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看法7篇

时间:2022-09-06 16:3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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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看法7篇

篇一: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看法

社会治理 心得 体会

 基层社会治理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水平现代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城乡融合互动发展,基层社会治理成了一个重要的时代课题。尤其是经历新冠肺炎疫情考验之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新时代发展的需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关键要坚守人民至上,始终把握党建引领大导向、用好改革关键招、激发主体内生力。

 树立党建引领大导向。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的领导。无论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还是推进省域治理,都始终要强化党的领导。从一些地方成立社会治理委员会,到出台一些社会治理指导性文件,都始终在地方组织部门的指导和引导下进行的。从各地推出的这些试点探索文件来看,都是由地方组织部门牵头来实施的。从文件指导思想来看,都始终牢牢把握住了党建引领这个牛鼻子。基层社会治理的探索实践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每一个文件的出台,每一次的试点探索,都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都必须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唯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让基层治理的探索实践取得更好成效,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

 用好深化改革关键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要用好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基层社会治理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在化解眼前矛盾问题的同时,关键要从机制体制着手,着力解决一些影响基层治理中的深层次问题。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到逐步下放审批执法服务权限,从突出创新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到试点探索基层治理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这些都需要打破常规,打破条条框框。从资源整合,到机制保障,从制度完善,到活力激发等,要全面激荡基层治理的动力活力。越是在经济发展面临巨大挑战的关键时刻,越是要用好改革关键招,越是要大胆改革,大胆创新,通过探索实践来释放强大的发展动力。

 激发干部主体内生力。无论是基层社会治理,还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或者是推进省域治理,都需要激发党员干部的内生动力。对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享受事业岗位待遇,同时要对适宜街道管理的职能部门延伸派驻机构,逐步将管理权限、编制、人员直接下放街道,从明确身份、定岗定级、落实待遇、加强管理、增强活力等方面,全面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激发了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对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的优秀志愿者,优先

 招聘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公务员招录、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激发了志愿者的动力活力。通过政策激励和待遇保障,不仅稳定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干部队伍,而且坚定了他们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信心与决心。

篇二: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看法

社会治理 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基层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领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进行了明确部署。从共同体理论着眼,目前基层社会治理还存在政社互动机制不健全,职权责不对等、负担过重,基层社会治理与群众需要的契合度不够高等问题。因此,要优化社会治理层级功能,厘清权责;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共建共享;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和文化建设一体化发展,增进认同。

 本固才能枝荣,根深方能叶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更加证明,基层社会治理是整个社会治理的基础,基层工作做

 得越扎实有效,社会治理的运行就越通畅高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今后五年要实现“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将基层社会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点场域,并且强调了社会治理追求的更高目标——即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是认识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全新视角和有效途径。

 一、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理论渊源与基本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9 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要“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而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正式将这一理念写入党的最高文件。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党引领社会治理由“管理”迈向“治理”基础上的新探索,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新理念、新思路。

 (一)马克思和滕尼斯的共 同体理论

 马克思关于“共同體”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贯穿于其唯物史观创立和发展的全过程,在探究社会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当中不断深化。马克思对共同体的认识起源于血缘亲属,在人类最初的社会形态当中,人们为了生存不得不结成共同体来应对自然界的各种风险,这种共同体是“以自然血缘关系和统

 治服从关系为基础的地方性联系”,个体依赖集体而生存。而后伴随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共同体的形态发生了改变,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使得人依赖于外在物质,受到货币及资本等“抽象共同体”的支配与统治,在这种剥削关系中人逐渐被物化、奴役和忽视,因此他将资本主义社会或国家看作是“虚假的共同体”。而 1948 年,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郑重宣告:“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可以看到,这个“联合体”是马克思提出的“真正的共同体”,它是基于对人类社会发展形态最高阶段的认识,强调在社会主义阶段能够消除“虚假共同体”当中人与共同体的异化和对立关系,取而代之的是人的个性和自由全面充分的发展。可见,马克思所提出的共同体思想其本质是建立在人全面而充分自由发展基础之上的人类自由联合体,它强调个人的生存与自我价值的实现,代表着未来人类基本的生存方式和关系模式。同时,这一思想也是今天我们认识和理解社会形态、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想基础和方法论。

 而德国古典社会学家滕尼斯深入研究了社会学领域关于共同体的概念,他对共同体的认识主要基于市民社会时代的考察。滕尼斯认为共同体有三种基本的形式:分别是起源于族亲关系的血缘共同体、以共同居住地为划分的地缘共同

 体和以心理层面依赖关系为核心的精神共同体,这三种共同体的基本形式很好地解释了共同体的内涵。滕尼斯在其著作《社区和社会》中充分比较了社区(即“共同体”)与社会的区别,他认为“共同体”是通过血缘、邻里、朋友等关系联系起来的有机群体,它的基础是“自然意志”;而社会则建立在对利益理性选择和权衡基础之上,体现的是人的“理性意志”。因此两者相比较,代表“自然意志”的共同体更具有不易改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基于共识的自由联合体

 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滕尼斯都认为“共同体”本质上是一种人群关系的联合体。同样,社会治理共同体也是一种联合体,而且这种联合是基于共识基础上的自由联合。首先,社会治理归根结底还是落在人的层面上,尤其是基层社会治理更是需要做人的工作。而社会治理共同体恰好回归到了“人”这个核心,它强调每一个人对于社会治理事务的充分参与,而且这种参与需要每个人发挥自己的优势,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在“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基础之上的联合。其次,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联合是基于社会成员的共同理解和共识,这种共识是内化在共同体当中的,正如滕尼斯所说的,“只有这种理解在共同体中,人们才得以保持根本性的团结,尽管有各种各样的分离因素。”也就是说,共识的达成是凝聚社会治理共

 同体的重要基础,而这个共识就是社会治理应当是“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在此基础之上社会成员将在心理层面和文化层面形成对社会治理的认同,这种认同将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在社会事务中履职尽责。

 (三)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推动社会治理变革的重要依据

 社会治理共同体从本质上来说是基于共识的自由联合体,体现在治理实践中就是治理主体、治理过程和治理目标的深刻变革。首先,从治理主体来说,社会治理共同体强调的“人人有责”就是要求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包括党委、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等各类组织,同时也包括每一个参与社会生活的具体人,而且社会治理共同体强调各方治理主体地位平等与相互尊重,在社会治理中都有相应的职责分工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二,从治理过程来说,社会治理共同体强调的“人人尽责”实质上是对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它强调各方治理主体应当结合自身的优势,充分发挥各自特长,形成社会治理的合力。第三,从治理目标来说,社会治理共同体强调的“人人享有”是对社会治理的价值升华,它强调人民群众既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同时也是社会治理成果的受益者,要把人民满不满意作为衡量社会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准。这改变了传统社会治理中以公共秩序、社会治安、卫生环境为外部指标评判社会治理成果的情况,引导社会治理坚

 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将社会治理的发展落实到民生实事之中。

 二、社会治理共同体视域下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反思 古人云:“县集而郡,郡集而天下,郡县治,天下无不治。”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过去以“单位”为核心的组织方式转变为以家庭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方式,个人、家庭和社区成为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基层的重要地位更加凸显。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社会多元化使基层社会治理领域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复杂,社会热点、矛盾点和不同利益点等交织在一起,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巨大挑战,基层社会治理也成为了整个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和薄弱环节。以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视角来审视,当前基层社会治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基层社会治理政社互动机制不健全

 从治理主体的层面来说,社会治理共同体要求治理主体多元化,除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力量的参与,尤其强调要充分发挥社会成员的自治作用。而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状况仍然是以政府为主导,公民社会发育不够成熟,公民责任意识和参与能力还亟待提高,政府、社会力量与居民自治的互动机制尚不健全。在农村,我国实行村民自治制

 度,从 1987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开始,村民自治已经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历程,广大农民依法获得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主权利。然而在实践中,村民自治的模式仍主要是“乡政村治”,即乡镇政府通过村民自治系统推行政策实施和实际治理,村民自治的主要机构村民委员会其实是乡镇政府权力和职能的延伸。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是社区居委会,但我国的社区居委会具有双重身份。它既是基层社会自治组织,同时又是街道办事处下属的行政性组织。这种双重身份使社区居委会往往也要执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行政任务,而无法有效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可见,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居民自治或村民自治都还是基层政府居于主导地位,依靠行政手段对社区事务进行治理,而在居民或村民的主体作用发挥上、在吸纳社会组织和其它社会力量参与上都还存在着短板。

 (二)基层社会治理职权责不对等、负担过重

 从治理过程来说,社会治理共同体要求各方参与主体共同发挥作用,其中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将各方力量组织起来、如何厘清各方主体的权责。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中各方主体的力量相对分散,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力,治理责任的主体主要是政府基层部门,并且在实际治理过程中存在职权责不对等、

 负担过重的问题。“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是基层工作的真实写照。在实际治理中,处于一线的基层是与老百姓联系最为紧密的治理层级,可以最快速地感知和发现问题、最高效地回应群众需求。但受制于财权、事权、用人权、执法权等限制,基层部门只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受理群众诉求,协调其他部门进行解决。这种协调如果出现困难,群众就会将治理不力的责任归咎于基层部门。基层负担着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大责任,但没有相应的权力和能力去直接解决问题,责大权小的矛盾突出。另外,实际治理中基层超负荷运转也是常态。社区工作人员要划分片区对接社区的几百户甚至上千户居民,同时社区居委会作为街道办事处职能延伸的机构还要承担大量庞杂的行政事务性工作,比如各种考核、检查、评比等活动。基层长期处于高压力、高负荷的运转当中,无法针对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精准有效的治理服务,无法将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联合起来推动社会治理。

 (三)基层社会治理与群众需要的契合度不够高

 从治理的目标来看,社会治理共同体要求体现治理的人民性特征,即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首先涉及到治理成效由人民评判的问题。而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中一个显著问题是基层社会治理与群众满意度之间存在差异,陷入了经济学上的“效果悖论”,即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没

 少做,但群众并不满意。究其原因,一是政府解决的问题不一定是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些地方为了发展 GDP、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但这些工程并没有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实际问题;二是进入新发展阶段后社会面临的复杂问题越来越多,基层政府在处理新问题、新危机上的能力和水平滞后于矛盾、问题出现的速度;三是过高的社会预期也会导致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降低,基层政府承諾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差异是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社会治理共同体视域下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对策 社会治理共同体意味着社会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目标发生了深刻变化,作为党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全新概念,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为解决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问题、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供了重要思路。

 (一)优化社会治理层级功能,厘清权责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五个行政层级,既由党集中统一领导,又实行分级治理。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必须要明确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各个层级的重要作用,打造权责明晰、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社会

 治理体系。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尤其要把握好中央、市域、基层三个层级在社会治理中的特殊作用。从中央层面来说,社会治理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从整体谋划、统一部署上推进社会治理。从市域层面来说,市域层面要发挥好前线指挥部的功能,尤其要在创新社会治理、发挥资源统筹优势、立法优势、统筹城乡发展上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从基层层面来说,基层应当发挥好“桥头堡”的功能,为老百姓提供最精准有效的服务,将最突出的问题和矛盾努力化解在基层。因此,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必须树立强基固本的思想,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1.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从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角度来看,基层社会治理必须以满足人民的民生需求和生活向往为根本着眼点,要回应人民期待,聚焦人民关注点。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各种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问题,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看得见、管得了”,必须推进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加精准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

 2.明晰权力责任,减轻基层负担。在向基层放权赋能的同时,还要厘清各层级、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制定好权责清单,理顺基层社会治理中相互交叠的关系和职能重叠的

 领域。尤其是要明确基层社区的权力责任,注意给基层社区做“减法”,通过清单管理的方式将基层社区的权责公开化、明晰化,建立和推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提高社区行政工作的“准入门槛”;规范社区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社区非必要行政事务;破除基层治理中“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将社区职能回归社会治理本身,强化社区自治功能,优化社区服务功能,在减负同时提升基层治理效率。

 (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共建共享

 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治理主体多元化,这就要求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不同治理主体之间实现互动、共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为今后基层社会治理如何处理国家、市场、社会与居民之间...

篇三: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看法

基层社会治理的思考文章汇编 5 5 篇

  【篇一】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一主基调奠定城市发展的主旋律,城市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党组织担负着领导社区治理的重要职责,要把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好,把社区居民和单位组织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要体现“以人为本”的为民服务理念,在提高“深度”“广度”的同时,增加社会治理的“温度”。

 区域统筹,让社会治理保持“高温”。围绕城市社区党组织在城市管理服务、凝聚居民群众、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轴心”作用发挥,进一步强化区域统筹发展,层层压紧压实政治责任,督促城市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扛起主责、担起主业、当好主角”。增强城市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战斗力,着力解决城市党建在引领社会治理当中“有的埋头干、有的站着看”的突出问题,形成城市党建推进城市社会治理区域统筹发展的新局面,让城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工作保持“高温”态势,为解决新时期社会治理难题提供保障。

 条块协同,让社会治理实现“恒温”。围绕增强城市基层党建整体效应,形成市级统筹、县级主推、街道主抓、社区负责的“四级”党组织协调工作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推进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领域党建相互融合,将党的声音传递到“神经末梢”,着力破解城市社会治理中“各弹各的调、各吹各的号”问题。探索以块为主、条块融合、双向用力的具体抓手,逐步健全城市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定期沟通、常抓常管、上下协同解决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让城市社会治理保持“恒温”。

 上下联动,让社会治理告别“低温”。围绕提升党组织加强城市社会治理的水平,完善协同联动的社会治理架构,整合各类资源,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建立起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的社会治理合力,

 发挥好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能量,促进城市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共用、功能衔接,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机制,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和群众活动团队,不断完善城市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让社会治理告别“低温”。

 以“为民利民惠民”为准则,科学制定治理手段,广泛听取社情民意,推动人性化执法监督,大部分群众不认可的坚决不做,大部分群众呼吁的加快落实,提高城市的包容度和管理精细化水平,让生活区更有“生活气”。也要加大社会治理宣传,凝聚全社会治理力量,通过有效讲解,争取更多群众的支持,让更多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让社会治理真正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篇二】

 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是时代赋予的一道必答考题,是解决城区治理突出问题的现实需求。不能等,不能慢,不能拖,全面提升抓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工作水平,要聚力打好体制机制、人力资源、服务着力点等组合拳,同心助力基层治理向优向好。

 “两种机制”系统引导打好“主动仗”。要落实好平战转换机制、共建共治机制,最大限度整合资源,凝聚共建共治合力。平战转换是将社区平时的运行制度和管理机制向战时转换,是战斗潜能、保障潜能、动员潜能、科技潜能等转化为综合作战能力的关键,要形成行之有效的平战转换机制,并在不断演练演训中提升机制转换应变能力;要逐步建立并完善社区共建共治共享长效机制,社区人力物力等各项资源相对薄弱,要充分协调调动各方资源,建立驻区单位、社会组织、政府购买方式引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等多元共治机制。

 “三方资源”吹响协同治理“集结号”。社区涉及的人员广且人口流动大,矛盾纠纷多,要有效推进社区治理需协调整合社区、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三方资源,要强化政府主导,注重以居民需求为指引,以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引,发挥社会组织优势,培育城乡社区多元服务主体,将联动效应推广到社区养老、社会救助、精准扶贫等更多民生领域,激发基层社会活力,鼓励社会组织快速发展。保障“善治”,推进社区治理法治化,加强对行业的法律约束,促进社区治理高质高效发展。

 “四个着力”激活高效治理“一池水”。党建引领加强基层治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提升抓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工作水平需在“四个着力”上做足功夫,

 即着力抓好硬件设施保障,硬件设备是促进社区治理的前提,涵盖人员、场地、办公用品、服务设备等各项基础设施,要加大各级财政对社区的投入力度,保障合理的办公场所和活动场所,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着力抓好社区智能化建设,“互联网+”时代要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科技的融入,推进新一轮科技革命成果与社会治理相关环节和领域的交互融合,充分释放制度优势,更好提高治理效能,为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着力紧扣服务主题,提升服务居民能力,将治理寓于服务之中,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居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让社区群众能够不出社区解决生活上的难题。着力创新抓实物业建设,通过抓实物业抓实小区,抓实小区提升社区,最后达到共享共治的城市治理新格局。

 【篇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微观基础,在疫情防控中是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重要载体。

 在疫情防控这场“大考”中,不仅是对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的一次全方位的检验,而且还是考验城市管理者的智慧与担当,如何找准“智”与“制”和“治”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补齐制度建设的短板,堵住智能化管理的漏洞,强化社会治理的弱项,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成为当前和今后基层党组织面临的重要课题。

 党建引领,解好“小区治理”这道题。从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小区是城市治理的“神经末梢”,也是一个高度浓缩的战场,而党组织就是抗疫交锋的阵地,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战时举措”的落实、实际问题的暴露和解决,都在这里被感知,这就为我们破解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提供了“解题思路”。针对小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管理“各唱各的调”的现象,要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打造基层服务效党组织升级版,多方位延伸党组织触角,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小区治理中实现全覆盖,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便捷服务。

 部门协同,解好“资源整合”这道题。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如果不能有效整合辖区各种资源,搭建基层党组织与辖区部门协同作战的联动系统,建立资源信息互通贡献渠道,基层社会治理就会一盘散沙,没有“粘合力”,更缺乏“战斗力”,不但会造成资源大量浪费,还会加大基层社会治理的负荷。实践证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立、改进和完善区域协同作战机制,可以更好解决资源互补问题,防止职责交叉或者衔接不畅等原因引起的相互推诿、不作为等现象,从而实现资源整合效益的最大化,有效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同心同力,解好“共治共享”这道题。在探索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一个辖区内的党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业委会、居民群众等社会力量既是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和见证者,又是社会治理的共享者。要推进辖区社会治理共治共享,就要积极整合辖区资源,加强与辖区党组织协同作战,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紧紧拧成“一根绳”,同心同向发力,才能共同为小区社会治理凝聚智慧和力量,才能实现辖区党组织之间资源互为补充、互相促进,构建“一核多元、融合共治”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成为“人人共享”共同体。

 实践出真知,从本次疫情防控工作可以看出,要解答好“社会治理”这道难题,就要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将“智”“制”“治”有机结合起来,筑牢社会治理的根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篇四】

 基层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这“一公里”正是社会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作为治理体系的“底盘”,基层治理大有可为。只要找准“方向”,蓄足“能量”,激活党委、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就能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实现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生态宜居的有机融合。

 整合力量,搭建社会治理新平台。按照机构拓展、功能延伸、资源整合、力量聚集的原则,建设集诉求受理、矛盾调解、法律服务、社会心理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网格化服务、综治信息平台于一体的社会治理中心,打造横向联动、纵向贯通

 的维护稳定指挥平台,实现统一指挥、高效运行。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整合有关部门职能力量,实行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将矛盾纠纷和群众诉求的预防排查、化解处置与司法调解有机融合,建立分析研判、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通过整合资源、聚合力量,确保群众的各类诉求“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

 推行“四访”,创新诉求化解新模式。创新“四访”信访诉求化解新模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变“坐等上访”为“主动下访”;干部只有“沉下去”,民情才能“浮起来”,满意度才能“升起来”。随时下访,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只进一扇门、只来访一次;“面对面”沟通,“一对一”化解,“精准约访”听民声,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矛盾不上交,“联动化访”保稳定。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随时召开协调会议,抽调相关职能部门、法律工作者、调解专家,组成化访专班,通过调解、诉讼、教育、救助等方式联动攻坚,确保联动化访工作“联”得起、“动”得了、“化”得掉。

 着眼预防,探索矛盾调解新路径。要把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创新实施人民调解工作法。发挥网格员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由网格员对网格内苗头性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无死角。建立“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调解模式,以人民调解员调解为基础、以村居法律顾问指导为保障,发挥人民调解员与村居法律顾问的优势,让问题得到快速解决。充分发挥农村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长期工作生活在农村生产一线、农村阅历和基层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好的优势,处理化解各类家庭矛盾纠纷、邻里关系纠纷。从社会道德、家庭伦理等人文角度化解纠纷,实现人民调解无痕化,构建和谐美丽幸福家园。

 随着我国进入新时代,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呈现新特点新趋势,也给社会治理带来了新挑战新压力新难度。补齐这块短板,就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这个根基,强化党建引领,凝聚群众力量,创新服务模式,全面激活社会治

 理的“神经末梢”。

 【篇五】

 无论是万众一心抗击疫情,还是军民合力抗洪防汛,我们国家都能以最短的时间汇集最多资源解决紧迫问题,全国人民都能紧紧围绕党中央、展现出空前的凝聚力,这都得益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们理想中的家园,社会安定有序,城市功能齐全,政府运转高效,人民富足幸福。而建设这样一个社会,需要多方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需要人民当家做主、自治和参政,需要以群众的需求为纲、以人民的幸福为本。

 多方联动,社会治理需齐抓共管。有序高效的现代社会,需要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力量的齐心协力,需要体制机制和法律规范的保障,需要科学技术和创新方法的赋能。安全生产整治,需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政府进行监督管理;建设文明城市,需人民群众的自觉自发和主流媒体的正确引导;夏季防汛抗洪,从人民子弟兵到刚下“考场”又上防汛“战场”的高考生。社会治理涉及多领域、多层次,虽由我党引领,但少不了统一战线的同心同德;虽由党员干部冲锋在前,但少不了各方力量拧成一股绳。

 群众路线,基层治理靠群众力量。基层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社会治理地域范围广、涉及人数多,靠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效率不够高、反应不够快;人民群众最了解自己的需求、基层的状况,社会治理依靠群众的力量,能解决问题更快、更准。“网格里的事网格里办”,实现基层治理的精耕细作、资源调度的高效便捷;发挥“常州老娘舅”的作用,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不再难;召开市民听证会,用活用好市政热线、意见信箱,让群众的智慧闪耀在政府的决策中。发挥群众的自治能力,汇集群众的智慧力量,接受群众的监督意见,能让社会治理释放出新的活力。

 以人为本,发展硕果让群众共享。社会治理的目的是让城市更加宜居,老百姓更加幸福。建设服务型政府,“一窗受理”全能经办,让群众事不再难办;完善城市功能,通行地铁、开放公园、改造图书馆,增加群众获得感;改善人居环境,改造提升老旧小区,整治“散乱污”企业,增强群众幸福感。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

 点是人民。公安部门打击犯罪,构建平安社会;市监部门专项整治,打造诚信社会;教育部门解决入学难题,打造书香社会;疾控部门积极防控,打造健康社会……这都是为了打造百姓的幸福社会,让百姓过得安心、放心、舒心、顺心。

 实现社会现代化治理,“共建”是基本要求,需要你我“同心”;“共治”是主要途径,需要你我“同力”;“共享”是根本目的,大家共享发展的硕果!

 

篇四: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看法

基层社会治理 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平安是老百姓亘古不变的期盼,是极其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我和于伟同志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就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建设高水平平安 xx 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系统地梳理研究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建设高水平平安 xx 相关内容,对 xx 基层社会治理有了一个更为直观的认识、更加深入的思考。

 一、基层社会治理正面临新形势新任务 从中央到地方,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公平正义日益凸显,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平安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为持续巩固

 平安建设成果,不断开创基层治理新局面,探索建立社会治理新机制,我们从新要求、新作为、新期盼入手,对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行探究。

 (一)中央对社会治理提出新要求

 加强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行动,是应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重大风险的战略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引领性的新理念,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新格局,并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鲜明提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进行了判断和定位,并提出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这些重要论述,形成了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深刻阐明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为我们在新的历史使命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

 (二)x xx 对社会治理进行新探索

 就 xx 而言,我们不断完善政府社会治理职能,建立健全社会治理领域责任清单,形成权责分明、奖惩分明、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引导和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和平安创建,实现了社会治理“四个转变”。

 一是实现了从传统式管理到信息化管理的转变。近年来,xx 在运用信息技术改进社会治理能力上实现较大突破,公安机关运用“执法智能管家”案件管理系统,加强案件管理,提升执法办案质效;行政审批部门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落实网上办理事项 1396 项,占行政审批事项 98.9%;全县先后推广使用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系统,配备专兼职网格员 1059 名、调解员 7112 名,对辖区人、地、事、物等进行信息采集和动态管理,初步建立起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技术支撑为手段的基层治理工作体系。

 二是实现了从扁平化防控到立体化防控的转变。创新实施长安工程,依托公安信息传输专网,整合 3166 个天网、雪亮工程监控点位和 3098 个学校、医院、网吧等重点部位社会视频监控,初步建立起“1+N”大平安视联网。针对城区、场镇、农村地区特点,以公安专防队伍为主、网格员为辅,58 支场镇治安巡逻队、869 支村(社区)义务巡逻队共同构成“1+1+N”人防队伍,建立全域覆盖巡防机制。以长

 安工程管理中心为枢纽,有机整合视频监控和人防管控资源,着力构建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三是实现了从单向管理到协同治理的转变。建立起“1+10+N”高水平平安 xx 建设领导责任体系,分片分线推进平安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工作责任。健全完善村(居)民议事协商制度和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群众自治载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平安创建。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建立激励机制等方式,打造“律师调解室”“校园心理疏导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社会服务阵地。全县 2.3万余名义工、志愿者,以主题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为载体,广泛参与到社会服务、矛盾化解、平安创建等活动中,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是实现了从事后处置到主动预防的转变。依托各级综治中心和网格化管理模式,构建县、乡、村、网格四级风险预测预警体系,建立情报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化解。近 3 年来,开展重大事项风险评估 x 余件,通过情报预警,成功处置苗头隐患群体性事件 x 余起。

 (三)群众对社会治理抱有新期盼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也在发生新变化,不再仅限于物质上的满足,而是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对社会治理也有着更多新期盼。

 一是对完善社会治理机制抱有新期盼。随着现代化、信息化、电子化手段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参与基层治理、表达个体诉求的愿望不断增强,期盼社会治理更开放、更透明。与之相较,基层社会治理机制还存在短板,群众参与基层治理途径渠道单一,信息公开、监督管理等制度亟待健全完善。今年以来,纪检监察部门收到群众反映基层干部问题信访件 231 件,已办结 159 件,查实 90 件,主要涉及村干部侵吞各类补贴款项、村务公开等问题,干部作风、惠民政策落实等问题成为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

 二是对提高公共安全水平抱有新期盼。经济发展、治安稳定、社会文化等要素相互叠加,影响公共安全因素日趋复杂,群众对公共安全有更高要求,不仅期盼个体人身、财产安全,对信息安全、环境安全等有新要求。xx 年上半年,xx在广安市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中综合评价指数 x、排名第 4(全市 9 个参与排名单位,6 个区市县及 3 个园区),从群众调查收集的开放性问题看,影响群众对平安建设评价的主要为盗窃、赌博、电信诈骗等问题,一些突出治安问题禁而不绝,亟待破解。

 三是对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抱有新期盼。对高品质、高效率的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增长,期盼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例如,部分群众反映自己领取财政补贴的银行存折被要求统一换成芯片卡,大部分在家群众年龄大,因为不会操作银行卡收支查询设备,片面认为自己的财政补贴是一笔“糊涂账”,由此产生诸多误会,影响干群关系。同时,也反映出在提供社会服务过程中,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个性化、精准化程度不够。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只有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安宁、更有尊严的生活,才能使社会治理更顺民意、更得民心。

 二、xx 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当前,xx 县基层社会治理总体情况较好,但是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变化、同广大干部群众的切身感受、同现代社会治理的时代要求相比,在思想观念、治理体系、治理方式及干部队伍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

 思想观念没有与时俱进。当前,基层干部将主要精力投入到经济建设上,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没有准确把握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规律性,没有认真思考和分析研究对策建议。

 近年来,全县暴力刑事案件发案呈下降趋势,但盗窃、诈骗等侵财类案件仍高位运行,xx 年,全县共立刑事案件 x 件,其中侵财类案件 x 件,占比 76%;xx 年家庭琐事、邻里纠葛引发的矛盾纠纷同比上升 8%。虽然我们在化解矛盾、强化防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基层治理仍然存在“社会治理就是社会管理,治理就是管控”的陈旧观念,法治思维和创新意识不强。

 (二)基层治理体系尚不健全。基层基础薄弱。村(社区)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部分职能部门将工作任务转嫁给基层组织,以城区某社区为例,承担工作职责一度达到 20余项,涉及 10 多个部门,使得村(居)民自治功能难以发挥,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到位。社会组织发展不够。目前,xx 有各类社会组织 164 个,占全市社会组织总数13.4%,规模较小、活动形式单一、参与社会治理的氛围不浓厚等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参与度不高。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平台单一,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基层治理满意度、认可度不高。xx 年,xx 县平安建设满意度排名全省 106 位,处于全省中下游,这与日常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密切相关。

 (三)治理方式存在诸多弊端。治理主体单一。社会治理仍侧重政府主导,倾向于通过行政手段来干预解决,社会

 治理系统化不够,制度设计整体性、全局性联动不足。如,xx 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涉及公安、卫生、民政等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对患者评定标准、统计口径不统一,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影响工作实效。治理手段粗放。在精准区分不同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精准管理与服务方面还较为欠缺,偏好于整齐划一、均等化的“吃大锅饭”管理模式,精细化水平较低,信息分析研判、大数据应用不够深入。例如,全县现有登记在册流动人口 33189 人、吸毒人员 x 人、近三年刑释人员 x 余人,我们虽然对此类特殊人群建立了信息系统,并及时采集录入人员信息,但在信息分析研判、运用信息数据指导服务管理实战方面没有形成良好机制,各类信息化系统还停留在信息收集的低端层面,深度开发应用不够。治理模式局限。基层治理长期处于一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模式,事后处置多、事前预防化解少。例如,对一些基层矛盾、信访问题,不少干部信奉“摆平就是水平”,甚至采取“花钱买平安”方式解决,从源头破解社会矛盾难题做得不够好。

 (四)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干部学历偏低。全县现有县、乡在编公务人员 x 人,其中本科生占 70.2%,研究生及以上仅占 2.4%;全县政法系统在编 x 人,其中专科学历 x人、占 x%,大学本科学历 x 人,占总数 x%,研究生学历 x人、占 1.38%,专职干部文化水平不够高;村(社区)干部

 x 人,其中高中及以上文化 x 人,初中文化 x 人,基层干部学历水平还较低,业务专业性不够,制约了基层治理水平的提升。人才激励不足。目前,xx 县人才吸引政策不完善、激励机制不健全,优秀人才调动频繁、流动性大,基层留不住人情况突出。x 年以来,全县共引进高层次人才 x 人、流失25 人,流失率为 15.6%。工作动力不足。多数乡镇干部日复一日从事同一工作,思想认识僵化固化,加之岗位交流、奖惩激励机制不完善,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墨守陈规,“不干事不错事不担事”的思想较为突出,存在被动应付现象,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所弱化。

 三、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结合 xx 实际,我们明确提出了 3 年创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5 年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奋力夺取国家“长安杯”的工作目标。为此,xx 县基层社会治理必须在遵从社会发展和治理总体趋势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治理实践经验,结合自身的产业发展优势、历史文化条件、社会构成特征等特点,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在基层社会治理理念、体系、模式、保障等方面下功夫,全

 面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走出一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逐渐完善之路。

 (一)转变治理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因此,我们认为转变 xx 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突出以人为本理念,推进基层治理平台转型升级。要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基层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全面提档升级乡镇便民服务中心、“6+1”党群活动中心、村(社区)警务室等基层服务阵地,把这些基层阵地建成基层社会治理的坚强堡垒。第二,突出依法治理理念,促进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大力宣传《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等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法律“七进”等活动,探索组建村(社区)“说事委员会”,积极开展“双诺双评”活动,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基层社会治理新机制。第三,突出学习借鉴理念,善用“拿来主义”。坚持跳出 xx 看 xx,对标学习外地社会治理先进经验,推动 xx 基层社会治理再上新台阶。省内,成都市、遂宁市、射洪县、乐至县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经验丰富,先后获得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高奖项“长安杯”,兄弟区县 xx 县也于xx 年获得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称号;省外,广东省各市区县特别是珠海市,拥有领先于全国的社会治理体系,浙江省杭

 州、金华等地在创新基层治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要转变工作观念,破除“闭门造车”思想,定期开展考察学习,完善创新 xx 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借他山之石”谋 xx 发展。

 (二)完善治理体系。当前,xx 县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各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实现从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具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坚持“一核多元,全民治安”,构建全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当前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应该重点围绕如何解决好社会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重大瓶颈问题展开,xx 县已确立“一核多元,全民治安”的全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思路,但社会治理主体力量不对等、不平衡、不充分,社会公共服务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社会不够公平和活力不足,社会决策与资源配置欠科学等问题依然客观存在。在下阶段中,需要在党建引领的总原则下,聚焦重点解决发展瓶颈问题,构建党委统领、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向村、社区等基层“细胞”延伸。第二,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治理。要依靠有效的跨公跨私合作、跨部门合作、跨行政区域协调等跨界运作,整合资源,协同治理,经济、...

篇五: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看法

加强和改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思考

 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无论何时何地都是一个时代难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要想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打造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基础在基层,重点、难点也在基层。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是我们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和攻坚性工程。党的十九大也提出 “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不仅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更对新时代党的建设和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大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路径探索,对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的发展创新,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落实,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推进社会治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思想观念等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给社会治理带来了新挑战。

  (一)基层党组织弱化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党,重心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而伴随社会治理机构的转型变化,基层党组织也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和亟待解决的矛盾问题。

  1. 政治引领功能弱化。就目前来看,我国的行政体制是自上而下的条形机制,由于传统的以单位为依托的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长期固定,借助行政方式的纵向管理体制架构已被逐渐分解,基层党组织失去权力依托,可掌控的经济和社会资源日益减少,各阶层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依懒性明显减弱,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传统意义上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向心力。

 2. 治理方式不相适应。正是由于行政体制的约束,许多基层党组织仍然存在社会治理就是“管控”的观念和思维模式,基层治理越来越依靠官僚化的行政命令,基层党组织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是在处理上级下达的行政任务,疲于应付各类繁琐事务。基层党组织在推动经济发展、服务群众、整合利益诉求、惠民富民等方面作用发挥不佳,基层党建出现弱化虚化边缘化现象。

  3.。

 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基层干部能力素质缺乏,农村精英人才大量流失,乡村治理能人难寻、治理能力严重不足,基层治理后继乏人。一些基层干部只停留于解决表面一些简单的问题,而对于更深层次或历史遗留问题不敢“动真格”。遇到问题存在畏难情绪,缺少“啃硬骨头、打硬仗”的担当精神,缺乏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施治理念和方法。部分村(社区)干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民主作风欠缺,仍习惯于采用“家长式”工作方式处理问题,对重大村级事务决策还是几个村干部说了算,很少召开议事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村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任务不清、路径不明、标准不一、办法不多,干部作风不扎实、联系服务群众不深入、教育引导群众不经常、缺办法,成为了当前的现实困境。

  (二)治理基础十分薄弱

  1.。

 基层空心化问题加重。中国正从农民为主的农业社会变成市民为主的城市社会,各种力量刺激、驱使着农民主动或被动进城,村庄空心化、农户空巢

 化、农民老龄化趋势加剧,乡镇主要是“38、61、99”留守部队。同时,农村重建设轻管理问题较突出,部分农民国家、集体观念及社会公德意识淡化,“等、靠、要”思想严重,甚至在一些地方,歪风邪气蔓延,封建迷信、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

 2. 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化。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迫切,期盼更加透明、更加完善的治理体系。当前农村正处于社会转型的新阶段,城乡之间和农村内部利益处在大调整中,由区域差距、城乡差距、贫富差距和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群众利益诉求不断多元化。特殊利益群体抱团争取利益不容忽视。近年来,部分退役军人群体、电影放映员、农村困难户、“离职村干部”、原民办教师等群体均有抱团反映诉求现象,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新困难。

 3. 社会组织功能发挥不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基层涌现出了许多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但大部分基层群众组织名不副实,几乎没有发挥作用,部分变成了对上负责的官僚化组织,行政化趋势明显,越来越脱离群众。部分群众的正常呼声得不到倾听、正当利益得不到维护,因此而产生的信访举报、集访上访等也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严重隐患,存在见子打子、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

  (三)治理体系不完备

 1. 群众自治意识不强。虽然现在村民参与治理意识不断增强,但还达不到真正意义上的参与治理,村民民主意识相对滞后。部分村民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不强,文化水平和参与治理的能力、水平有限,不能完全适应村民自治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村民参与选举往往是投“人情票”“关系票”及“糊涂票”,不是为本村的发展考虑,未能认真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对要不要参加村民(代表)大会,有的村民往往不太在意。即使去参加,在议事决策过程中,除非涉及自身利益,如低保、脱贫指标等,否则,对村级公共事务并不关心,没有发挥村民代表应有的作用。

  2.。

 依法治理任重道远。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解决基层的矛盾和问题,最终要靠法治。当前,基层法治建设与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一些群众法治意识淡薄,错误认为只要“把事搞大”,党委政府就会出面妥协和满足诉求,以致信访不信法;一些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强,没有及时依法回应、解决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以致矛盾激发。

 3. 德治水平不高。当前,几乎所有的行政村都制定了村规民约,也开展了一些基层文化活动,参与评选乡贤村贤、家规家训,但整体水平不高,没有发挥应有的带动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践行还有较大差距,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宣传、弘扬还未紧密跟进,道德文化约束还未形成内在共识。

 二、社会治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观念因素:落后的治理思维根深蒂固。

 在长期的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重经济发展轻社会治理客观存在。部分基层干部对社会治理重要性的理解还停留在表面,认为基层社会治理无足轻重、可有可无。思想认识上的不到位必然导致工作上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和方法创新不够。在村级层面,由于村委会承担了大部分的行政管理职能,而且自上而下的治理思维在农村根深蒂固,只讲对上负责不讲对下服务,导致其在村民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等方面的功能日渐弱化。在村

 民层面,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信访不信法”的思维惯例,那就是一些信访主体对基层司法不信任,遇到矛盾纠纷往往通过走上访途径寻求解决。

 (二)体制因素:责权不对等

 从当前情况看,乡镇作为基层政府,“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乡镇所拥有的财力、人力、物力资源与其所承担的管理责任之间形成了巨大反差。比如农民违规建房问题,本应由镇国土所处理,但是责任考核却在所在乡镇,如果处理不好最终受到责任追究的是乡镇。这种权责不对等导致乡镇干部疲于应付各种考核,影响了乡镇政府在基层治理工作中主体作用的发挥。村级层面同样面临相同情况,“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所有职责事务都压在了村两委班子成员身上,导致基层干部苦不堪言。另一方面,个别干部工作不敢担当,遇到问题绕道走,矛盾逐级上交,缺少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政治底气和勇气。

  (三)经济因素:地 区财政入不敷出

 财政收入是一个地方入账的真金白银,尤其是各地的人均财政收入,基本决定了当地的工资水平和能够投入建设的资金量。我县是典型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滞后、经济总量偏小、财政收入入不敷出”是 XX 目前最明显的特点。县域经济发展滞后,对基层治理工作经费的投入显得尤其不足。基层社会责任和管理资源严重不匹配,基层政府要用钱的地方太多,而财力主要依赖于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社会治理经费缺乏保障。基层治理财政保障难、村级集体经济长期稳定增收难、村级组织公共事务多,经费开支运转难成为制约基层社会有效治理的重要因素。

 三、齐抓共治,多向发力,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各项基础工作,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建强战斗堡垒,不断夯实基层治理的组织基础。

 过去很多年里,我们普遍认为只要经济发展起来了,任何事情都能解决,基层党组织工作重心不断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倾斜,政治功能越来越弱化。但实际上发展起来的问题并不比没有发展起来的问题少,很多基层事务不是仅靠钱能解决的,更不是靠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解决的,而是要高度依赖群众信任的基层骨干来实现。因此,基层治理必须首先要加强基层党组织这个“牛鼻子”。

  1.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探索推行区域化大党建格局。主动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新变化,结合基层党建“整体推进”,重点加强对流动党员、退休党员、退役军人党员、零散分布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在人口流动和组织形态变化中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重点抓好“两新”组织、社会组织、物业组织和业主委员会的基层党建工作,壮大党的社会工作队伍,扩大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覆盖,形成“党建带社建”工作格局。整合基层党建资源,完善乡镇街道、社区(村)、网格、院落、党员中心户“五级组织体系”,推动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构建区域大党建格局。

  2. 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大力实施“头雁”工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带头致富能力强”的用人标准,打破地域、行政区划限制,在全村乃至全乡范围内选拔村党支部书记,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模范、领导作用。推行“党员人才回乡计划”,以红色村、省定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坚决撤换调整政治上不坚定、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

 上不尽职、结构上不合理的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创业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打造基层治理的主心骨。大力推进村“两委”班子专业化,畅通在职和退休干部、教师、医生等新乡贤到村任职渠道。加大探索村干部正向激励举措,把村干部报酬和村集体经济增长幅度、群众信任度挂钩,提升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

 3. 积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党的基层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党组织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引领作用和组织优势,将社会分散、多元的要素纳入基层治理框架,突出价值引领,增强党组织动员群众、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的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先进典型宣传教育,凝聚信念共识、制度共识、政策共识,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凝聚广大群众的“主心骨”、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基层社会治理的“桥头堡”。

  (二)完善基层自治,不断巩固基层治理的群众基础。

 良好的社会治理需要尊重人民,尤其是劳动人民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发挥人民的主人翁精神,激发人民社会活力。

 1.。

 畅通群众参与渠道。落实好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群众自治制度,加大“三务”公开力度、扩展公开范围,保障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建立由村委会、社会组织代表、村民代表等多方参与的协商机制。推进基层治理重心下移,推行在组一级建党小组、理事会、监事会等自治组织,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协商共治格局。

  2. 激发群众参与意愿。彻底转变工作理念,变“社会管理”为“社会治理”,变“单向治理”为“双向互动”,变“一元独治”为“多元共治”,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坚持综合施策,深化源头治理,充分调动群众、社会组织共同协商社会事务、共同投入社会建设、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享有治理成果。引导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退休返乡党员、退役军人、种养大户等积极参与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牵头领建产业基地、领办农业合作社,发挥先锋作用,让群众在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中感受到基层自治的优势与实惠,提高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3. 提升群众参与能力。变领导为引导、变命令为协商、变管控为服务,坚持事由民议、策由民定、财由民理、效果民评,充分发挥和调动社会多元组织参与,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公共事务进行引导和协商。建立公益岗位或监督岗位,以实际岗位的体验和锻炼,培育公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意识。依托村组微信群、QQ 群等新媒体,加强对村级事务管理和监督,提高群众参与能力。充分发挥农村精英、乡贤村贤示范作用,加大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力度,让群众明白在社会治理中该做什么、能做什么、怎么做。

  (三)全面依法治理,不断强化基层治理的法治基础。

 法治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是市场经济国家进行社会治理的基本准则和手段。当前,农村法治基础还比较薄弱,信访不信法、信利不信义同时并存,同时部分基层干...

篇六: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看法

社会治理工作心得 体会

 7 月 23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长春长山花园社区考察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时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区治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只有做好社区治理工作,才能让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念好社区治理的“责”“方”“力”三字经,让社区更温馨,群众更幸福。

  “责字当头”,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示范作用。基层党员干部要做到“责字当头”,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社区治理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组织向最基层延伸,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体系,为基层党组织选优配齐干部队伍,同时形成科学有效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实现“能者上、庸者下、优者奖、劣者汰”的正确导向,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党员队伍,推动基层党组织切实党建引领作用,用“党建+”模式做好社区治理工作。同时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牢“四个自信”,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好群众的贴心人,当好人民的勤务员,在基层治理工作中,做到以群众为师、以实践为师,心里装着群众,对社区治理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多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做好社区治理的绣花功夫,体现社区治理的“针”本事。同时走好群众路线,贯彻人民至上理念,在与群众打交道的过程中放下官架子,多些泥土气,用群众爱听的大白话、大实话与群众谈心交心,走入群众中,让社区治理工作多些人情味,有滋有味。

 “方字打头”,以网格化推进社区治理能力再提升。“巧干能捕雄狮,蛮干难捉蟋蟀”,社区治理也是一样,要掌握方式方法,并不断创新,从而提升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成效。因此,要“方字打头”,遵循社区治理规律,掌握社区治理方法,助推社区治理再创佳境。推进网格化管理在社区治理中推广应用,将社区细分为若干网络单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资源和信息共享平台,以实现对网格内人、物、事、情的全天候、实时化、动态化、智能化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全方位、多维度、高韧性的现代基层治理体系。因此要明确和细化网格员、网格服务团队的具体职责与基本任务,用网格化治理做好社区治安巡逻、社情民意、文化建设、物业服务、矛盾化解、救助帮扶等民生服务工作。强化社区网格员技能培训,实现一岗多责、一员多能,把网格内的大事小事做足做实,积极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服务上门。同时对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量化,用好奖惩机制,给予网格员绩效考核,实现对网格员队伍的科学高效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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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字托底”,凝聚起社区治理的强大合力。“众人拾柴火焰高”,做好社区治理工作,要“力字托底”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多方资源,群策群力,共同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凝聚吸纳社会组织、辖区单位、物业、业委会、楼栋长、院落负责人、社区能人、志愿者、社区居民等多方力量,共同打造社区治理阵地,用项目建设巩固社区治理成效。根据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情况,分模块建设好技能培训、休闲娱乐、居家养老、党建服务、社区食堂、就医问诊等项目,让社区治理成效看得见、摸得着,集聚社区治理的源泉活水;同时积极建设多类业主

 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利用社区公约约束规范居民的行动,提升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实现“不出社区门,办好民生事”的目标愿望。

  从“芝麻绿豆”的小事入手,念好社区治理的“责、方、力”三字经,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循环,实现社区治理的良性发展,谱写幸福民生的新篇章。

篇七: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看法

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三篇

 基层治理,关乎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当前加强和改善基层治理,是农村统筹和发展的重要体制机制保障,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型和变革过程中促进社会融合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且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加强和创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是有效回应这些新需要的重要途径,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分析当前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思考和提出解决建议,具有现实意义。

  一、当前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观念理念亟需转变

  一是误以“管理”替代“治理”。“管理”和“治理”虽是一字之差,但前者主要是一种组织、指导、规范、监督和纠偏,重在“监管”;后者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重在“协调”。但目前有些地区、部门仍沿袭以

 往“管理为上,一管了之”的官本位惯性思维,把社区居委会作为政府开展工作的一级抓手,而各类资源如人才、资金等依然向上集中,下放社区办理事项并没有完全实现“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费随事走”。二是理念发展滞后。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比,社会建设相对滞后,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合作激励机制等不平衡、不完善,甚至有些形同虚设,导致政府职能碎片化。比如一些地区出台有关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政策文件,大多由当地的综治部门一家拟定,各个部门之间协调沟通配合不够,其治理思路、内容、举措的整体性和针对性都有所欠缺,难以在街道、社区基层高效实施。三是社会认识不到位。一些社会单位、居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对社区治理认识不够,受陈旧“管理”观念的影响严重,把自己当成被管理的对象,主动参与不够,多半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还没有从传统的管理模式束缚中解脱出来,普遍缺乏自主治理、自主服务意识,“有事找政府”的依赖思想在老百姓中仍然根深蒂固。例如化粪池的清掏、共用水管的修复等事项,本可以由辖区内居民和驻区单位共同协商解决的,最终还是得由政府部门来兜底。

  (二)体制机制亟需理顺

  一是不该管的“越位”。长期以来,基层社会治理在机构设置、权限划分上主要沿用条块管理的做法,遵循垂直管

 理或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条块分割式管理,管理主体与执法权限划分不清,对基层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普遍存在“以批代管”“以罚代管”等问题。如小区业委会,本质上是由小区业主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业主反映意愿,并监督物管公司服务的民间自治组织,但属地街道又“被赋予”具体指导、监督、管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召开、选举等相关活动的管理权限。由于很多小区业主群体间、业主与物管公司间各种矛盾突出,业委会成立困难重重,街道在其中左右不是人、费力不讨好。二是该管的“不到位”。有些该由政府兜底的事却没有管好,优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稀缺,群众诉求渠道不畅,多元化利益协调机制不够健全。比如拆除違章建筑、整治流动摊贩、规范乱停车乱堆放、旧城改造等事项,往往因单一的行政行为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撑和有关职能部门有效的协作配合,缺乏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载体和机制,没有做到“疏堵结合”,无法管理到位,导致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不尽如人意。总的说来,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存在职责不明、头绪不清、运转不畅等体制机制的问题。

  (三)要素支撑亟需夯实

  一是法律体系还不完善。面对城市社会形态的复杂性和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急需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以保障,但目前基层开展城市社会治理大多是依据上级文件或会

 议要求,法律法规支撑力度不足,面临的法律风险较大。二是组织架构还不明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众多部门和单位,但目前并没有真正明确总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以及相应的责任部门。以推进小区居民自治为例,过去一直是民政系统的业务范畴,现在又有组织部门牵头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推行区域共建“三项清单”,还有政法系统牵头推进“枫桥经验”实践,构建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但是,在操作层面,由于各有关部门多头参与、多头管理上还缺乏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规划和组织,具体落实到街道、社区实施时往往各行其事、统筹乏力。三是权责匹配还不合理。在街道和社区一级,千头万绪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大都由综治工作人员承担,但他们既缺乏相应职权,又缺乏相应综合素质,应付业务工作已很吃力,要实施好甚至创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动力明显不足。四是工作保障还不充分。目前财政安排给基层社区的经费有限,如某街道 2019 年下拨各社区工作经费平均为 12.33 万元,除去办公所需外所剩无几,而社情民意收集、群众呼声回应、实际问题解决等大量基础性工作一直处于“活多钱少、活多无钱”的窘境,社区开展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受到极大的经费制约。

  (四)资源整合亟需加强

  一是部门联动不勤。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任务繁重,既有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化协同治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城市基本设施维护、基层组织建设等经常性问题,也有应急处置、矛盾化解等突发性问题,需要协调统筹各部门力量协同处理。但目前存在着条块分割、部门各自为阵的状况。很多工作名义上有牵头部门、责任部门,但往往都是牵头部门“一头热”,其它部门“不来气”或“应付了事”。如社会矛盾化解,信访部门牵头抓总,大量行业性、领域性的矛盾纠纷却需要相应职能部门凭政策法规和专业操作实质性解决,导致“一岗双责”在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文件纸面上和会议口头中。二是信息共享不畅。由于各部门统计口径不一和工作标准不同,造成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信息不对称、数据不一致、平台不关联。调研发现,在某区电子政务系统办公方面,社区录入各类系统多达 17 个,都是各职能部门分别开发、管理和应用,很多居民信息等分散在各个系统中,造成基层人力物力重复浪费,增加了社区工作负担,结果却常常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三是资源利用不佳。服务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公共资源整合利用效果不理想。一方面政府投入的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甚至部分闲置,如很多地方的“24 小时城市书房”,建成后热闹了一阵,后来却逐渐成为一些城市流浪者的夜晚栖身之所;另一方面相关社会资源未被充分激活,未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双赢,如许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公共健身设施、停车库往往

 不对外开放,只提供本单位职工使用,如此未惠及更多市民。

  (五)社会组织亟需壮大

  一是发展现状不理想。据统计,现存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多数是行业性协会、社团和民办非营利性机构,其中约三分之一活跃、三分之一维持、三分之一处于休眠,且公益类、慈善类社会组织不足 10%,大多集中在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社区教育和医疗卫生等方面,在为老服务、流动人口管理、为民服务专项资金项目等方面少有涉及。比如在某街道 2019 年度社工项目征集、项目策划、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少许社会组织参加竞标,但在项目监督和项目评估等一系列环节中,却未能发现社会组织的身影,或者其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有限。二是作用发挥不充分。即使是活跃的社会组织,有的行政色彩浓郁、有的活动经费缺乏、有的工作结构不合理,在数量质量、经济贡献、社会服务、人才队伍等方面都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存在巨大差距。

  二、当前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转变治理理念

  一是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动员群众、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解决基层治理“力量散”“管理乱”等问题。二是强化社会力量协同。破除“政府包打天下”理念,正视社会力量、社会组

 织的重要作用,灵活运用购买服务、项目外包等方式,引入市场机制介入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可将统计调查、信息收集等工作交给社会组织,道路修复、管网改造、绿化管护等工作交给盈利性的专业公司,从而达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双赢效果。三是强化社会公众参与。汇总收集本社区居民的构成、上下班集中时间、聚集活动地点等基础材料,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做好社区群众宣传,深入群众与之沟通,全面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广泛了解、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城市基层社会治理。

  (二)健全治理体系

  一是优化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调处,巩固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二是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三是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体系。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精细化管理重精患者,严格监测管理吸毒及患艾等特殊人群。四是完善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人员密集等区域场所的安全保障,提升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能力。

  (三)融合治理方式

  一是奉行法治。扎实推进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进基层活动,依法开展选举、议事、公示等事务,努力推

 动城市基层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倡行德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良好向上的家风,强化社区管理规章制度和社区成员行为准则,推动城市基层社区德治良性发展。三是推行自治。开展网格每日说事、干部每周听事、社区每月议事,以居民参与助推和监督社区事务等良性互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街道”。

  (四)提升治理手段

  一是提高智能化水平。深入推进智慧社区、智安小区等建设,提高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科技运用实效。二是提高信息化水平。坚持大融合、大共享、大应用,加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信息网络建设,发挥好大数据作用。三是提高专业化水平。分类推进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提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的专业化建设,各有侧重地提升服务内容、服务项目的科学性、制度性和专业性。

  (五)夯实治理基础

  一是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将涉及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职能部门的人員、资金、设施等下沉进社区网格,按“一网多员、一员多能”目标原则,实现小事逐个解决、大事整体处置。二是建好用好综治中心和“雪亮工程”。统筹推进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综治中心和“雪亮工程”视频系统等

 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公安、综治、城管、安全、应急等信息资源,实现联勤、联调、联处。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将人员编制进一步向基层街道倾斜,尽量配强配足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社会事务、社区建设等一线工作人员,着力加强社区网格“七员”的技能培训和队伍管理,严格工作质效考评,提升服务质量,强力推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提档升级。作 者: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对于推进新型城镇化有重大意义。本文以甘肃省白银市农村为实地调研对象,了解和分析了白银市农村基层治理的现状。提出白银市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对策: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理顺治理事权;改革公共财政,夯实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财力基础;促进协调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关系;强化党的领导,稳步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培育农村社会组织,增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新型城镇化;农村社会治理;善治;路径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如何为西北农村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注入新活力,实现治理的现代化既是一个需要迫切研究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以白银市农村基层社会的治理实践与探索为研究对象,对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问题进行了系统全面地调查研究。

  一、对白银市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观察

 白银市,是甘肃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位于甘肃省中部,地处黄土高原和腾格里沙漠过渡地带。辖白银、平川两区和靖远、景泰、会宁三县。文章通过对三县两区比较有代表性的乡村抽样实地调查来研究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状况。据观察,白银市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还处于探索阶段。比如,借助“精准扶贫”等平台开展治理工作,缺乏系统性、深入性和持久性。因此,很多村垃圾乱丢、污水乱倒;公共服务设施陈旧;大多留守的老人和孩子生活单调等现象比较普遍。

  二、白银市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白银市作为西北偏远地区的一个中小型城市,因为城市化发展水平较低,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对于农村基层社会的治理尚处于探索阶段,加之目前的治理基本靠政府为主导单向度的推动,所以出现的问题很多,很杂。通过对白银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实际情况的调查,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缺乏资金保障。从白银市目前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经费来源看,最重要的渠道是依靠政府拨付,这些资金对于范围广、种类复杂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如九牛一毛,只能勉强维持日常的正常开支。加之,很多村民因常年在外务工并买了房子,他们是不愿意为村庄的公共事务掏腰包的。大多数人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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