别出心裁,既满足了读者渴望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愿望,也让主题得到了升华,虽然有点不自然,有些勉强,但也看出作者所刻意菅造的崇高的。

《简爱》读后感3000字左右2

  *,行政助理,《渭南热点》、《渭南坛》特约作者。

  下雨天,最适合读书,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世界名著《简爱》以下是本人读完后的所思所感。

  那么,接下就让我带你走进主人公简爱的生活。

  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女主人公简爱,童年时期遭遇到命运带给她的不公。在被寄养在里德舅舅家的几年时间,承受了自舅妈里德太太及表哥无情的残暴。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最终在劳埃德先生的帮助下脱离苦海进入了这所带有慈善性质的—洛伍德学校。

  在这里,她遇到了待人温和的学监谭波儿及善良的好朋友海伦,当然,也不可避免的遇到了让她厌恶反感的波洛特赫斯特校长。初乍到的小简爱对这个陌生的环境充满了好奇,甚至对于她而言,其实是有点小欣喜的。最起码再也不用过寄人篱下的苦日子,再也不用忍受那个让她极度厌恶及憎恨的里德太太。

  终于,摆脱了这个童年时期年的噩梦。现在梦醒了,她到另一个崭新的世界,在这里她对一切未知的生活充满了好奇与期待。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如人愿,在一次欢迎校长前探访的大会上,她遭到了自校长声称她为骗子的无情(这是从舅妈里德太太哪里了解后得到的这个结论)之后的学校生活,她受到了同学的排挤、误解、冷落。还好她还算是个幸运儿,在谭波儿和海伦的帮助下,她得以洗脱自己骗子的罪名。

  只是,不幸的是海伦逆顺受的性格使他过早的在一次恶性感染病中夭折,谭波儿嫁给了一个牧师,离开了洛伍德学校。在经历好朋友失去的伤感与谭波儿离开的失落下,简爱又相继在学校待了八年,当了六年的学生,两年的教师。

  真正的世界是广阔的,她不甘在这所学校就此度过她的一生,她相信精彩的生活在某处正向她招手,一个充满希望和忧虑,激动和兴奋的变化纷呈的新天地,正等待着敢于闯入甘冒各种风险寻求人生真谛的人们—简爱无疑就是其中之一。

  于是,她毅然决然的离开了洛伍德学校,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当起了一名私人家庭教师。从此,她的人生开始经历下一个转折点,在和比她大20多岁的庄园主人罗切斯特一段短暂相处后,她被这个温雅、高贵的男人所吸引,渐渐的爱上了他,不早不晚,一切都的恰到好处,正好,他也爱她。

  他们开始筹划婚期,准备婚礼,一切就为了迎接下个月的婚礼做准备。然而,等到这一天真正到的那一刻,我们并没有看到想要看到的结局。通过佣人格普的一番话,她得知了一个天大的秘密—罗切斯特已经结过婚了,只是他的妻子是个疯子,现在就和她们共同生活在桑菲尔德庄园。还没等她得及去质问他,罗切斯特便向她解释了,在心爱的男人为她诉说和这个疯女人的故事后。她没有去责怪他的隐瞒,反而更加欣赏这个男人身上的担当与责任,甚至,有点开始同情她身边这个绅士一样的爱人。

  那天晚上,她没有睡,把他为她准备的所有饰品、嫁衣、头纱全部整理了一遍重新放置好。天还没亮就带着行李和自己仅有的0磅工资离开了桑菲尔庄园。她想让自己重新开始,去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出了庄园,顺利搭上了过路的马车,没有目的的越走越远直到0磅车费全部用完,马车师傅无情的抛下她。

  她在昏暗的黎明中依稀看到了不远处有一个乡镇,于是,向着那个方向艰难的走去。两天两夜的马车奔波加上风餐露宿,她的身体这次终于没能扛过去,晕倒在里弗斯家门口,她得到了自里弗斯以及两个妹妹、佣人的照顾,身体也得以慢慢恢复。之后,又在里弗斯的帮助下顺利成为了一名乡村小学教师。没过多久,她又得到了一个消息,她原还有一个亲叔叔(这是里德太太一直隐瞒着她的一个秘密)。在他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叔叔已经去世了,不过把自己全部的遗产—2万磅都留给了简爱。由于她对这个未曾见过的亲叔叔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情感,除了无法改变的血缘关系。所以,她并没有觉得有什么难过伤心的?只是,另一个意外得知的秘密,却足以让她欢声雀跃—原里弗斯是她的亲表哥,因而,(fsir)她也收获了两个和善的表妹,她不再是孤独的存在,她也有属于自己的亲人。这真是让简爱大为欢喜的事情,他们决定用一顿丰盛的晚餐庆祝这个足以令人兴奋的消息,亲人团聚的时刻,总会在失而复得后更加让人珍惜。

  里弗斯是一个牧师,他的梦想是去印度进行传教,在和简爱相处的这段日子,他被简爱身上的种种优点所吸引,陷入无法自拔的爱慕中,并决定带她一起前往印度帮助自己实现梦想,完成自己的事业。接下,就向简爱诉说了自己的想法并向她求婚,希望她能够答应他。也正是因为表哥的这场求婚,让她对罗切斯特的爱又一次重新被唤醒,确切的说,她一直没有忘记过,也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他。只是表哥的求婚,让她对他残留的余火重新燃烧起,炽热的感情,再也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她返回桑德尔庄园的决心。去找回那个念念不忘、深深爱着的人。历经两天两夜的马车奔波,她回到了几年前生活过的地方。然而,就在她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想着和他见面的那一刻,眼前的景象让她大为震惊,富丽堂皇的庄园化为一片灰烬,到处断壁残垣。

  在向附近客店老板那里打听了事情的经过后,心中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是落地了。幸好他没死,这是她能想到最坏的结果,还有另一种结果就是他没死而是离开了英国,去了遥远的地方。两种结果都不是,一切都于上苍对这个命运不公女孩的垂怜。她心爱的人没有死,只是失去了那双再也无法看到心爱女人模样的眼睛她能感受到他的酸楚与落寞。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她立刻马上想要见到他的急切心情。付了两倍的价钱雇用了一辆马车,带着她的行李到了罗斯切特目前所住的庄园,见到了她熟悉的身影,在得知简爱回了,罗斯切特分外高兴,嘱咐佣人给简做她最爱吃的饭菜。

  罗切斯特拉着她摸索的走进他的房间,他们相拥而泣,彼此诉说分开后的种种遭遇,罗切斯特用他的手轻轻抚摸简爱的脸庞,尽管,此刻他已经看不到站在他眼前的简爱是什么样子?但,他们心灵相通,那个善良、勇敢、坚强、积极乐观、独立、不堪命运作弄的简爱在他心里永远也不会变。

  后,他们结婚了,婚礼上除了神父没有宾客、没有亲戚朋友、没有任何仪式简简单单,他们成为了彼此生命中不可分开的另一半。在以后的日子里,简会经常带丈夫去花园散步,给他讲好笑的故事,给他读书,用自己的语言为他描述田野、树木、河流、乡镇、云彩、阳光—描摹他们面前的景色,周围的天气,他看不见,简爱就是他的眼睛。他们的爱似乎感化了上帝,罗切斯特的眼睛慢慢在妻子简爱的细心照顾下得以恢复,直到可以看见妻子的模样,对他说,天空不再是茫然一片,大地也不再是空无所有。一切都变得美好起,就连空气中都弥漫着爱的气息,他们幸福的靠拢在一起

  读完这部世界名著,感触颇深,我想世间最真挚、深沉的大爱也莫过于此。主人公简爱对于爱情的忠贞与执着也正是小说受到全世界读者喜爱与追捧的原因。愿世间所有相爱的人都能够在大风大浪中坚守彼此的真爱,或*淡亦或繁华,终将不离不弃。

《简爱》读后感3000字左右3

  上学期间在很多朋友同学的介绍中得知了《简爱》这本书,于是在书店里购买了这本书。在朦朦胧胧的迷雾中,出现了一个弱小的身影,慢慢地走近了。

  《简爱》是世界名著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无法想象,一个18岁的少女。怎会有如此非凡的文字?一部《简爱》征服了我。夏洛蒂,她给我的震撼已远远超过了那个波兰作曲家芭达捷夫斯卡。它的杰出与迷人令我为之倾倒。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简爱的第一个身份是里德太太的侄女。她自幼失去父母,唯一爱她并领养她的舅舅又过早地弃她而逝。她从小受尽两个表姐和表哥的欺负,总是待人受过。而且“无论怎么讨别人的欢心,都有人从早到晚地骂我淘气、阴 暗、讨厌、鬼头鬼脑”。这种强烈的不公终于在简的心中激起了她的反抗。她鼓起勇气教训了约翰,并且冲破了长期以来一直束缚着她的那个服从长辈的观念。她勇敢的站起来,诉说心中的不公*,控诉以恩人自居的舅妈的 罪行。她一针见血地骂她是伪善的女人,把她斥责得抬不起头。面对强权,她开始反抗,也开始走向成熟。她学会了独立。

  当走出舅妈的家时,简爱的心情是阴暗的。因为她从种种蛛丝马迹中已经领悟到第二个住所——劳渥德慈善学校对她不可能会轻松。果然,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伤害了她的自尊心。但她并没有下决心与全世界作战。她对谭 波尔小姐和好朋友海伦彭斯都有极大的热心和热爱。在劳渥德,她学会了宽容,学会了区别对待。这给她的反抗蒙上了一层是非和正义。她以别人对待她的方式对待别人,她成熟了。随着成长,简爱的反抗精神真正的散发出 光芒。

  简爱一生的转折发生之处便是桑菲尔德府。她来到这里,做了一名家庭女教师。而18岁的她,渐渐地与主人罗切斯特产生了爱情。罗切斯特家召开宴会,简爱以不卑不亢的态度与贵族的小姐太太们相处,为自己赢得了尊 严。她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是炙热的,也是强烈的。但她决不会因此失去原则。当她误认为主人要娶一位贵族小姐,又要同时把她留在身边,使她成为无足轻重的人时,她愤怒地反驳了罗切斯特。在这个时候,她的愤怒的斥责 ,正是使我们感到敬佩的。

  而命运似乎还要考验简。在她与罗切斯特的婚礼上,她才发现罗切斯特早已娶妻。她不顾内心的反抗,情感的痛苦毅然出走。她用法律的条款约束自己,为自己营造了一个光明的天堂。她是自立而独立的。她为自己的生 命谱写了一首华彩的乐章!

  正如简自己所说,自己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在里德舅妈家里,她受到了不公*的待遇。表哥的殴打,仆人的偏见,甚至还要忍受那位虚伪的里德舅妈。她狠心的将一个十岁的孩子送往孤儿院。简成了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她被关进红屋子,她恐惧害怕哀求无助。但仆人不敢救她,表哥幸灾乐祸。简立下誓言:永远不会称里德太太舅妈。但简仍在里德太太弥留之际照顾了她。简很遗憾:舅妈到死也不肯原谅我。8年的洛伍德生活让简成了一个不屈自立的人。她追求进步而又不屈服,她叛逆,拥有别人不敢藐视的自尊。这让我想到《上海王》里小月桂给客人端茶,面对沁云的暗示,坚持自己的看法:我刚到厨房去过,没有药!她们至少有一个共性:不管身份如何,都应该被人尊重。她们的身上闪耀着人性光辉。

  简并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她交到很多朋友。她感激坦普尔小姐,为海伦送去了最后的安慰。罗切斯特所说:你的自尊简直无与伦比!

  命运是公正的。简最后与罗切斯特获得了幸福的结局。而她的精神也如经久不衰的珍宝,永不褪色。

  最后,伦敦的迷雾又加深了。那个瘦小但坚强的身影远去了。我合上书。19世纪的英国渐渐如一艘航船从思绪的海洋中退去。

  简爱的一生,从幼稚到成熟;从柔弱到坚强;从懵懂到智慧,她改变了许多,成长了许多。而我们,也在成长,也在从幼稚变成熟,从懵懂变智慧。

  简爱的一生,不变的是她的反抗,她的精神。而我们,让我们保留一点不变的精神,总有一天,它会像金子一般发出光芒。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苛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 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 。读*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 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 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 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的文 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 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 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 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这样一部作品,穿过几个世纪来到我心里,拨动着我心里最温柔的那根弦。我抚摩着这亲切的文字,想象着似曾相识的画面。依然激动不已。简在逆境中的沉静让我看到了另一个夏洛蒂。对外国文学接触不多的我,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渺小。

  我强烈的排斥。对莎士比亚、歌德一无所知。对普希金我只知道一首《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在偌大的文学殿堂前,我是那样卑微狭隘,一直确凿的井底之蛙。《简爱》象一座金碧辉煌大厦的一束光芒射进我的眼睛。

  相比作品,我更喜欢她本人。简爱是另一个夏洛蒂,文字真是个奇妙东西,她能把人的内心勾勒的淋漓尽致。感激夏洛蒂,感激她留下了如此完美的作品。

  我把简爱读三遍了。其喜爱之情无以言表。简爱果如她的名字一般,简简单单的爱恋。然而她却留给了我无尽的感动,给了我攀登的勇气。


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3篇(扩展4)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5篇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1

  《石头记》,即原《红楼梦》的书名,说的就是刻在那块补天顽石上的文字。

  石头是与宝玉寸步不离的,那么《石头记》就是以贾宝玉为出发点记叙而成的。然而《红楼梦》这个题目,相比起原题来说更有味道。红楼,我想从字面可以有两种诠释。它可以指即指宝玉所居怡红院;也可以解释为金陵十二钗的居所,因为红在古时多指女性,红颜薄命,南柯一梦,这样也可以更加突出本书特色,就是注重对于基本没有社会地位的女性的刻画。

  由此可以连想到第五回“宝玉神游太虚境,警幻仙曲演红楼梦”。对于全书来说,想必起到的是“一滴水珠折射太阳的光辉”的效果。他将警幻仙姑的教诲置于脑后,光被“醉以美酒,沁以仙茗”,与可卿柔情缱倦,沉迷于幻境之风光,却终坠入虎狼迷津。这就是对于宝玉一生的影射。

  在本回中更值一提的是《红楼梦》曲词。本身词韵凄婉,文本还描写宝玉“听了此曲,散漫无稽,未见得好处”,更是凄凉,让人不由自主的为宝玉的天真、宝玉的执迷不悟感到痛心。十多首曲词每曲都是悲哀伤感,与大观园之中人人寻欢作乐,繁荣富丽的景象产生极强的反差。我将结合第五回的红楼梦曲、红楼梦判词和自己读本书的感悟,对于金陵十二钗中的多位女子进行简单分析。因为红楼梦判词丁老师在课堂上分析的已经比较透彻了,我主要来讲讲判曲、宝玉和这些薄命女子的生*。

  这一曲“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曲,想必是曹雪芹对于金陵十二钗和贾宝玉怜惜之情最直白、露骨的表现,因为在全书中作者很难找到机会将自己的情感完完整整地穿插在情节中。而在这里我们可以具体的感受到作者的悲叹。

  “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这里的雪与林所指非常明确:薛宝钗与林黛玉。我们都知道宝玉对黛玉倾心,而这首诗中,“雪”暗指“薛”,金也指的是宝钗;“林”即是黛玉。从诗中可以做出判断,宝玉最后并没有和自己所爱的人白头到老,而是落得个“到底意难*”的结局。诗中“齐眉举案”原本的意思是吃饭的时候把托盘举得跟眉毛一样高,表示夫妻之间相敬如宾。这侧面的描述即出宝玉的宝玉却始终惦记着“世外仙姝寂寞林”,从中可以看出他对爱情的忠诚,也可以看出他对圆满的一种渴望和追求。

  纵然这种忠诚是值得钦佩的,但是生活中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宝钗何尝不是一个完美的女子?看来即便是经历了大起大落,宝玉也不能做到那好了歌中所说的“好便是了,了便是好”,因为他始终执着于黛玉而忽视了身边一个同样优秀并一心为他好的女人。纵使他对爱情的忠诚是值得读者们赞叹的,可是红楼梦里的少爷小姐们从未品尝过生活真正的味道,因为身边的一切琐事都可以让下人们去解决。终日为生计奔波的是别人,只会吟诗作画的是他们。他们,包括宝玉,把生活和爱情过于理想化了,一点不圆满就终日惦记着,终生悲叹着,枉自蹉跎。也包括生性敏感多疑的黛玉。

  这让我想起20xx年一部很红的电影《社交网络》,是以facebook创始人的经历进行改编的。主角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天才小伙子,因为女友的分手而伤心愤怒,发泄性的创建网站,另整个学校的网络几近崩溃。在这过程总他的才能被人意外发觉。而在经历是非纠葛、朋友背叛的过程中他也越来越富有,最后成为了世界上最年轻的亿万富翁之一。在影片快要结束时,镜头对准了打开facebook的男主角,找到当初分手的女孩的主页,犹犹豫豫加了她为好友,再坐在电脑前一遍一遍刷新页面……对于很多人来说他几乎拥有了一切。名气,财富青春……却无法挽回一个女孩的心。生活就是由各种缺憾所组成的,完美的人生本身就是不存在的。

  此外,还有许许多多的因素令宝黛二人的情感、令《红楼梦》成为了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别看一座大观园“天上人间诸景备”,繁华与享乐都只是表象。倘若抽去像凤姐这样支持家族的骨干,大观园整个内里就像被蛀空了一样不堪一击的。下人们是勾心斗角,公子少爷是寻欢作乐,而其余的人也过着天仙一般的生活。当灾难不幸地降临,又有几个人能自我保全呢?说他们是可怜人也好,说他们可恨也好。其中宝黛二人是最为无辜纯洁的,脱离世俗的,他们的爱情是最悲哀的牺牲品。他们是被物质光鲜亮丽的表象蒙蔽了的,就像书中提到宝玉对银两这样的东西都没什么概念,面对生活的悲剧、求黛玉不得的痛苦怎能自我合理地调解呢?在本书第五十七回中,黛玉的丫鬟紫鹃“试忙玉”,说黛玉将回家去,害的宝玉失魂落魄,伤心落泪。这的确是宝玉对黛玉深情款款的体现,但是在了解到时代背景,包括大观园里暗里的争斗,不难发现,这段情感是单纯的,盲目的,过于理想化的,也是不切实际的“水中月,镜中花”。宝玉的执迷不悟的确是给本书的悲剧色彩添上了浓厚的一笔。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 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安。奴去也,莫牵连。”

  想必《红楼梦》中最能体现贾探春心机抱负的就是她对赵姨娘,也就是自己的母亲,所说的一句“谁是我舅舅?我舅舅早升九省检点了。”本是赵姨娘的兄弟死了,想问探春讨些下葬的银子。而探春不仅不给,话语中还透露出她才是主子,并想把自己的庶出身份撇的干干净净的意思。在二十七回中,她甚至将自己的亲生母亲的想法评价为“不过是那阴微鄙贱的见识”……在以“孝”为至高美德的古代,这些岂不是彻彻底底暴露了一个没有管教、不懂尊重的丫头的形象吗?而我们再来看贾环,发现这对姐弟还真是有不少的相似之处。心中的不*衡感促使他故意弄翻烛台,烫伤宝玉,在与丫鬟玩乐吃亏了时还大哭:“都欺负我不是太太养的!”可见,在当时这已经发展成为一种风气了吧。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他们固然是不懂得知恩图报、是忘本的,而从文本中我们可以发现探春对王夫人是敬爱有加。王夫人是贾政的正室,所以也可以算是她半个母亲了吧!而一向心高气傲的探春也一定不会甘于自己庶出的地位而会去努力争取的。这是探春挺可爱的一面。

  在《红楼梦》第五十六回中探春难得担当了一回管理者的角色,也是办事利落,精明强干,掌握着主动权,在七十四回中更是痛痛快快的给了王善保家的一个巴掌,表现出了自己应有的骨气。就是这样一位女子获得了“红玫瑰”的称号,美丽动人而浑身带刺。可惜,这朵玫瑰却也未能躲过命运的捉弄。这一曲“分骨肉”描写的就是探春离别时的肝肠寸断。唉,谁知道这朵玫瑰是否已在风雨之中凋零了呢!

  “将那三春看破,桃红柳绿待如何? 把这韶华打灭,觅那清淡天和。说什么,天上天桃盛,云中杏蕊多,到头来谁把秋捱过?则看那,白杨村里人呜咽,青枫林下鬼吟哦。更兼着,连天衰草遮坟墓。这的是,昨贫今富人劳碌,春荣秋谢花折磨、似这般,生关死劫谁能躲?

  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婆,上结着长生果。”

  这写惜春的“虚花悟”同她几位姐姐不同之处就在于,这其中也不能说是有悲剧。因为惜春“将那三春看破”,完全放弃了三位姐姐曾经经历过的繁华生活,而只求自己的一片清净。从书中看,探春这个人就是请冷清冷的个性,待人接物也提不起什么大兴致来。相比起她的三位姐姐来说她的存在感是相对低的,因为她基本不习惯成为人群的中心,只是一个人默默的呆在旁边看着罢了。她也很少出席诗社的活动,在父亲贾敬的葬礼上也几乎不露面。在抄大观园的那一回中,她冷冷地说:“我只能保住自己就够了。以后你们有事,好歹别累我。”这样一位冷漠厌世的姑娘,最终是的到了西方极乐世界的召唤,也说不出是幸还是不幸。

  几位女子,一段繁华,成一场魂牵梦索的红楼梦。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2

  今年暑假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读完第一章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它主要是以宝黛二人的爱情悲剧写的,它以生动的描写,写出了那时候大家族的悲欢离合。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林黛玉了,因为我觉得她美丽、聪明,又很好学,还知书达理。不过,她的缺点就是太多愁善感。我最不喜欢的人物就是薛宝钗,因为她明知黛玉多愁善感,没有妈妈,还在薛姨妈怀里撒娇,感觉好像是故意的。我不太喜欢红楼梦的结尾部分,因为太悲惨了。

  红楼梦,让我对*历史产生了很大的兴趣。我还要学习红楼梦中人物的优点,从自身找找有没有和里面人物同样的缺点,并把它改正。这是我第一次看红楼梦,有些地方还不是太懂,以后有时间我会再好好阅读它,相信会有更多的体会和感想。

  红楼梦塑造了一个跛足道人,他的眼睛正是大观眼睛,所以他看到了一个欲望无穷、沽名钓誉、巧取豪夺的泥浊世界,“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世人都说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他所唱的好了歌,正是荒诞歌。甄士隐为好了歌作了注解。他的解,是对泥浊世界和荒诞人生的“解构”。原来,这个金玉其外的人群舞台,演的不过是一幕幕荒诞戏剧:“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红楼梦有一首荒诞主题歌,还有一个荒诞象征物,这就是“风月宝鉴”。

  宝鉴的这一面是美色,宝鉴的另一面是骷髅。贾瑞死在美女的毒计之下是惨剧,而追逐骷髅似的幻影幻象则是几乎人人都有的荒诞剧。难道只有贾瑞拥抱骷髅?人世间在仕途经济路上辛苦奔波、走火入魔的名利之徒,哪一个不是生活在幻觉之中的贾瑞?总之,揭示世道人生甚荒唐的荒诞性,是红楼梦极为深刻的另一内涵。

  如果说,林黛玉之死是红楼梦悲剧最深刻的一幕,那么,贾雨村的故事则是红楼梦喜剧最典型的一幕。红楼梦的大情节刚刚展开,就有贾雨村“葫芦僧判葫芦案”。熟悉红楼梦的读者都知道贾雨村本来还是想当一名好官的。他出身诗书仕宦之族,当他家道衰落后在甄士隐家隔壁的葫芦庙里卖文为生时,也是志气不凡才会被甄氏所看中并资助他上京赴考中了进士,还当了县太爷。被革职后浪迹天下又当了林黛玉的塾师。聪明的他通过林如海的关系和推荐,便在贾政的帮助下“补授了应天府”。可是一下马上任就碰上薛蟠倚财仗势抢夺英莲、打死冯渊的讼事。

  贾雨村开始面对事实时也正气凛然,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并发签差人立刻把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可是,站在桌边上的“门子”对他使了一个眼色,雨村心中疑怪,只好停了手,来到密室听这个听差叙述讼事的来龙去脉和保乌纱帽的“护官符”,而讼事中的被告恰恰是护官符中的薛家,又连及同在“护官符”中的贾家,甚至王家,这可非同小可。最后,他听了“门子”的鬼主意虽口称“不妥,不妥”,还是采纳了“不妥”的处理办法,昧着良心,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放走凶手,之后便急忙作书信两封给贾政与王子腾报功,说一声“令甥之事已定,不必过虑”。为了封锁此事,又把那个给他使眼色、出计谋的门子发配远方充军,以堵其口。

  王国维在评说红楼梦的悲剧价值时,指出关键性的一点,是红楼梦不把悲剧之因归罪于几个“蛇蝎之人”,而是“共同关系”的结果,如林黛玉,她并非死于几个“封建主义者”之手,而是死于共同关系的“共犯结构”之中。而“结构中人”并非坏人,恰恰是一些爱她的人,包括最爱他的贾宝玉与贾母。他们实际上都成了制造林黛玉悲剧的共谋,都有一份责任。这种悲剧不是偶然性的悲剧,而是人处于社会关系结构之中成为“结构的人质”的悲剧。

  红楼梦的忏悔意识,正是意识到自己乃是共谋而负有一份责任的意识。红楼梦正因为有此意识而摆脱了“谁是凶手”的世俗视角,进入以共负原则为精神支点的超越视角。可惜王国维未能发现红楼梦美学价值中的另一半--喜剧价值同样具有它的特殊的深刻性,即同样没有陷入世俗视角之中。

  贾雨村在乱判葫芦案中扮演荒诞主体的角色,但他并不是“蛇蝎之人”的角色。当他以生命个体的本然面对讼事时,头脑非常清醒,判断非常明快,可是,一旦讼事进入社会关系结构网络之中,他便没有,并立即变成了结构的人质。他面对明目张胆的*行为而发怒时,既有良心也有忠心(忠于王法),可是良心与忠心的代价是必将毁掉他的刚刚起步的仕途前程。一念之差,他选择了徇私枉法,也因此变审判官为“凶手的共谋”。可见,冯渊无端被打死,既是薛蟠的罪,也是支撑薛蟠的整个社会大结构的共同犯罪。说薛蟠仗势*,这个“势”,就是他背后的结构。

  贾雨村在葫芦戏中扮演荒诞角色,表面上是喜剧,内在则是一个士人没有、没有灵魂主体性的深刻悲剧。总之,红楼梦的内在结构,是悲剧与荒诞剧兼备的双重结构。也可以说,红楼梦的伟大,是大悲剧与大喜剧融合为一、同时呈现出双重意蕴的伟大。一百年来的红楼梦研究只重其悲剧性,忽略其荒诞性,今天正需要我们做一补充。

  王国维说红楼梦是哲学的,指的不是红楼梦的哲学理念,而是它的生命哲学意味和审美意味,即由红楼梦的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及其他女子等美丽生命所呈现的生命形上意味。也就是说红楼梦的永恒魅力和美感源泉,不在于它与社会形态变动相连接而产生的意识形态,而在于它呈现了一群生命,一群空前精彩的诗意个体生命。这些生命,也带有儿童的天真和原始的气息,在你争我夺的功利社会里都在内心保持一种最质朴、最纯正的东西。

  红楼梦塑造林黛玉等一群至真至美的诗意女子形象,是*文学前无古人、后启来者的奇观,也是世界文学的奇观。红楼梦女性诗意生命系列中最有代表性的几个主要形象,如林黛玉、晴雯、鸳鸯等有一共同特点:不仅外貌极美,而且有奇特的内心,这便是内在诗情。

  贾宝玉称她们属于净水世界,这不仅是概括她们的“柔情似水”的女性生理特点,而且概述了她们有一种天生的与男子泥浊世界拉开内心距离的极为干净的心理特点。她们的干净,是内心最深处的干净,她们的美丽,是植根于真性情的美丽。因此,曹雪芹给予她们的生命以最高的礼赞。

  他通过贾宝玉作芙蓉女儿诔礼赞晴雯说:“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这一赞辞,既是献给晴雯,也是献给其他所有的诗意女子。芙蓉女儿诔出现于红楼梦的第七十八回,至此,曹雪芹的眼泪快流尽了。

  他借宝玉对所爱女子的最高也是最后的礼赞,包含着绝望,也包含着希望。那个以*禄鬼为主体的泥浊世界使他绝望,但是,那个如同星辰日月的净水世界则寄托着他的诗意梦想。红楼梦的哲学意味正是,人类的诗意的生命应当生活在泥浊世界的彼岸,不要落入巧取豪夺的深渊之中。

  人生只是到人间走一遭的瞬间,最高的诗意应是“质本洁来还洁去”,如林黛玉、晴雯、鸳鸯、尤三姐等,返回宇宙深处的故乡时,不带俗世中浊泥与尘埃,乃是一片身心的明净与明丽。红楼梦充满悲剧氛围,正是因为它本身就是这样一曲悲绝千古的诗意生命的挽歌。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3

  《红楼梦》是幼时读过的,不过那时这本书吸引我的不是内容而是书的扉页上画的金陵十二钗和其他几个重要角色的人像。初中我的语文老师经常说,在我这个年纪是很难把红楼梦读出深度的。她说红楼包罗万象,你的经验和眼界决定了你看能出多少境界。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宝钗的大方,刘姥姥的和善,凤姐的小家子气,其他人物各自的轻佻,刻薄,成了众人的理解。总是在金陵十二衩的身上看别人故事,对于人物的看法也是人云亦云。

  便也随众人感叹,好似当真从中读道了情怀。实则是借影视剧中的印象觉得是个大家族的更替。而从小到大好多课本的文章主旨分析到最后都可以用这么一句话概括—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怎么样的结果是必然的,怎么样的结果是不可能的。就好像现在有很多人会在一些不良的社会事件报道出来后大肆渲染,大肆抨击,文章评论分析到最后,得出一个“是体制问题”的结论。

  本该自己品味,琢磨的,全有一套正确答案,说《红楼梦》是现实社会的一面镜子,在贾府这个社会的缩影里,茶香中虽飘荡着温情与欢笑,但其背后隐藏着残酷与无情,是纷繁复杂的矛盾和斗争。

  之后年岁渐长,才慢慢对原著,对其中的遣词造句起了兴趣。每个阶段读红楼都有不同的感受,以前看红楼总有一种“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式惆怅落寞的感觉。后来又大了些,找了原本的又看了看。细细看《红楼梦》写尽了大观园里的繁盛,写尽了豆蔻年华的热烈。《终身误》诉说着: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亦写尽了所有盛大繁华掩盖之下,因男尊女卑而引起的重重悲剧。

  一曲红楼,万声叹息。这一曲是为大观园里女性的觉醒而高歌,是在黑暗时中看见燎原星火而雀跃。小小的园子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这“温柔富贵乡”里有明枪暗箭,有勾心斗角,有凶狠残暴,有尊卑之分。这大观园是十二个性情各异的女子的宿命旅程。

  换个角度想想,假设十二钗都变作须眉男儿,依照书里的性情猜测。

  黛玉是出世的才子,常纵歌山水,质本洁来诗本澈,孤傲一身。宝钗是入世的良臣,挣功名,希望名垂青史,可见惯人心凉薄。元春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最终憾死党争的王爷,丰神慧玉,一生谋图权利中心,可半子算错,大梦终破。迎春是朝堂中*庸的酸腐文人,汲汲营营,背纲常,怕辜负仁义一场损清望,到头来也空做文章,庸碌半生一事无成。探春是高情远志,傲骨寒裳的商人,哪怕是富贵荣辱织罗网,终此生心头骄阳袖里月亮。惜春是掩门道几声阿弥陀佛的出家人。

  凤姐本是凤凰清歌出身豪门,反为利禄蛊惑成了步步为营的九千岁,落得个看尽世态炎凉的落魄局面。巧姐则是坐过皇位却未曾掌握皇权的傀儡末帝,纵半生巧若桃花灼,终被凄风打落,也免不了后半生的漂沦憔悴。妙玉是梅雪落作杯中色,青灯黄卷红尘过的逍遥客。湘云是遍地烟云皆可卧的世外狂者,听闲鸟唱一折,嗤世间大伪斯兴,负我热怀映月光,不惧将来,不念过往。秦可卿是生的低贱,死的落魄的浪荡子,乾坤浪荡,风情月债。虽有才华却难留姓名。李纨是周旋朝堂的门客,旁观王朝的盛衰。

  这也许是曹公布下的一个末世浮华的局?如曹公所言“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道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曹公这一笔写尽了百态炎凉,满是悲怆。

  如今红楼梦在当今对清代时期生活习俗、风土人情、*社会结构等方面的考察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而且《红楼梦》的楹联,与一般楹联一样,具有明确的实用性、装饰性和观赏性。由于其题写处所不同,内容包罗万象,风格上亦呈现出绚丽多姿的特点:或凄婉如悲秋箫笛,或飘逸如归牧晚唱,或幽远如山雨游云,或冷峻如孤竹瘦石。可以说,《红楼梦》的楹联,充分地体现了作者独到的审美情趣和美学追求。

  另外在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诗词曲赋数目巨大,文备众体。前八十回各种诗词曲赋共有一百九十七首其中高鹗续的后四十回有四十首。再则据统计,书中有诗、词、曲、歌、谣、谚、赞、诔、偈语、辞赋、楹联、匾额、书启、灯谜等,应有尽有。以诗而论,有五绝、七绝、五律、七律、排律、歌行、骚体;有咏怀诗、咏物诗、怀古诗、即事诗、即景诗、谜语诗、打油诗;有限题的、限韵的、限诗体的、同题分咏的、分题合咏的;有应制体、联句体、拟古体;有拟初唐《春江花月夜》之格的;有仿中晚唐《长恨歌》、《击瓯歌》之体的;有师楚人《离骚》、《招魂》。更是衍生红学这一新兴学问。旷世此书《红楼梦》可当得万古不灭与日争光。

  同时《红楼梦》在继承*古代小说艺术传统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创造和发展,达到了我国古典小说前所未有的高峰。问世后,引起人们评论、研究它的浓厚兴趣,并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红学。

  艺术成就上,第一作者严格依照生活的本来面目进行创作,“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他笔下的人物往往“正邪两赋,善恶相兼”,大都是多侧面、多棱角、多变化的圆形人物,真正打破了“恶则无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的传统人物描写模式。

  第二作者创造性地运用了多种表现手法,打破以往小说的传奇性特征,通过日常琐屑的生活细节,对主要人物的独特性格反复皴染,同时借助于对比与映衬手法,使人物既立体、丰富,又鲜明、独特。不仅使那些性格不同的人物在对比中显得异常分明,而且能使那些性格相似的人物显出各自的独特性。

  第三作者与叙述者开始分离,作者退隐到幕后,由作者创造的虚拟化以至角色化的叙述人来叙事,在*小说史上首次自觉采用了颇有现代意味的叙述人叙事方式。在叙事角度问题上,作品创造性地运用叙述人多角度复合叙述,取代了说书人单一的全知角度的叙述,这样既使叙述视角灵活多变,又有利于多层次、多角度地刻画人物。以当时北方口语为基础,融汇了古典书面语言的精粹,经过作者苦心营构,穷力追新,形成了简洁纯净、洗练自然、准确精美、具有浓厚生活气息和强烈感染力的文学语言。叙事语言*实自然,通俗生动,富有立体感和表现力。它的人物语言能准确地显示人物的身份和地位,能形神兼备地表现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具有高度的个性化。

  历史和社会价值上,《红楼梦》对于清朝时期生活的细致描写。芸芸众生,世态百相,皆毫芒毕现,巨细无遗。中华民族独具东方风韵的衣、食、住、行,乃至读书做官、婚丧祭庆、市井村野等习俗,都得到了生动细致的描写。作者构制了如此精巧的艺术结构,从一个家族的兴衰荣辱和家庭成员的悲欢离合的过程中,写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一段真相,显示出*南北文化的洋洋大观。因为书中描写的细节真实,生动地表现出当时贵族家庭的生活实况,所以虽然是小说笔法,但论起真实性和细致程度来,却与历史实录极为接近。

  第二,《红楼梦》在风俗描写中很注重把握详略得当的关系,它对一年四季中的重大节候风俗都有涉笔,

  但每一次的描写都有所侧重,因此描绘的侧重点就放在人物的对话动作上面。正是通过一年四季中重大节候活动的描写,作者展开了《红楼梦》的主要线索,显示出主要人物悲欢离合的命运以及悲金悼玉的爱情悲剧故事。表现出了南北区域文化的特色,使其成为一部融合*南北文化特色的巨著,成为从各个侧面显示中华民族文化魅力的不朽之作。

  因此,红楼梦在当今对清代时期生活习俗、风土人情、*社会结构等方面的考察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而且由于当时的社会背景,《红楼梦》里还隐藏了许多作者不便明说的故事,通过对这本书的研究都可分析出来。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4

  “吴宫花草成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我轻念着这首古诗,在一个阳光灿撰的夏日,默默地将《红楼梦》读完。掩卷沉思,不觉一丝悲凉在心头,为那个时代的人,那个时代的物。

  珠泪滚滚冲垮了红楼,雕梁画栋化做一堆尘土,往日的富贵奢华也灰飞烟灭。随着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灭亡,大观园中的风花雪月也因此而一去不复返。对大观园巾醉生梦死的那群贵族来说,自己的一生以喜剧开始,以悲剧结束,醒来之后才体会出“浮生若梦’的内在含义。

  记得《红楼梦》里第一回曾这样写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曹雪芹以感伤的心情,饱蘸着时代的血泪,为封建贵族阶级走向灭亡唱出一首荡气回肠的挽歌,在我看来,《红楼梦》并不仅仅是讲述一个封建贵族家庭山强盛走向衰败的过程,井且还用犀利的语言真实、大胆地向世人揭露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与堕落,真实再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世间悲惨景象,将封建统治者的虚伪、阴险和恶毒暴露在阳光之下。它不单单指出这四大家族必然灭亡的命运,而且也向世人暗示这个家族所属的这种腐朽的社会制度也必然会走向崩溃和死亡。

  在《红楼梦》中,作者成功地塑造了四百多个人物形象。大观园里的每个人物都扮演粉不同的角色,都有独树一帜的特点,令人百看不厌。例如贾府上层统治者中,贾母的安富尊荣,贾政的道貌岸然,贾琏的无耻,邢夫人的庸俗不堪,王夫人的“尊贵贤淑"。金陵十二钗中黛玉的多愁善感,宝钗的城府深严,凤姐的阴险恶毒,迎春的懦弱,探春的干练,湘云的豪爽洒脱,妙玉的矫揉造作,尤二姐的柔,尤三姐的烈等等,都刻画得细致入微。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黛玉这个让无数读者落泪的悲剧形象。

  林黛玉的娇美容姿是迷人的,而使她动人心魄更具艺术魅力的则是她丰富细腻、复杂多变的精神世界。她在《葬花辞》中所扦发的是自己进入贾府寄人篱下的生活感受,以落花自况,以血泪为墨,抒写花落人亡的哀愁。“柳丝榆英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寄托着她对人情冷暖不定的愤您。“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难道不是她对迫害自己的残酷现实的控诉吗?“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则表达了她对美好理想的渴望和执著迫求。“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表现了她的高洁情志和坚定不移的精神。从后,“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向读者探刻展露了一个充满痛苦和矛盾的纯洁心灵,凸现的是一种人格独立的壮美和崇高。黛玉一生不幸,与宝玉的爱情被无情的统治者封杀,最后泪尽而逝,而宝玉也因此看破红尘,遁入空门,上演了又一出爱情悲剧……

  读完《红楼梦》,我为故事中的种种悲剧而痛心,因为这些悲剧,不仅仅是性格的悲剧、爱情的悲剧,更是一个社会的悲剧,一个时代的悲剧。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琳琅无瑕。若说没奇缘,这一辈子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怎么样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挂牵。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若干眼泪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面带笑容的悲剧。《红楼梦》不但描画了一个封建权贵家子由草木开花走向凌夷的夏商周生存,并且还胆量大地指控了封建权贵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它们的种种做假、诈骗、贪得无厌、腐朽和罪恶。它不仅指出这一亲族的定然解体和失去生命,同时也暗中示意了这一亲族隶属的阶级和社会形态的定然解体和失去生命。曹雪芹笔触下所发明和热烈地爱的主人翁是那一些有决心反判那一个接近死亡的封建权贵阶级的贰臣忤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一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决的是封建社会形态的做假道德和不符合理的社会形态制度。一边儿是木石前盟,一边儿又是珍宝姻缘。一边儿是封建社会形态下务必寻求的功名光环,一边儿是心驰心里向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出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稀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所有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琳琅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临封建礼教下的种种压迫使受害和冷漠,甚至于以性命的支付为代价,质本洁的寻求始末不弃。我们兴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刻,看见了导致悲剧的一个关紧因素:林黛玉的纯洁高尚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初的世俗格格不入,没有办法与社会形态“合成一体”,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表现出来,也是她悲剧的着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经过,是她的个性表现出来的焦点存在的地方。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坦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雪剑严相逼,鲜明可爱鲜妍能几时,一旦飘泊难寻找。花开易见遭遇灾难寻,阶前愁煞葬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掉泪,洒上面的天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止境。天止境!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着看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旦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一个世俗之人没有办法清楚她的思维头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临落花,她想到自个儿身后的情形,没有办法消除心中挂念,又流泪不止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稀玉挨打后,工于心数、精于处世经验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子,并且还用训教的话口儿箴规稀玉改弦更张。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稀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僻高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球都哭成了桃儿普通,她的哭不是缺乏力气,她以哭这种独有特别的情意体验认识来诚恳公开支援稀玉,默默抗争封建礼教,因为这个只有它们二人的心才贴得近来,爱得最深。

  “文雅似娇花照水,举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笔者经过贾稀玉的眼球为我们描画了一个伶俐多才、美艳体弱的病态美貌女子。这样一个纤弱的女子,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禁受了无数折磨在这以后,性命止境来临之际,封建社会形态的狰狞脸面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遗忘黛玉临死前的那一个场景,病逝危险之际,紫鹃四下里请求帮助,却没人肯帮。为防止倒霉,贾母把稀玉的亲事也转到其他地方去处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恨怨悲哀婉转,“天止境!何处有香丘?”无怪黛玉的葬花吟诵。啥子地方有一个整洁的、理想的地方,到底啥子地方有我自个儿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如今所处的事实社会形态都是污浊承受不了的,我要找一个自个儿的理想的地方,黛玉至死不让步对自由的寻求。我们为之挂心,为之气愤,一对寻求自由的小伙子男性和女性在封建的枷锁之下劳燕分飞。“一旦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么在稀玉的婚庆鼓锣声中离去了人间。携带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私人拒绝世界,世界拒绝人的天底下取得了解和关系密切,在伶俜无依的天底下,稀玉是她心里永恒的暖和;在爱情无傍的天底下,稀玉是她心里永恒的伤痛。固然最终她变成了那一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魂灵人物,她与常人不一样,她就是她,一丛纯洁高尚孤僻高傲的、落落寡合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数所赐,也以资写成了她的命数。

《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左右范文5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好处。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感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忙,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这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杯具,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杯具。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杯具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个性是*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之后*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礼貌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此刻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必须”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有时光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贴合上方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杯具,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但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述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样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构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好处,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好处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透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微妙的阶

  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比较。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我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见证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以前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述,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系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述。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杯具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述,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杯具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我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


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3篇(扩展5)

——匆匆读后感500字左右3篇

匆匆读后感500字左右1

  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是价值连城的钻石,是豪华的别墅,还是可爱的"宠物……我要告诉你,都不是。那是什么呢?是时间。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是用金钱也买不到的。

  最近,我学了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匆匆》。本文围绕“匆匆”二字,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

  学完后,让我深深地领悟到:时光如流水,稍纵即逝。它一旦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珍惜时间,千万不能浪费每一分每一秒。

  过去的我太傻了,竟然一直以为可以利用“时空穿梭机”回到过去。使我白白浪费了多少时光啊!

  每到星期六、日时,我便喜欢赖床,“一日之计在于晨,”就这样,我便错过了早上的好时光。慢悠悠地吃完早餐后,我并不想做作业,心想:都已经学习五天了,总该娱乐一下吧,下午再做作业吧。到了下午,想起自己喜爱的电视节目即将播出。于是,整个下午,就在电视机前度过。到了晚上,才想起自己还没做完作业呢。

  就这样,我白白浪费了很多大好的时光。等到我现在开始后悔时,那些日子早已不见了踪影。正像朱自清先生所说:“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

  头发短了,又再长的时候:衣服脏了,又再干净的时候;雨停了,有再下的时候;小草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时间过去了,却没有再来的时候了。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好好地珍惜每一分,每一秒,不要再后悔了。

匆匆读后感500字左右2

  如今的我知道时间如流水,稍纵即逝;一晃而过,要好好珍惜。而过去,尽管在我的房间的书架上摆满了书,可我却很少看它们,因为我总找不到时间。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朱自清散文集》里的《匆匆》才知道自己虚度了多少光阴。

  《匆匆》是朱自清老爷爷的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为虚度时光而感到无奈和惋惜。“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当我读到这里时,思绪万千,深有感触,蓦然回首,我为自己过去总在浪费时间而懊悔不已。

  上三年级后一放暑假,我就去上软笔书法的兴趣班,开始我还能认真练习,可学到一半就坐不住了。只要一声鸟叫,我便探出窗外,伸着老长的脖子张望;要是有小朋友们在外面玩耍,我就更加坐立不安,恨不得也出去痛痛快快地玩一场。我时而徘徊在教室里,时而和旁边的同学说悄悄话,要不就发呆,思想神游到了九霄云外,结果到现在,我的毛笔字没有丝毫进步,就连以前学的扎实的基本功也忘的一干二净了。

  “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这优美的语句柔中带刚。犹如当头棒喝!我醒悟了:昨天过去了有今天,今天过去了有明天,可人生有多少个今天可以浪费,有多少个明天可以重来啊?我下定决心:在接下来的“今天”里,从这一秒起,一定要珍惜时间,以饱满的热情去迎接朝阳,不让今天的快乐变成明天的痛苦与懊悔。

  朋友们,让我们牢记:时间匆匆,好好珍惜!

匆匆读后感500字左右3

  时间都去哪了?我也不知道,因为时间流逝得实在是太快了,一眨眼,便消失了。

  这正如朱自清先生的《匆匆》里描写的那样。"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是我们的"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时间和燕子、桃花、杨柳不一样,它可不会再回来,而且它似乎是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但是我们一天天长高,爷爷奶奶一天天变老,都证明它存在,而且流逝得飞快,似乎只要一眨眼的功夫,它就从你眼前溜走了,而你却浑然不知。它快得让人难以置信,更是让人有一丝说不出的恐惧。

  时间都去哪儿了?虽然我们没察觉到,但是时间已经在我们不经意间悄无声息地溜走。我们玩耍时,发呆时,揉眼时,时间都溜走了,只不过是我们没有察觉到罢了。

  尽管时间十分有限,但是我们可以努力节省时间,鲁迅先生说过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还是有的。"从现在开始,我们可以不做小动作,快速完成作业,不再做那些没意义的事,这样呢,节省下来的时间便可以做一些自己感兴趣的,对自己有益的的事情,来充实自己的生活。

  虽然我们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可以在有限的时间里,活出无限的精彩,只要我们好好珍惜时间,利用时间,不虚度光阴,就不会给自己留下遗憾。


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3篇(扩展6)

——名著读后感800字左右3篇

名著读后感800字左右1

  劳动着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凡的世界》正白纸黑字的告诉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凡的声音,荡气回肠。《*凡的世界》的作者是路遥。当代作家。路遥的小说多是农村题材,担又不局限于农村生活的描写和城市“交叉地带”发生的人和事。特别是着重表现年轻人的生活,通过他们爱情的波折反映出新生活中一代年轻人的价值观。《*凡的世界》时间跨度是七五年至八五年。发生地点在广袤的黄土高坡上一个叫做双水村的地方。基本上整部小说是写双水村的变化和双水村的人。在这个十年里,*又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双水村及双水村的人是*和*人民的缩影。在那段年代里,文化革命结束了,*上台执政带来了改革开放。

  里面包含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路遥是想用一种现实主义的笔法细致的勾勒出一幅宏大的社会画卷。在里面各个阶层不论性格面貌的人物都栩栩如生。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路遥的精湛的小说功底,极其严肃的写作态度,使这部小说具备了作为那一段历史最好的辅助教材。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教育意义则是一种对农民的深刻理解。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农曾经过的日子,农民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但是间接知识也能够贷给我们启示和触动。

  这就是《*凡的世界》。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些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这些书的现实意义在于*的现状,在于历史的延续,在于未来的展望和我们年轻人自身的提高:对人性的理解,对*的理解,对构成*大地那一片片生命陆地的人们的理解。另外一个方面,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凡。比如说孙少*,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

  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凡的。这点从孙少*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哪怕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

  他选择了*凡。然而,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再*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名著读后感800字左右2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工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名著读后感800字左右3

  有一颗愿意等待的心,说明你对未来抱有希望;有一颗充满希望的心,那么等待又算什么。

  ——题记

  人世间可怖的东西是什么?是血肉之躯中深藏着的意志在刹那间迸发。所有成功的人,都是经历了九死一生的冶炼,才有今日的星光璀璨。他们就像毛毛虫,在茧内积蓄着能量,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唯有破茧而出的那一刻,他们才会为自己感到骄傲。

  青年水手唐代斯就是这样的人。他正值人生最幸福之时,却因小人的诬陷而入狱。在四面环海、不见天日的死牢中被关押了整整十九年。越狱后,按照狱中已逝的好友神甫的嘱咐在一座叫基督山的小岛上找到许多财宝。他化名基督山伯爵,向恩人报恩,并向仇人报仇,最后扬帆而去,不知所踪,将剩余的财产全部留给了曾有恩于他的老莫雷尔之子——马克西米连。

  看过这本书的人,或许会为他悲惨的遭遇而深感同情,或许会因他得到一笔至今都不知道有多巨额的财产而感到羡慕——我也羡慕,但不是因他得到巨额财产,而是因他拥有这样精彩的人生。我更佩服他超人的毅力。我难以想象在那黑暗的死牢中,他是如何度过生不如死的每一天。

  也许就如丁玲所说:“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生活何尝又不是这样,无数次的摔倒,又无数次的爬起来。那些受到小小挫折就选择放弃、一蹶不振的人,想想基督山伯爵吧!基督山伯爵告诫马克西米连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在这个世界上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所有智慧都包含这在四个字里面‘希望’和‘等待’。”读懂了这句话,对人生的认识也就更深入了一层。

  人生总是先有苦,后有甜的。只要永远向着最前方看,你就会越来越接近目标,把目光放得最远,使自己的一生没有丝毫遗憾。只要心中有信念,只要心中有希望,有这些作伴,再漫长的等待也是值得的。


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3篇(扩展7)

——边城读后感500字左右3篇

边城读后感500字左右1

  《边城》是沈从文先生的一部著作,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说起边城,至今为止我也只看过影版。这是一个发生在下层人民之间最*凡的故事。故事写的很细致、传神、人物栩栩如生。

  故事大概发生在70、80年代边城小镇的茶峒,主要讲的是翠翠、爷爷、天保,傩送之间的故事。失去双亲的翠翠与爷爷相依为命,从小在河边长大,爷爷是个70多岁的摆渡人,每天都载着客人从河的这边到那边,天保和傩送是俩兄弟,俩人都爱慕着翠翠,而翠翠却选择了傩送,而天保在一次出海中丧失了生命,傩送似是觉着对不起哥哥,便出去再也没有回来过。最后在一个风雨交加的的夜晚,身染重病的爷爷也离开人世了,翠翠就这样在江边度过,一个人、一艘船、一条狗。

  印象最深的是故事的最后一句话“他也许再也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翠翠在经历了这些事之后变的成熟。她一边坐着爷爷生前的事,一边期盼着傩送能够回来,在这个故事中翠翠由一个善良、天真、单纯的小女孩,最后蜕变得稳重,爷爷是一个不贪图名利、朴实、无私的老人,傩送是一个重情重义、憨厚、老实的年轻人。作者笔下的人物都是一些小人物,却无一不显其善良、淳朴的风气,与现实中的谎言、欺骗相比人们更向往的更应该是沈从文先生笔下的世外桃源。

  《边城》是一部有内涵的书,突显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值得细细琢磨,写作手法也值得我们去学习,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边城读后感500字左右2

  读过《边城》,便不由自主地想到沈从文先生的故乡——凤凰去看一看,让那里清凉的微风吹过脸庞,然后坐在翠翠曾划过的那条小舟上,看看那的端午龙舟赛,看看那儿的大白鸭和绿油油的菜地,还有古香古色的建筑,吊脚楼。翠翠是一个在自然中长大,清秀活泼美丽的女孩。她从小跟着摆渡的外祖父,祖孙俩过着不富足但幸福的生活。

  随着翠翠的成长,慢慢认识两兄弟:天保和傩送。天保是大哥,他忠厚老实,傩送是个阳光又有能力的年轻人,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岳云”。天保找媒人去翠翠家,而傩送在前一天晚上对翠翠唱很久的山歌,翠翠本打算在清晨告诉祖父。当知道哥哥也喜欢翠翠时,傩送决定跟村人出外经商以成全大哥。天保知道后去追弟弟,不料出意外,死掉。傩送因为内疚,还是走。不久,外祖父也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去世。只剩下翠翠一个人在渡头守望着。“那个人可能明天就回来,可能永远不回来。”这是最后的一句。

  一个淒清的结局,但是却深深地感动我。故事中那份厚重的感情,是那么朴实,是我们在现在这个浮躁不安的世界里找不到的。

  因此,推荐沈从文老师的《边城》给大家,它的文字清新,明快,没有华丽的词藻,每个字却又像是经过精雕细琢,丝毫没有文字的堆砌,还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学素养。曾用一星期的时间,每个词、句都没漏下,中间没有停顿,很尽兴地读完,爱不释手,也激发我读更多书的欲望。希望它也能带给你们更多感触,更多启发。

边城读后感500字左右3

  一口气,读完《边城》。在这样一个静谧的潇潇落雪的午后,被一只温婉轻柔的南国之手、被幽若辰星的一个目光,牵引着,穿越70年的时空,走进古朴的湘西“茶峒”,走近一条河溪、白塔,走近一个摆渡的老人,走近一个天生天养水晶般纯净的女孩子,走近一条乖巧忠诚、通人性的黄狗……

  我知道,那是沈从文的世界,是他魂牵梦萦的一片乡土。有一年出游,我也曾到过水雾蒙蒙的湘西小城,蜻蜓点水般掠过那儿的青山绿水、黑瓦黄墙、吊脚楼,体味那一种久违的安宁和潮湿,然而,不深刻,远没有这本薄书给我的多!

  合上书本,一种莫名的情绪雪雾一样迅速包裹了我,可我说不出哪是什么,似乎是书中反复出现的“薄薄的凄凉”,又似乎不是,但它无比准确地击中了我,让我这个“现代文明”武装到牙齿的庸俗之人,也不得不悲哀,不得不思考:生命的卑微、朴素的爱情、人性的光辉、*淡的岁月、谜一样的命运、冥冥中的天意,痛苦以及欢乐,追求以及失落……善良的人们啊,其实想要的真不多!人总要坚守点什么!不管是苦难还是幸福,不管走水路还是走旱路,不管是负重还是轻松,酸甜苦辣总要一一尝过。心*气和,安安静静地取走由造物分给你的那份生活,是苦是甜,均无须抱怨。*凡的世界,无论发生过什么,正在发生什么,黄昏照样的温柔,美丽,*静。

  “要碾坊,还是要渡船?”这个苍凉的声音荡过万水千山,经久在我耳边盘旋。


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3篇(扩展8)

——活着读后感500字左右初中

活着读后感500字左右初中1

  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直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著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希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己的感悟。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3篇(扩展9)

——简爱个人读后感600字左右

简爱个人读后感600字左右1

  窗前的我正在聚精会神地读着一本书。我的心游走于夏洛蒂。勃朗特那朴素的文字中,专心听她讲述一个名叫“简。爱”女孩的故事……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庸,就没有灵魂?你想错了,我们是*等的!”

  一本令人流泪的经典,这句倔强的话语久久回荡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呐喊出这句话的,正是本书的主人公简。爱。

  简她矮小,贫穷,却有着绝美的的灵魂。她的灵魂是独立的,倔强的。一个看似*淡无奇的*淡女孩,却一点一点走进了我的内心世界,告诉我女性的自由、*等与独立。她自立自强,从不怨天尤人这一点,十分令我敬佩。同时,这一点,也是简。爱最美好的一面。

  简。爱的童年是悲惨凄凉的舅母欺侮她,表哥表姐也对她蛮横无理。可是,令人惊讶的是简。爱的独立意识也从此萌发了。她积极上进,自立自强。“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也许用在她身上刚刚合适。

  在成长的过程中,简。爱明白了什么是爱,什么是*等,什么是自强……同时,她也把这种思想传递给了我,简,谢谢你。

  简。爱,你独特的魅力也打动了罗切斯特先生。在他面前,你终于展示了你生命中最伟大的壮歌,挥洒了你人生的`精华。正是这种精神,为你的人生染上一抹瑰丽,铸就了你独特的辉煌。

  最终,你凭借自己独特的魅力,找到了属于你的幸福,为自己撑起一片自由、晴朗的天地。你是成功的!我衷心地祝福你——能过上美好愉快的生活。

  简。爱,一个在我心中自强不息的形象!


围城读后感3000字左右3篇(扩展10)

——读后感字左右

读后感字左右1

  起雾是冬天的事儿,可我却想说一个夏天的故事,起初写下标题并没有太多想说的,因为时间已经让我不善言辞。

  人总是喜欢凑热闹的,好像是天性使然,后来,原本*庸的日子也能因为人最初的某些情感而变得看似重要了。日子*静,无常,多了温馨,多了感动,自然也少不了些许莫名的遗憾,不是为谁,也不是为杂七杂八的事,可能就是一个天气而已,譬如今天阳光不如昨天好,haha,有时候自嘲也不失初衷,就像我渴望阳光,却又那么害怕阳光,对它的害怕就如同我的皮肤,被灼伤直至凹凸不*,褪去却怎么也恢复不了如初那般模样,何时起,医生竟开始说夏天的我,对紫外线过敏,也许,就在那时,我开始将渴望变成了恐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到夏天,我将自己封闭,包裹在黑暗下,好像这样就不会过敏了,尽管你们看来矛盾,可我自己明白那是一种怎样的温暖,也是怎样的荒凉。

  很久之前,久到我还在20岁之前的时间里,有人说你所渴望的温暖并不是每个人需要的,你见过大片大片的向日葵在田野里燃烧的那种荒凉么?当然,顺其自然就好,渴望终归是欲求所为,既然喜欢阳光,那就先温暖自己,让自己变得足够好的时候,别人才会感受到的吧。

  今天回来有人留言说我很久没有写东西了,什么时候日志会更新,看到陌生朋友喜欢我的文字,我有些感动,斜倚在沙发,然后恍如时隔多年,公交车停留在了那个充斥香樟气味的城市,一个穿着白衬衣的男孩骑着单车等待红绿灯,他长得很干净,眼睛却雾蒙蒙的,对,他就是傅小司,而我望向窗外,起雾了,他却在人群中如此耀眼,此后的日子就未曾散去。

  这是《夏至未至》中我印象最深的画面,也是故事的主线,这本书我珍藏了一年,后来断断续续看了两年,却也只看了一半,后来我没打算看了,因为我仿佛看到了结局,夏至终究未至,就让书里的人物都停留在那个香樟城市,停留在学习的日子,无关遇见的离开,无关小司的梦想,无关之昂的改变,无关青田的逃离,无关七七的追逐,却想不起无关立夏的什么,也许无关的太多,只留下有关的,那是对祭司的狂热和小司的陪伴,却不是不离不弃。这个寒假我重拾起这本书,很多细节都忘了,花了两个晚上睡前的时间重新看,终于看完了,如你所料,每个人都无法回到最初,都有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同时有了太多成长蜕变的代价,却都不曾后悔。于是,我在想,如果当初每个人没有那么要强,没有那么固执,就没有未至的夏天的了。

  我开始酝酿着一件事,那就是我想从去小司追梦的路上开始有个改变,我想记录下我心中对于这个夏天最美的结局,少了要强,固执的棱角,多了理解,宽容的气量,这个夏天还是可以来到人们心中的,来到小司的心中。

  窗外起雾了,立夏靠着小司的肩膀,余光望着那条他曾等待红绿灯的路,用低沉许久的声音说“小司,你一直都知道的,我喜欢你,可是你却不知,我很早就喜欢祭司”。“嗯?”小司正要问,立夏仿佛躺在自己的记忆里,自顾自地说“后来在演出画画时看到你的署名,我的心就像你的眼睛雾蒙蒙的,之后和之昂那家伙陪你第一次离开北川去上海的日子记忆犹新,我看到了本属于我一个人的不知名画家祭司在那一刻光鲜亮丽,所有人都喜欢他的画,我真心替小司开心呢,可心里有些许的失落和难过,你就像冬日里的暖阳,让人无法抗拒,可是,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夏天,你开始有了光芒,我害怕”。

  小司侧过头,微微低下棱角分明的下巴,凝视了立夏几秒,将脸贴向立夏的头,用右手缓慢的顺着立夏那黑直的头发,滑过她的胳膊,将她的左手紧紧握住说“夏,如果不是你陪伴我左右,这一路走来我一定会孤单的吧,尽管我习惯了一个人,除了之昂的陪伴,我一直相信我就是这样一个无趣的人,画画,拼图,仅此而已,在上海的日子,我看着自己的梦想越来越近,甚至触手可及,可是后来去到北京的日子太累了,我不忍心你跟着我受苦,那段时间工作室就像我们的家一样,我画图,你看着,偶尔傻笑,让我疲倦的身躯得到安栖,有时候我就在想,我可以给你更好的生活,这样的日子并不是立夏曾经渴望的生活,你知道吗?如果说之昂让我相信我有陪伴的能力,那么你却让我相信我有爱的能力,我可以像别人一样有喜怒哀乐,不再是那张面无表情的脸,我可以开心了就朝你笑,难过了就抱着你哭,委屈了就拉着脸寻求安慰,生气了就皱着眉头看着你而不是离开让你一个人。立夏?你在听么?”立夏沉默不语,小司准备用手抚摸她的脸颊,却发现湿湿的,她哭了,安静的等待*静下来,将头缩向他的颈窝,说“小司,你后悔离开北京,离开公司的工作室,离开你追逐的作品,离开那场抄袭的灾难,,离开媒体界的抨击,离开。。。。。。离开喜欢你多年的七七么?

  我想她一定很难过的,她虽然对遇见做错了事情,对我说了慌,可是当初的她还是很单纯热情的,她也不容易,有空我们去看她,她在娱乐圈也很不开心。”小司轻声答了一声“你呀,就是想的太多”。随后他又沉默了几秒无奈的说“其实那场灾难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复杂,也许我不适合生活在那里,我想简简单单的,创作是独一无二的",我不想让它被不喜欢我的人玷污,我想回归这个香樟城市,它带给了我两个天使,你和之昂。我想在最近几年出一本最后的封笔作品《天使》,离开北京之前七七已经在那边帮我打理好了,自此之后,我可以安心留在北川和你看那未知的风景了”。立夏调皮的坐直看向窗外,窗外依旧雾蒙蒙的,未曾散去。

  她在窗户上用手比划着画画,他侧过身俯在她肩头,看见冬日里偌大的街头一个穿着黑衣的男子抬头,眼睛起雾了,吻着那个空中若隐若现的带着天使翅膀的白衣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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