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10篇

时间:2022-09-12 10:20:07 来源:网友投稿

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10篇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城乡融合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10篇

篇一: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

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八部委《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9〕1947 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涵盖福州市仓山区、长乐区、马尾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平潭综合实验区,宁德市霞浦县,实施面积约 8935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 522 万人。近年来,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深入实施,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推进,城乡发展差距逐步缩小,至 2019 年底,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67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08725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8亿元,为开展城乡融合发展探索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建设目标

  按照《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要求,紧紧围绕试验目标,立足我省实际,到 2022 年,试验区力争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上率先取得突破,阻碍城乡要素流动的制度性障碍明显减少,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初步建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

  革创新措施。到 2025 年,试验区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基本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力争福州市常住人口近千万,打造滨江滨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市能级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产生较强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

  三、重点试验措施

  (一)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

  1.试验内容。全面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人才加入乡村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

  2.试验措施。进一步放开放宽落户限制。推动有条件的地区试行以居住证为依据,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逐步实现城市未落户常住人口同等享有同等公共服务和便利项目。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分担机制,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用,在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支持引导其依法转让上述权益。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责任单位:省公安厅、财政厅、自然

 资源厅、农业农村厅、人社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宁德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试验措施均需各地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构建人才入乡长效机制。制定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构建保障各类人才入乡返乡创业兴业的长效政策体系。建设专家服务基地、“人才驿站”、“人才之家”,开展引智专项计划、“院士专家八闽行”等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实现省级科技特派员乡镇全覆盖,为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等提供农村科技创业服务。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城乡教师配置,推进校际和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建设家门口优质学校。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扩面提质,深入实施医疗卫生对口帮扶,支持县级医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推动“五千专家下乡进村”服务对试验区重点实行倾斜,鼓励在职或退休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农艺师通过下乡技术指导、投资兴业、行医送教、规划设计、文化保护及风貌打造等方式,服务试验区乡村振兴事业。打造一批农村社区“三社联动”典型示范项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社厅、卫健委、农业农村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二)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

  1.试验内容。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与农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统筹利用乡村资源资产、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2.试验措施。探索合作开发成果共享模式。支持试验区优先作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试点,推进由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居)主导,成立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归集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居民的资源、资产、资金,探索“社会资本+平台公司+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社会资本+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平台公司+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等股份合作制改革。健全完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制度,积极赋予并落实集体成员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益,探索建立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机制,明确有偿退出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农业农村厅)

  拓宽多元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加大对试验区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项目实施主体依法依规使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对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地块符合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条件的,支持按照程序申请发行专项债券,用于棚户区城中村土地一级开发。(责任单位:省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国开行福建分行、农发行福建分行)

  (三)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

  1.试验内容。选择一批产业园区或功能区,率先打造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在先行区内重点优化提升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和各类农业园区,创建一批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实现城乡生产要素的跨界流动和高效配置。

 2.试验措施。强化载体平台支撑。推进福州仓山区、长乐区、马尾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平潭综合实验区、宁德霞浦县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建设,完善配套设施,积极培育打造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推进美丽乡村和各类农业园区优化升级,围绕十大乡村特色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培育多主体参与、多业态打造、多要素集聚、多利益联结、多模式创新的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专业村,重点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持续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实力较强的涉农企业发挥技术、资源、品牌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重点培育一批“金牌旅游村”,打造乡村旅游知名品牌,争创更多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探索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试点,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提供多样化生产性服务,持续提升农产品产业链和附加值。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加大力度开展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园区申报国家或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旅厅、供销社,福建证监局)

  优化空间要素保障。支持提升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各地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安排至少 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农业园区、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按照现用途管理。(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创新信贷支持手段。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因地制宜推出项目融资模式,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加快建立多层次农村保险体系,保障特色产业发展、完善小城镇联结城乡功能,鼓励打造集聚特色产业的创新创业生态圈。探索丰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担保方式。(责任单位: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农发行福建分行)

  (四)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1.试验内容。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可持续的城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2.试验措施。开展生态系统价值核算。探索建立生态产品目录清单,不断完善指标体系、技术规范和核算流程,科学评估各类生态产品的潜在价值量,进一步摸清生态系统“家底”。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形成自然资源资产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纳入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进一步引导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审计厅、林业局)

  健全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研究制定生态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探索建立根据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确定财政转移支付额度、横向生态补偿额度的体制机制。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试点,完善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交易

 制度,支持开展绿色金融创新。(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发改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五)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1.试验内容。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构建分级分类投入机制,建设城际铁路、乡村产业路旅游路、城乡供水一体化、城乡垃圾污水一体处理体系、冷链物流设施、防灾减灾设施等,明确投入主体和产权归属。

  2.试验措施。完善城乡统筹规划制度和多元投入机制。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实现市县城乡国土空间规划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选取若干条件成熟的地区探索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乡村基础设施的公共产品定位,健全分级分类投入机制,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开展对养老服务、轨道交通、租赁住房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信贷业务。鼓励探索通过投贷联动及同业合作,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金融业务创新转型取得突破性实质性进展。(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财政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国开行福建分行、农发行福建分行)

  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进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支持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温福高铁、莆田至福州机场城际铁路(F2 线)、宁德至福州机场城际铁路(F3 线)等项目规划建设,加快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全方位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省发改委、住建厅、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在试验区建设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城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试验区内各市、县(区)要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举措,确保将改革实验任务落实落细、责任落实到人,全力推动试验区各项工作扎实落地。

  (二)加强政策支持。通过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支持试验区发展。支持试验区内各县(市、区)在规划中预留不超过 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综合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建设。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时,优先考虑支持试验区城乡融合建设项目。在分配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倾斜支持试验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要求,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对符合用林条件的城乡融合项目,优先安排林地定额指标,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即到即审。在申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民营企业下乡发展试点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等时,优先支持试验区。

 (三)加强评估推广。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要求和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进度加强跟踪指导,促进制度改革和政策安排率先落地,适时组织对试验区进行试点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相关政策倾斜和资金奖补分配的参考依据。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最大程度发挥试验区城乡融合示范的辐射带动作用。

 省有关单位名单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厅、公安厅、财政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旅厅、卫健委、审计厅、林业局、金融监管局,省供销社、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福建证监局,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

篇二: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

省水利厅厅长刘琳在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2 年 01 月 22 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 2021年、部署 2022 年水利工作,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水利支撑保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尹力书记、赵龙代省长以及罗东川副书记、康涛副省长分别作出批示,对 2021 年水利工作和“一河一网一平台”布局给予充分肯定,对 2022 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1 月 6 日,水利部召开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李国英部长作工作报告,总结了 2021 年在抗击水旱灾害、党史学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 9 大成绩,从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

 安全、极端天气变化、防汛查缺补漏等 4 个方面分析了当前水利改革发展形势与任务,部署了 2022 年 10 个方面 44 项重点工作。李部长强调,2022 年重点要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准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确保农村供水安全;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加快构建抵御水旱灾害防线;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加快建设数字孪生流域和数字孪生工程,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不断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水利行业能力建设,夯实水利高质量发展基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会前,受尹力书记、赵龙省长委托,康涛副省长率队提前赴京汇报水利工作,得到李国英部长充分肯定。李部长认为“一河一网一平台”“思路很清楚,目标很明确,沿着这条路走下去,效果可期”;赞赏我们“态度很坚决,行动很迅速……平时工作特别是前期工作很扎实”;赞同我们筹建幸福河湖促进会的做法,希望我们加快推进,争取走在全国前列;要求我们落实“四个统一”,筹建流域管理机构,进一步强化流域治理管理。

 下面,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我讲四点意见。

 成 一、弘扬建党精神攻坚克难,圆满完成 2021 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 十四五” 水利事业开门红

 2021 年是可圈可点的一年,我省多项水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河湖长制工作再获国务院表彰,创新“债贷组合”融资模式和抗旱保供水工作得到国务院领导批示肯定,“十四五”水利开局良好,呈现八大亮点。

 (一)水利设施建设提速增效,水利投资规模连续 5 年位居全国前列。全年完成 416.31 亿元,再创新高,比上一年增加 4.31 亿元,居全国第七,保持稳中有增良好势头。一是重大规划稳步推进。“十四五”水利规划印发实施,规划项目1635 个、投资 2103 亿元;新策划的 14 个重大项目、29 座中型水库,全部纳入国家规划。水安全保障、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等一批重点规划加快报批。二是前期工作有序开展。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水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审批显著加快。国家“150”项目中,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初设获批,宁德上白石水利枢纽完成可研修编,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可研、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总体方案通过审查。闽西南水资源配置工程可研编制加快推进。三是项目建设全面提速。新开工重大项目 171 个、超额55.4%,完工 100 个、超额 42.8%。国家“172”项目加快推进,“一闸三线”莒口水闸和闽侯、福清、长乐输水隧洞相继建成,霍口水库主体完工,白濑枢纽 C1 标段进入扫尾。城乡供水一体化全面推进,全省 73 个县区完成规划编制,59 个获批、38 个开工,全年完成投资 70 亿元,建设规模化水厂 90 个、管网 8189 公里,惠及 317 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增至88.73%。3 个为民办实事项目提前 1 个月完成,首批 10 个省

 级移民后扶示范区全面建成,16 个重点中型灌区完成节水配套改造,改善灌溉 37.9 万亩,巩固拓展了水利扶贫成果,有力促进了乡村振兴。

 (二)流域生态环境向好趋优,河湖长制工作连续 5 年保持全国领先。是全国唯一连续 4 年获国家正向激励的省份。一是流域治理更加系统。省级总河长挂帅,牵头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启动实施九龙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稳步推进敖江水源保护示范区建设,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水质稳中向好。二是河湖水系更加健康。继续实施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新增河湖生态走廊 252 公里。179条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体检”全部合格,健康良好率91.1%。12 条主要江河Ⅰ~Ⅲ类水比例 97.3%,高出全国均值约 14个百分点。三明市河湖水质 100%达标,5 个县区跻身全省水质综合排名前十。三是治水合力更加强大。闽江流域 6 地市建立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九龙江流域 4 地市联合颁布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决定,全省 10 地市河长学院(研究院)全覆盖,“河小禹”荣获全国志愿服务大赛金奖,民间河长、巾帼河长、企业河长竞相亮相,全民护河成为时代潮流。四是工作基础更加扎实。740 条 50 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划定了管理范围,厘清了职责边界;全省 75 个市县、347个乡镇河长办开展标准化建设,三明市成为国家试点,泉州市全域推进的做法入选水利部优秀工作案例。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常态化,纠治问题 3041 个。小水电绿色发展成为全国示范,率先实现 5860 座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核定、泄流设施

 改造、在线监控 3 个全覆盖。

 (三)水土保持工作全国领跑,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经验走向世界舞台。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进则全胜,不进则退”重要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出台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意见,推进水土流失攻坚治理,成为全国标杆。一是防治工作获全国优秀。全年治理水土流失 182.66 万亩,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118.23 公里,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行为,水土保持率增至 92.48%,保持全国领先。二是创建成果居全国首位。数量最多、类型最全,3 个典型县区、3 个清洁小流域、1 个水保科技园、1 个生产项目登上国家水土保持示范榜。三是长汀经验向全球推广。跻身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入选全国首批 5 个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四)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小型水库社会化管养率先实现全覆盖。一是工程运管机制持续创新。按照“应检尽检、该修即修、能改则改”,落实水库定期“体检”、及时“治病”、日常“保健”,完成安全鉴定 443 座、除险加固 45 座,84 个县区 2355 座小型水库全面实施社会化管护。连续 3 年投保3~5 级堤防,堤防保险首创经验得到水利部充分肯定。二是综合治水试验结出硕果。3 批 12 个试验县统筹整合涉河项目、涉水资金,推进综合治水,首批 4 个县见成效、出经验,在全国率先蹚出一条全县域全流域全方位治水新路。实施 2批 6 个全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首批 3 个基本完成,其中 2 个获评全国优秀。三是涉水制度体系不断完善。闽江

 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等条例加快立法。《河湖长制工作管理规范》等 8 部地方标准和《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等 8 部省级行业标准出台实施。河湖健康评价“福建标准”走向全国,水利部以福建成功实践为基础,组织编制了国家《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

 (五)水利安全保障全面强化,行业监督管理连续 3 年名列全国第一。一是水利建设质量全国考核取得历史最好成绩。排名全国第 6,连续 2 年跻身 A 级行列,彭村水库工程获评全国水利行业最高奖“大禹奖”,水利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和工地标准化建设、智能化监管成效明显。二是水利安全生产省政府考评连续 3 年优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先后开展了 4 轮专项督导、3 次特定飞检、安全整治 10 日攻坚,实现所有水库工程、重大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三是水旱灾害防御取得全面胜利。落实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机制,成功防御 19 场暴雨、6 个台风侵袭,最大限度减少灾损;有效应对中南部局地旱情,保障旱区群众有水喝、重点生产有水用。加大向金门供水,日供水量增至 1.9 万吨,帮助金门战胜了 50 年来最严重干旱。

 (六)节水优先战略落地见效,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在全国先行示范。一是水资源配置取得新进展。提前 1 个月全面完成 59 个县域水资源配置规划,完成了 16 条跨县流域水量分配,建立了 12 条流域生态流量监控体系,切实将经济活动限定在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之内。二是取用水管理取得新

 成效。核查取水口 18298 个、取水许可证照 7140 本,建立取用水调查名录 2680 个,复核用水数据 25000 多条,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落到实处。三是国家节水行动取得新突破。创新推进厦门、平潭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先行示范区建设,创新推出省内首个政银联合研发的绿色金融“节水贷”,设立首个省级节水教育基地,提前一年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全面建成省级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6 家企业单位成为全国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

 (七)数字孪生流域启动建设,智慧水利连续 3 年参展中国数字峰会。一是坚持规划一张图同步建设。完成 25 类水利地理空间数据的标准化梳理与改造,基本实现数据的共建、共享、共维。按照“工程带水文、项目含信息”要求,推进 21个试点工程,加快水文现代化建设,全省 95%的水位站、70%的水文站实现无人值守。二是实现流域一盘棋统一调度。建成山洪灾害数据交互、防汛预警叫应、水雨情监测站运维监管、防汛风险与预案管理等平台,进一步完善了流域统一调度系统。全年共处理水雨情信息 1.4 亿条,发布江河洪水、山洪预警预报信息 264 份。三是落实天地一体化综合监管。创新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智能监测技术,采取“天上看、空中拍、地上查、网上办”,实现河湖健康、工程安全、水土流失等领域的全面监管。

 (八)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全厅系统各单位文明创建全面覆盖。一是党的建设持续加强。深入学习宣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开展党史学习

 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热烈庆祝建党百年,牢记“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创新“周周有讲坛、人人有选题、事事有着落”学习教育机制,推进支部标准化和达标创星活动,在省直部门中率先实现厅属单位政治巡察全覆盖,木兰溪治理精神、向东渠精神、龙江精神入选中国共产党精神福建谱系。二是廉政风险有效防控。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省纪委监委农村饮水安全“点题整治”,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提升。水利系统政治生态向好向优,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明规矩,厅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连续优秀,“一报告两评议”好评率 100%,机关效能建设连续 3 年优秀。三是文明创建持续深化。弘扬时代楷模孙丽美、潘东升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组织开展“党旗在水利基层一线高高飘扬”主题实践活动和挂钩帮扶、义务植树、捐资助学、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形态阵地持续巩固,“一网三号六平台”宣传矩阵初步形成,“福建水保故事”广受媒体和网民赞誉,相关报道 1.3 万余篇,单篇最大阅读量 1047 万。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省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此,我谨代表省水利厅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这些年来福建水利发展历程,我们更加深刻体会到,做好新阶段水利工作:一是必须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忠

 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胸怀“国之大者”,肩负“民之所望”,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传承赓续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的治水理念和成功实践。二是必须党政一把手高度重视,要继续完善党政双河长、党政双组长等顶层设计,通过党政一把手挂帅,加快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早请示常报告,争取更多水利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议事日程。莆田、南平做得很好,莆田新一届市委常委班子一成立,就集体巡河,并签发 1 号河长令,在全市开展“六清六化六方”攻坚行动,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南平将“聚焦‘一瓶水’,做足水文章”纳入全市第六次党代会重点任务,为水利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三是必须坚持一张蓝图画到底,对历任班子作出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要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年接着一年攻、一件接着一件推,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不翻烧饼、不另起炉灶。厦门市按照“七源-三线”水资源互联互通配置规划,适度超前接续实施,已初步形成“两江四库”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可保障 2025 年前城市用水无忧。四是必须一线服务促发展,坚持和推广“厅级挂市、处级挂县”工作机制,组织力量下沉一线服务基层,深入一线破解难题。前不久,我们与漳州建立了联动机制,由漳州市一位副市长、水利厅一位副厅长、水投集团一位副总组成项目推进组,协同推进闽西南水资源配置等重大项目。五是必须以机制活为牵引,要勇立潮头、敢为人先,在新发展阶段大胆探索创新,

 努力为全国水利发展...

篇三: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

2009 年 7 月 29 日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八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面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 号,以下简称《意见》),抓住难得历史机遇,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把握两岸关系出现积极变化、审时度势、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进一步发挥福建省比较优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沿海地区经济布局,推动海峡西岸其他地区和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强两岸交流合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战略部署。《意见》的出台,表明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已从区域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标志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在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凸显,对于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必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

 全面遵循总体要求。《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是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中华民族核心利益、促进祖国统一的大局出发,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按照“六个着力”要求,靠改革、靠开放、靠创新,坚持“四个重在”和“四求先行”,提升思路求作为,精心谋划求作为,突破重点求作为,艰苦奋斗求作为,实施“十大举措”,构建“十大支撑体系”,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高水平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面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努力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经济持续发展、文化更加繁荣、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区域,为全局作出更大贡献。

  (三)

 准确把握战略定位。《意见》赋予海峡西岸经济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四大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全国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体现了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优势所在,拓展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广阔前景和空间。按照这一战略定位,要持续“准确定位、主动融入,整合优势、合理布局,外延拓展、内涵深化,互动联动、统筹协调”的基本格局,拓展“延伸两翼、对接两洲,拓展一线、两岸四地,纵深推进、连片发展,和谐平安、服务全局”的基本态势。要突破两点,进一步强化福州省会中心城市重心辐射作用和厦门经济特区龙头示范作用,发挥泉州创业型城市的支撑带动作用,漳州、莆田、宁德的骨干作用,三明、南平、龙岩的前锋作用,山海联动,东西贯通,加强与周边地区、中西部地区交流合作,形成海西整体辐射效应,加快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

  (四)

 明晰细化发展目标。按照《意见》提出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总体要求、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经过十年左右的艰苦努力,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之区、改革开放之区、文明祥和之区、生态优美之区。

  到 2012 年, 《意见》 提出的第一阶段目标基本实现,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或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地方财政收入突破千亿大关。

 发展方式转变取得重大进展, 节能降耗和生态环境等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服务两岸直接“三通”的主要通道基本形成并不断完善,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功能更加凸显。

  到 2020 年,《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全面实现。其中,到 2017 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 2000 年翻两番,比全国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到 2020 年,地区生产总值接近或达到 4万亿元。闽台经济融合不断加强,海峡区域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两岸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海峡西岸产业群、城市群、港口群发展壮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创新型省份

 基本建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率先建立。统筹协调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社会更加和谐,科学发展达到新的水平。

 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必须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解放思想。进一步转变观念,拓展战略思维,树立宽广的世界眼光,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福建实际、具有海西特色的发展路子。必须坚持改革开放。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引导和推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必须坚持先行先试。充分发挥独特优势,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先行试验,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两岸交流合作上率先取得突破。必须坚持持续运作。实施项目带动、品牌带动、创新带动、服务带动,持续思路、持续举措,锲而不舍、持之以恒,以科学有效的运作完成目标任务。必须坚持统筹协调。总揽全局,兼顾各方,妥善处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对内合作与对外开放。

 (一)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

  推进产业深度对接。推动放宽台商投资项目的股比限制,落实增加对台合作的用地指标等政策措施,加快台商投资项目审批,吸引国家禁止之外、不涉及国家安全的各类台商投资项目落地,加快厦门湾、闽江口、湄洲湾等沿海一线的产业对接集中区建设,培育发展闽台产业对接专业园区,促进两岸产业对接进一步集聚、提升。推动与台湾县市、行业协会、科技园区、企业等建立紧密合作机制,促进来闽建设产业园区。推进厦门、福州台商投资区扩区和新设立泉州、漳州等台商投资区,促进台商投资区、各类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整合,提高产业承载能力。加快对接台湾自由贸易港区,鼓励企业和产品进入台湾自由贸易港区。以电子信息、石化、机械、船舶、冶金、新能源、生物医药、食品、创意、新材料等产业为重点,促进闽台产业融合。提升产业合作关联度,加快建立与台湾产业相配套的以及大陆台资企业所需的零部件、原辅材料中心。积极推动台湾海峡油气资源联合勘探与开发。

  提升农业合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充分发挥窗口、示范和辐射作用。积极引进台湾农业资金、技术、良种、设备等生产要素,促进闽台农业深度对接。加快建设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和台湾农业技术、新品种推广中心,加快闽台良种引进繁育中心和示范推广基地建设,加快建立一批闽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加工区。大力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鼓励台湾同胞来闽投资创业。提升厦门、漳州、南安、东山、霞浦等海峡两岸农(水)产品集散中心和市场功能,加强两岸农民合作组织交流,推动两岸共创品牌农业,促进生产、销售、管理、服务多方位合作。

  加快现代服务业对接。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推动两岸金融合作迈出实质性步伐。积极推动开办对台离岸金融业务,逐步建立两岸资金清算中心,扩大两岸货币双向兑换范围,促进开展两岸跨境贸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试点,推动两岸银行卡通用和结算。加快海峡产权市场建设,探索引入台湾上柜和兴柜交易机制,推动设立两岸股权柜台交易市场,打造闽台企业对接的直通平台。推动闽台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证券业机构双向互设、相互参股,支持在闽台资企业上市融资,引进台湾金融服务中介来闽设立机构,推动设立两岸合资的海峡投资基金。积极促进闽台物流企业、项目对接,合作建设物流配送或专业配送中心,推动两岸物流信息网络相互衔接,设立对台保税物流园区和对台农产品物流加工保税区。完善闽台旅游合作机制,加强与台湾旅游机构的交流合作,深化闽台旅游景区对接,共推海峡旅游精品线路,做大“海峡旅游”品牌。提升“小三通”黄金通道,增强中转衔接服务功能,扩大大陆居民从我省口岸赴台旅游。积极开拓台湾旅游市场,加强入台旅游推介,扩大台湾同胞来闽旅游。积极发展面向台湾及海外的会展业、服务外包业。健全涉台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台胞的正当权益,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台湾企业来我省设立地区总部、配套基地、采购中心、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

  探索两岸经贸关系制度化。积极开展两岸区域合作试点,推进在促进两岸贸易投资便利化、 台湾服务业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先行先试,率先探索两岸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建立两岸税务纠纷处理机制,为两岸建立更紧密的经济合作机制积累经验。促进闽台双向投资,推动建立闽台产业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简化赴台投资审批程序,加快审批和核准节奏,支持有条件的我省企业到台湾投资兴业。实行更加开放的对台贸易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小额贸易发展的政策,扩大对台贸易。在充分发挥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

 域政策优势的基础上,探索推动平潭等沿海有条件的岛屿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在对台方面的先行先试作用,推进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使之成为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综合实验区。

  (二)建设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扩大闽台文化交流合作。放宽台商投资文化产业政策,促进动漫、网络游戏等文化创意产业的对接,建设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园和文化产业合作中心,形成一批对台文化交流与合作基地,共同打造文化产业链。吸引台湾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共同创建科技创新平台,联合开展台湾海峡地质构造研究,建立两岸防灾减灾资讯共享和会商机制,深化防灾减灾、地震、气象、海洋、建筑、水利、环保、标准、计量、认证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探索建立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机制,进一步拓展闽台教育合作,加快建设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探索建立两岸教育合作园区,开展两岸高校合作办学试点,积极推动闽台院校学生互招、学历学分互认、师资互聘。进一步推动公共卫生、医学科研、医疗技术、中医药等方面交流合作,支持台商投资建设医院和相关设施。推动两岸新闻媒体互设常驻机构,推进两岸出版交流试验区建设,深化闽台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两岸青少年交流交往。加强台湾文献信息积累与研究,加快建设福建省台湾文献信息中心。加快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推进建立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大涉台文物保护力度,积极推动妈祖文化、泉州南音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闽台缘博物馆对台交流功能与作用,挖掘和拓展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两岸共同文化内涵,进一步增强连接两岸同胞感情的文化纽带作用。

  (三)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加快建设两岸航运中心,鼓励台湾企业投资参与我省港口码头建设,促进闽台港口联盟发展。做好福州、厦门两岸直接通邮的邮件封发局相关工作,加强对台通邮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开通邮政专船和邮件航空运输通道,推动建立对台邮件总包交换中心。适时推进向金门、马祖等地供水、供电和铺设海底通信缆线工程建设。着眼于建设两岸直接“三通”首选地的要求,推进厦门、福州机场成为两岸货运包机新增航点,推动福州、厦门直航航点增加定期航班配额,促进其他机场列入对台空中直航航点、沿海主要口岸开放为对台海上货运直航航点;拓展两岸集装箱班轮航线、散杂货不定期航线、客运航线,加快发展对台客货运滚装业务;促进“小三通”双向行李直挂,提高两岸海空联运便捷度;加强两岸大通关合作机制建设,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健全人流、物流往来的便捷有效管理机制;试行便利两岸人员往来的管理办法,尽快启动我省为台湾本岛居民办理来往大陆通行证和签注,推动授权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证件,启动武夷山航空口岸对台直航入境人员落地签注,推进台湾民众和大陆居民循我省口岸往返两岸。

 (四)建设两岸交流合作活动特色平台。充分发挥“省部合作、两岸共办”的优势,不断提升海峡论坛的两岸民间交流、经贸合作、合作交流研讨、合作交流枢纽四大平台功能。着力提升各领域、各界别交流平台功能,持续办好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等交流合作品牌活动,促进各类产业交流专题活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持续办好中国·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等各类民俗文化节庆活动;持续推动闽台县市对口交流活动向机制化、经常化发展;持续深化闽台产业行业协会、民间社团和中介组织开展对口交流合作。持续推动闽台警务和司法交流合作。推动国家有关部委在我省举行涉台事务性商谈,把我省建设成为两岸事务重要协商地。

  (五)建设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区域中心。实施台湾专业人才参加资格考试和认证、职称评定等试点政策,促进闽台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和项目合作。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互设分支机构,定期举办两岸人才交流会,加强两岸人才信息交流,建立台湾人才及其研究成果数据库。完善台湾人才来闽创业优惠政策,建立台湾人才引进快速通道,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聘用台湾人才...

篇四: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

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

 为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市场运作,分年度推进实施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重点治理转型融合城郊类、集聚提升中心类、保护开发特色类村庄,优先治理环境问题突出、乡村振兴试点等重点村庄。力争到 2025 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国家要求的 65%以上,设施稳定运行率达 90%以上,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持续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编制专项规划。各地应于 2021 年 8 月底前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的编制或修订工作,合理制定各年度计划,策划生成年度项目清单。年度项目清单于

  每年 3 月底前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报送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态环境部门汇总筛选审核后,报送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住建厅、卫健委、水利厅、文旅厅等配合。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精准治理。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地形地貌、人口分布、施工条件等,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纳厂、集中、分散”等技术路线,优选经济适用、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工艺设备,强化资源化利用,实施精准治理,坚决禁止“一刀切”。采用纳厂和集中技术路线的要突出管网配套和雨污分流。对已开展治理的村庄,有序分批实施提升改造。(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住建厅、卫健委、农业农村厅、水利厅等配合)

 。

 (三)规范建设运维。各地要坚持“修复一批、改造一批、新建一批、淘汰一批”,逐村逐户现场踏勘、合理设计,精心组织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对处理设施及管网进行日常养护、定期巡查,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发改委、住建厅等按职责分工)

 (四)提升治理水平。各地要坚持“规划、设计、建设、运维”统筹考虑,与农村道路、河道整治、环境治理等项目协

  同建设,与城镇(含乡镇)污水厂网建设、农村户厕改造协同推进。纳入省级第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试点名单的地区(详见附件 3),2021 年 7 月底要出台试点方案,加快推进试点示范工程,省生态环境厅要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和模式。省直相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出台技术指南、建设指引,组织推荐适用工艺技术装备。(指导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

 (五)推行社会共治。各地要加强基层协管力量,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日常巡查纳入乡镇综合执法、村级协管队伍的工作范畴。发挥村级组织力量,有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借助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组织、当地乡贤、农村“五老”等力量,帮助推动项目落地和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政策解读、案例宣传和问题曝光。(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牵头)

 (六)强化成效管理。各地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创新智慧监管模式,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系统,实现任务在线调度管理、问题及时转办督办、整改限期落实反馈。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常态化开展成效评估、明察暗访、企业信用评价。以污水收集率、出水达标率为重点,实行以效付费,每季度或每半年开展成效考核。(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住建厅、发改委等配合)

 三、实施模式

  (七)推行城乡水务一体化 明确实施主体。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大统筹力度,平衡收益、协同搭配,捆绑打包项目,以市、县(区)为单位,优选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含厂站及管网)项目“投、建、管、运”,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规定授予特许经营权。鼓励省内有投融资能力、项目运营能力及相关经验的国有企业与地方合作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业公司。(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发改委、住建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

 稳步推进一体化。坚持建管一体化、供排一体化,统筹考虑区域协同搭配、收益平衡,鼓励将城乡供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镇污水处理整体打包给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建设运维。对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村庄污水管网与城镇污水管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日常运维鼓励由城镇污水厂网运维单位统一负责,运维费用按相应渠道保障。(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

 明晰资产权属。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依法依规、分类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产整合,逐步实现由同一公司负责。对产权及经营权属于集体或国有的,通过无偿使用、租赁、作价入股、委托代管、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对其他情形的,鼓励通过作价入股、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回购,或待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实施整合。各地在资产整合过程中要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指导单位:省国

  资委、生态环境厅、住建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

 (八)创新投融资模式 统筹相关资金。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按相应比例统筹安排和使用土地出让收益、省级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汀江流域省级生态补偿资金、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等涉农、涉水资金,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维。(指导单位:省财政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配合)

 拓宽筹资渠道。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注入投资项目资本金相结合的方法筹集建设资金。其中,实行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一般不得少于 30%;其余约 70%资金由实施主体通过符合规定的银行融资,申请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积极探索实践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 模式),指导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城镇污水处理、城乡供水、资源产业开发、乡村旅游、现代农业等关联项目或产业一体实施、统筹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防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指导单位: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金融监管局牵头,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水利厅、文旅厅等配合)

 明确资本金来源。项目资本金由省级补助、市县财政安排、专业公司参与方出资以及符合相关规定可用于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等构成。省级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

  资金,分档给予补助;省直有关部门安排的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和汀江流域生态补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要安排相应比例专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除用好省级相关补助资金外,市、县(区)人民政府和项目业主要进一步足额落实项目资本金。(指导单位:省财政厅牵头,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配合)

 推行使用者付费。综合考虑污水处理成本、使用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使用者付费标准,稳步推行使用者付费,引导和支持村级组织将付费事项纳入村规民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供水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建立财政补贴与使用者付费的合理分担机制,对使用者付费一时不能弥补需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按照权属责任,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予以补足。(指导单位:省发改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住建厅、水利厅配合)

 四、保障措施 (九)强化组织推进 落实属地责任。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成立工作专班,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审批、用地征地、施工建设等工作。治理成效纳入地方党政领导述职重要内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重要事项。省级成立由分管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联席会议办

  公室均设在省生态环境厅。

 强化部门协同。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织编制相关技术标准指南,督促指导项目推进,开展工作考核等,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派驻各县、市(区)的机构协助县级政府做好指导工作并开展监督。省农业农村厅统筹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实施,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开展通报约谈。省住建厅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组织管理,并督促指导推动城镇(含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城镇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省卫健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指导无需纳管处理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开展资源化利用,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省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国资委、税务局等部门要加大政策、资金、要素保障,落实用电和税收支持政策,同时积极支持地方实施城乡供排水一体化。

 (十)完善配套政策 用地政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依法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按规定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分类统筹安排。各地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 5%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并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单列审批。(指导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排污权政策。参照“城镇污水集中治理单位削减的污染物

  纳入可交易范围”的规定,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形成的“可监测、可统计、可考核”的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纳入排污权交易范围。(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十一)严格考核奖惩 建立评先挂钩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效考评和绿盈乡村、卫生城市、文明村镇等相关创先评优标准(体系),并适当增加分值权重比例。治理成效显著、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优先评为乡村振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指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委文明办、省卫健委配合)

 建立资金奖惩机制。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分配向治理任务重、环境敏感区域倾斜,并对试点地区适当提高补助比例,对试点成效显著的给予一定奖励。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绩效目标未完成、预算执行进度慢的地区,适当扣减年度补助资金。(指导单位:省财政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配合)

 完善督导考核机制。省级按季度、市县按月对各年度任务常态化开展调度、督办、考核。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中的分值占比,列为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湖长制考核、绿盈乡村约束性指标,纳入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对虚假治理、表面治理、敷衍治理的,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篇五: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

省闽江入海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2022 —4 2024 年)

  闽江入海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范围上游以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界、下游以海岸线为界,涉及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长乐区、闽侯县、闽清县,总面积 3038 平方公里。为扎实做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21﹞981 号)明确的各项试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模式,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州建设“山水城市”与“海滨城市”的战略定位,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政策协同、模式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系统推进水安全有效保障、水环境综合治理、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探索形成新时期具有福建特色的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模式,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客观规律,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促进流域国土空间开发、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以高水平保护引导推动高质量发展。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试点流域基础条件、治理现状和发展水平等因素,精准识别突出问题,合理确定试点目标、任务和措施,把解决突出问题和构建长效机制有效结合起来,坚持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并举,系统谋划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任务。

  系统治理,协同推进。立足流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统筹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等各要素,强化源头、过程、末端综合治理,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共同抓好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治理,推动流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各级政府在财政、金融、价格等政策制定方面先行先试,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建设,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三)主要目标

  到 2024 年,试点地区城镇水污染防治体系更加健全,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体制机制良性运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控源截污能力显著提

 升,基本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污染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陆海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推进,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国省控断面 III 类以上水质比例达 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自然生态系统状况持续转好,初步形成陆海统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数字化、智慧化的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特色模式。

  二、统筹陆海空间开发利用管控,构建与资 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空间开发格局

  (四)强化空间保护利用管控约束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严禁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推进闽侯龙祥岛等生态敏感区域建设用地调整为生态用地,科学有序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确保有序开发利用和保护。落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回头看”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加快实施闽江河口湿地公园退塘还湿项目,严格保护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建长乐国家级海洋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与规范化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以及有机污染监测工作。严禁围填海行为,不断巩固陆海自然生态格局。

  (五)强化分区分类系统治理模式

  依据流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水环境功能区保护要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定位,科学划分适度发展区、优化提升区以及重点发展区三类保护开发类型,因地制宜进行可持续开发利用,实施以小流域为单元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以闽清县为代表的适度发展区,涉及 15 个小流域,重点发展传统特色水果、优质畜禽、特色茶叶等产业,适度发展建设县城、中心镇以及交通要道沿线特色小镇,推广普及水产养殖尾水净化设施的应用,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改造,逐步完成不符合要求的小水电的整改和退出,提高水系连通性,恢复洄游性鱼类的洄游通道。以福州四区(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与闽侯县为代表的优化提升区,涉及 6 个小流域,重点加快推进城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物总量,提高流域内城镇污水收集与处理能力,逐步关停或搬迁治理不符合产业政策、能耗高、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工业企业。以马尾区、长乐区以及福州高新区等为重点发展区,涉及 19 个小流域,秉承绿色发展模式进行土地的有序开发利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及高新产业的快速发展,显著提高城镇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开展滨江滨海岸线生态修复,修复河流湿地生态功能,实施增殖放流,提升生物多样性。

  三、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六)搭建绿色发展顶层设计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实施福州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做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促进的文章。强化各级各类规划间的衔接协调,确保各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一致,搭建绿色发展顶层设计。

 (七)加快农渔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

  立足福州现代渔业、茶叶等农业产业优势,加快“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推进特色现代农渔业集聚集群发展。深入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减量化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兽药抗菌素使用减量化试点行动,推进农膜回收示范县建设。继续推进水产养殖产业提质增效,鼓励发展普通工厂化、全塑胶养殖渔排、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池塘等设施渔业。大力发展生态养殖,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工作,鼓励湖泊水库发展滤食性、草食性鱼类增养殖,鼓励发展不投饵的生态养殖,推动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模式发展。推进福州海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聚发展,做强马尾超 30 亿水产加工重点县。

  (八)促进工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以产业园区为重点,引导工业项目向沿海湾区的产业基地集聚,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在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集约用地专项,组织园区开展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落实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能源资源消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实施节能环保综合改造,加快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强化重点用能单位工业节能监察。大力发展循环低碳经济,以滨海新城、马尾区为重点,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现代服务业,壮大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绿色产业集群,大幅降低单位 GDP 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九)引导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引导绿色出行,深入推进低碳交通发展,提倡短距离出行以非机动交通为主,中远距离内部出行和绝大部分的外部出行以公共交通为主。积极培育绿色消费市场,构建绿色供应链体系,探索绿色消费积分制度,建立完善建筑、交通、能源、物流等领域绿色消费激励政策,促进公众以实际行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四、加强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以节水促减排助治污

  (十)加快水资源高效配置

  加强水资源调控和配置,提高对闽江过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实施《福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按照城乡统筹和一体化供水发展要求,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发展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重点推进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建设,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以发展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智能化小型供水工程为辅,重点提升农村饮用水保障水平,打造全域无死角供水体系。

  (十一)推进农渔业节水

  推行节水灌溉,按规划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推广喷灌、微灌等技术,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设施,规范农业取水,提高用水效率。发展节水渔业,积极推广水产养殖节水减排、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节水减排新技术,鼓励水产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养殖节水,实施畜禽养殖

 “以地定养”、水产养殖“以水定产”。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完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十二)加强工业节水

  优化产业结构,严格高耗水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鼓励高产出低耗水新型产业发展,长乐等临海工业重点发展县(区)要加强高耗水行业发展管控。开展节水改造,着力抓好钢铁、化工、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引导企业用水效率对标达标,推动园区内工业废水的深度处理与回用,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持续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鼓励通过直接和间接节水技术实现水资源循环使用,降低生产耗水,提高工业生产中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十三)厉行生活节水

  充分发挥福州市省级节水型城市示范带动作用,成立福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法规制度,加快各类节水载体建设,加强节水监管,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加强雨水资源收集利用,完善城区雨污分流体系。积极拓展再生水利用途径,推动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回补内河、绿化浇洒、工业用水等。利用网络、通讯、微信、微博、短信等宣传媒介,通过线上线下多元化宣传方式,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宣传活动。

  五、推进试点流域控源减污,全面控制污染排放总量

  (十四)全面排查整治入河入海排污口

  摸清试点范围内所有排污口现状,形成入河入海排污口台账,实现重点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全覆盖。实施《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实行“一口一策”,分类推进闽江干流与梅溪等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闽江口近岸海域重点海湾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入河入海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入河Ⅱ类水体及超标水体禁止新设排污口,关停封堵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排污口,实现“一区一厂一口”,禁止无证、暗管、“双超”排污。

  (十五)着力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实施农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全面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因地制宜规划布局区域面源污水导流工程和生态净化工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严格畜禽养殖准入门槛,重点建设闽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加强海水养殖污染生态环境监管,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实施《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推行以县域为单位,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管网铺设和运行管护进行整体“打包”。加快农村环卫转运设施的建设,建立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处置体系,最大限度的减少生活垃圾对河湖水体的污染。

  (十六)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开展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州综合保税区等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规范设置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原则上一个园区设置一个排污口。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实施开发区(工业园区)“雨污分流”,全面实现污水集中治理。严控重点行业废水排放,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十七)系统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发挥鹤林、三江口海绵城市国家试点带动作用,继续推进西庄、奥体、高新区海西、义序吴山、琅岐红光湖等片区的连片海绵建设,有序开展一批非试点区建设项目海绵化改造。开展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有序推进混接错接、老旧破损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加强雨水排口治理及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城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 2024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超过 70%,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设施空白区。全面推进城区内河水质长效保持,加快完成福州四区内河治理扫尾工作。推广城区水系综合治理经验,推进溪源江等内河水系治理项目,实施马尾区上下德片区马鞍溪等内河整治工程,巩固长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全面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十八)综合治理海漂垃圾

  加强海漂垃圾联合治理,完善“海上环卫”机制,构建完整的海漂垃圾收集、打捞、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岸滩、河流入海口和近岸海域垃圾治理常态化。加快建设海湾沿岸、河流两岸镇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推进入海河流、沟渠的入海口、水闸处垃圾拦截设施建设,提高末端拦截能力。完善海漂垃圾配套基础设施,推进海漂垃圾清理和分类整治。

  六、强化陆海统筹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和生态系统功能

  (十九)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与安全生态水系建设

  持续推进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以及河道综合...

篇六: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

利信息化工作简报 2021 年第 12 期(总第 第 185 期)

 2021 年 10 月 19 日

 9 月 15 日,刘伟平副部长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智慧水利建设专项规划(包括《关于大力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的指导意见》《智慧水利建设顶层设计》《“十四五”智慧水利建设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构建智慧水利体系,以流域为单元提升水情测报和智能调度能力。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智慧水利,将其作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显著标志和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六大实施路径之一。,因此,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总要求,以建设数字孪生流域、加快构建具有“四预”功能的智慧水利体系为目标,编制智慧水利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十分必要和迫切。

 会议认为,智慧水利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扎实有效、程序规范,三个文件内容系统全面,明确了智慧水利建设指

  导思想、原则要求、目标任务、框架布局、实施路径、建设重点、分工协作等,对指导和保障全行业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智慧水利建设专项规划,按程序提交部务会审定。有关司局作为业务应用系统用户,要牵头抓好业务应用建设,部信息中心要加强统筹、做好支撑。

 水利部网信办听取广东省智慧水利 先行先试工作汇报 9月9日,水利部网信办钱峰副主任主持召开视频会议,专题听取广东省智慧水利先行先试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邀请了指导专家和部政法司、河湖司、水资源司、水规总院等单位代表出席。各位专家给予广东智慧水利先行先试任务高度的肯定和评价,认为试点任务基本达到“探索、突破、示范”三个阶段的目标,较好完成了各项先行先试任务。广东省先行先试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先行先试任务成效显著,一是北江芦苞试验段的相关成果获得由工信部主办的第四届“绽放杯”广东区域二等奖和最佳人气奖,顺利挺进全国决赛。二是“采砂管理智能取证可视化平台”“采砂船在线监管平台”在梅州市开展采砂标段测试。三是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分析成果,对疑似四乱点开展了智能分析及外业核查工作。四是完成 5G+AI 水资源一体化智能监测设备研发,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五是 BIM+GIS 系统平台通过初步验收,并将工程数据

  集成到省“一网统管”水利专题平台。此外,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智慧水利建设纳入“851”广东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被列为广东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重点推进。

 先行先试任务实施进展 长江委。水文监测在线整编任务方面,按照专家咨询会意见和测试情况,持续推进系统试用与功能完善。水库群联合调度任务方面,基于机器学习的历史雨洪相似性分析模型构建,继续开展洪水相似性特征和相似洪水评价指标提取工作;基于调度规则知识库的水库群智能调度引擎建设,持续完善调度规则库配置功能可视化界面和调度规则驱动引擎功能;预报调度一体化改进预报调度模型,进行方案配置功能开发。智能化采砂监管任务方面,开展砂石采运管理平台完善工作,指导重庆市忠县、重庆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使用电子四联单,视频分析初步完成开发预警淹没方案。

 黄委。综合监管任务方面,继续优化淤地坝数据采集和制定监督计划框架功能,根据《黄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继续支撑开发“黄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水政执法任务方面,完成水政三期项目招投标工作,组建项目组;完成案件处置系统组件化改造。水沙在线监测任务开展野外比测。取用水管理任务方面,根据引水监管业务需要,完善企业微信推送引水日、月报功能,同时开展黄委取水许可监管平台的用户需求分析,完成平台初

  步系统功能设计,补充了最新的黄河水量调度方案。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任务方面,开展技术报告编制。

 太湖局。水量水质一体化监测任务方面,开展交互和远程指令相关页面设计。超标特大洪水风险预警任务方面,开展以河网多边形为计算单元、格网化数值降水预报成果为预见期输入降雨的太湖流域水文水动力学模型调试与改进工作;根据预报工作实际需求,完善超标特大洪水风险预警系统的预报一体化系统的逻辑功能,提升展示效果。

 浙江省水利厅。数字流域任务方面,迭代优化钱塘江流域防洪减灾数字化平台-“水库运行”一级模块及防汛会商大屏-水库纳蓄模块;修复河口防汛值班、调度令功能、工程管理等功能;优化完善与“浙水安澜”用户组织体系融合。水利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任务方面,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数字化应用进展情况界面优化改造;上线运行竣工验收页面;迭代新增项目登记、质量评定、项目划分等功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数字化应用任务方面,依托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数字化应用“工程数据整改清单”模块,持续开展水闸、泵站、堤防等工程基础信息完善工作。农村水电站管理数字化任务完成“特殊情况备案”模块开发,实现对水电站运行过程中特殊情况的溯源管理。一体化水利政务服务任务方面,上线运行一体化水利政务服务智慧监管大屏,构建“当前在办事项概况”“2021 年全省累计办结情况”“服务效能专栏”等模块,实现对省市县三级办件的实时查看。

  福建省水利厅。水利工程视频监视任务方面,完成项目一期终验;智能 AI 视频算法中心月新增训练素材 1800 多张,初步形成水库泄洪(单孔、多孔)特征识别算法与水体浑浊度算法,继续优化算法训练,提升算法识别成功率。水利综合监管任务方面,继续开展数字水利综合业务平台子系统功能开发,初步完成水利业务融合专题开发及移动 APP 整合开发,完成水利各业务微服务和数据分类梳理工作,对业务专题数据进行核对验证,并进行优化完善,水利“一张图”持续汇聚处理涉水空间数据资源,规范“水利一张图”资源库管理;继续开展省水土保持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建设工作,完成省水利卫星遥感影像管理中心影像数据成果共享展示系统、监测业务管理子系统开发,完善遥感影像数据元数据标准体系、整合规范建设,按照组织规范化、元数据规范化、时空统一化原则,推进遥感数据整合处理;完成省水利监管工作平台(一期)开发并正式上线运行。

 广东省水利厅。智慧水利(北江芦苞试验段)任务方面,完成了巡河、巡堤场景的开发,利用视频摄像头、光电雷达监控到的芦苞段船只信息,映射到数字大堤水域之中,实时反映试验段内船舶航行情况以及船舶信息;完成芦苞段洪水演进场景开发。互联网+水政执法任务根据广东省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数据元规范》进行自适应执法系统相关底层元数据结构调整;持续优化采砂船在线监管平台功能,采砂船在线监管平台和采砂管理智能取证可视化平台分别在清

  远英德和梅州标段开展测试。互联网+智慧河长任务方面,完成了卫星遥感“清四乱”三期成果报告的编制,开展了第一期水环境专题的工作,对全省范围内主要河道重要断面的水质进行了抽查,对新增疑似“四乱”点开展了智能分析及外业核查工作;继续开展“四乱”及水环境专题开发;完成全省范围内的湖泊数据更新。河流水资源动态管控任务方面,完成智能站点信息展示系统开发,展示站点各类监测数据及智能识别信息;BIM 应用任务组织召开 BIM+GIS 系统平台阶段成果汇报暨初步验收会,完成辅助决策、支撑平台、APP 门户、数字门户、系统集成服务等 5 个单元工程的验收;完成珠三角工程盾构数据接入省一网统管平台;《BIM 模型应用标准》《BIM 模型创建标准》《BIM 模型分类与编码标准》《BIM 模型交付标准》和《GIS 数据交付标准》等五项标准于 9 日通过广东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团标立项审查。

 贵州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任务方面,完成 2021 年第二期区域监管遥感解译工作;部署第二期更新图斑至贵州大数据平台;开展桐梓至新蒲高速公路、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黔西县凹水河水库、盘江新光2X660MW 燃煤发电项目、望谟县油啥水库、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项目、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项目、纳雍至赫章高速公路项目等 8 个项目的现场调查监督性监测情况与整改情况反馈工作。中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系统任务方面,根据现场复核石朱桥水库现场水雨情设备数据中断情况,拟定解决方案;

  完成石朱桥水库的正射影像接入工作;完成 6 座水库信息化系统 PC 端的升级上线,对 APP 端应用的升级和功能优化;与合作高校完成各水库水文预报模型的搭建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互联网+城乡供水任务,目前已有 15 个县(区)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批复总投资 45.7 亿元。示范先行市固原市“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全面开工建设,2021 年计划完成投资 3.2 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 1.61 亿元。城乡供水大数据中心建设方面印发了《宁夏“互联网+城乡供水”数据规范》,为城乡供水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管理、运行、维护提出了数据规范要求。数字供水、供水数字产业培育发展完成水联网专有技术专利申报 6 项,其中 1 项已审查通过。产业园完成水利网合作技术遴选两批次。城乡供水工程建设方面已有 5 个县(区)完成“两评一案”报告批复。各地通过发挥财政杠杆作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基本建立了良性投融资机制。水利厅正在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对“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区建设奖补支持。

 宁波市水利局。智慧水利任务方面,重点对已建闸、泵、库工情和流量监测情况进行集成和统计分析,加强内涝监测点和视频点的匹配,为防汛防台决策提供支撑;加强数据治理工作,梳理水利数据,督促各地强化运维,保障数据的稳定性及准确性;完成智慧水利数据资源清单,编制基础感知数据考核办法,明确市控监测点位清单利二期方案完成发改委报批。动态洪水风险图应用任务方面,台汛期(特别是“灿

  都”台风期间)系统支撑水旱灾害防御业务,为防汛会商决策、防汛抢险、指挥调度提供技术支撑。山洪灾害预报预警任务方面,做好系统日常维护,保障平台正常运行。区域水利设施联合调度运行任务完成日常业务功能模块开发;完成调度方案场景(包括防汛调度、抗旱调度、生态调度)搭建。

 深圳市水务局。智慧水务任务方面,完成《智慧水务一期工程工作任务书》编制,为项目过程和成果质量把控提供依据和支撑;为加快推进水务资产数字化工作,实现水务资产“一物一码”,目前已编制《深圳市水务对象分类与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智慧河流任务方面,初步完成知识图谱原型开发;完成对深圳河湾流域 48 个积水内涝点历史数据的建模训练工作,进一步验证优化深圳河湾洪涝模型及水质模型,提升调度方案的实用性。水库智慧监管任务方面,水库管理系统根据上线试运行情况持续迭代完善,对系统功能架构进行整合优化,并对 BIM+GIS、大坝安全管理等业务场景进行进一步优化,初步形成优化方案。智慧排水任务方面,对排水户巡检模块进行优化,完善主流程功能,完成存量排水户属性数据迁移;完成南山前海片区的排水管网监测数据对接工作。BIM 应用任务方面,持续推动水务工程智慧建造平台建设,已初步完成 BIM 模型管理平台开发部署,正在进行内部测试;完成《深圳市水务工程基于 BIM 的项目管理指南》等 5 项技术指导文件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先行先试成效

  太湖局。超标特大洪水风险预警方面,每天采用太湖流域水文水动力学模型,开展不同数值降水预报条件下太湖与重要河网站水位预报、超警超保预测,为防汛决策提供支撑。在防御第 14 号台风“灿都”期间,基于多个模式数值降雨预报,根据太湖局防御处提出的短期和中期预报需求,利用太湖流域预报调度一体化系统,预演台风强降雨影响,包括滚动预报太湖与地区河网最高水位,动态展示超警超保风险区域及可能的淹涝范围,为洪水预警和防汛调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广东省水利厅。智慧水利任务,以芦苞段智慧应用申报的项目在工信部主办的第四届“绽放杯”5G 应用征集大赛广东区域赛荣获二等奖和最佳人气奖,是广东省唯一的 5G 与水利行业结合的获奖项目,并顺利进入全国决赛。河流水资源动态管控任务,水资源一体化智能监测设备实时采集水位、流量、水质、雨量、智能视频等信息,通过 5G 网络实时传输视频,基于“边缘计算”实现了水位、船只、水面漂浮物等智能视频识别,申请并获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一种基于 AI 的水质在线监测装置”,专利号:ZL 2020 2 2012109.0)。互联网+智慧河长任务,目前系统累计用户 69315 名,今年截至 9 月底全省累计巡河 1453992 次,受理巡河问题 99790件,公众号累计粉丝 27 万余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数字治水产业被自治区纳入九大特色产业进行培育。

  宁波市水利局。智慧水利任务,“灿都”台风期间,智慧水利平台进行实时水雨情监测预警、闸泵工情监测及排水量计算,并及时提供洪水预测预报信息,为防汛防台调度提供支撑。市水利局联合市大数据局,向公众发布积水地图查询,方便公众第一时间查询获知汛情;积水地图覆盖了全市已建成的积水监测点位 149 个,通过采用 GIS、大数据、物联感知等技术,对宁波绕城高速范围内区域进行重点积水监测,涵盖了低洼路段、老小区、下穿式立交等易涝点位。市民可通过浙里办 app 和“甬工惠”公众号了解宁波全大市道路积水情况,方便出行;水利工程监测一张图接入 160 余座水库水位,覆盖重要小二型及以上水库;接入 130 余个河道水位,覆盖全市县级以上河道;接入闸泵工情 188 座,基本实现对沿三江干流、姚江二通道及沿海闸泵工情的监测。各类监测数据的不断...

篇七: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

2021 年福建省 生态环保水利 专项债券( 二 期)

 ——1 2021 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 二十 六 期)

 省本级、福州市 的法律意见书

 [2021]世好非字第[LZZ038]号 福建世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托担任 2021 年福建省生态环保水利专项债券(二期)——2021 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六期)省本级、福州市的发行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期专项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就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第一节

 引

 言

 就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出具日之前发生或存在的有关事实及中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83 号)、《关于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 号)、《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 号)、《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 号)、《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94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20]36 号)、《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3 号)、《关于梳理 2021 年新增专项

 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财办预[2021]29 号)等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律师对相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做出的。

 二、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有关的文件资料等进行了核验。

 三、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于相关项目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有关说明出具意见,本所对以上相关项目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提供的证明文件或有关说明视为真实无误。

 四、政府专项债涉及的发债单位、项目的审批文件众多,本法律意见中仅选取一部分进行摘录,有关单位如需进一步了解可通过向发债单位询问或查询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网站等方式获取。

 五、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问题发表法律方面的意见,并不涉及有关财务、审计等非本所专业事项。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引述的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及相关文件中的数据、意见、结论,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意见、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及评价这些数据、意见、结论的适当资格和能力。

 六、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发行申请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申请时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进行部分或全部引用,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歧义或曲解。

 七、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期债券发行申请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报送;愿意作为公开披露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声明有效成立的前提,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第二节

 正

 文

 一、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人

 福建省人民政府 债券名称

 2021 年福建省生态环保水利专项债券(二期)——2021 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六期)

 省本级、福州市 发行金额

 17010 万元 发行期限

 10 年期

  二、本次发行对应的投资项目

 根据本期专项债券的《情况说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以序号 行政区划 项目名称 发行金额(万元)

 1 闽侯县 闽侯县竹岐乡、鸿尾乡供水工程 5000 2 福清市 福清市城区污水管养建设和改造工程 7010 3 连江县 连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 5000

 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

 闽侯县竹岐乡、鸿尾乡供水工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 36873.6 平方米(合 55.31 亩)。主要建设取水泵站、净水厂、输水管道等。其中:新建 10 万 m³/d 规模的取水泵站 1 座(设备按近期 5 万 m³/d 规模安装);5 万 m³/d 规模的净水厂 1 座(预留 5 万 m³/d 规模常规处理,10 万 m³/d 规模预处理及深度处理用地);新建鸿尾乡 DN600 配水管道 1 根,长 15.80 ㎞;新建竹岐乡 DN800 配水管道 1 根,长 1.7 ㎞;新建金水湖组团 DN700 供水管道跟,长 1.7 ㎞。

 2、项目业主单位现持有法人证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闽侯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1154668345R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开国

 注册资本(万元)

 736 成立日期 1980 年 9 月 4 日 营业期限起止时间 自 1980 年 09 月 04 日至长期 核准日期 2021 年 2 月 22 日 住所 闽侯县甘蔗镇八一八西路 58 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现阶段已取得主要(重要)手续如下: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出具单位 出具时间

 1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竹岐乡、鸿尾乡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候发改审批【2020】9 号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 年 2 月 27日 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350121202000041 号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 年 7 月 22日 3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竹岐乡、鸿尾乡供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候发改审批【2020】62号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 年 8 月 4 日 4 环境影响报告表 侯环评【2020】147号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 2020 年 9 月 10日 5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竹岐乡、鸿尾乡供水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侯发改审批【2020】82号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 年 10 月 16日 6 关于竹岐乡、鸿尾乡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侯水审【2021】2 号 闽侯县水利局 2021 年 1 月 15日 7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350121202108260102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 年 8 月 26日

  (二)

 福清市城区污水管养建设和改造工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建设道路及管网、市政污水专管工程、市政污水管网修改排查工程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1)建设 324 国道污水专管延伸段、镜洋工业区太城溪段排污管道二期(上杭郭至金阳家园段)、镜洋镇镇区污水干管一期等 21 项污水管道,总长 16 千米。(2)对城区市政排水管网破损渗漏及断错漏进行修复改造,总长 300 千米。

 2、项目业主单位现持有法人证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81488547180P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孙坡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 成立日期 1992 年 7 月 18 日 营业期限起止时间 1992 年 7 月 18 日至 2042 年 7 月 18 日 核准日期 2021 年 7 月 21 日 住所 福清市元洪投资区建设开发总公司 经营范围 投资建设市政项目。管理和运营经营性国有资产。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水泥制品制造(经营场所另设)。沥青制品制造(经营场所另设)。机制砂生产经营(经营场所另设)。停车场运营管理。参与其它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现阶段已取得主要(重要)手续如下: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出具单位 出具时间 1 关于福清市城区污水管养建设和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融发改审批【2020】171号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 年 4 月 22日 (三)

 连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三个子项目:

 (1)收购塘坂引水二期工程,设计引水规模 60 万 t/d,引水线路总长 58.12km,其中开挖输水隧洞 42.542km,铺设管道 15.579km; (2)收购连江县域内 25 座规模化城镇村级水厂及配套输配水管网; (3)新建或改造规模化水厂 25 座,近期(2025 年)设计供水规模共 42.794 万 t/d,配套新建或改造水厂输水管道 45.4km,配套新

 建或改造水厂配水干支管 296.3km,配套水厂入户工程 247.1km;4、信息化建设,结合智慧水务的建设提高水务企业的管理水平。

 其中仅有新建改造水厂及信息化建设等工程投资 106,101.63 万元符合申请专项债要求。

 2、项目业主单位现持有法人证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连江县金凤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2MA341K1X28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思阳 注册资本(万元)

 3000 成立日期 2020 年 6 月 11 日 营业期限起止时间 2020 年 6 月 11 日至长期 核准日期 2020 年 6 月 11 日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 25 号海联大厦 1 层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现阶段已取得主要(重要)手续如下: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出具单位 出具时间 1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连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的复函 连发改复函【2020】14号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 年 6 月 12日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项目的业主单位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上述项目已按进度履行立项批复手续,预计将依法履行后续行政审批手续,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三、财务评估咨询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了《财务评估咨询报告》。在《财务评估咨询报告》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通过对上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的分析,未注意到本期专项债券在存续期内出现无法满足债券还本付息要求的情况。

 四、中介服务机构

 (一)审计机构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现持有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年 1 月 4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100084343026U 的《营业执照》、福建省财政厅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核发的序号为 0001939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律师事务所

 本所持有福建省司法厅于 2018 年 08 月 14 日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313500006850797772)。为本期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李学磊、陈鸳情律师均持有《律师执业证》,并通过了年度考核备案。

 综上,本所认为:上述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均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一)本期专项债券的业主单位具备法人资格。

 (二)本期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按进度履行立项批复手续,预计

 将依法履行后续行政审批手续,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三)根据《财务评估咨询报告》,本期债券对应投资项目能够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符合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篇八: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

人口 农村人口1 2 3 4 5 6 7 8 9 10一 县城区二 乡镇合计1 **乡镇2 **乡镇填表说明:

 1、人口按县城区、乡(镇)分别以户籍人口统计。

 2、对地区生产总值、工业产值、农业产值、第三产业产值、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指标仅以县城区、乡(镇)、场为单元填写。

 3、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指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

 4、表中各指标的合计数应与全县统计年鉴等数据相协调。工业产值(万元)农业产值(万元)第三产业产值(万元)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元)备注附表1

 试点市、县(区)现状年主要社会经济情况表人口(人)其中:全县合计序号 名称户数(户)总人口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供水人口(人)企业产值(万元)取水类型水质类型管材类型长度(km)管材类型长度(km)年实收水费(万元/年)年电费(万元/年)运行电价(元/度)管理人员(人)管理单位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一12二**村**村**村**村**村**村**村**村三 工程处数 受益人口填表说明:1、表中W为设计供水规模,单位为m 3 /d,下同;2、第5栏水源取水类型选项填写水库水、引河水、引湖水、提河水、提湖水、跨流域调水、地下水、其他等;3、打捆统计(W<100 工程)应说明水源主要类型。工程名称是否需改造或扩建备注存在问题是否建立水源保护区(是/否)执行水价(元/m 3 )水厂占地面积(亩)工程投资(万元)现状实际供水量(m 3 /d)打捆统计(W<100 工程)水源主要类型**镇序号12**供水工程**供水工程1县城区小计**水厂**水厂县城以下小计(W<1000工程)全县合计**镇**镇**镇**镇附表2

 试点市、县(区)现状年城乡供水工程现状情况表供水范围及对象 水源情况 输水管道配水管网(不含入户管)财务情况 管理情况始建时间(年月)设计供水规模(m 3 /d)

 小计城区乡镇以下小计 城区乡镇以下城区乡镇以下小计 城区乡镇以下管损及未预见水量水厂自用水量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W≥1000工程合计* ** * 工程* ** * 工程1000>W≥100工程合计* ** * 工程* ** * 工程W<100 工程合计* ** * 工程填表说明:1.本表要求设计日供水规模100m 3 /d及以上的工程逐个填写,100m 3 /d以下工程以县为单元打捆填写。2.各供水工程范围内现状年工业增加值,以全县总量为控制,按一定比例系数进行分配。供水范围内无工业企业或企业采用自备水源的,则本项取 O 值。万元工业增加值需水量(m 3 /万元)企业需水量(万m 3 )其它需水量(万m 3 )用户总需水量(万m 3 )需水总量(万m 3 )备注123 3工程名称工业生产增加值(万元)工业生产增加值(万元)附表3

  试点市、县(区)城乡供水工程规划需水规模预测成果表现状年情况 规划水平年需水预测用水人口(人) 用水人口(人)用水定额(L/人·d)居民生活年需水量(万m 3 )工程耗用水量(万m 3 )序号

 附表4小计 水厂需水量 其它需水量 小计 水库 河流 地下水 其它水源1 2 3 4 5 6 7 8 9 10W≥1000工程合计1 1

  **工程2 2

  **工程填表说明:

 1、本表要求设计日供水规模1000m 3 /d及以上工程逐个填写。

  试点市、县(区)城乡供水工程规划水量平衡计算成果表需水量(万m 3 ) 水源年可供水量 (万m 3 )序号 工程名称供水余缺合计(万m 3 )备注

 处数 井径井深处数 井径井深台数装机集水面积低坝(长*高)引水量 长度预处理池清水池台数装机长度(处) (mm) (m) (处) (mm) (m) (台) (kw) (km 2 ) (m*m)(m 3 ) (km) (m 3 ) (m 3 )(台) (kw) (亩)(m 3 ) (km) (处) (m 3 ) (m 3 ) (m 3 ) (m 3 )(t) (万元) (万元)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1 **工程2 **工程3 **工程全县合计工程所在地钢材其中:信息化建设投资备注管材类型加压站数量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砌石砼及钢筋砼净水工艺其它其它管材类型水厂占地面积高位水池容积送水泵站配水管(不含入户管)序号典型工程名称乡镇 村建设性质供水人口(人)水源类型水源水质类型管井 大口井 取水泵站 自流引水 输水管道 水池容积附表5

 试点市、县(区)城乡供水规划典型工程设计成果汇总表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工程量 工程投资取水工程 输水工程 水厂工程 配水工程设计供水规模(m 3 /d)

 处数 井径井深处数井径井深台数 装机集水面积低坝(长*高)引水量长度预处理池清水池台数 装机 长度(处) (mm) (m) (处) (mm) (m) (台) (kw) (km 2 ) (m*m)(m 3 ) (km) (m 3 ) (m 3 )(台) (kw) (亩)(m 3 ) (km) (处) (m 3 ) (m 3 ) (m 3 ) (m 3 ) (m 3 )(万元) (万元)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全县合计一W≥1000工程合计* ** * 工程* ** * 工程二1000>W≥100工程合计* ** * 工程* ** * 工程三工程所在地钢材其中:信息化建设投资计划建设年限备注管材类型加压站数量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砌石砼及钢筋砼净水工艺其它 其它管材类型水厂占地面积高位水池容积**镇序号工程名称乡镇 村建设性质送水泵站配水管(不含入户管)打捆统计(W<100工程)

 工程处数 设计供水能力(m 3 3 /d) 受益人口(人) 工程投资(万元)供水人口(人)水源类型水源水质类型管井 大口井 取水泵站 自流引水 输水管道 水池容积附表6

 试点市、县(区)城乡供水工程主要规划成果汇总表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工程量 工程投资取水工程 输水工程 水厂工程 配水工程设计供水规模(m 3 /d)

篇九: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

32卷 第 12期2019年 12月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ournal of Jiangxi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of ElectricityVol.32 No. 12Dec.2019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规划研究报告— 以新余市为例付 昕 ,周小云 (江西新余学院,江 西 新 余 338004)摘 要 :加强城市与乡村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建立一体化的城市与乡村供水系统网络,达到水资源共享,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城乡村居民共享优质供水,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以新余市供水一体化为例,探讨解决农村不安全用水的问题,旨在治理水污染,逐步建 立起与城镇共同使用的饮水设施,共同的推动新余市的经济发展:关键词: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规划;小县大城;探究中图分类号:TU99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0097(2019)12-0165-021 新余市水资源发展及供水一体化规划1 . 1 城市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资源质量新余市是位于江西省中部偏西的一个新兴工业城 市,总面积3,178 km \2018年 11月份对全市2个区县的 3个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资源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表 明:上旬3个城市供水水源地参与评价,达标3个,达 标率100%;中旬2个城市供水水源地参与评价,达标2 个,达标率100%;下旬2个城市供水水源地参与评价, 达标2个,达标率100%。其中,上旬新余四水厂水质评价 类别为 n 类,水质良好。新余三水厂、分宜县水厂水质评 价类别均为 m 类 ,水质合格。中旬新余四水厂水质评价 类别为 n 类,水质良好。新余三水厂水质评价类别为 in 类,水质合格。下旬新余四水厂水质评价类别为 II 类,水 质良好。新余三水厂水质评价类别为 m 类,水质合格。新余市为全国缺水型城市之一,多年来年平均地 表水资源量29.24亿 m 3、平均降雨量1,583.1 mm ,年内、 年际间水资源分配不均匀,人均水资源量2,200 m 3, 仅为全省人均值的60%左右,水资源的短缺制约了区 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 中,新余市仍存在用水效率不高、利用方式粗放等问 题,而新余市的经济发展相对较快,工矿企业密集、工 业废水排放量大、污水处理能力远不能满足需要,导致 水污染日趋严重,对新余市的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生态 城市建设均构成了严重的威胁[1 ]。1 . 2 新余市水资源供需分析 1 . 2 . 1 新余市水资源需求分析经济社会按“三生用水”,即生活、生产、生态分别预 测需水量。未来需水预测,既要考虑各区域用水的经济 社会发展目标,更要贯彻节水理念,同时要结合建设节 水型社会的目标,对未来的需水总量进行宏观调控。需 水预测时,在现有投人的节水力度基础上,考虑加大力 度、强化需水管理、抑制需水过快增长,提高节水水平及 用水效率,确定2020年新余市经济社会的需水量。经过调查与综合分析,预测到2020年,新余市在来 水频率分别为50%、75%、90%的情况下的需水量分别为 8.18亿 m 3、8.55 亿 m 3、9.15 亿 m 3。1 . 2 . 2 新余市供水一体化建设现状新余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是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的一项造福于民、恩泽千秋的重大民生工程。新余市人 民政府和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12.76亿元,建立 起 “同网、同价、同质、直供到户”的城乡供水安全保障 体系,以确保农村居民用上安全、方便的自来水。2 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 2 . 1 城乡供水_体化目的城乡供水一体化目的是将供水管网在城市、乡镇 覆盖,建立起一体化的城市与乡村系统网络,基本实现 城乡供水联网一体,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达到 水资源优质供水让城市与乡村居民共享的目的。城乡 供水一体化既是加强城市与乡村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 化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内容[2]。2 . 2 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设规划2.2.1 基本情况目前,水污染严重让居民的生活饮水得不到保障, 贫困的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常常饮不上 安全的饮用水,如细菌指数超标、化学工业、农药残留 的有毒水、生活排除的富营养化水体、高氟水、苦咸水 遍布的不安全水,这令广大农村群众忧心忡忡。为了解 决农村不安全用水的问题,需要对农村安全饮水建设的 基本概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因此要将广大农村人民健 康安全改善生活质量,作为城乡一体化的重中之重。为 此,大部分农村已设立了水站和各家各户也用上了自来 水,逐步建立起与城镇共同使用的饮水设施,共同的推 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同时,利用各自所在的地理位置和 交通运输,更好地进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2 . 2 . 2 供水分析由于水资源的匮乏,导致管理水的各方面资源也 十分的宝贵。建设的成本很高,能保障的范围却很小, 供水的效果也不是很好,再加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 具有公益性,成本一直不理想,公费也比较拮据,因此收稿日期= 2019-10-13作者简介:付昕(1988-),女 ,江西分宜人,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学,管理学.

 166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第 3 2 卷难以支撑大型工程的建设。为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首 先要清楚整条供水线的所有线路问题,再逐一进行调 查 ,找到更好的方法进行解决,并与当地的相关部门进 行沟通,让他们帮助了解现状。2 . 3 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设方案调研了解哪里的水质是比较可用的,之后勘察周 围的地形,确定可实施的方案和行动,派遣人员测量 农村的地理位置,了解透彻每家每户的水龙头安装位 置 ,制定计划将水源与整个农村的供水管道相接。在铺 设管道时要对管道进行测量,以防供水途中水无法供 给到户,要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将各家的链接口接好。目 前水质问题还是一个很难处理的情况,因此城乡两方 要积极配合,对水质的保护要引起足够的重视。2 . 4 城乡供水一体化好处检测定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确保了供水水 质安全,水质安全有保证;城乡供水一体化将城市自来 水直接通到农户家中,家中的水龙头拧开,干 净 、安全 的自来水就可以用上,免去了以往手摇、井摇水的麻烦 以及不能使用洗衣机、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电的苦恼, 农户用水更方便;城乡供水一体化由中国水务集团下 属的新余水务集团和分宜银龙水务公司进行管理及运 营,农村居民在用水、缴 费 、维 修 、投诉等服务、权益方 面与城市居民享受的待遇相同,管理服务有保障。2 . 5 未来的发展方向十九大后,我国的主要矛盾已转变成人民日益增 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

 二次供水关系“最后一公里”饮 水 ,在管理和资金筹集 模式上“荆棘丛生”,而农村供水也因分散和经济原因, 效果也不如所愿。而解决这两个问题需要农村供水与 精准扶贫紧密联系,要更好地做好城乡发展一体化工 作 ,我们还有很多需要改进。2.5.1 创 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高速发展,凸显出供水企业的 责任感和使命感.这也是创新的动力和源泉,不同企业 的创新都做到了因地制宜,让服务更优质、更有效率。2.5.2 合 力供水不光是供水企业的事,也是民众的事,更是政 府的事。所以做好供水服务,需要供水企业、民众,和 政府三方合力,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为给大家提供安全 饮用水一起努力。此外,在新时代下,供水企业不能单 靠自身,还需要联合更多的互联网企业,比如华为、阿 里 ,也应联合万朗、汇中这样的解决方案企业,一起探 索新技术,提高供水服务质量。2 . 5 . 3 分 享行业间的分享交流很有必要、很有价值。E20环境 平台和供水联盟,一直致力于促进行业间的交流与合 作 ,也希望大家能有机会一起合力做点事,分享一些经验 ,推动整个行业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3]。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要有一个目标方向,这样能 更好地使人们有效去桿卫和保护,为此需要加强人们 保护水源的意识,可以通过开展水资源保护讲座,宣 传珍惜水源的公告;不断完善水源和管道保护相关制 度 ,加大惩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对水质管理人员进行专 业培训加大他们的知识认知力度,要将用水与污水隔 绝 ,切实保护干净水源。同时需要大力的推行清洁环 保的意识,提倡绿色生活、绿色工业,加大水的重复使 用 ,减少污水的排量,将污染严重的地方进行独立的处 理 ,并且要求水质监测的相关部门不定时地对农村的 水厂进行检测,以保证用水安全。3 取得的成效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打破了地区与地区、城市 与乡村、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各种各样的水资源管理壁 垒,建立起了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水源、供 水 、排水 、用 水 、节水、治污和回用的统一管理,促进城乡水资源有 效利用、合理开发与优化配置,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 用 ,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齐发展,使其为改变城乡 经济二元机构,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区域经济的 发展提供资源保证。(1) 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明确了水资源的管理范围 和管理主体,理顺了水资源管理体制,为合理开发、利 用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给予了制度支持。(2) 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有利于完善水务市场,实 现水源地一••输水—•供水一► 排水—玷污一•■回用—水源产 业链的连通,为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3) 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可以合理调配水资源利用 率,实现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用水的科学调度、统 筹兼顾,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⑷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变 “多头管水”为 “一 头管水、团结治水”,减少了管理层次,使管理层次扁平 化,降低了多头领导的可能,提高了政府水资源管理部 门的工作效率和决策能力。4 结束语在城市的规划下,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设,需要结 合当地的城市建设,进行多方面调查,并需要得到政府与 当地富户的鼎力支持,引人资金,建立污水处理厂,有效 地将污水处理掉,保证供排水的建设与当地的发展相结 合,推陈出新,建立一套以用户满意为目标的城乡供水一 体化供排水系统。因此,建议政府加大资金统筹和投人, 以市县政府为主体,精心组织城市与乡村供水一体化管 理建设,加快城市与乡村供水项目建设;借鉴电网改造模 式,树立县域“一盘棋”的供水理念,实行“一县一网、一 个企业供水、一体化管理”管理体系,由一个供水企业统 一经营管理。此外,对条件成熟的地区推广安装智能水表 的做法,先交钱后用水,实施抄表到户,扭 ( 下转第168 页)

 168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第 3 2 卷作品中能从作者特有的价值角度对楚国发展现状进行 分析,对君臣行为进行判定,深知本国发展在重蹈前人 覆辙,腐败严重,国家现状促使屈原要对天道历史观进 行深入反思。由于屈原个人长期被放逐,通过与广大民 间巫风深人接触,能了解到诸多神话故事。从传说故事 中人物品性特点与自身接受的中原史学中的人物品性 对比中,能发现诸多差异性存在,基于此类差别对屈原 再进一步思考天道观思想提供了重要基础。从屈原《离骚》《九章》各类作品中,能明显得出《天 问》是作者晚期阶段作品,在《天问》中对天道历史观存 在较为突出的怀疑精神。在《怀沙》《涉江》《橘颂》等作 品中多次提及的观点,其政治发展观念与人文伦理思 想与儒家思想相通;但是在《天问》中,对天道观具有较 大怀疑。在历史与现实发展的荒诞性能得出,天道之恒 情并未存在,也并非具有邪恶必诛、善必获福、恶必获 谴的超验法则,屈原个人发展命运完整历程与天命荒 谬之间能相互对应。《天问》不单方面是情感式、简单化 的诅咒,更是对天道观信仰的完整颠覆,在《天问》中, 能读懂作者情感、信仰信念的完整崩塌[5]。3 《天问》中的理性精神与文化意义探析《天问》是对先秦时代天道观的怀疑与极力抨击,在 中国思想史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与各类经典文化作品 相比,《天问》当属于突出的“另类作品”。在《天问》中, 集中突出了战国时期先进人才对社会发展与个人际遇的 深刻思考,集中展示了人们在认识世界阶段对理性思维 与理想世界的追求态度,《天问》在中国文化发展中属于 特殊符号,对后续历朝历代文化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天 问》中不仅集中展示了作者否定的各类现象,也集中展 示了作者所怀疑批判的语境。在社会任何发展时期,都 要认识到自然万物、历史发展、社会更迭中系统化的解 释。在传统天命观中,集中表达了天是万物的最高统治 者与存在者,为人类社会发展提供秩序保障以及意义象 征。世间万物所展示的各类苦难、个人困苦等都是天的 意愿,要对万物苦难进行消除,要重视人类对天的扬救。当天道观全面替代了原始天命观之后,能有效脱离 神性认识理论,为人类社会认识世界设定更清晰、更合 理的认知观点,重新建立的“天道神义”超验体系。在新 体系中,“天道神义”将现实世界假设为伦理层面上的世 界 ,世间万物与人类历史发展各个过程都是突出“道”与 “义”的重要目标。天道观中突出了人类社会道德思想, 其具有相应的文化内涵,但是最高程度的“道”与 “义” 是先祖对思维活动的虚设,属于客观存在现象,在历史发展进程以及现代化社会生活中能得到有效检验,但是 最终不是人类社会长远发展所探求的发展规律。在人们 认识世界中,人们对现实生活以及道德理想的追求存在 较大差异时,便开始对天的赏善罚恶法则产生的较大疑 虑。在《天问》之前,人们对天道神义各类怀疑具有较大 渊源,其中屈原对天道神义价值体系以及发展模式具有 较大批判,在中国文化史发展中较为罕见。屈原对个体生命以及社会生活发展具有敏锐的感 知力,在《天问》中极大消除了天道观此项伦理目的论。

 天道观本质上是对政治、道德理想追求中建立了超验幻 象,在《天问》中也包含各类神话等,集中表现了诗人怀 疑主义深层潜伏的忧患与焦灼。《天问》中全面揭示了历 史与现实发展中存在的不对等荒诞现象,其中全面包含 了诗人对道德理想主义...

篇十: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

21 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 老旧小区改造。全省完成改造 15 万户 2000 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启动 2000 年至 2005 年间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各地推进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建设成“完整社区”。〔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财政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以下任务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结构安全等级低的棚户区(危旧房),推动成片区改造;推广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全省新开工60 个征迁改造项目。对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适当补助的原则,推进综合整治和改造。(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

  3. 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完善全省房屋安全管理平台,所有房屋建立“一楼一档”“健康绿码”。推动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长效处置,及时消除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基本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体系。(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应急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公安厅、财政厅)

  (二)交通品质提升

  4.。

 城市道路。各地市(以下均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要加快编制完善城市快速路建设方案并尽快启动建设,推进国省干线城镇过境段与城市快速路的融合衔接。在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增设一批互通口,提高交通疏散能力。(责任单位: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

  5. 农村公路。加快“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县道三级公路、县乡道“单改双”等建设,有序推进连通较大自然村公路建设,全省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 公里。(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

  6. 公共交通。福州地铁 6 号线首通段、厦门地铁 3 号线首通段开通试运营,福州地铁 5 号线一期首通段轨通。漳州、泉州、莆田开展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推进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公交专用道建设,推广新能源车辆,全省新增公交线路 50 条,延伸优化 100 条。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推动城镇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乡镇延伸,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各地市至少改造完成 1条。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整合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供销、商务等农村物流资源,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责任单位: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工信厅、农业农村厅、供销社)

  7. 公共停车设施。重点针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历史街区、医院、中小学、地铁站点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新建成一批立体停车库。福州、厦门各启动建设 5 处大型换乘停车场。全省新增 2 万个以上路外公共停车泊位。(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

 8. 慢行系统。开展人行道、街道的全要素整理,构建遮阳避雨、安全舒适、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完善的步行系统,形成连接绿道,串联山水、景点、商圈的城市慢行示范区,各市、县各推进 1 个以上慢行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9. 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信号灯优化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全省推进 50 条以上主次干道“微整治”。依托地铁站点、大型公建、商业综合体,全省推进 30 处具有公交换乘、停车等功能的交通“微枢纽”。开展电动自行车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推动福州、厦门、莆田开展车路协同试点。推进跨江跨河、技术复杂桥梁的智能监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10. 排水防涝。各地市各选择 1 处易涝低洼区域,结合滞洪整治,建设雨洪公园。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全省新改建雨水管网(渠)750 公里。推进高水高排等大型防洪工程建设。推动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等工作。(责任单位:省住建厅、水利厅、财政厅)

  11.。

 城市供水。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完善,全省新改建供水管网 800 公里,各地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10%以内。所有市、县完成双水源或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有条件的市、县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提升水源可靠度。(责任单位:省住建厅、水利厅、财政厅)

  12. 农村饮用水。积极推进闽清、福鼎、连城等 30 个县(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在基本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卫健委)

  13.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地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全省新建改造修复市县生活污水管网 900 公里,各设市城市完成省级下达的污水集中收集率和进水BOD 浓度目标。推进 5 个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升改造,增加污水处理能力 40 万吨/日。市县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以上。(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14. 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面推行以县域为单位,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管网铺设和运行管护整体打捆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闽江流域 50%的县(市、区)实行市场化运营管理,全省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 750公里以上。(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水利厅)

 15.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 500 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卫健委、农业农村厅、住建厅)

  (四)风貌品质提升

  16.。

 城市园林绿化。以城镇周边森林、水系、苗圃、农田为载体,全省新建、改造提升 9 平方公里以上郊野公园和公园绿地 900 公顷、福道 1000 公里。每个县(市、区)分别各完成 5 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和 5 处立体绿化建设。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推动临路临街实体围墙改为开放式空间或透空围栏。漳州、泉州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全省再创建一批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推动植物

 园建设,泉州建成开放,宁德启动建设,其他地市(不含厦门)启动选址、设计等前期工作。(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林业局、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

  17. 城乡建筑风貌。推进城市中心区、滨水地带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每个地市至少启动 1 项设计工作。落实农民建房用地保障,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所有县(市、区)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新建农房审批按图集管控。开展 10 个县(片区)“崇尚集约建房”建设,全省再整治既有裸房 10 万栋。(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

  18. 魅力休闲空间。鼓励市县大力挖掘海湾岛礁、滨江滨水区域、红树林、沙滩、湿地、地质地貌、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风貌的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全民健身设施。加强滨海岸线环境整治提升,启动若干滨海风景观光道建设前期工作。(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体育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厅)

  19. 城市夜景照明。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 走字屏等。实施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全省推进 LED 节能改造 2 万盏以上。(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

  20. 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各地市本级和各县(市)分别至少推进 1 条历史文化街区或传统街巷保护和整治提升。各地市各至少推进 6 个名镇名村或传统村落保护和整治提升(厦门、平潭各 2 个)。各地市再认定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完成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文物局、自然资源厅)

  (五)管理品质提升

  21. 城市网格化管理。各地市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鼓励市级平台向县(市、区)延伸,形成“一张网”。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各县(市、区)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查队伍,以城市规划区内镇街、村居、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消防安全等纳入网格巡查范围。(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应急厅,省委政法委)

  22. 杆线设施整治。加快推进各类杆(塔)共杆建设,重要节点推广多功能智慧杆,全省更新主干道路灯杆 1 万根。制定公共空间“多杆合一”建设改造标准,各地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实施杆线、箱柜专项清理。推进村庄杆线规整,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引导合理共杆。(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公安厅、电力公司、通信管理局)

  23.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全省建成 15 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泉州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漳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平潭建成大件垃圾处理厂。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龙岩建成集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和餐厨垃圾等处理设施为一体的垃圾协同处置基地。泉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未启动垃圾焚烧厂建设的县(市),启动区域联建焚烧厂或通过外运周边处置等方式,加快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商务厅)

  24.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地市各新增 1 个县(市、区)以县域为单位,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护等打捆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推行农村

 生活垃圾分类,各县(市、区)推动 1 个乡镇全镇域落实分类机制,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供销社)

  25. 村庄清洁行动。拓展优化“三清一改”内容,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结合“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健全长效保洁机制。(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卫健委、住建厅)

  26. 绿盈乡村建设。梯次推进富有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乡村生态振兴村建设。加大专业指导服务力度,帮助基层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短板弱项,统筹项目资金,加快实施一批提升工程,全省建成 1500 个绿盈乡村。(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住建厅)

  (六)启动建设一批样板工程

  27.10 个新区(组团)建设样板。各地市各集中谋划建设 1 个新区(组团)区域,建立工作联盟,创新建设模式与机制,优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项目,突出产城融合和品质提升,打造城乡建设新标杆。(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发改委、财政厅)

  28.10 。

 个地市老城更新样板。各地市在城市中心区域各抓 1 个老城更新样板,在推进老旧小区、老旧街区片区改造的同时,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公共配套弱、街景街貌脏乱差的老城街区片区和棚户区开展城市更新。(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发改委、财政厅)

  29.10 个县城品质提升样板。各地市各抓 1 个县城品质提升样板,重点选择老旧县城中心地区,包括传统商业街区、棚户区和零星危旧房及周边环境开展整治。(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发改委、财政厅)

  30.10 个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各地市各选择 1 个乡镇所在地集镇开展环境整治,打造人文气息浓厚、地域特色彰显、社区治理有序的宜居集镇。精选一定规模、资源良好的集镇居民集中区,进行微整治、微改造。完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配套建设居民交流休闲空间,植入地域特色文化,活化利用老旧建筑,提升既有建筑风貌,推动共建共治共享。(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

  31.10 个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各地市各抓 1 个以上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精选依山傍水、周边风景资源良好的新增建设用地,适度降低容积率,突出地域建筑风貌,配套建设休闲交流公共空间,传承创新传统文化,打造宜居农村社区。(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32.10 个花漾街区建设样板。各地市各选择 1 个商业集中、人流密集老城区的重要节点,推进街道、广场、零星杂地、街头小绿地等综合整治,强化绿化花化彩化和休闲绿地广场建设。(责任单位:省住建厅、财政厅、林业局)

  33.10 条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样板。各地市各启动 1 条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在新建和改造道路工程中,多用市树、乡土树种和适生树种,突出植物特色,打造舒适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牵头单位:省住建厅、林业局、财政厅)

  34.10 条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各地市各抓 1 条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推进道路平整度提升、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绿波通行...

推荐访问: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 福建省 实施方案 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