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细则3篇

时间:2023-03-29 18:55:09 来源:网友投稿

企业公司的考勤规章制度细则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管理,营建高效、有序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结合公司本条例适用于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细则3篇,供大家参考。

企业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细则3篇

企业公司的考勤规章制度细则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管理,营建高效、有序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结合公司 本条例适用于 xxxx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合同制所有在岗员工。

  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是每位员工的职责和义务。

  每位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 考勤人员必须以身作则,认真贯彻执行考勤制度。

  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第二章 作息时间 第五条 第六条 率。

  第三章 考勤办法 第七条 第八条 公司总部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刷卡、记名、指纹等方法进行考勤,每位员工应主动配合。

  缺 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考勤人员负责监督、记录员工每日出勤情况,并负责填写月度考勤报表,次 勤员工必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月五日前将上月考勤报表及相关证明一并交总经理审批。

  如公司采用刷卡等方式进行考勤,办公室、人力 资源部负责监控,如发现有漏报、错报、代刷现象按照考勤规定进行每次 50 元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 各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考勤管理细则,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员工年度的出勤 情况,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重要参考因素。

  公司实行每周四十二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时间,周日休息。

  各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 公司实行定岗定员,须严格控制加班。

  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的计划与控制力度,提高工作和生产效 另行规定。

  可以实行一个月的休假集中休息(调休)。

  第四章 第十条 下:法定节假日放假规定 公司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具体如节 日 元 旦 春 节 清明 劳动节 端午节 中秋节 国庆节 妇女节假 期 一月一日 农历正月初一、二、三 清明一日 五月一日 端午节一日 中秋一日 十月一、二、三日 三月八日(半天)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休员工 全体女员工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全体员工放假的法定节假日,适逢周末休假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薪资照发。

  公司总部各部门、各项目部员工在节假日应根据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所在单位事后应对节假日未休息的员工给予相应的补假。

  第五章 事假及旷工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员工因事需请事假,须事先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卡》,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全年事 一个工作日内,员工未以任何形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迟到、早退、脱岗在 30 分钟以上的,按假累计不可超过三十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

  事假假期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事假半天处理;1 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 2 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五条 迟到、早退由各分支机构/项目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员工事假,工资扣发标准:所扣工资额=(月固定薪资÷ 标准工作天数)× 当月事假天数。

  员工旷工,工资扣发标准:所扣工资额=(月固定薪资÷ 标准工作天数)× 当月旷工天数×120% 标准工作天数的规定:公司所有员工,标准工作天数为每月 26 天。

  如果发现员工有旷工行为, 考勤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进行调查, 并及时反馈。

  经常旷工的员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达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六日的,公司有权予以解雇。

  一年内有两日旷工 行为的本年度不享受业绩考核奖。

  第六章 病假及其处理办法第二十条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或修养的,须附县(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历、证明, 经公司批准后,病假天数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 未住院者 全年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二) 住院者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第二十一条 病休时间计算: 一、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 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 上述病休时间的计算包含休假日、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二条 连续病假六个月或在十二个月内累计病假达六个月的人员,在医疗期内应定期进行病情复查, 复查后需提交由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医疗证明,经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同意后 方可继续休息。

  第二十三条 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的员工要求恢复工作时, 必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经试用期 (一个月) 试用后方可恢复工作。

  试用期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旧病复发需继续休息治疗的,试用期前后病假时间合 并计算,视为连续病假。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扣发比例为: 1、未住院者,扣发比例为 50%; 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工资扣发标准: 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本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所扣工资额=(月固定薪资÷ 标准工作天数) ×本人累计病假天数×扣发比例

  2、住院者,其在本企业连续工龄满 3 年住院在一个月以内者,其扣发比例为 30%;其在本企业连续工龄 满 2 年住院在一个月以内者,其扣发比例为 40%;其在本企业连续工龄不满 2 年住院在一个月以内者,其 扣发比例为 50%;凡住院或住院后修养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员工,只发基本生活费 1000 元。

  超过 3 个月的 则停发任何薪酬。

  第七章 年休假及其处理办法 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公司给予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假期核定标准如下:第二十六条(一)进公司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五天; (二)进公司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年休假七天。

  (三)进公司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年休假十天; (四)进公司十年以上者,每年可享受年休假十五天。

  (五)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经所在部门推荐,公司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本公司工作年限的限制延长其年 休假假期,但最多不得超过十五天。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享受婚丧假、计划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待遇。

  年休假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间计算不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前一年的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

  第二十九条 年休假的使用规定: (一)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自行安排休假日期。

  年休假可视具体情况分段使用,当年的年休假在次年 3 月底前使用完毕,过期作废。

  (二)员工在休假期间,如因工作需要须提前返岗的,须奉命返岗销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员工请年休假,填写《员工请假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审核,由分管领导批准;部门 经理以上(含)人员,由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各分支机构/项目部员工的年休假由所在部门根据实 际情况予以执行(逢项目停工时可办理员工年休假)。

  (四)员工内部调动时,《员工请假卡》随员工转至新部门,员工在规定期限内继续享用剩余的年休假假 期。

  第三十条 第八章 年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婚假、产假及其他假期处理办法 试用期满转正以后的员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可享受婚假五天(初婚男女双方均达到晚婚第三十一条年龄的)额外增加晚婚假五天,婚假须在结婚后(以结婚登记日为准)。

  一年内使用,过期作废。

  请婚假需员工提供结婚证书,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批准实施。

  (1)员工婚假五天。

  员工初婚男女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的(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额外增加晚婚 假五天。

  再婚员工不享受增加五天婚假。

  (2)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视情况给予路程假,路费自理。

  (3)员工因工作需要未休完婚假的,公司给予补休部分的婚假,婚假和路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 日。

  第三十二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员工, 妊娠期间进行产前检查, 公司按规定核给产前检查假; 妊娠满七个月后,每天可享受一小时休息时间,不可累计使用。

  以上假期需有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 相关证明,经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三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需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医疗证明,经 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后,产假按以下情况分别确定: (一)正常分娩者(包括提前和超期生育),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产后假七十五天。

  (二)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分娩时实施输卵管

  结扎术的,增加产假 14 天。

  (三) 妊娠二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 给予产假十五天; 不满四个月自然(人工)流产的, 给予产假三十天; 妊娠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人工)流产或引产的, 给予产假五十天; 七个月以上早产按正常产假处理。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男员工在配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后可享受五或七天的护理假(正常生育的五天,难产或多 有不满周岁哺乳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可给一小时哺乳时间,不可累计使用。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配偶父母死亡,可给三天丧假。

  胞胎的七天),由员工出示生育证明,经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批准实施。

  (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亲属死亡享受丧假一天。

  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另核给路程假 第三十七条工伤假:员工因工(公)负伤,所在部门进行调查并提交相应报告,由县(区)级以上医院出 具伤情证明,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核给工伤假。

  (1)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

  停工留薪期由*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 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2)工伤假假期含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具体规定详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计划生育手术假、护理假 (1)员工按国家规定接受节育手术的,给予计划生育手术假。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 2 天;取宫内节育器的,手术当日休息 1 天;输精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 7 天;单纯输卵管结扎的, 自手术之日起休息 21 天; (2)计划生育手术假、护理假假期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九章 请假、调休手续及审批权限 员工请假须按规范事先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填写《员工请假单》并附相第三十九条应的证明材料。

  各类请假手续、审批权限如下: (一) 普通员工请假: 部门经理核准 1 天,2 天(含)以上需分管领导核准。

  当事人 部门经理 分管领导(3 天以内含 3 天) (二) 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 分管领导核准 1 天,2 天(含)以上需总经理核准。

  当事人 分管领导 总经理(2 天及以上)。

  (三)项目监理部员工请假: 项目总监核准 3 天,3 天以上需报分管领导核准 当事人 项目总监 分管领导(3 天以上) (四)项目总监请假: 分管领导核准 1 天,2 天以上需报总经理核准。

  当事人 分管领导 总经理(2 天及以上) 人员请假,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查相关请假手续,请假卡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存 查。

  员工如遇突发事件,须当天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回来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作旷工处理。

  第四十条 各分纸机构/项目部员工请假手续、审批权限由所在部门总监核准,但员工请假需报公司人力资 源部(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十章 员工出差及请假外出的相关规定 员工出差,需提前办理出差手续,填写出差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报考勤人员处备案。

  员工出差或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离岗一小时以上需在前台黑板上标明去向,并注明由职务代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理人代为处理临时性工作。

  第四十三条 员工无故离岗一小时以上,且并无去向说明及职务代理人处理工作的,以旷工论处;无故离岗 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四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项目部员工出差和请假外出手续、审批权限由所在部门总监核准,并报公司人力 资源部(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十一章 务。

  第四十六条 职务代理人一般由同部门工作性质相近人员或直接主管担任。

  第四十七条 职务代理人在代理期间,主要代理简单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职务代理人在职务代理期间处理工 作时,需要在相关资料或表单签名时加注“代”字及签核日期。

  第十二章 加班与调休 职务代理人第四十五条 员工请休假或出差,无法亲自处理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必须请职务代理人代行其职第四十八条 公司提倡员工充分利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十九条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须安排加班(或值班)的,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 批准,以做日后调休依据,原则上不再核发加班工资。

  确实不能安排调休的,可按有关规定考虑核发加班 工资。

  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按照本人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合计数作为基数标准计算核发。

  第五十条 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参加培训不属于加班。

  第五十一条 公司总部各部门月末需将员工当月加班情况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十二条 员工有事需调休,可根据加班申请单办理同等时间的调休,但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且应事前办 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可以调休。

  调休时间规定一次性只能申请 4 天加班或周末没有休息的累计时间,如 有特殊事情需延长请假时间,必须经总经理特殊批准,否则,不予办理。

  未经批准进行调休的,按事假处 理。

  第五十三条 员工调休,填写加班调休单。

  没有加班的,可以填写请假单(指项目监理部员工(当月假期集 休)),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在请假卡上备案。

  员工内部调动时,其未调休的加班可随员 工转至新部门继续有效。

  所有调休假不能跨年度使用,在当年春节前调休完毕,过期作废。

  第五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项目部的加班调休由各分支机构/项目部确定方案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三章 工龄的认定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涉及的本企业工龄按以下标准认定: 2004 年公司刚成立入职的员工,其工龄统一从 2004 年 2 月 20 日起核算;之*职的员工,以报到日期 为准核算其工龄。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附表:《考勤登记表》 《加班申请单》 《加班调休单》 《出差单》 《员工请假单》 《员工请假卡》

  xxxx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三月一十五日 备注:《加班申请单》;《加班调休单》;《出差单》可购通用办公版本。

  xxxx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 班 申 请 单姓名 加班时间 加班事由 加班申请人: 部门主管: 员工号 年 月 日 时 部门 分至 月 日 职务 时 分注:1、此单一式两联,加班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交考勤员,存根联由申请人保存,人事部备案。

  2、如需调休时,请员工出示加班申请单的存根联,并将存根交考勤员注销。

企业公司的考勤规章制度细则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考勤管理工作,改进工作作 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三条 考勤对象为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以及劳务派遣、 临时借用等编外用工人员。

  第四条 考勤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制。

  综合部是公司考勤 工作的归口主管部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考勤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成立考勤考核工作组,由公司主要领导任 组长,纪委*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公司级领导任副组长, 综合部、政工部和安健环部部门相关人员作为考勤考核工作 组成员,共同配合开展工作。

  各部门成立由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考勤工作小组。

  第六条 各部门设一名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 考勤工作,掌握本部门员工出勤情况及编外用工人员到岗情 况,接受本部门人员请销假手续,定期上报考勤情况,建立 和维护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档案。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七条 考勤工作是公司加强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严肃 劳动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公司 全体员工应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

  第八条 公司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夏季:上午:8 :00 时-12:00 时 下午:14:30 时-18:10 时 冬季:上午:8 :00 时-12:00 时 下午:14:00 时-17:40 时 夏季、冬季作息时间分别从每年 5 月 1 日、10 月 1 日自 行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第九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出勤者即为迟到。

  员工于下 班前,未经批准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十条 迟到、 早退分为三类情况进行考核: (一) 迟到、 早退时间在 10 分钟以内的,为第一类; (二)迟到、早退时 间在 10--30 分钟以内的,为第二类; (三)迟到、早退时间 超过 30 分钟的,为第三类。

  第一类迟到、早退 1 次者,进 行批评教育,第一类迟到、早退 2 次者,进行警告;第一类 迟到、 早退 3 次者和第二类迟到、 早退 1 次者, 处罚 100 元; 第三类迟到、早退 1 次者,处罚 200 元。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 班时间在本部门实行签到制。

  (一)因公出差填写《出差申请单》 ,经核准者。

  (二)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三)临时事项,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第十二条 考勤实行日考勤月上报的考勤办法,重点考 核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十三条 各部门兼职考勤员每天要及时准确地记录本 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妥善保管好各种休假凭证。

  每月 25 日前将汇总后的考勤结果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综合部。

  第十四条 考勤考核工作组每半年以不同方式组织对各 部门考勤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同时不定期进行抽查。

  各 部门每季度对本部门考勤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及时纠正 考勤工作中的问题。

  以便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完善制度。

  第三章 请销假第十五条 请假种类一般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 生育节育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

  员工申请各 类请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六条 履行请假手续须事先填写《公司员工请假审 批表》 ,然后按相关领导审批权限分别进行签批。

  最后报送 综合部进行请假条件审核并备存。

  请假手续副本由本部门兼 职考勤员留存。

  第十七条 如遇特殊原因未能在休假前履行请假审批手 续的,员工本人应利用各种通讯方式于当天口头向对应批假 领导申请。

  事后要及时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并说明理由,否则

  视为旷工。

  第十八条 员工申请事假、病假,须按以下程序及权限 审批: (一)公司一般员工请假 2 天及以内的,由部门部长批 准; 3 天及以上的, 经部门部长同意并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二)公司中层副职领导请假 1 天的,经本部门部长同 意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公司中层副职领导请假 2 天及以 上、中层正职领导及副总师请假 1 天的,经公司分管领导同 意,行政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党群报公司党委*批准,并 报综合部备查。

  (三)公司级领导外出请假需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九条 员工申请工伤假、 生育节育假、 婚假、 丧假、 探亲假、年休假等法定休假,须按以下程序及权限审批: 一般员工请假, 需本部门部长批准; 中层副职领导请假, 经本部门部长同意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中层正职领导及 副总师请假,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行政正职报公司总经理 批准,党群正职报公司党委*批准。

  第二十条 员工假满,应向准假领导销假,同时告知本 部门兼职考勤员,并在考勤系统中销假。

  逾期不归又无正当 理由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一条 各类假期标准及待遇,依据公司人事管理 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公务出差第二十二条 任何公务出差人员,事前都要履行公务出 差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 公务出差均按以下程序及权限审批: (一)一般员工:国内各类公务出差一周及以内的,需 经本部门部长批准;超过一周的,需由本部门部长同意并报 分管领导批准。

  (二)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国内各类公务出差,需经分 管领导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

  同时报综合部 备查。

  第二十四条 持公务护照出国的一般员工,需经本部门 部长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需经 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

  同时报 综合部备查。

  第二十五条 持因私护照出国的,到综合部填写《公司 出入境签批单》 ,待有关领导签批后,由综合部出具出入境 有关证明材料和签章*部门出入境审批表。

  第二十六条 公务出差人员履行请假手续后,需将最终 请假情况(包括公出时间) ,告知本部门兼职考勤员做考勤 备查记录,并在公务出差结束后向准假领导销假,并告知本 部门兼职考勤员。

  第五章值班纪律第二十七条 公司领导值班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各部门 安排的值班按月报综合部。

  第二十八条 自觉遵守交接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按值班要求执行。

  第二十九条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按照及时、准确、保密的 原则,妥善处理接收的文件、报告、请示、批示、电话、传 真、信函、请柬等,并将办理情况做好记录。

  (三)对突发、重大紧急情况的信息报告,值班人员要 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报告,跟踪掌握信息,并根据公司领导 的指示,做好后续安排工作。

  (四)认真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交班人员应按要求认真 填写《值班日志》 。

  接班人员应认真检查现场值班室各项办 公设备是否齐全完整并运行良好,若有问题应由交班人员解 释清楚,并及时处理,不得影响工作使用。

  (五)需要接班人员继续处理的事项必须交接清楚,了 解每项工作的处理情况,并认真查看待处理文件夹中的内容, 做到情况明、内容清、心中有数。

  如果由于交班人员漏交或 未交接清楚而出现问题,责任由交班人员承担。

  (六)违反以上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 200

  —600 元处罚。

  第三十条 值班考勤由综合部统一负责。

  考勤结果,包 括对考勤问题的处理意见,每月汇总一次。

  第六章会议(活动)考勤制度第三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 (活动) ,以及在重要工作日期间,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参加会议(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参加会议(活动)应按公司会议要求着装。

  (三)会议要求本人参加的,一般不得找其他人代替。

  (四)会议期间手机应关闭或静音,不得在会场接、打 手机。

  (五)会议期间应注意会场纪律。

  (六)参加各种活动,要自觉遵守各项活动要求,服从 指挥,不得我行我素,各行其是。

  (七) 违反以上规定者, 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 200 —600 元处罚。

  第三十二条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活动)时,要向会议 (活动)组织部门及相关领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七章 员工行为规范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 不准迟到早退。

  第三十四条 进入生产区域的员工,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佩戴胸卡,戴好安全帽,穿着工装,安全帽佩戴 规范,胸卡一律佩挂在胸前,不可随意佩带,以保证胸卡佩 戴的一致性和严肃性。

  (二)胸卡仅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因此 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员工进出生产区域须主动出示胸卡,并有义务接 受保安人员的检查,保安有权阻止不佩戴胸卡的员工进出生 产区域,安检人员对安全帽的佩戴有监督处罚权。

  (四)胸卡由个人妥善保管,持卡人要爱惜使用,不得 随意涂改和损坏。

  丢失胸卡者需到综合部申请补办胸卡,补 办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进入生产区域要统一着工装,严格按照安全规范 着装,不符合者严禁进入。

  (六)外委单位人员进出生产区域的安全帽、胸卡的佩 戴、工装的穿着与本公司员工要求一致,只区别于着各单位 规定的工装,同时到综合部备案工装款式,以便检查。

  第三十五条 工作期间,公司员工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执行公司保密规定,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和 电子数据不得随意拷取和外泄。

  (二)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对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及 时地给予解答和办理,不得拖延不办。

  (三)要提高工作效率,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随

  意拉接电气线路。

  (五)保持办公区域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接打电话声 音要适中, 不能影响他人工作。

  更不得在工作时间串岗聊天。

  (六)保持办公环境卫生,保证工位整洁,不准乱扔杂 物、或乱堆乱放物品。

  (七)乘坐电梯要礼让,并保持电梯内安静,不得谈论 有关公司机密事情。

  (八) 不得携带小孩到工作现场或工作时间带至办公室。

  (九)严格执行公司禁酒令,严禁员工着工装在公共场 所就餐。

  (十)公司员工应按要求穿戴,做到着装整洁,不准将 工装转借他人。

  (十一)进出生产区域严格执行现场管理规定。

  (十二)实行倒班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认真交 接班,严禁擅自串班(岗)。

  如遇到下一班未按时接班,上 一班应坚守岗位,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予以解决。

  (十三)违反以上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 200—600 元处罚。

  第三十六条 公司员工应廉洁自律,认真遵守廉政建设 各项有关规定,不得有以权谋私,失职和渎职行为。

  第八章 考核与处罚第三十七条 值班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严

  肃处理。

  (一)无正当理由交接班期间脱岗的。

  (二)没有及时处理相关事项,致使工作延误,造成不 良影响的。

  (三)交班人员漏交或未交接清楚而出现问题的。

  (四)饮酒后到岗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的。

  第三十八条 凡中层领导违反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五条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处罚,其处罚 额度为普通员工的 3—5 倍。

  第三十九条 未按时报送 《公司劳动纪律考核单》 和 《编 外用工人员到岗情况统计表》的或瞒报虚报的,要对部门负 责人及兼职考勤员予以考核。

  第四十条 考勤考核工作组每半年对各部门考勤管理工 作进行一次评定,对于认真严格开展考勤管理工作的部门及 兼职考勤员,由考勤考核工作组提报嘉奖意见,经总经理批 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对外委单位人员, 首次违反本办法条款的, 由用人部门给予提示和警告;两次违反本规定条款的,由用 人部门责成外委单位更换工作人员。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二条 各部门部长是保证所属员工,以及本部门

  编外用工人员遵守本制度和考勤管理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发 现本部门在职员工和编外用工人员有不当行为时,应及时批 评教育;对屡教不改,严重违反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提出 处理意见, 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 报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组 (含 工会部门)研究处理。

  第四十三条 当本部门兼职考勤员更换时,应及时报综 合部备案。

  第四十四条 公司员工对公司处罚有异议的,应于处罚 决定后 7 日内向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组提出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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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的考勤规章制度细则3篇(扩展1)

——企业人员考勤规章制度细则3篇

企业人员考勤规章制度细则1

  第一章一、目的总则为适应公司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考勤制度,明确劳动纪律,保障员工合法 权益,依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大陆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一、基本工作时间工作制度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上班时间:8:30~12:00 13:30~18:00 13:00~17:30实习实验室上班时间:8:00~11:30二、打卡制度(包括磁卡、纸质卡和指纹识别系统,统称为打卡系统) 1、公司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在工作时间 如有外出公干或请假,离岗和到岗时也应打卡。

  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凌晨5:00之前的打卡为 前一天的考勤记录,凌晨5:00之后的打卡为当天的考勤记录。

  4、代打卡:不允许员工之间代打卡,凡有代打卡行为,一经发现,双方同时按违1

  规处理,具体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确定。

  第三章1、 定义加班与值班管理制度公司提倡员工应在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加班是指员工在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已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后,在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为完成公司安排的额外工作任务而照常工作的情况。

  除本章4(2)条规定的突发事件外,所有人员的加班必须事先得到直接主管以上 的审批同意,未事先审批通过的加班为无效加班。

  2、加班时数限定 每月加班总时数不得超过36小时。

  3、加班费标准 (1)公休日加班:计发200%的加班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计发300%的加班工资。

  (3)加班小时工资的计算方法: 加班小时工资=(月基本工资)/20.92/8 (4)当月加班费在下月工资中一起发放。

  4、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1)须提前直面填写《加班申请》,写明事由和加班起止时间,经相关主管审批 签名后,方为有效申请。

  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填写《加班申请》的,应在加班后两个工 作日内提交纸面申请,并提交给部门主管批准。

  (2)有效加班时数是指:加班申请时间与实际出勤(打卡)记录的交集。

  (3)原则上,加班申请应扣除中间用餐及休息时间。

  (4)参加公司或部门在正常工作班次之外组织的培训、参观、非业务会议及其他 集体活动均不作为加班。

  第四章一、病假各类假期规定2

  1、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而病休者,须请病假。

  病休1天以上的必须提供医院有效证明。

  1天以内的病假不需提供医院证明,但每月这样的病假最多一次。

  2、病假期间包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3、请病假最小单位为半天,病假期间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4、法定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1)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 连续工龄<1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50%计发 10年≤连续工龄<2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60%计发 20年≤连续工龄<3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 连续工龄≥3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 (2)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 连续工龄<1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40%计发 10年≤连续工龄<2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50%计发 20年≤连续工龄<3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60%计发 连续工龄≥3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 5、病假超过法定医疗期的,不再计发病假工资,可按公司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 准的80%给予医疗救助费。

  二、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由直接主管及以上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岗。

  2、上班时间因个人事务(如看病、体检等)暂时离岗超过半小时者,也须按事假处 理,提交请假申请。

  3、事假期间不计发基本工资。

  4、事假期间不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5、事假期间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6、请事假最小单位为半小时。

  7、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额的,应优先选择请年休假。

  8、忘刷卡:  上班或者下班忘刷卡的情况,按照半天事假处理。

  3

  上班和下班都忘刷卡的情况,按照一天事假处理。

  三、婚假 1、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2、婚假天数: 早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 晚婚: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含3天法定 婚假); 再婚:仅享受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在结婚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使用完毕,婚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4、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1天婚检假。

  5、婚假、婚检假期间发放100%工资。

  6、婚假、婚检假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四、丧假 1、员工亲属(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

  一般为3天, 另给适当路程假,但累计不超过6天,丧假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

  2、丧假期间发放100%工资。

  3、丧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4、丧假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五、计划生育假期 1.符合国家、地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 孕期产检假 怀孕期间每月给予1天孕期产检假,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孕期产检假期间发放100% 工资。

  (2)怀孕期流产休假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20天;三个月以上流产、引产 的,可休假50天。

  4

  对有生育指标的女员工或没有生育指标但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女员工,怀孕流产的, 可享受上述流产休假,怀孕流产休假期间包含公休日,计入有效工时,发放100%基本工 资。

  (3) 产期产假 产假为90天(含产前15天)。

  根据医院证明,剖宫产的,增加15天;难产的,增加 产假7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以上假期包含公休日,计入有效 工作时间,计发100%基本工资。

  女方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给予男员工陪产假7天,陪产假须于女 方生育前七天至生育后三十天内一次性使用完毕。

  以上假期包含公休日,计入有效工作 时间,计发100%工资。

  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 期间的待遇,享受公司病假待遇。

  如因其他原因需要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4) 哺乳期哺乳时间 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 生育的, 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每个工作日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 合并使用,直至婴儿年满一周岁。

  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发放100%工资。

  (5) 其他计划生育假 其他计划生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 不符合国家、地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政策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如女员工不符合国家、地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其孕期产检、生产、哺乳 期哺乳等期间,经医务部门证明,给予适当时间检查、休息或哺乳,该时间一律按事假 处理,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对没有生育指标的女员工,且以前未接受节育手术的,意外怀孕后主动流产的,参 照怀孕期流产休假规定给予相应的休息时间,该时间按病假处理,享受病假待遇,不计 入有效工作时间;除此之外的情形,参照怀孕期流产休假规定给予相应的休息时间,该 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七、年休假 1、 根据员工在公司的连续服务年限来配给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每年在年初统一配给5

  年休假天数。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不满一年的,如果报到时间在7月1日之前 (不含)的,下一年可享有5天年休假;报到时间在7月1日之后(含)的,下一年可享 有3天年休假。

  2、员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当年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上年度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上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上年度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年休假可以半天使用。

  年休假休假时段的最小单位为半天,半天是指每天上午和下午的工作时间。

  员工申 请年休假时除一整天休假(即休假时段为00:00-00:00)外其他不可跨中午休息时间填 单。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4、休假要求 (1)年休假可在部门工作允许并安排有人员接替其工作的前提下,经部门主管审批 同意,由员工在可休假年度内自行安排休假时间。

  可分多次休假,每次休假时段的最小 单位为半天。

  (2)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法定节日(春节除外)前后休年休假的员工必须事先经 主管审批。

  部门主管应事先安排好部门内部工作,不得因员工请假而影响正常业务的开 展。

  5、年休假期间计发100%工资,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6、公司配给的带薪年休假原则上在配给年度休完。

  如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年度 内安排员工休完的,可跨一个年度补休,仍未休完的,则不再继续累计,余额部分在年 度末核算为年休假余额补偿金,随下月工资发放。

  如因个人原因没有休完的,将不累计 到下年度,也不发补偿金。

  年休假补偿金以基本工资加岗位津贴为基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伤 1、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凭经劳动部门(或社保机构)审批认定的工6

  伤材料,填写请假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批确认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

  2、工伤假期间发放100%工资。

  3、工伤假期间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九、国家法定节假日 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员工享受法定节假日休假。

  十、 派驻海外的中方员工休假及回国期间考勤的特殊规定,遵照人力资源部的相关文件 执行。

  第五章一、请假制度请、销假制度及缺勤规定1、员工请假、外出公干等,均应提前提交纸件的加班请假申请。

  2、员工请假,如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未及时提前提交请假申请的,应在从请假之时起 算1日内由本人或委托部门秘书提交申请。

  3、对病假、婚假、婚检假、丧假、产假、流产假、产检假、晚育陪产假、其他计划 生育假、工伤假等必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 请事假,待销假时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4、如因紧急事务外出公干,应在从外出之时起算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部门秘 书提交纸件申请。

  二、销假制度 员工请假、外出公干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内销假。

  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 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三、请假审批权限 1、普通员工请假七天以内的(含七天),由部门主管审批。

  2、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总监审批。

  3、如因主管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由主管书面授权人签字,或在7

  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件并备案。

  四、缺勤规定 1、迟到、早退每次以小时为单位扣款,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扣除基本工资和 岗位津贴。

  2、每旷工1天按个人日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额的3倍扣款, 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 处理。

  第六章该天为弹性上班时间。

  弹性上班时间1、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过21:30,则第二天上班时间可以推迟到9:30。

  2、实习实验室的相应弹性时间为: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过21:00,第二天上班时间可 以推迟到9:00。

  3、弹性上班时间必须有前一天晚上21:30之后的刷卡记录。

  如果前一天下班忘刷卡,或 者刷卡时间在21:30之前,则不满足弹性上班时间的要求。

  第七章附则一、本制度的任何规定,如与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有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之前发布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的废止和修改权在公司,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企业人员考勤规章制度细则2

  一、 考勤制度的适用范围

  二、 考勤管理

  三、 作息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8:00。

  四、 打卡制度

  在早晨9:00以后打卡,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内打卡者,则视为早退。打卡时间在上班30分钟后到2小时之间的,按事假处理;超过2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3、员工因公外出,必须事先告知部门经理并需到行政人事部登记《人员外出登记》备案(登记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及返回时间,须由行政人事部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行政人事部采取不定期查岗,如发现不在岗并未登记《人员外出登记》的按旷工处理。

  如果公出不能返回,要填写《未打卡说明》,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予行政人事部方可。事先不告知的事后补单无效,按未签到处理。

  4、员工请假,须提前向行政人事部及部门经理告假,并填写《请假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予行政人事部方可。事先不告知,事后补单无效,按未签到处理。

  5、忘*到者,当天未到行政人事部填写《未打卡说明》的,一律视为未签到,并按规定扣发基本工资。

  五、 打卡要求

  1、员工需按秩序排队打卡,不得拥挤、吵闹或插队。

  2、打卡时必须听清考勤机提示音,以便确认自己是否打卡成功。

  3、每位打卡者都有义务维护考勤秩序,爱护考勤机,弄脏、刮伤、敲打或损坏考勤机者,需照价赔偿。

  六、 奖惩规定

  七、 假别的具体规定

  1、迟到、早退

  员工在早晨9:00以后打卡,视为迟到。

  2、旷工

  (1) 迟到、早退超过二小时者。

  (2) 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

  (3) 未请假、请假未被批准者。

  (4) 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不到岗者。

  3、事假

  (1) 员工如因私事不能上班,应事先请假,并填写《请假单》,经领导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

  (2) 员工请事假2天(含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3) 员工请事假3天(含3天)以上必须由总监审批。

  (4) 部门经理以上请假均需总经理审批。

  (5) 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行政人事部及所属部门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按事假处理。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6) 不提前办理的按旷工处理。

  4、病假

  (1) 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需填写《请假单》请病假。

  (2) 请病假1天,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确认病假。

  (3) 请病假2天(含)以上,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指定医院开具的证明(附病情报告),部门经理审批。

  (4) 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证明者一律以旷工处理。

  (5) 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按旷工处理。

  5、工伤假

  (1) 员工因工负伤或致残,须以国家有关部门授权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合法依据,工伤所需工伤医疗期也由工作所在地劳动鉴定委员会书面确认。根据劳动鉴定确认不能出勤者,享受工伤假。

  (2) 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按正常基本工资发放,其它相关待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按旷工处理。

  6、 婚假

  员工结婚者可请下列婚假,工资照发,须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结婚证书复印件。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工作地点,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工作地点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3天:

  (1)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3) 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 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不能分段申请,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6) 如婚假天数与当地*规定不一致处,以员工工作地点*规定为准。

  7、丧假

  (1)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丧假3天;其余按事假处理。

  (2) 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8、产假、计划生育假

  (1)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难产的(须有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的女职工,可增加产假30天(晚育者增加产假的前提是24周岁后生育的第一胎);

  怀孕已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接受各种节育、绝育手术者,需经市级以上医院出具休假证明,由行政人事部按国家相关规定核准假期。

  (3) 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4) 男员工配偶分娩,符合晚育年龄者,凭医院证明可享受7天带薪陪护假。

  (5) 需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每月享受一天的带薪体检时间,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6) 参保的女员工产假(含怀孕流产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津贴支付,由公司先行垫付,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申领后补回。员工产假期间享受公司正常的福利待遇。

  (7) 产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理执行。

  (8) 如产假及陪产假天数与当地*规定不一致处,以员工工作地点*规定为准。

  (9)

  9、年假

  (1) 年假标准: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假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 请年休假须提前5天填写《请假单》,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批准。

  (3) 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休假,年假也可以冲抵事病假。

  (4)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当年休婚假的,即婚假与年假不能同一年度享受;

  2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

  3 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

  4 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假。

  10、其它假

  (1) 法定假日:员工可享受国家法定有薪假日。

  (2) 员工可带薪参加省级以上统一考试,带薪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 公司为鼓励员工进修本科(不含)以上学历或考取中级以上职称,考试前给予三天复习时间(按事假)。

  11、销假:员工在假期结束后须到行政人事部销假。

  八、 加班加点

  2、各部门安排加班加点,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提出,总监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不视为加班;

  3、行政人事部对员工加班加点情况进行统计,统计以《加班申请表》和完整的考勤记录为准,二者兼有视为有效的加班。

  5、员工可根据有效加班加点进行调休,调休时间要与加班加点时间一致,不得多休;调休须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提出、总监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调休。若工作性质全年内无法进行调休的岗位,由所在部门领导进行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可发放加班工资。

  (1) 加点工资:安排劳动者延迟工作时间的,支付加点工资为每小时工资的50%。

  (2) 加班工资:

  ①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加班工资为日工资的200%。

  ②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加班工资为日工资的`300%。


企业公司的考勤规章制度细则3篇(扩展2)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3篇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1

  1. 目的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 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管理规定 3.1. 工作制度 3.1.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00—17: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 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 打卡制度 3.1.2.1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 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 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 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 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 《未打卡补签申请表》 ,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 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

  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 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 手工考勤制度 3.1.2.6 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 ,可 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 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 26 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 相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 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 加班管理 3.2.1 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 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 ,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 情况。

  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 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 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 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3.2.2.1 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

  班次。

  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

  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 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 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 4 小时(不含)以下 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

  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 4 小时至 8 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 超过 8 小时可申报加班 1 天。

  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 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2.2.2 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 ,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 本次加班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

  《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 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 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

  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3 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 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2.4 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 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

  原则 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

  加班可按 1:1 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2.3 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

  3.2.3.2 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

  各部门的考 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

  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 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 , 《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 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

  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 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2.3.3 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 27 日 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3.2.3.4 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 人员履行。

  3.2.4 倒休 3.2.4.1 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 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 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

  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 ,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 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3.2.4.2 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 0.5 天计算。

  3.2.4.3 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 员工倒休天数。

  3.2.4.4 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 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3.3 各类假期规定 3.3.1 病假 3.3.1.1 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 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 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3.1.2 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 天上午 8:00 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

  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1.3 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 3 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 50%,超过 3 日以上,在 7 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 70%。

  超过 7(含)日以上的,从第 7 天开始,执行医 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 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 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 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 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 6 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3.3.2 事假 3.3.2.1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未办理请假 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 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 天以上 按自动离职处理。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2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室员工。

  二、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 a.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8:00实行 8 小时弹性工作制, 员工在保证工作时长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需要适 当(不超过 30 分钟)错时上下班。

  公司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确定出勤天数, 市场部和其它部门的部分员工每 月出勤 22 天,其余员工每月需出勤 26 天。

  26 日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可自 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在周一到周日中任选一天休息。

  (2)打卡制度 a.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 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到公司或离开公司也需指纹录入打卡。

  b.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c.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d.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 勤起止时间。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1

  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个人忘记打卡、停电、指纹 机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各部室指定人员处填写《补签 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 准后,月底由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

  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 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e.手工考勤制度 ①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 差) , 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 经主管副总批准后, 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②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 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 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 5 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③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 实填报相关表单。

  外派员工在外派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手工考勤记录;如遇 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各类假期规定 ①病假 a.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 开 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 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b.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 应在 休假当天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所属部门领导或行政部门请假,并在上班后 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c.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 3 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 50%, 超过 3 日以上,在 7 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 70%。

  超过 7(含)日以上的, 从第 7 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 80%;2

  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 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公司以法定程序解除劳 动合同。

  ②事假 a.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未办 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 天(含)以内 按旷工处理,3 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b.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 《请假申请单》 , 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 需提前三天申请。

  c.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 100%.带薪年假根据《劳动法》第 45 条和 2007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职工带薪年 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凡休年假者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 主管领导,人力资源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经批准后方可正常休假。

  注: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在享有年休 假;旷工 3 天,取消当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 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④.其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休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e.临时调休: 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 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3

  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f. 职工因私事需要调休的,销售岗一次调休最多不超过 10 天,其余岗位 一次调休不得超过 7 天。

  (4)请假制度 a.员工请假,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提交到考 勤员处。

  b.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 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 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c.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 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 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d.请假的核决权限 1天(含)以下 天数 一般员工(固定工) 部门主管/经理 部门主管(含)以上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 总经理 3天(含)以内 4天(含)以上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 话许可后,交由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部门考勤员(文员)需与主管/经理 电话确认,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4

  e.对婚假、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 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f.《请假申请单》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部门考勤员(文员)呈递 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存并通知本人。

  g.员工请假、 外出期满应在 3 日内销假。

  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 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h.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 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5)缺勤规定 a.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

  上 班开始时间后 30 分钟到岗者, 按迟到论处; 超过 90 分钟的, 按缺勤半天论处。

  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不计早退;超过 30 分钟按早退论处;超过 90 分钟, 按缺勤半日论处。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 20 元, 迟到或早退超过 90 分钟的扣半天的基本工资。

  b.旷工扣款规定: c.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 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d.每无故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e.凡无故旷工连续三天或全年累计七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 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6)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 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 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后交考勤员留存。

  未经批准, 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5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考勤员按月进行统计结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须 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 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副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 发工资。

  (7)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 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8)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企业公司的考勤规章制度细则3篇(扩展3)

——公司上班考勤规章制度细则3篇

公司上班考勤规章制度细则1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为: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30。

  如作息时间调整公司另行通知。

  第三条 考勤采取刷卡或签到方式。

  由公司指派专人负责考勤管理, 做好考勤记录,如实反映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二章 考勤内容第四条 考勤内容包括正常出勤、出差、迟到、早退、旷工、事假、 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丧假等。

  2.1 正常出勤 第五条 员工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到达和离开公司,即为正常出 勤。

  在下列情况下,视同正常出勤: 1. 因公出差且已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 2. 在市内办公事,不能按时上下班,部门经理同意或签字认可的。

  2.2 出差 第六条 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 ,3 天以内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超过 3 天由总经办签字批准,均报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员工出差,因工作原因超过预计时间的`,应提前通过电话、 传真等方式向出差审批人说明情况。

  逾期不归、 又未提前说明情况的, 按旷工处理。

  2.3 迟到、早退、旷工 第八条 员工无正当理由, 未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到达或离开公司

  的,一律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天的,按当天旷工处 理。

  第九条 员工请 (替) 人刷卡或签到的, 视同双方当事人迟到或早退, 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条 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一次者,给予扣发当月全部工资的1%;月累计二次者,扣发 2%;月累计三次者,扣发 10%,并给予批评 教育;月累计四次者,扣发 20%,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月累计五次 以上者,辞退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的 30% 。

  第十一条 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1. 请假未经批准或无正当理由擅自不上班的。

  2. 请假虽获批准,后经查实属蓄意捏造事由的。

  3. 不服从工作调动,逾期不报到者。

  4. 请假期满, 无特殊原因不办理续假手续或虽要求续假未被批准的。

  5. 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刷卡或不签到,事后又不及时补办请(休)假 手续的。

  第十二条 员工旷工一天,扣发当月日工资的 150%;月累计旷工二天,扣发当月日工资的 200%;月累计旷工三天,扣发当月日工资的 300%;月累计旷工四天以上的,辞退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的 50%。

  2.4 事假 第十三条 下列情况负责人批准后,可不记为事假: 1. 女员工哺乳一周岁以内的婴儿,每天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的(不含路程) 。

  2. 员工持有学校通知,参加家长座谈会的。

  3. 持有医院或保健站通知,带子女打预防针或体检的员工,每次占 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的。

  4. 有相应证明,修房或搬迁,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一天的。

  第十四条 事假以小时为单位,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每小时扣 除工资为当月全部工资÷全勤天数÷8; 试聘期内事假累计超过 15 天 的,试聘期相应延长或视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2.5 病假 第十五条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请假休息, 需凭医院证明办理请假 手续。

  因急诊,事前不能办理,或在假期内因病不能按时返回公司上 班的,事后应补办请假手续。

  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必须遵医嘱休息至 病愈。

  长期病假影响工作的,单位有权予以辞退。

  第十六条 正式员工凭医院证明,每月可享受一天有薪病假;试用期 员工不享受有薪病假。

  有薪病假不能累计使用。

  2.5.1 试用期员工病假每天扣除额为当月日工资*天数;试用期内病 假累计超过 15 天者,试聘期相应延长,或视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2.5.2 病假以天为单位,正式员工每月累计 1 天以上 10 天以下的病 假,扣除额为员工当月日工资*天数。

  2.6 工伤假 第十七条 员工因以下情况负伤休息,可享受工伤假: 1. 在工作时,遇到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遭受意外伤害。

  2. 从事抢险救灾、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利益的活动而遭受伤害。

  3. 在上下班或出差途中,遭受意外事故伤害。

  4. 员工因工负伤不能坚持工作,需凭工伤证明、医院证明及有关部 门的处理意见,经公司负责人核准后,可休工伤假。

  第十八条 工伤医疗期待遇: 1. 工伤医疗期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当地 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 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享有正常的工资、效益工资、奖金等待遇。

  3. 工伤医疗期满后,身体条件允许而拒绝上班,没有正当理由的, 视同旷工。

  4. 因工伤造成残疾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抚恤。

  2.7 婚假 第十九条 员工到达法定结婚年龄登记结婚的,给予 3 天婚假;男、 女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登记结婚的(初婚) ,婚假 15 天(含 3 天法定 婚假)。

  第二十条 如果配偶在外地,需到外地结婚的,视路程远近增加路程 假期(路费自理) 。

  第二十一条 员工的婚假应在结婚当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婚假期间,各项工资全额发放。

  第二十二条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8 产假 第二十三条 产假:

  1. 符合国家规定年龄初婚的妇女,产假为 90 天,其中产前假 15 天。

  生育难产时,可增加产假 15 天。

  2. 24 岁以后生育第一胎的,另增加晚育优待假 30 天。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4. 凡在生育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者 ,增加 30 天优待假。

  5. 产后做结扎手术的另增加假期 21 天。

  第二十四条 节育手术假:1. 放环休息 3 天。

  2. 取环休息 1 天。

  3. 男结扎休息 7 天。

  4. 女结扎休息 21 天。

  5. 怀孕不满 4 个月流产休息 20 天。

  6. 怀孕 4 个月以上引产休息 42 天。

  第二十五条 怀孕期间,因身体不适而请假,视为病假;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工作,经医院证明后,其超过产假的日期视为病假。

  产假、节育手术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六条 员工休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福利全额发放,可享有效益工资,但不得超过同类、同级员工效益工资的*均数。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男员工的配偶生育时,可享有 3 天有薪假期,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2.9 探亲假 凡在公司工作满 1 年,即享有探亲假:第二十八条

  1. 员工到外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5 天。

  2.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 7 天。

  3.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二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15 天。

  4. 到外地休探亲假的, 根据实际需要, 可再给予路程假 (路费自理) 。

  5. 休探亲假企业职工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 2.10 年休假 第三十条 员工来公司工作满 1 年,可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假期 为: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3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3 年不满 6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6 年的,年休假 15 天。

  2.10.1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带薪休假,年休假限当年使用,原则上一 员工未休探亲假的,公司不再补发相应补贴。

  次休完,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分期休假。

  当年未休假的,公司 不再发相应补贴。

  2.11 丧假 第三十二条 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公婆死亡时,给丧假 3 天。

  异地奔丧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第三十三条 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第三章 各种假期的审批程序 第三十四条 员工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超过两天的,由负责人签字批准。

  3.1 各部门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 ,假期在两天以内的由 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假期超过两天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各部门经理 请假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员工请假审批单报办公室备案。

  3.2 试用期员工非特殊情况,一般不能请假。

  第三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员工请婚假、探亲假、公休假、产假等,均应妥善安置好工作,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十六条 员工经批准休假的, 应于假期期满后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者,视为旷工。

  第四章 第三十七条加班加班人员到达公司后,必须打卡。

  月末人事行政部负责核实加班人员考勤记录,对于无考勤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统计。

  4.1 一般性加班,申请加班人员在加班前一天,填写《加班证明单》 , 报主管经理审核、责任副总经理批准。

  批准后的《加班证明单》 ,交 办公室存档。

  4.2 监理部员工加班,统一由监理部总监填写集体加班申请单,报总 经办批准。

  批准后的《加班证明单》 ,月末统一交由办公室保存存档。

  4.3 指令性、临时性加班,可在加班后补填《加班证明单》 ,办公室 负责核对考勤卡打卡记录,对于无考勤记录的加班不予统计。

  4.4 对于紧急加班的工作人员,由公司统一提供工作餐;一般情况下 加班,公司不提供工作餐。

  第三十八条人员加班期间,不得带领外人进入公司。

  一经发现,对造成公司财产及技术资料损失, 加班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共同承担赔偿 责任。

  第三十九条 员工累计加班满 8 小时,按 1 天冲减当月事假、病假;累计加班满 4 小时按半天冲减当月事假、病假;累计加班不满 4 小时 不能冲抵当月事假、病假。

  第五章 附 则第四十条 本考勤制度与原有关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企业公司的考勤规章制度细则3篇(扩展4)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3篇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1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公司员工考勤制度。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2

  一、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 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 适用范围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呈总经理核准之员工 2、因工出差之员工三、管理规定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夏季 冬季 上午 8:00——12:00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8:00 下午 14:00——17:302、休息时间:[周六和周日任意调休一天,但须提前告知上级主管。

  ] 3、打卡制度 ①员工打卡须亲身为之,若托人或受托打卡,故意毁损,涂改出勤卡者, 均以旷工 1 日论,并记大过 1 次。

  ②员工确实按规定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翌日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 单》由本部门主管签证后送于人事部备案,否则以旷职论。

  当月超过 2 次,记迟到 1 次。

  依次累计。

  ③员工填具《未打卡情况说明单》有不实之处,经查明属实均以旷工 1 日 论,记大过 1 次。

  签证之主管应负连带责任,记大过 1 次。

  ④因打卡机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员工无法打卡,应在临时签到本上登记。

  四、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迟到 30 分钟以内的,每次扣 10 元;迟到 30 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迟到不打卡按旷工计) 。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 3 分钟以内,每次扣罚 10 元,30

  阜阳市满好超市有限公司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 天扣 1 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 2 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 3 天或 累计旷工 5 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 7 天的作 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 次罚款 20 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 20 元,造成重大损失 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五、批假权限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到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 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注:上班期间需外出办事者,应填写外出工作说明,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于人 事部。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3

  1、 工作时间 1.1 办公室管理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为 8:00-17:00; 1.2 生产管理人员和车间员工每日工作时间 8:00-20:00; 1.3 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如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当月内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给予调休;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调 休的可实行月度累计,本年度内安排调休或视年度绩效情况给予奖励。

  2、打卡 2.1 员工上、下班均需刷脸考勤,每日共计 2 次。

  2.2 员工考勤实行二级考勤, 即部门考勤与公司考勤相结合, 部门考勤以纸质记录为依据, 公司考勤以刷脸为依据; 2.3 公司每月设立全勤奖,除公司放假外无请假者全额发放全勤奖。

  请假当月累计 1 天以内(含 1 天)的全勤奖扣 除 20%,1 天以上 2 天以内(含 2 天)全勤奖扣除 50%,2 天以上全勤奖全部扣除,每超出 1 天处罚绩效工资 1%。

  2.4 上班时间 8:00(含)以后到达视为迟到,请假除外;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非因公事或擅自提前离开公司 者视作早退。

  迟到、早退 30 分钟以内扣除 10 元/次,迟到、早退 30 分钟以上按请假处理。

  2.5 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2.6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到人事部办理补签手续,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2.7 漏打卡扣 10 元/次,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到人事部填写“出勤异常单” ,每月不得超过 3 次,超出每次扣 30 元。

  3、请假 3.1 员工因故必须请假者应事先至少提前一天办理申请手续,并依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批准并办理必要 的工作移交/职务代理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书面申请的,当事人应在发生日上班后 1 小时内亲自(或委托他人)以口头方式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内为部门最高主管)报备,并在假期结束上班当天补办 申请手续。

  未办理手续的以旷工处理。

  3.2 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至二天(含二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二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 人员都须在人事部备案。

  3.3 请假申请程序如下:当事人向人事部考勤员领取个人“请假单”→填表→部门主管审批→部门经理→二天(含) 以上公司领导审批→请假单”交回人事备案。

  调休申请手续同请假手续。

  3.4 请假的最小单位为 1 小时,不足 1 小时以 1 小时计。

  3.5 病假: 3.5.1 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病历、 病假条请主管或经理签核后交给人事部核查存档,每月累计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3.6 事假: 3.6.1 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上午九点以前请示部门领 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人事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3.6.2 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离开公司处理的,需按照流程办理请假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按旷工 处理。

  3.7 婚假: 3.7.1 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事部审核并备案。

  3.7.1 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 25 周岁、女方 23 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 10 天。

  3.8 产假: 3.8.1 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 98 天(包括产前 15 天)产假,难产可增加 15 天。

  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 15 天, 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 30 天产假。

  3.8.2 女员工怀孕四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 15 天妊娠假,怀孕四个月以上 7 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 42 天妊娠假,怀孕 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 98 天产假。

  3.8.3 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事部批准方可休假。

  3.8.4 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 7 天。

  3.9 丧假: 3.9.1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 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 5 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 2 天。

  在外地的父母、 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3.9.2 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3.10 旷工 : 3.10.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擅自不到岗的; 2) 假期已满但未续假擅自不到岗的;3) 当班内无故迟到、早退在 1 小时以上的; 4) 伪造出勤记录。

  3.10.2 旷工一天扣 200 元,连续旷工 3 天及以上者,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视为旷离,旷离扣 600 元。

  4、加班、调休 4.1 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 ,经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批准后, 转至人事部备案。

  4.2 车间员工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加班的, 由部门、 生产部和人事部记录加班时间, 按月总结核算以工资形式兑现。

  4.3 加班如需调休的应提前一天向部门领导申请,由部门领导填写《加班调休单》 ,每月月底转至人事部备案。

  4.4 员工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5、节假日放假: (1)元旦:放假一天; (2)春节:放假三天; (3)清明节:放假一天; (4)劳动节:放假一天; (5)端午节: 放假一天; (6)国庆节:放假三天; (7)中秋节:放假一天;具体由人事部公布放假安排通知,出现特殊情况由部 门自行调整。

  6、 公司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7、 本规定由人事部起草并解释、执行,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实施。


企业公司的考勤规章制度细则3篇(扩展5)

——小公司简单的考勤规章制度3篇

小公司简单的考勤规章制度1

  一、目的

  第1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请假程序:

  第2条 员工需要请假时,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

  第3条 请假人填好《请假单》有关项后,按照《请假规定》呈请各级领导批准,将批准后的《请假单》送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4条 办理工伤假审批手续,必须查验下列证件(材料):

  1、由当事人提供工伤事故的经过报告;

  2、由安全小组提供的工作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3、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工伤证明和病历;

  4、经有关部门鉴定工伤致残等级的,必须出具有效鉴定伤残等级证明。

  第5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6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7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三、假期类别:

  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生育假,丧假,长假;

  四、请假规定:

  第8条 凡因病、事、工伤等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9条 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且影响恶劣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10条 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第11条 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高层领导或总经理审批;

  第12条 部门副职以上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13条 请假单必须由本人填写,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14条 未请假、请假而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按时出勤者,以旷工论处;

  第15条 如遇急病或重大事情有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可于当日委托同事、家属或以来电、函等形式请假,并于事后次日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旷工处理。

  第16条 员工的请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可能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时,其主管领导有权不予准假,或酌情减少准假时间;

  第17条 如果员工请假时弄虚作假,不能实事求是,一经查出,按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小公司简单的考勤规章制度2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小公司简单的考勤规章制度3

  一、工作时间

  1、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7小时为标准。

  2、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办法

  1、每日上班时,在公司考勤打卡机上进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须向主管请示并在考勤登记本上写明原因,行政部严格按打卡记录统计每月考勤,做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2、迟到:上班时间10分钟后为迟到。天气恶劣情况可放宽。

  3、早退:下班时间10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4、旷工:

  (1)上班时间30分钟后签到以旷工半日论处,上班时间1个小时后签到以旷工一天论处。下班时间30分钟前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下班时间1个小时前下班者以旷工一天论处。家有特殊情况者经经理办公会讨论,本人提出申请后,每天可适当推迟或提前1小时。

  (2)未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以旷工论处。

  5、员工外出办事,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外出登记簿上登记外出地点和离开公司时间。不打卡也不登记者依据请假处理。

  6、出差:

  总部人员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适当安排休息,不计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换休。出差遇节假日计加班可以换休,其余时间必须在公司打卡,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三、请假管理办法

  1、手头有重要和紧急工作事物者,原则上不予准假或换休。

  2、请假或换休一天者由部门批准;两天者,由公司常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者,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请假或换休不能影响本人工作或与其他人的工作协作衔接,必须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请假或换休必须到行政部上交请假单、换休单,否则按旷工处理。中层领导以上(包括中层领导)请假一天者,必须经常务副总批准。

  四、加班的管理办法

  1、公司着重考评员工在有效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一般情况不安排普通员工加班基础,但结合公司总部的工作特点,为处理好当日各项业务工作,下午17:00—19:30的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零星延长工作时间不累计计算加班时间。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节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计一个加班日,节假日工作六小时以上者计一个加班日。加班换休尽可能安排在当月换休完。当月换休有困难者,可以顺延类推。因工作岗位特殊,同时加班时间又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给一定的加班补偿费,清偿年内剩余的全部加班换休假,但需常务副总批准。

  五、对违纪现象的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处以10元/次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换休完的请假按照日工资标准在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天

  3、对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并予以50元/次的罚款,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规定适用于总部除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外的所有员工。

  七、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望各部门、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企业公司的考勤规章制度细则3篇(扩展6)

——企业人事考勤规章制度内容3篇

企业人事考勤规章制度内容1

  1、考勤管理原则

  1.1 职能部门员工及业务部门内勤员工须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进行考勤;

  1.2 业务人员则可以有一定的弹性工作时间,但其工作安排须提前得到直接上级的核准;

  1.3 员工违反考勤纪律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1 工作时间

  2.1.1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08:30 --- 12:00,下午14:00 --- 17:00(周五提前半小时下班);

  2.1.2 正常上下班员工须在每天上午08:30前、中午12:30 --- 14:00期间、下午17:00后通过公司门禁系统刷卡三次,刷卡记录将作为员工的考勤记录;

  2.1.3 因工作关系未能正常上下班的员工,须提前得到直接上级的许可,并在到达和离开公司时刷卡以作记录;

  2.1.4 公司不允许他人代为刷卡,如有发现,当事双方将受到公司的纪律处分。

  2.2 迟到、早退、旷工

  2.2.1 迟到超过30分钟,当月迟到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按旷工处理;

  2.2.2 员工无特殊原因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一律视为旷工。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经批评教育无效,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加班管理

  3.1 原则上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除另有规定外,需填写《加班核准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送人力资源部留存;

  3.2 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3.3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3.4 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3.5 公司部门经理层以上员工实行目标管理,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4、休(请)假管理

  4.1 员工休(请)假必须提前填写《休(请)假申请表》,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

  4.2 休(请)假不超过3天(含3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的申请由分管领导审批;

  4.3 休(请)假超过3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须同时经分管领导批准,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须同时经总经理批准;

  4.4 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须本人或委托他人及时与直接上级联系,并于上班后立即办理补假手续

  5、考勤相关制度

  5.1 门禁卡管理规定

  门禁卡使用

  (1) 员工出入公司需随身携带门禁卡,按照考勤制度的要求上、下班刷卡。人力资源部将以此作为核定考勤的主要依据。

  员工离职门禁卡收回流程

  (1)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至人力资源部;

  (2) 将门禁卡交给相关人员,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继续办理离职手续。

  5.2 员工各类假期管理规定

  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1.1 员工每年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为星期六、日;法定节假日为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指部分人享受的节假日)。

  年假

  2.1 年假为有薪假期,年假可一次使用,也可分期使用,但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

  2.2 员工进入公司后工作满1年不满5年者,年假5天;

  工作满5 年不满10年者,年假7天;

  工作满10年未满20年者,年假10天;

  工作满20年以上者,年假15天。

  2.3 试用期视为工作年限的一部分。

  2.4 由于工作需要而累积的年假,酌情发给补贴金;员工离职或被公司解聘而未休完的年假,公司将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病假

  3.1 员工每月可获得两个半天工作日的带薪看病时间,事后人力资源部有权要求当事员工交验病历、药费单据等,否则按事假处理。

  3.2 申请病假需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其中有医生的签字和医院盖章,否则按事假处理。

  3.3 员工可选择以年假代替病假。

  3.4 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其医疗期及劳保待遇按劳动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

  事假

  4.1 员工遇特殊事件而无剩余年假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休事假,公司不鼓励员工申请此类无薪假期。

  婚假

  5.1 在公司聘用期间登记结婚的正式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5.2 婚假为3天,符合晚婚规定(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岁)的可增加婚假10天(再婚的不再增加)。婚假时间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5.3 员工应在结婚登记日期后一个月内将结婚证原件交人力资源部查验。

  5.4 婚假应提前一周申请,并在发证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一次性休完。过期或剩余假期均不再补假,也不计发补贴金。

  丧假

  6.1 员工的配偶及直系亲属亡故,可给予丧假5天,外地职工可酌情给予路途假;员工的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经批准也可给予5天丧假。丧假时间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产假/看护假/哺乳假/节育假/产检假

  7.1 产假/看护假:

  女职工生育期间给予产假98天,其中可产前休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

  符合晚育规定的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按规定在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35天。

  男职工在其子女出生期间可休看护假10天,但必须按规定在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否则,已休的看护假作事假处理。产假(看护假)时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7.2 哺乳假:凡计划内生育,有一周岁以下子女的女职工须哺乳者,单胎职工一般每天可有不超过1个小时的哺乳假,多胎职工成倍增加。

  7.3 节育假:

  接受节育手术者,经专科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手术后7天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

  (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4)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15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

  (5)女职工自然流产的,根据专科医生的诊断意见,给予相应的病假。节育假时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7.4 产检假: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

  怀孕4个月之内(含第4个月),检查2次,每次半天;

  怀孕5-7个月,每月检查1次,每次半天;

  怀孕8-9个月,每两周检查1次,每次半天;

  怀孕9个月以上,每周检查1次,每次半天。

  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检查次数和时间的,须提供医务部门证明。

  工伤假

  8.1 员工如果因工作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处在医疗期内,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支付员工薪酬。

  二、员工行为规范

  1、礼仪

  1.1 仪容仪表

  1.1.1 在公共场所时,应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仪容仪表;

  1.1.2 公众场合,要注意自身形象,着装整洁,举止文明;出席正式场合应男着西装,女着套装。执行检查等公务活动,应佩戴员工证。

  1.2 工作环境

  1.2.1 工作场所办公桌须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1.2.2 工作场所不准乱贴乱画,不准随意丢弃废纸、杂物等。

  2、服务

  2.1 全体行为要求

  使客户在全球范围内均得到优质、专业、高效的服务是CCIC的工作宗旨,以人为本,满足客户是CCIC服务工作的核心。CCIC每位员工都应恪守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遵守以下规则:

  2.1 全体行为要求

  2.1.1 在本职岗位上应做到:精通业务,讲究效率,严守纪律,科学公正。有强烈的责任

  感和荣誉感,不允许有损害CCIC以及CCIC员工形象与利益的行为。

  2.1.2 在对外服务中应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善于沟通,文明办事,廉洁自律。在处理疑难问题时既要尊重对方但又不失原则。

  2.1.3 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知识产权。

  2.1.4 不得以任何方式谋取私利。

  2.2 检验人员行为要求

  2.2.1 检查人员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检查工作程序操作,做到原始记录的完整、检查数据准确、检查证稿规范;

  2.2.2 检查人员应诚实地开展工作,对数据、测试结果和其它事实做真实的报告。不受任何外界干扰,不得伪造原始记录、篡改检测数据和出具虚假报告。

  2.2.3 检查人员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应举止文明、工作认真,不准利用检查刁难被检单位和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2.2.4 执行重要检查任务或公司有要求时,检查人员应不少于2人;

  2.2.5 检查人员不得私自承接检查及产品检测等任务;

  2.2.6 未经批准,检查人员不得私自让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让外单位人员或本单位无关人员查阅检查原始记录等检查技术资料;

  2.2.7 检查人员不得利用受检单位的样品和技术资料进行技术开发或成果转让;

  2.2.8 检查人员不得自行处置检查完毕的样品;

  2.2.9 检查人员应按取样计划进行取样,不得擅自改动取样计划。取样应在现场按操作手册取样,不得由被取样单位自取样品;

  2.2.10 检查人员抽取并带回样品应保持受控状态,并及时办理样品交接手续;

  2.2.11 检查人员在不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前提下,应尽可能对客户的要求提供方便。

  2.3 内勤人员行为要求

  2.3.1 内勤人员应做到:热心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聆听,尽心服务。不得在同一场所、同一时间接待二个或二个以上企业。

  2.3.2 内勤人员应实事求是的介绍公司的检查业务能力,不虚报、谎报授权范围和项目,对分包检查项目应明示,应与客户明确承检项目、检查周期、检查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

  2.3.3 内勤人员应对客户的抱怨、申诉做好记录,及时、如实地上报本部门经理。

  2.3.4 内勤人员接收样品时应仔细核查样品状态,若有异常,应在送样单或委托检查申请或相关记录上注明,并由送样人员签字确认。

  2.3.5制证人员不得对数据、测试结果和其它事实做不当的梗概。

  3、安全

  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身体、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是每个CCIC员工的职责。

  3.1 综合安全管理规程

  3.1.1 全体职工必须时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

  3.1.2 各部门应每月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上报。

  3.1.3 新进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4.3 休(请)假超过3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须同时经分管领导批准,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须同时经总经理批准;

  4.4 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须本人或委托他人及时与直接上级联系,并于上班后立即办理补假手续

  5、考勤相关制度

  5.1 门禁卡管理规定

  门禁卡使用

  (1) 员工出入公司需随身携带门禁卡,按照考勤制度的要求上、下班刷卡。人力资源部将以此作为核定考勤的主要依据。

  员工离职门禁卡收回流程

  (1)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至人力资源部;

  (2) 将门禁卡交给相关人员,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继续办理离职手续。

  5.2 员工各类假期管理规定

  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1.1 员工每年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为星期六、日;法定节假日为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指部分人享受的节假日)。

  年假

  2.1 年假为有薪假期,年假可一次使用,也可分期使用,但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

  2.2 员工进入公司后工作满1年不满5年者,年假5天;

  工作满5 年不满10年者,年假7天;

  工作满10年未满20年者,年假10天;

  工作满20年以上者,年假15天。

  2.3 试用期视为工作年限的一部分。

  2.4 由于工作需要而累积的年假,酌情发给补贴金;员工离职或被公司解聘而未休完的年假,公司将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病假

  3.1 员工每月可获得两个半天工作日的带薪看病时间,事后人力资源部有权要求当事员工交验病历、药费单据等,否则按事假处理。

  3.2 申请病假需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其中有医生的签字和医院盖章,否则按事假处理。

  3.3 员工可选择以年假代替病假。

  3.4 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其医疗期及劳保待遇按劳动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

  事假

  4.1 员工遇特殊事件而无剩余年假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休事假,公司不鼓励员工申请此类无薪假期。

  婚假

  5.1 在公司聘用期间登记结婚的`正式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5.2 婚假为3天,符合晚婚规定(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岁)的可增加婚假10天(再婚的不再增加)。婚假时间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5.3 员工应在结婚登记日期后一个月内将结婚证原件交人力资源部查验。

  5.4 婚假应提前一周申请,并在发证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一次性休完。过期或剩余假期均不再补假,也不计发补贴金。

  丧假

  6.1 员工的配偶及直系亲属亡故,可给予丧假5天,外地职工可酌情给予路途假;员工的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经批准也可给予5天丧假。丧假时间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产假/看护假/哺乳假/节育假/产检假

  7.1 产假/看护假:

  女职工生育期间给予产假98天,其中可产前休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

  符合晚育规定的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按规定在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35天。

  男职工在其子女出生期间可休看护假10天,但必须按规定在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否则,已休的看护假作事假处理。产假(看护假)时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7.2 哺乳假:凡计划内生育,有一周岁以下子女的女职工须哺乳者,单胎职工一般每天可有不超过1个小时的哺乳假,多胎职工成倍增加。

  7.3 节育假:

  接受节育手术者,经专科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手术后7天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

  (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4)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15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

  (5)女职工自然流产的,根据专科医生的诊断意见,给予相应的病假。节育假时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7.4 产检假: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

  怀孕4个月之内(含第4个月),检查2次,每次半天;

  怀孕5-7个月,每月检查1次,每次半天;

  怀孕8-9个月,每两周检查1次,每次半天;

  怀孕9个月以上,每周检查1次,每次半天。

  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检查次数和时间的,须提供医务部门证明。

  工伤假

  8.1 员工如果因工作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处在医疗期内,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支付员工薪酬。

  二、员工行为规范

  1、礼仪

  1.1 仪容仪表

  1.1.1 在公共场所时,应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仪容仪表;

  1.1.2 公众场合,要注意自身形象,着装整洁,举止文明;出席正式场合应男着西装,女着套装。执行检查等公务活动,应佩戴员工证。

  1.2 工作环境

  1.2.1 工作场所办公桌须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1.2.2 工作场所不准乱贴乱画,不准随意丢弃废纸、杂物等。

  2、服务

  2.1 全体行为要求

  使客户在全球范围内均得到优质、专业、高效的服务是CCIC的工作宗旨,以人为本,满足客户是CCIC服务工作的核心。CCIC每位员工都应恪守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遵守以下规则:

  2.1 全体行为要求

  2.1.1 在本职岗位上应做到:精通业务,讲究效率,严守纪律,科学公正。有强烈的责任

  感和荣誉感,不允许有损害CCIC以及CCIC员工形象与利益的行为。

  2.1.2 在对外服务中应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善于沟通,文明办事,廉洁自律。在处理疑难问题时既要尊重对方但又不失原则。

  2.1.3 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知识产权。

  2.1.4 不得以任何方式谋取私利。

  2.2 检验人员行为要求

  2.2.1 检查人员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检查工作程序操作,做到原始记录的完整、检查数据准确、检查证稿规范;

  2.2.2 检查人员应诚实地开展工作,对数据、测试结果和其它事实做真实的报告。不受任何外界干扰,不得伪造原始记录、篡改检测数据和出具虚假报告。

  2.2.3 检查人员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应举止文明、工作认真,不准利用检查刁难被检单位和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

  2.2.4 执行重要检查任务或公司有要求时,检查人员应不少于2人;

  2.2.5 检查人员不得私自承接检查及产品检测等任务;

  2.2.6 未经批准,检查人员不得私自让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让外单位人员或本单位无关人员查阅检查原始记录等检查技术资料;

  2.2.7 检查人员不得利用受检单位的样品和技术资料进行技术开发或成果转让;

  2.2.8 检查人员不得自行处置检查完毕的样品;

  2.2.9 检查人员应按取样计划进行取样,不得擅自改动取样计划。取样应在现场按操作手册取样,不得由被取样单位自取样品;

  2.2.10 检查人员抽取并带回样品应保持受控状态,并及时办理样品交接手续;

  2.2.11 检查人员在不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前提下,应尽可能对客户的要求提供方便。

  2.3 内勤人员行为要求

  2.3.1 内勤人员应做到:热心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聆听,尽心服务。不得在同一场所、同一时间接待二个或二个以上企业。

  2.3.2 内勤人员应实事求是的介绍公司的检查业务能力,不虚报、谎报授权范围和项目,对分包检查项目应明示,应与客户明确承检项目、检查周期、检查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

  2.3.3 内勤人员应对客户的抱怨、申诉做好记录,及时、如实地上报本部门经理。

  2.3.4 内勤人员接收样品时应仔细核查样品状态,若有异常,应在送样单或委托检查申请或相关记录上注明,并由送样人员签字确认。

  2.3.5制证人员不得对数据、测试结果和其它事实做不当的梗概。

  3、安全

  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身体、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是每个CCIC员工的职责。

  3.1 综合安全管理规程

  3.1.1 全体职工必须时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

  3.1.2 各部门应每月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上报。

  3.1.3 新进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3.1.4 外勤和实验室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程。

  3.1.5 驾车人员必须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车。

  3.1.6 全体职工都应严格执行消防条例,增强消防意识,履行防火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安装的消防设施有效,并能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3.1.7 现金、贵重物品及既要文件、空白证书、单证和财物单据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1.8 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检查窗、电灯、空调、电脑及其它电器是否关闭,即使关门上锁,以防发生盗窃。

  3.2 检验、鉴定的安全管理规程

  3.2.1 检验人员出入码头、厂区、罐区、船舶等场所执行检验任务时,应遵守工作现场有关安全规定和特定危险区域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2.2 检验人员应自觉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检验人员外出检验时,根据工作需要备置防滑防静电鞋、防静电长袖外套(衬衫),戴安全帽。雨雪天气时外出配备防雨器具,冬夏季节注意防冻防暑。*时要勤查安全装备的性能是否完好,一经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本部领导报告。

  3.2.3 在危险区域,应关闭手机、传呼机或将其放置在危险区域以外的地方,不准在危险区域内使用非防爆通讯设备。

  3.2.4 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遇雷雨天气时,应避免在罐顶、船舶甲板等危险区域进行检查工作。

  3.2.5 在锚地执行检验任务,需乘交通艇上下船舶时,检验人员须在交通艇搭靠完成,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下舷梯。在遭遇大风大浪等恶劣条件时,检验人员尽量搭乘港方拖轮,或向部门领导报告以采取安全方式登轮。

  3.2.6 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上下船舶或测看水尺需借助船方软梯时,使用前须仔细检查软梯的安全性能,一般情况下,由船方人员先试用后方可使用。

  3.2.7 在验舱、空舱和残损鉴定工作中,检验人员需下货舱(或油舱)实施检验,须穿防静电爬舱服、防滑鞋,通风及照明不良情况下必须戴氧气面罩,携带防爆手电,由船方人员先下舱,检验人员随后,并有其他人员在舱口监护并随时保持联络。

  婚假

  5.1 在公司聘用期间登记结婚的正式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5.2 婚假为3天,符合晚婚规定(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岁)的可增加婚假10天(再婚的不再增加)。婚假时间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5.3 员工应在结婚登记日期后一个月内将结婚证原件交人力资源部查验。

  5.4 婚假应提前一周申请,并在发证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一次性休完。过期或剩余假期均不再补假,也不计发补贴金。

  丧假

  6.1 员工的配偶及直系亲属亡故,可给予丧假5天,外地职工可酌情给予路途假;员工的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经批准也可给予5天丧假。丧假时间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企业人事考勤规章制度内容2

  一、作息时间:

  原则上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8:00 ――11:00

  下午 12:30――16:30

  二、出勤制度:

  员工须准时上下班,有事外出须办理请假手续。对迟到、早退、旷工现象做出相关处罚处罚。

  1、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的不作处罚,每周不得超过2次,2次以上者每次罚款30元,迟到5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的,每次罚款5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每月按30天计)。

  2、早退:提早15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50元,早退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没有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除退处理。

  三、请假制度

  1、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假按实际天数扣日薪。

  2、事假:指员工因事请假,事假按实际天数扣日薪。

  3、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批准,一天以上的报行政办公室批准,并征得公司领导同意。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四、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特殊情况加班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抵冲病、事假,多余部分作调休处理或支付加班工资。

  五、签到

  职工上下班必须在门卫室签字,门卫负责每天下班后送交行政办公室,由办公室每周统计后公示。

  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公司的考勤规章制度细则3篇(扩展7)

——企业员工的考勤规章制度措施3篇

企业员工的考勤规章制度措施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管理,营建高效、有序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结合公司 本条例适用于 xxxx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合同制所有在岗员工。

  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是每位员工的职责和义务。

  每位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 考勤人员必须以身作则,认真贯彻执行考勤制度。

  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第二章 作息时间 第五条 第六条 率。

  第三章 考勤办法 第七条 第八条 公司总部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刷卡、记名、指纹等方法进行考勤,每位员工应主动配合。

  缺 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考勤人员负责监督、记录员工每日出勤情况,并负责填写月度考勤报表,次 勤员工必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月五日前将上月考勤报表及相关证明一并交总经理审批。

  如公司采用刷卡等方式进行考勤,办公室、人力 资源部负责监控,如发现有漏报、错报、代刷现象按照考勤规定进行每次 50 元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 各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考勤管理细则,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员工年度的出勤 情况,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重要参考因素。

  公司实行每周四十二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时间,周日休息。

  各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 公司实行定岗定员,须严格控制加班。

  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的计划与控制力度,提高工作和生产效 另行规定。

  可以实行一个月的休假集中休息(调休)。

  第四章 第十条 下:法定节假日放假规定 公司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具体如节 日 元 旦 春 节 清明 劳动节 端午节 中秋节 国庆节 妇女节假 期 一月一日 农历正月初一、二、三 清明一日 五月一日 端午节一日 中秋一日 十月一、二、三日 三月八日(半天)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休员工 全体女员工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全体员工放假的法定节假日,适逢周末休假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薪资照发。

  公司总部各部门、各项目部员工在节假日应根据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所在单位事后应对节假日未休息的员工给予相应的补假。

  第五章 事假及旷工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员工因事需请事假,须事先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卡》,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全年事 一个工作日内,员工未以任何形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迟到、早退、脱岗在 30 分钟以上的,按假累计不可超过三十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

  事假假期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事假半天处理;1 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 2 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五条 迟到、早退由各分支机构/项目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员工事假,工资扣发标准:所扣工资额=(月固定薪资÷ 标准工作天数)× 当月事假天数。

  员工旷工,工资扣发标准:所扣工资额=(月固定薪资÷ 标准工作天数)× 当月旷工天数×120% 标准工作天数的规定:公司所有员工,标准工作天数为每月 26 天。

  如果发现员工有旷工行为, 考勤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进行调查, 并及时反馈。

  经常旷工的员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达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六日的,公司有权予以解雇。

  一年内有两日旷工 行为的本年度不享受业绩考核奖。

  第六章 病假及其处理办法第二十条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或修养的,须附县(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历、证明, 经公司批准后,病假天数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 未住院者 全年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二) 住院者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第二十一条 病休时间计算: 一、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 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 上述病休时间的计算包含休假日、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二条 连续病假六个月或在十二个月内累计病假达六个月的人员,在医疗期内应定期进行病情复查, 复查后需提交由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医疗证明,经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同意后 方可继续休息。

  第二十三条 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的员工要求恢复工作时, 必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经试用期 (一个月) 试用后方可恢复工作。

  试用期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旧病复发需继续休息治疗的,试用期前后病假时间合 并计算,视为连续病假。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扣发比例为: 1、未住院者,扣发比例为 50%; 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工资扣发标准: 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本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所扣工资额=(月固定薪资÷ 标准工作天数) ×本人累计病假天数×扣发比例

  2、住院者,其在本企业连续工龄满 3 年住院在一个月以内者,其扣发比例为 30%;其在本企业连续工龄 满 2 年住院在一个月以内者,其扣发比例为 40%;其在本企业连续工龄不满 2 年住院在一个月以内者,其 扣发比例为 50%;凡住院或住院后修养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员工,只发基本生活费 1000 元。

  超过 3 个月的 则停发任何薪酬。

  第七章 年休假及其处理办法 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公司给予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假期核定标准如下:第二十六条(一)进公司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五天; (二)进公司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年休假七天。

  (三)进公司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年休假十天; (四)进公司十年以上者,每年可享受年休假十五天。

  (五)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经所在部门推荐,公司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本公司工作年限的限制延长其年 休假假期,但最多不得超过十五天。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享受婚丧假、计划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待遇。

  年休假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间计算不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前一年的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

  第二十九条 年休假的使用规定: (一)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自行安排休假日期。

  年休假可视具体情况分段使用,当年的年休假在次年 3 月底前使用完毕,过期作废。

  (二)员工在休假期间,如因工作需要须提前返岗的,须奉命返岗销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员工请年休假,填写《员工请假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审核,由分管领导批准;部门 经理以上(含)人员,由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各分支机构/项目部员工的年休假由所在部门根据实 际情况予以执行(逢项目停工时可办理员工年休假)。

  (四)员工内部调动时,《员工请假卡》随员工转至新部门,员工在规定期限内继续享用剩余的年休假假 期。

  第三十条 第八章 年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婚假、产假及其他假期处理办法 试用期满转正以后的员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可享受婚假五天(初婚男女双方均达到晚婚第三十一条年龄的)额外增加晚婚假五天,婚假须在结婚后(以结婚登记日为准)。

  一年内使用,过期作废。

  请婚假需员工提供结婚证书,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批准实施。

  (1)员工婚假五天。

  员工初婚男女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的(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额外增加晚婚 假五天。

  再婚员工不享受增加五天婚假。

  (2)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视情况给予路程假,路费自理。

  (3)员工因工作需要未休完婚假的,公司给予补休部分的婚假,婚假和路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 日。

  第三十二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员工, 妊娠期间进行产前检查, 公司按规定核给产前检查假; 妊娠满七个月后,每天可享受一小时休息时间,不可累计使用。

  以上假期需有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 相关证明,经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三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需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医疗证明,经 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后,产假按以下情况分别确定: (一)正常分娩者(包括提前和超期生育),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产后假七十五天。

  (二)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分娩时实施输卵管

  结扎术的,增加产假 14 天。

  (三) 妊娠二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 给予产假十五天; 不满四个月自然(人工)流产的, 给予产假三十天; 妊娠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人工)流产或引产的, 给予产假五十天; 七个月以上早产按正常产假处理。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男员工在配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后可享受五或七天的护理假(正常生育的五天,难产或多 有不满周岁哺乳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可给一小时哺乳时间,不可累计使用。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配偶父母死亡,可给三天丧假。

  胞胎的"七天),由员工出示生育证明,经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批准实施。

  (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亲属死亡享受丧假一天。

  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另核给路程假 第三十七条工伤假:员工因工(公)负伤,所在部门进行调查并提交相应报告,由县(区)级以上医院出 具伤情证明,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核给工伤假。

  (1)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

  停工留薪期由*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 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2)工伤假假期含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具体规定详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计划生育手术假、护理假 (1)员工按国家规定接受节育手术的,给予计划生育手术假。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 2 天;取宫内节育器的,手术当日休息 1 天;输精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 7 天;单纯输卵管结扎的, 自手术之日起休息 21 天; (2)计划生育手术假、护理假假期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九章 请假、调休手续及审批权限 员工请假须按规范事先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填写《员工请假单》并附相第三十九条应的证明材料。

  各类请假手续、审批权限如下: (一) 普通员工请假: 部门经理核准 1 天,2 天(含)以上需分管领导核准。

  当事人 部门经理 分管领导(3 天以内含 3 天) (二) 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 分管领导核准 1 天,2 天(含)以上需总经理核准。

  当事人 分管领导 总经理(2 天及以上)。

  (三)项目监理部员工请假: 项目总监核准 3 天,3 天以上需报分管领导核准 当事人 项目总监 分管领导(3 天以上) (四)项目总监请假: 分管领导核准 1 天,2 天以上需报总经理核准。

  当事人 分管领导 总经理(2 天及以上) 人员请假,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查相关请假手续,请假卡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存 查。

  员工如遇突发事件,须当天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回来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作旷工处理。

  第四十条 各分纸机构/项目部员工请假手续、审批权限由所在部门总监核准,但员工请假需报公司人力资 源部(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十章 员工出差及请假外出的相关规定 员工出差,需提前办理出差手续,填写出差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报考勤人员处备案。

  员工出差或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离岗一小时以上需在前台黑板上标明去向,并注明由职务代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理人代为处理临时性工作。

  第四十三条 员工无故离岗一小时以上,且并无去向说明及职务代理人处理工作的,以旷工论处;无故离岗 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四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项目部员工出差和请假外出手续、审批权限由所在部门总监核准,并报公司人力 资源部(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十一章 务。

  第四十六条 职务代理人一般由同部门工作性质相近人员或直接主管担任。

  第四十七条 职务代理人在代理期间,主要代理简单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职务代理人在职务代理期间处理工 作时,需要在相关资料或表单签名时加注“代”字及签核日期。

  第十二章 加班与调休 职务代理人第四十五条 员工请休假或出差,无法亲自处理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必须请职务代理人代行其职第四十八条 公司提倡员工充分利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十九条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须安排加班(或值班)的,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 批准,以做日后调休依据,原则上不再核发加班工资。

  确实不能安排调休的,可按有关规定考虑核发加班 工资。

  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按照本人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合计数作为基数标准计算核发。

  第五十条 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参加培训不属于加班。

  第五十一条 公司总部各部门月末需将员工当月加班情况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十二条 员工有事需调休,可根据加班申请单办理同等时间的调休,但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且应事前办 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可以调休。

  调休时间规定一次性只能申请 4 天加班或周末没有休息的累计时间,如 有特殊事情需延长请假时间,必须经总经理特殊批准,否则,不予办理。

  未经批准进行调休的,按事假处 理。

  第五十三条 员工调休,填写加班调休单。

  没有加班的,可以填写请假单(指项目监理部员工(当月假期集 休)),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在请假卡上备案。

  员工内部调动时,其未调休的加班可随员 工转至新部门继续有效。

  所有调休假不能跨年度使用,在当年春节前调休完毕,过期作废。

  第五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项目部的加班调休由各分支机构/项目部确定方案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三章 工龄的认定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涉及的本企业工龄按以下标准认定: 2004 年公司刚成立入职的员工,其工龄统一从 2004 年 2 月 20 日起核算;之*职的员工,以报到日期 为准核算其工龄。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附表:《考勤登记表》 《加班申请单》 《加班调休单》 《出差单》 《员工请假单》 《员工请假卡》

  xxxx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三月一十五日 备注:《加班申请单》;《加班调休单》;《出差单》可购通用办公版本。

  xxxx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 班 申 请 单姓名 加班时间 加班事由 加班申请人: 部门主管: 员工号 年 月 日 时 部门 分至 月 日 职务 时 分注:1、此单一式两联,加班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交考勤员,存根联由申请人保存,人事部备案。

  2、如需调休时,请员工出示加班申请单的存根联,并将存根交考勤员注销。

企业员工的考勤规章制度措施2

  1. 打卡人员:在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

  2. 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 打卡要求: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并通报批评一次。

  4. 其它情况: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须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行政部签字核实。

  5. 奖罚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并全年存档备查,作为其它福利发放的参考依据。

  1) 全月无迟到、早退及旷工情况,全勤奖100元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2)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奖10元,第二次扣2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3) 员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为忘打卡者),同时有相关人员证明,视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视为迟到一次。

  4) 员工凡在工作日无假条、又不打卡的均计为旷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6. 执行时间:本制度执行时间从2006年5月1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订调整,以公司另行通知为准。


企业公司的考勤规章制度细则3篇(扩展8)

——公司上班考勤规章制度内容3篇

公司上班考勤规章制度内容1

  一、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时间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7:30 至 11:30,下午为 1:00 至 5:00, 须提前 10 分钟到达。

  每月带薪轮休一天。

  2、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

  3、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 月底;每日上下班须打卡,每日规定打卡 4 次。

  4、所有人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须 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迟到 10 分钟 到班者扣半天工资;超过 30 分钟者扣一天工资论处。

  提前 15 分钟以 内下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 15 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全天论处。

  6、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 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 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 3 天旷工者,扣 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 予除名处理。

  三、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 5 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

  2、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或 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事后申请一月不得超过 2 次,超 2 次 者则视为旷工。

  3、员工无故旷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时的工资外,并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 总额 1%,充为福利金。

  4、公司业务繁忙期间,不予轮休(特殊情况提前找主管申请) 。

  对于整月 无休者,轮休补做一天工资。

  四、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写出门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准,转交 前台,由前台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备查。

  2、因病或紧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时应先请准给假,并填具请假卡,由 主管核准,转交前台,由前台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 公司备查。

  3、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企业公司的考勤规章制度细则3篇(扩展9)

——公司员工考勤规章制度3篇

公司员工考勤规章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上班时间为9:00~17:00。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条 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四条 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2、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定额工作。

  3、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4、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 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每周公休日2天。

  2、法定节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节,放假3日;

  (3) 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 国庆节,放假2日;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 考勤范围

  第六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考勤办法

  第八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 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 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公司员工考勤规章制度2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 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 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 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 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 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 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

  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 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 工半天论处。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 1个月内迟到、 早退累计达3次者, 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 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 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 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 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 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 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 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有违反者当天按 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 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 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 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 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

  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 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 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 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 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 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 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 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 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 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 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 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 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凡发生以上 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 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 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 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 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 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 理批准。

  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 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 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 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

  如没有得到 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 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 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 ,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 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 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 ,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 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

  《出差申 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企业公司的考勤规章制度细则3篇(扩展10)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3篇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管理,营建高效、有序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结合公司 本条例适用于 xxxx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合同制所有在岗员工。

  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是每位员工的职责和义务。

  每位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 考勤人员必须以身作则,认真贯彻执行考勤制度。

  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第二章 作息时间 第五条 第六条 率。

  第三章 考勤办法 第七条 第八条 公司总部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刷卡、记名、指纹等方法进行考勤,每位员工应主动配合。

  缺 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考勤人员负责监督、记录员工每日出勤情况,并负责填写月度考勤报表,次 勤员工必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月五日前将上月考勤报表及相关证明一并交总经理审批。

  如公司采用刷卡等方式进行考勤,办公室、人力 资源部负责监控,如发现有漏报、错报、代刷现象按照考勤规定进行每次 50 元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 各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考勤管理细则,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员工年度的出勤 情况,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重要参考因素。

  公司实行每周四十二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时间,周日休息。

  各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 公司实行定岗定员,须严格控制加班。

  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的计划与控制力度,提高工作和生产效 另行规定。

  可以实行一个月的休假集中休息(调休)。

  第四章 第十条 下:法定节假日放假规定 公司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具体如节 日 元 旦 春 节 清明 劳动节 端午节 中秋节 国庆节 妇女节假 期 一月一日 农历正月初一、二、三 清明一日 五月一日 端午节一日 中秋一日 十月一、二、三日 三月八日(半天)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全休员工 全体女员工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全体员工放假的法定节假日,适逢周末休假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薪资照发。

  公司总部各部门、各项目部员工在节假日应根据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所在单位事后应对节假日未休息的员工给予相应的补假。

  第五章 事假及旷工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员工因事需请事假,须事先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卡》,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全年事 一个工作日内,员工未以任何形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迟到、早退、脱岗在 30 分钟以上的,按假累计不可超过三十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

  事假假期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事假半天处理;1 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 2 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五条 迟到、早退由各分支机构/项目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员工事假,工资扣发标准:所扣工资额=(月固定薪资÷ 标准工作天数)× 当月事假天数。

  员工旷工,工资扣发标准:所扣工资额=(月固定薪资÷ 标准工作天数)× 当月旷工天数×120% 标准工作天数的规定:公司所有员工,标准工作天数为每月 26 天。

  如果发现员工有旷工行为, 考勤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进行调查, 并及时反馈。

  经常旷工的员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达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六日的,公司有权予以解雇。

  一年内有两日旷工 行为的本年度不享受业绩考核奖。

  第六章 病假及其处理办法第二十条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或修养的,须附县(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历、证明, 经公司批准后,病假天数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 未住院者 全年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二) 住院者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第二十一条 病休时间计算: 一、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 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 上述病休时间的计算包含休假日、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二条 连续病假六个月或在十二个月内累计病假达六个月的人员,在医疗期内应定期进行病情复查, 复查后需提交由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医疗证明,经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同意后 方可继续休息。

  第二十三条 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的员工要求恢复工作时, 必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经试用期 (一个月) 试用后方可恢复工作。

  试用期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旧病复发需继续休息治疗的,试用期前后病假时间合 并计算,视为连续病假。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扣发比例为: 1、未住院者,扣发比例为 50%; 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工资扣发标准: 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本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所扣工资额=(月固定薪资÷ 标准工作天数) ×本人累计病假天数×扣发比例

  2、住院者,其在本企业连续工龄满 3 年住院在一个月以内者,其扣发比例为 30%;其在本企业连续工龄 满 2 年住院在一个月以内者,其扣发比例为 40%;其在本企业连续工龄不满 2 年住院在一个月以内者,其 扣发比例为 50%;凡住院或住院后修养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员工,只发基本生活费 1000 元。

  超过 3 个月的 则停发任何薪酬。

  第七章 年休假及其处理办法 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公司给予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假期核定标准如下:第二十六条(一)进公司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五天; (二)进公司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年休假七天。

  (三)进公司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年休假十天; (四)进公司十年以上者,每年可享受年休假十五天。

  (五)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经所在部门推荐,公司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本公司工作年限的限制延长其年 休假假期,但最多不得超过十五天。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享受婚丧假、计划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待遇。

  年休假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间计算不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前一年的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

  第二十九条 年休假的使用规定: (一)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自行安排休假日期。

  年休假可视具体情况分段使用,当年的年休假在次年 3 月底前使用完毕,过期作废。

  (二)员工在休假期间,如因工作需要须提前返岗的,须奉命返岗销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员工请年休假,填写《员工请假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审核,由分管领导批准;部门 经理以上(含)人员,由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各分支机构/项目部员工的年休假由所在部门根据实 际情况予以执行(逢项目停工时可办理员工年休假)。

  (四)员工内部调动时,《员工请假卡》随员工转至新部门,员工在规定期限内继续享用剩余的年休假假 期。

  第三十条 第八章 年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婚假、产假及其他假期处理办法 试用期满转正以后的员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可享受婚假五天(初婚男女双方均达到晚婚第三十一条年龄的)额外增加晚婚假五天,婚假须在结婚后(以结婚登记日为准)。

  一年内使用,过期作废。

  请婚假需员工提供结婚证书,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批准实施。

  (1)员工婚假五天。

  员工初婚男女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的(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额外增加晚婚 假五天。

  再婚员工不享受增加五天婚假。

  (2)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视情况给予路程假,路费自理。

  (3)员工因工作需要未休完婚假的,公司给予补休部分的婚假,婚假和路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 日。

  第三十二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员工, 妊娠期间进行产前检查, 公司按规定核给产前检查假; 妊娠满七个月后,每天可享受一小时休息时间,不可累计使用。

  以上假期需有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 相关证明,经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三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需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医疗证明,经 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后,产假按以下情况分别确定: (一)正常分娩者(包括提前和超期生育),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产后假七十五天。

  (二)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分娩时实施输卵管

  结扎术的,增加产假 14 天。

  (三) 妊娠二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 给予产假十五天; 不满四个月自然(人工)流产的`, 给予产假三十天; 妊娠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人工)流产或引产的, 给予产假五十天; 七个月以上早产按正常产假处理。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男员工在配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后可享受五或七天的护理假(正常生育的五天,难产或多 有不满周岁哺乳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可给一小时哺乳时间,不可累计使用。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配偶父母死亡,可给三天丧假。

  胞胎的七天),由员工出示生育证明,经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批准实施。

  (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亲属死亡享受丧假一天。

  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另核给路程假 第三十七条工伤假:员工因工(公)负伤,所在部门进行调查并提交相应报告,由县(区)级以上医院出 具伤情证明,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核给工伤假。

  (1)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

  停工留薪期由*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 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2)工伤假假期含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具体规定详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计划生育手术假、护理假 (1)员工按国家规定接受节育手术的,给予计划生育手术假。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 2 天;取宫内节育器的,手术当日休息 1 天;输精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 7 天;单纯输卵管结扎的, 自手术之日起休息 21 天; (2)计划生育手术假、护理假假期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九章 请假、调休手续及审批权限 员工请假须按规范事先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填写《员工请假单》并附相第三十九条应的证明材料

  各类请假手续、审批权限如下: (一) 普通员工请假: 部门经理核准 1 天,2 天(含)以上需分管领导核准。

  当事人 部门经理 分管领导(3 天以内含 3 天) (二) 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 分管领导核准 1 天,2 天(含)以上需总经理核准。

  当事人 分管领导 总经理(2 天及以上)。

  (三)项目监理部员工请假: 项目总监核准 3 天,3 天以上需报分管领导核准 当事人 项目总监 分管领导(3 天以上) (四)项目总监请假: 分管领导核准 1 天,2 天以上需报总经理核准。

  当事人 分管领导 总经理(2 天及以上) 人员请假,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审查相关请假手续,请假卡由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行政部)存 查。

  员工如遇突发事件,须当天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回来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作旷工处理。

  第四十条 各分纸机构/项目部员工请假手续、审批权限由所在部门总监核准,但员工请假需报公司人力资 源部(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十章 员工出差及请假外出的相关规定 员工出差,需提前办理出差手续,填写出差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报考勤人员处备案。

  员工出差或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离岗一小时以上需在前台黑板上标明去向,并注明由职务代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理人代为处理临时性工作。

  第四十三条 员工无故离岗一小时以上,且并无去向说明及职务代理人处理工作的,以旷工论处;无故离岗 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四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项目部员工出差和请假外出手续、审批权限由所在部门总监核准,并报公司人力 资源部(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十一章 务。

  第四十六条 职务代理人一般由同部门工作性质相近人员或直接主管担任。

  第四十七条 职务代理人在代理期间,主要代理简单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职务代理人在职务代理期间处理工 作时,需要在相关资料或表单签名时加注“代”字及签核日期。

  第十二章 加班与调休 职务代理人第四十五条 员工请休假或出差,无法亲自处理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必须请职务代理人代行其职第四十八条 公司提倡员工充分利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十九条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须安排加班(或值班)的,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 批准,以做日后调休依据,原则上不再核发加班工资。

  确实不能安排调休的,可按有关规定考虑核发加班 工资。

  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按照本人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合计数作为基数标准计算核发。

  第五十条 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参加培训不属于加班。

  第五十一条 公司总部各部门月末需将员工当月加班情况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十二条 员工有事需调休,可根据加班申请单办理同等时间的调休,但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且应事前办 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可以调休。

  调休时间规定一次性只能申请 4 天加班或周末没有休息的累计时间,如 有特殊事情需延长请假时间,必须经总经理特殊批准,否则,不予办理。

  未经批准进行调休的,按事假处 理。

  第五十三条 员工调休,填写加班调休单。

  没有加班的,可以填写请假单(指项目监理部员工(当月假期集 休)),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在请假卡上备案。

  员工内部调动时,其未调休的加班可随员 工转至新部门继续有效。

  所有调休假不能跨年度使用,在当年春节前调休完毕,过期作废。

  第五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项目部的加班调休由各分支机构/项目部确定方案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三章 工龄的认定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涉及的本企业工龄按以下标准认定: 2004 年公司刚成立入职的员工,其工龄统一从 2004 年 2 月 20 日起核算;之*职的员工,以报到日期 为准核算其工龄。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附表:《考勤登记表》 《加班申请单》 《加班调休单》 《出差单》 《员工请假单》 《员工请假卡》

  xxxx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三月一十五日 备注:《加班申请单》;《加班调休单》;《出差单》可购通用办公版本。

  xxxx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 班 申 请 单姓名 加班时间 加班事由 加班申请人: 部门主管: 员工号 年 月 日 时 部门 分至 月 日 职务 时 分注:1、此单一式两联,加班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交考勤员,存根联由申请人保存,人事部备案。

  2、如需调休时,请员工出示加班申请单的存根联,并将存根交考勤员注销。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2

  1.2 某些职位(如:销售,售后,部门主管、经理等职位)因工作原因,不易计算其工作时间时,以班次正常出 勤时间为其工作时间,其延时工作时间的补助将在当月的工作业绩考核奖上体现。

  1.3 某些特殊岗位(如:保洁、门卫、司炉工)因工作性质,其出勤、工资及福利的计算方法另行规定。

  1.4 所有员工上班到岗前必须亲自打卡或签到,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时,代理 人和被代理人均扣发奖金,每次 100 元,且两人当天均以旷工处理。

  二、加班 ★加班流程:员工填写《加班记录单》--主管或组长审核和部门经理书面批准 --次日交部门考勤员录入 -- 交一份管理部备档 2.1 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下班前必须如实填写《加班记录单》 ,如:加班工作内容,加班时间等,次日由本部门 考勤员收集,经部门经理签字后,录入考勤系统文件,并交一份给管理部备档。

  2.2 加班时间的计算方法: 2.2.1 因工作任务须延长工作时间,其延时以加班计算或按同时间倒休。

  2.2.2 在周六、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出勤者,按加班计算。

  2.2.3 因工作需在家工作时,不易计算其工作时间,其工作时间的补助将在当月的工作业绩考核奖上体现。

  2.2.4 加班时间最小计算单位 0.5 小时, 不到 0.5 小时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但在正常下班后 30 分钟内下班时, 不予计加班。

  2.2.5 加班期间内的因私外出的时间,该段时间不予计加班。

  2.2.6 未按公司规定填写《加班记录单》或填写《加班记录单》未经部门经理审批的,不予计加班。

  2.2.7 因个人原因没有完成当日正常合理的工作或弥补自己的工作失误的延时工作,不予计加班。

  2.3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2.3.1 *日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倒休时,其加班小时工资按基本小时工资的 200%计算。

  2.3.2 休息日出勤工作又不能倒休时,其加班小时工资按基本小时工资的 200%倍计算。

  2.3.3 法定休假日期出勤工作者,其加班小时工资按基本小时工资的 300%倍计算 三、缺勤 3.1 迟到:在应到岗时间后 15 分钟内到岗者为迟到。

  早退:在离岗时间前 15 分钟内离岗者为早退。

  旷工:未经部门经理许可,在应在岗时间内,离岗 15 分钟以上者为旷工。

  3.2 如有缺勤者,依下列规定办理: 缺勤 迟到 早退 3.3 3.4 处罚规定 扣除当天出勤奖,月累计 3 次后的迟到时间与*日加班时间抵扣 扣除当天出勤奖,月累计 3 次后的早退时间与*日加班时间抵扣如遇不可预测的恶劣天气导致员工迟到时,公司将统一酌情处理。

  旷工处理方式:3.4.1 旷工一次扣除当月全部出勤奖,其旷工时间不计出勤工资,且扣除相应旷工时间 2 倍小时工资; 3.4.2 当月旷工两日以上(含两日)给予通报批评;

  3.4.3 当月旷工三日(含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十天公司将给予终止劳动合同。

  3.5 异常刷卡★异常刷卡流程:员工在门卫填写《异常刷卡记录单》--门卫确认 --次日本部门考勤员从门卫领取--交 给部门经理书面批准 - 交一份给管理部备档 3.5.1 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卡。

  忘打卡、打错卡、卡丢失或其它原因未打卡者,在进出公司大门时 于门卫室填写《异常刷卡记录单》 ,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交由管理部考勤员作为统计考勤依据。

  3.5.2 如员工上、下班出现异常打卡时,如未及时填写《异常刷卡记录单》 ,当日按事假处理,并严禁月底考勤核 对时补填《异常刷卡记录单》或以口头形式告知考勤员。

  3.5.3 如发现员工故意不打卡或故意重复、错误(进、出)打卡者,一经查明,每次扣发奖金 50 元。

  3.5.4 每月异常打卡(忘记打卡、忘记带卡)累计不得超过 4 次(因公外出不能到达公司打卡者除外) ,超过 4 次者每次扣发奖金 5 元。

  3.5.5 如打卡机出现故障不能打卡时,全体员工在保安室填写《员工进出登记表》 。

  3.5.6 如员工考勤卡丢,应在 2 天内到管理部办理补卡,补卡者需交成本费 2 元。

  3.5.7 员工要严格按《打卡机规范》说明打卡, ,如出现争议以打卡机记录为准。

  四、请假 ★请假流程:员工填写《请假申请单》-部门考勤员确认 -部门经理书面批准 -交一份管理部核准 4.1 请假规定4.1.1 员工请假(病假和突发事件除外)必须提前(如:请假 1~3 天,须提前 2 天,请假 4~10 天,须提前 4 天,请假 10~15 天,须提前 7 天)申请,并亲自填写《请假申请单》 (包括请假事由及相关证明)后由部 门领导批准,于两日内交管理部核准后才可生效。

  假期已到不能按时上班者,应提前向部门经理申请延长 假期,返厂 1 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如未按规定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4.1.2 如临时遇重大事件需要亲自处理或突发疾病时,应在当天上班 30 分钟前以电话方式向各部门经理请假,并 在事后 1 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1.3 请假需以书面依下列规定核准: a. 三日(含)之内者,由经理批准; b. 在三日以上者,由总经理批准。

  c. 员工当年的事、年、病假累计,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途到工者其可请的事、 年、病假,应依比率递减。

  4.2 事假规定4.2.1 当月事假不得超过 2 天 (含 2 天) , 当年事假累计不能超过 14 天, 超过以后按旷工论处 (除总经理特批外) 。

  4.3 病假规定4.3.1 员工因病请假必须附医院证明(包括:挂号条、处方、病历、诊断证明等) ,最迟应于请假后上班当日办理 请假手续,未能出示上述医院证明者,按事假论处。

  4.3.2 病假期间支付病假工资=基本小时工资×70%。

  4.3.3 如员工向公司提供虚假医院证明者,一经发现按旷工论处。

  4.4 婚假规定

  4.4.1 职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 3 天。

  男女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男 25 周岁以上、女 23 周岁以上)婚假 享受 10 天,遇节假日不顺延,不能分段享用。

  4.4.2 婚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但不计出勤奖。

  4.5 丧假规定4.5.1 职工配偶、父母、子女死亡,给丧假 3 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丧假 2 天,遇节假日不顺延,不能分段享用。

  4.5.2 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但不计出勤奖。

  4.6 年假规定4.6.1 入职转正后的下一年 1 月 1 日起开始享受年假。

  4.6.2 工作服务满全年者,一年里可享受 5 天(40 小时)年假,不满全年者按上年的服务日折算。

  4.6.3 每次休假不能低于 4 小时。

  4.* 年假期间公司发予基本工资,但不计出勤奖。

  4.6.5 如上一年年假没有享受完,转年 1 月将上年年假清零,并按剩余年假小时数的基本工资给予补偿。

  当职工 离职时,如还有年假没有享受,公司按剩余年假小时数的基本工资给予补偿。

  4.6.6 年假不能透支享受,当年假享受完之后,按事假处理。

  4.7 因私倒休:工作个人原因需将周休日倒至*日(周一至周五)休息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书 面批准后,给予倒休。

  4.7.1 倒休影响季度优秀出勤奖。

  4.7.2 倒休一般须提前 1 天书面申请,紧急时必须在上班 30 分钟前电话通知部门经理,否侧按旷工处理 4.7.3 每月倒休不得超过 16 小时。

  4.7.4 周休日倒至*日(周一至周五)休息时,该周休日的出勤不予计加班。

  4.8 因公工倒休:因工作需要,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书面批准后,给予倒休。

  4.8.1 同等时间倒休时,不影响季度优秀出勤奖。

  4.8.2 因工作需要周休日倒至*日(周一至周五)休息时,该周休日的出勤不予计加班。

  4.9 产假:女职工生育子女时所享受的特殊假期。

  4.9.1 试工期过后假期为 90 天,其中产前 15 天。

  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可享受产假 120 天(含法定产假 90 天) 。

  4.9.2 产假期间公司付与基本工资。

  4.9.3 产假期间不计予出勤奖。

  4.10 假期种类享受一览表: 没有按规定请假 遇节假日 条件/允许天数 付薪情况 提供证明 是否顺延 数时 按事假处理或旷 按国家规定执行 付全基本工资 ―――― 是 工 按事假处理或旷 每年 5 天 付全基本工资 ―――- 诊断证明书、 病历、 每年 14 天 工资数(天)*70% 处方、挂号条 早婚 3 天,晚婚 10 天 配偶、父母、子女死亡, 3 天,祖 按事假处理或旷 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岳父 母、公婆死亡, 2 天 试工期过后,90 天 每年 14 天,一月不能超过 2 天 付全基本工资 无薪 出生证明 请假理由 否 是 按事假处理 按旷工处理 付全基本工资 管理备案 否 工 付全基本工资 结婚证书 否 工 否 工 按事假处理或旷 是 工 按事假处理或旷 者或超过允许天已按规定请假允许天数时是度优秀出不影响不影响每季度不能超(次)不影响不影响无季度优秀无季度优秀五、出勤补助 5.1 全勤奖5.1.1 为鼓励员工出勤,公司给予每月综合出满勤者 100 奖励,缺勤时出勤奖的扣除标准 如下,此奖项在当月工资的全勤奖中体现。

  月次/天数 1 次(天) 2 次(天) 3 次(天) 4 次(天)迟到 5元 10 元 50 元 100 元 5.1.2 5.1.3 5.1.4 5.2 5.3早退 20 元 50 元 100 元事假 50 元 100 元旷工 当月全部出 勤奖病假 每天 5 元婚假 每天 5 元丧假 每天 5 元年假 每天 5 元员工如当月有迟到、早退、事假共累计 4 次时,扣除当月全部出勤奖。

  新入职员工的第一月不满勤时,全勤奖按照 4 元/天计算。

  离职员工的最后一个月,工作未满整月时,不给予全勤奖金。

  夜班补助:夜班人员每人每班 10 元。

  出差补助:员工因工出差于天津市外工作达 24 小时以上(包括 24 小时)时,其 工作时间以每天 8 小时计算,其业绩在工资考核上体现,但公司将给予每天每人 20 元的出差补助。

  其补助由部门填写《补助申请单》 ,经部门经理书面批准和管 理部核准后,在当月工资单的福利奖项中体现。

  5.4 5.4.1餐补: 员工因工外出没在公司内订餐就餐,且工作场所没提供用餐时,公司给予每人每 餐 6 元,其餐费不再予报销,因业务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请客户会餐时除外。

  5.4.2 5.4.3 补助。

  5.4.4因公司原因没有给员工订午餐时,公司给予每人每餐 6 元,其餐费不再予报销。

  工作至凌晨 1 点以后的员工,且公司没有提供用餐时,公司给予每人 6 元的夜餐员工餐补由部门填写《补助申请单》 ,经部门书面经理批准和管理部核准后,在当月工资单的福利奖项中体现。

  5.5 季度优秀出勤奖:公司为鼓励员工全勤,对于该季度满勤,且其考勤满足下列条件 的员工,公司给予 200 元优秀出勤奖,此奖项由管理部评比和颁发,每季度初颁 发一次。

  评比项目 到岗 离岗 请假 迟到 详细说明 每月至少有 20 个(含 20 天)天提前到岗 5 分钟 每月至少有 20 个(含 20 天)天延迟离岗 10 分钟 每月无事假,旷工 每月无迟到

  早退 其他请假和因私 倒休 六、新员工考勤每月无早退 该季度其他请假和因私倒休(不包括事假)累计 不超过 3 天(次)6.1 新员工入职试工 10 天后,该员工仍能胜任本岗位,其试工期间的工资照常规计算方 法发放。

  如试工期前 10 天内就不能胜任本岗位而离职时,其工资公司按天津市最低 工资标准计算,并在次月发薪日发放。

  6.2 新上岗员工如当月出勤不足 10 个工作日,将当月工资转入下月一起结算。

  七、考勤员职责 7.1 各部门考勤员须每日确认和汇总本部门前一个工作日的《异常刷卡记录》 、 《加班记录 单》 、 《请假申请单》 ,核实以上单据后如实录入考勤,将其一联交给管理部。

  7.2 各部门考勤员在每月 5 日前汇总、核实本部门员工上月的考勤后,交给管理部审核。

  7.2 管理部考勤员在每月 10 日前审核各部门员工上月的考勤后,报给相应部门经理,作 为工资核算依据。

  7.3 为更准确地统计出勤和细化绩效考核,发薪日为次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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